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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概念

时间:2022-04-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政府预算概述(一)我国政府预算的概念我国的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为政府履行职责、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提供财力保障。国家预算是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一个国家各级政府预算的总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并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的年度计划。

一、政府预算概述

(一)我国政府预算的概念

我国的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为政府履行职责、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提供财力保障。国家预算是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一个国家各级政府预算的总和。

(二)我国政府预算的体系

1.纵向政府预算体系

从纵向来看,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管理体制,设立了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国务院编制中央预算草案,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执行;地方各级政府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

中央政府预算和地方预算两个部分构成了我国的国家预算,中央政府预算包括中央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的预算和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若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为下一级的本级预算,也是总预算。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包括本级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的预算和税收返还、转移支付预算。

2.横向政府预算体系

从横向来看,我国各级政府预算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构成。按照财政部的规划,要建立由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定位清晰、分工明确、有机衔接、互为补充的政府预算体系,从而全面反映政府的收支总量、结构及其相应的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也即公共财政预算,是政府凭借国家权力,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筹集的、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行、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从资金的性质看,主要是统筹安排使用的收入和资金,包括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从资金用途看,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主要用于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科学技术、农业、交通等在内的公共财政方面的支出。公共财政预算作为最基本的预算,涉及政府活动的各个领域,且在财政资金总额中占有较大的份额。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社会征收一级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收入和支出预算。自2002年7月起,所有政府性基金均纳入预算管理。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包括农网还贷资金、铁路建设基金、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政府住房基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污水处理费收入等43项。政府性基金预算处于补充的位置,是对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不足的领域进行的必要补充,且有专款专用的性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使用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其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入和支出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和国有资产转让收入,支出主要用于对重要企业补充资本金和解决一些困难企业的退出成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要在国有资本领域,为国有资本实现保值增值和结构调整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保障,同时又可以不增加公共财政预算的支出压力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并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的年度计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可以具体分为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两类预算,编制过程遵循“依法建立、规范统一,统筹编制、明确责任,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相对独立、有机衔接,收支平衡、留有结余”的原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于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明确政府责任、保障民生等具有重要意义。其资金实际上是政府受托管理的资金,它归参加社会保险的公民所有。

二、财政总预算概述

(一)财政总预算概念

我国的政府预算按照编制主体由财政总预算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两大类组成,财政总预算是以一级政府作为编制主体来编制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是以行政事业单位作为预算主体来编制的政府预算。它们同作为政府预算的组成部分,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财政总预算是以一级政府作为预算主体,如某省级政府、市级政府等,预算收入有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债务收入、转移性收入等,预算支出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以行政事业单位为预算主体,预算收入可以有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预算支出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非财政拨款支出等。

(二)财政总预算的体系

我国政府财政总预算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财政总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财政总预算,通常简称为中央、省、市、县、乡等五级财政总预算。其中,省、市、县、乡级财政总预算统称为地方财政总预算。也可以说我国的政府财政总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各级政府的财政总预算经过逐级汇总,最后至国家层面,形成整个国家的预算。

(三)财政总预算的编制形式

政府财政总预算的编制形式有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单式预算是指将政府全部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汇集编入单一的总预算内,不区分各类预算收支的经济性质。复式预算是将各种财政收支按照其性质分别编入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预算。

我国财政总预算采用的是复式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个种类。随着政府职能的逐渐扩大、预算收支规模的不断增加、收支性质日益复杂,按照复式预算的形式编制,有利于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和透明度,从而满足社会对预算收支的信息需求。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及其组成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概念及其特点

1.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概念

财政总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总预算执行情况和结果的专业会计,又简称为财政总会计或总预算会计。其在整个政府会计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其会计主体是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包括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和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等各级财政部门。

任何一个政府(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政府)虽然首先体现为一个政治实体,但其政府职能实施的有效与否以及宏观调控力度如何依赖于该政府集中的公共资财数量,而公共资财的来源和运用所形成的政府预算收支活动使其更类似于一个经济组织。可以肯定的是,每一个经济组织在资金运动的确认、记录、计量和效率评价等方面都离不开会计信息系统。财政总预算会计正充任着这一角色。

2.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特点

(1)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主体是一级政府,其反应的会计信息是以一级政府作为特定的空间范围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反映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是属于本级政府取得的收入,而不是上级政府或下级政府取得的收入,也不是各行政单位或者事业单位取得的收入,相应的执收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作为政府职能的履行者,它们代表着政府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事务,其收入是本级政府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2)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政府财政总预算的执行情况及结果。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负责编制本级政府的财政总预算,形成草案后上报本级政府,经本级政府核准后,预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相关各方依法组织预算的执行。政府财政总预算的执行情况由财政总预算会计予以记录和反映,并将收支预算执行数与年初报经批准的预算数据进行比较,可以在过程中关注实际执行数与预算数的情况,可以在年度末考核政府年度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

(3)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是财政总预算资金的运动,具体包括财政总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以及由此形成的财政总预算资金的结余等。财政总预算只是对所取得的财政资金进行分配,这些财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固定资产、专利权等在相应的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中核算。同时由于财政总预算会计围绕财政资金的收入和分配业务进行,故而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没有成本核算的内容,只有收、支、余的内容。

(二)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组成

我国的《预算法》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这样便在法律中明确了财政部门在政府这一宏观经济组织运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各级政府预算的会计核算职能都由相应的财政部门担当,因此,财政总预算会计也相应地分为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根据我国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四条,财政总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规范财产管理,实行会计监督,严格财政资金收付调度管理等。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在编制完成本级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后,除了需要向本级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外,还需要向上级财政总预算部门报告,这样逐级上报,直至形成全国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从而能够整体、全面地反映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

我国政府预算和财政会计体系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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