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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算

时间:2022-02-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算可转换债券是可以根据债券持有人的选择,以一定的价格转换成普通股股票的有价证券。开发企业如果发行有可转换债券,应在“应付债券”科目下设置“可转换公司债券”二级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将负债成分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分确认为资本公积。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算

可转换债券是可以根据债券持有人的选择,以一定的价格转换成普通股股票的有价证券。可转换债券在债券发行以后,债券持有人可选择有利的时机请求发行企业按照发行时规定的转股比率将债券转换为发行企业的普通股股票,若不想转换,则可继续持有,直至偿还期满收回本金和利息

开发企业如果发行有可转换债券,应在“应付债券”科目下设置“可转换公司债券”二级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将负债成分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分确认为资本公积。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对负债成分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成分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分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分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可转换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分面值,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科目,按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借贷双方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为企业股票以前,其所包含的负债成分的核算方法与上述一般债券相同。当企业股票价格上涨或企业盈利增加、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行使转股权利时,应按债券发行时规定的转股比率将其持有债券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对于债券面值不足转换1股股份的部分,企业应当以现金偿还。在转股时,按“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账户的余额,借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科目,按“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中属于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益成分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如用现金支付不可转换为股票的部分,还应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

例10-6 金鑫房地产开发公司2005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5年期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6%,利息按年支付,不考虑发行费用。债券发行1年后可转换股份,初始转股价为每股10元,股票面值每股1元。假定2006年1月1日债券持有者全部将债券转换为股份(假定按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计算转股数),该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9%。会计分录如下:

(1)2005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债券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

=200 000 000×0.649 9+200 000 000×3.889 7=176 656 400(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

=200 000 000-176 656 400=23 343 600(元)

(2)2005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时:

(3)2006年1月1日转换为股份时:

转换的股份数=(176 656 400+12 000 000+3 899 076)÷10

      =19 255 547.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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