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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主①(六章)

时间:2022-04-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而随无涯,殆②已。缘督以为经③,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①养生以此为主也。作好事,并不一定取得现时的名誉;作坏事,并不一定遭到现时的惩罚。“然”字涉上下文“然”字而衍,今据删。所见无非牛,未见其理、间;未尝见全牛,但见其理、间也。③遁天,失其天然。⑤以生为县,以死为解。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而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

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注释】

①养生以此为主也。主,犹本也。②殆,疲困之谓。③缘,顺也。经,常也。

【译文】

我的生命是有限的,而天地间的知识是无限的;用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知识,是会遭到疲困的。那追求知识的人,只有取得疲困。

作好事,并不一定取得现时的名誉;作坏事,并不一定遭到现时的惩罚。把遵循自然之理作为常法,就可以捍卫身体,可以保全生命,可以奉养父母,可以享尽天年。

文惠君曰:“善哉!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

【注释】

【译文】

庖丁为文惠君宰牛,他的手所触到的地方,肩膀所倚到的地方,脚所踩到的地方,膝盖所挤到的地方,皮肉和骨骼呲嚓呲嚓地很快地分离开;运用刀来肢解的时候,卡赤卡赤地没有一处不谐调声律:它既合乎祷歌《桑林》的舞蹈,也合乎射歌《狸首》的节奏。

文惠君说:“哈哈!好啊!你的技术怎么妙到这般地步呢?”

庖丁把刀一丢,回答文惠君说:“奴才所喜好的是宰牛的道理,那是要超过我宰牛的技术的。当初,奴才在学习宰牛的时候,眼睛所见到的,没有一头不是完完整整的牛〔看不见它的腠理和间郤〕;三年之后,就看不到一头完完整整的牛〔只看到它的腠理和间郤〕了。到了现在,奴才是用精神来和牛相接触,而不是用眼睛来观察;官能的知觉休止了,可是精神的嗜欲却在活动;按着肌肉的自然文理,批开骨肉的缝隙,引导到大骨节的空处,都依顺着它本来的结构;我用刀的技术并没有经过骨肉联结的地方,何况是盘盘棱棱的骨头呢?好的庖人,一年更换一次刀割肉;一般的庖人,一个月更换一次刀砍骨头。现在奴才的刀已经用了十九年了,所宰的牛已经有几千头了,可是锋刃还像新在磨刀石上磨出来的一样。那牛的骨节有空隙,可是刀的锋刃没有厚度;把没有厚度的东西放进有空隙的东西里面,这对于使用刀刃,必然是会有余间的地步的。所以我十九年的工夫,刀的锋刃还像新在磨刀石上磨出来的一样。虽然如此,每逢到筋骨交结的地方,我看到事情很难办,自己就越加警惕:眼神也凝定了,行动也迟缓了,用刀非常轻微,可是这些筋骨却哗啦地一下子解脱了,就像土块落地的一样。我就提着刀站起来,不禁向四下张望,感到心满意足,整理整理我的刀,就把它封藏起来了。”

文惠君说:“好啊!我听了庖丁宰牛的这番话,却得到了养生的道理。”

公文轩见右师而惊。曰:“是何人也?恶乎介也?天与?其人与?”

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独也。人之貌,有与也。以是,知其天地,非人也。”

【注释】

①公文轩,姓公文氏,名轩,宋人也。右师,宋人也。②介,特也,谓一足。③一足曰独。

【译文】

公文轩见到右师,立刻就大吃一惊。他说:“这是个什么人啊!为什么一只脚呢?是天生的呢?还是人为的呢?”

右师说:“我是天生的,不是人为的啊。这是天生就使它一只的。人的形貌,必然有个赐予者。因此,我知道这是天生的,而不是人为的啊。”

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神虽王,不善也。

【注释】

①樊,藩也,所以笼雉也。言虽饮啄之艰如此,不求樊中之养。②王,音“旺”,畅旺。

【译文】

池泽边上的野鸡,走十步,才啄一次食;走一百步,才喝一次水;它并不希望被人畜养在樊笼之中。〔在樊笼之中,〕精神虽然饱满,可是并不舒适啊。

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

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

曰:“然。”

“然则吊焉若此,可乎?”

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

【注释】

①失,本又作“佚”,皆音“逸”。②言,悲悼悼词。③遁天,失其天然。④倍,本又作“背”。⑤以生为县,以死为解。帝者,天也。帝之县解,天然之解脱。

【译文】

老聃死了,秦失去哀悼他,哭了三声就出来了。

秦失的学生问他说:“老聃不是老师的朋友吗?”

秦失说:“是的。”

学生又问:“那么,你这样哀悼法儿,对吗?”

秦失说:“对的。起初,我认为他是一般的人;可是现在,我认为他不是一般的人了。方才,我进去吊唁的时候,有年老的哭他,好像是哭他的儿子;有年轻的人哭他,好像是哭他的母亲。他们所亲身体会的,必然有不求着悲伤而悲伤的,有不求着啼哭而啼哭的。这都是违失了自然,背反了本性,忘掉了他们的切身感受。古来对这个叫作违失自然法则。当来的时候,他老先生就应时而来;当去的时候,他老先生就顺理而去。安于应时,处于顺理,悲哀快乐的情感是不能够参与到里面的。古来对这个就叫作天然的解脱。”

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注释】

①穷,尽也。指,应为“栺”之误字或借字,即“榰”之省文。②传,延也。疑此文为《天下》篇之错简。

【译文】

用木柱作烧柴,能够把它烧完;可是火要延续起来,是不知道它的尽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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