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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本质理论的比较

时间:2022-03-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费尔巴哈认为“人的本质在于人的理性、意志和心”,相当于真、善、美,就是人是有理智、道德和情感的动物。西方的启蒙思想家比较共同的看法,认为人的本质是自由、平等。但它们仍然不是人的根本的东西,仅仅是人的自然基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人的本质的规定,是针对费尔巴哈说的。
人的本质理论的比较_人学的足迹

三、人的本质理论的比较

人的本质问题是人学的根本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比较马克思主义人学与现代西方人学无疑是人学比较中的最重要的比较。

人的本质问题也就是人是什么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决定了对人学一系列问题的回答。

本质是相对于现象而言。现象是本质的表现,人不能直接掌握本质,人对本质的认识只能从现象中概括出来。有一种误解认为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的“类本质”概念,似乎马克思根本不同意“类本质”的概念,这是不对的。本质就是类本质,某物的本质,也就是某物作为某类的分子的本质,离开类当然谈不上个体的本质。不能说马克思承认本质,而否认类本质。类本质不只一个方面,而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有一级本质、二级本质、多级本质。不能抽象地谈某物的本质,只能谈它的某一方面或某一层次的本质。一个具体的人,如张三,他作为人的本质、作为教员的本质、作为党员的本质、作为丈夫的本质都是不同的。因此,我们问:张三作为人的本质是什么,也就是问人这个类的本质是什么。

人的本质是什么?这个问题自古以来一直存在,中国古语说,“人为万物之灵”,《书·泰誓上》说:“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这个“灵”就是“灵性”、“智慧”,西方叫“理性”、“智能”,这句话就是说人是有灵性的动物,灵性是人的本质。中国古代思想家都认为人有伦理纲常,而动物则没有。不管是性善论者还是性恶论者都承认这一点。性善论者孟子认为人的道德观念是天生的,性恶论者荀子则认为是社会形成的,但都承认人是有道德的。孟子认为人的本质是善,即仁义礼智,“无父无君是禽兽也”。荀子反对性善论,主张性恶论,认为“人性恶,其善者伪也”,“伪”不是虚伪,指人为,即后天获得的,但其结论仍然是“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即认为正是道德和知识使人和动物区别开来。这是中国古代最常见的两种观点。西方的观点也差不多,但不太强调道德,而比较强调知识和社会性。亚里士多德说,人是政治的动物。费尔巴哈认为“人的本质在于人的理性、意志和心”,相当于真、善、美,就是人是有理智、道德和情感的动物。西方的启蒙思想家比较共同的看法,认为人的本质是自由、平等。我们不能说历史上的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因为人的本质,就是人之为人,而根本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特征。以上的说法都能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但不仅仅这些东西,还有语言、审美、劳动或实践等。但说善恶能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是不确切的,因为我们不能说人是善的,禽兽是恶的。禽兽不存在善恶问题,无所谓善恶,而善人、恶人都是人。能把人和动物区别开的是有道德还是无道德,说人是有道德的,并非指人都是善人,而是说人都存在善恶问题,即道德评价问题,而禽兽是无所谓道德或善恶的。

人的本质究竟是什么?是把人的这些方面综合起来还是从中选出一项最根本的?在这里,我认为应该区分两个概念:人的本质和人性,这两个概念在历史上是没有区分的。我们在使用这两个概念的时候也常常不加区分。人性有时也叫人的本性,人的本性也就是人的本质。我认为这两个概念是应该区分开的。人性应指可以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的特点,人的本质是人性里最根本的东西,也即最根本的人性,可以和动物区别开来的最根本的东西。另外,我认为,还有第三个概念——人的属性。人的任何特点都是人的属性,人的属性首先是自然属性,还有社会属性、精神属性。人的自然属性不能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尽管人的自然属性也受到社会的影响和制约,甚至受精神的影响。但它们仍然不是人的根本的东西,仅仅是人的自然基础。所以把人的本质分为自然本质、社会本质、精神本质是不确切的。这三个概念中,人的本质是最深层的,人性是人的本质的表现,属性是最浅层的,人的本质和人性都能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但人的本质是最根本的最后决定的东西。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明确提出了人的本质的规定:“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我们一般把这个命题作为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科学规定和经典定义到处使用。但从马克思的其他著作可以看出,他还有另外一些提法,与这个规定不一致。在《手稿》里,他说:“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

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2]“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指的就是人的劳动,或实践活动,动物的活动是无意识的,而人的活动是受观念支配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正是由于这一点,人们才是一个类,即人类。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说得更清楚:“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3]意识、宗教和别的可以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的东西就是人性,其中最根本的是劳动或实践,只有劳动或实践才担当得起人的本质的重任。《资本论》中也有类似的话。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也用劳动来规定人的本质,指出“劳动创造了人本身”。[4]并详细阐述了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另外,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还有一个提法:“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5]尽管这里没有“本质”二字,但“本性”可以理解为本质。这样一来,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定义就有三个。但由于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讲得非常明确,“社会关系的总和”就被作为经典定义使用。那么,马克思的这些提法我们应当怎样看待?我认为不能拘泥于马克思的字句而应从事实上和道理上两方面加以完整地理解。马克思的这些提法,处于不同的时期,有不同背景,本质上并不矛盾。《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人的本质的规定,是针对费尔巴哈说的。他把人看做一个个孤立的个体,再对其共同性进行抽象,借以规定人的本质。马克思反对他这种思维方式,认为人和动物不同,人总是社会的人,离不开社会关系的总和。一般讲,同类动物是孤立的个体,可以离开它们之间的关系从个体中抽象其本质,而人不行。人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不是抽象的,才是现实的。说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主要强调要在社会关系中去理解人的本质,这是一个方法论原则,并不是对人的本质的精确的定义,所以,不能作为一个定义而到处乱使用。从事实上和道理上讲,劳动才是人的本质,因为人的一切可以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的特性都只能从劳动那里去寻找到最后的根源,但这个劳动不是抽象的劳动,而是现实的劳动、具体的劳动、社会的劳动,处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关系中的劳动。所以,不能离开社会关系去讲人的本质,而应把人的社会关系因素考虑进去。把人的劳动与其社会性比较,哪一个更根本?劳动更根本。类人猿有社会性,但使类人猿转变成人的不是社会性,而是劳动,当然,社会性是一个必要的条件,劳动也离不开社会性。

还有一个问题:马克思讲人的劳动是有意识的、自觉的活动,即由意识支配的活动。那么,意识、观念是否比劳动更根本呢?关于这个问题一直有争论,不少人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劳动,而是智慧、思想,因为劳动之所以成为人的活动必然有思想支配,思想更根本。那么,智慧、观念从哪里来?答案只能是它或者是天生的,或来自劳动。科学反复证明没有天生的思想,一切思想都是后天获得的。如果思想来自劳动,那就是说劳动更根本,但劳动又离不开思想,这就成了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解不开的循环。这里是有一个循环,但总有一个主要方面或基本方面。以鸡与蛋的循环来说,我认为是鸡生蛋。为什么?因为变化发生在鸡身上,而不在蛋那里,所以鸡更根本。劳动、实践与思想的问题也一样。劳动、实践是整体,它包含着思想、观念,同时也是产生新思想的根源,而已有的思想是劳动、实践的结果。变化、发展总是首先在劳动、实践中发生的。当然,现代的情况不完全如此,有些变化首先是在科学里发生的,然后再回到生产劳动过程中。但就整个过程来说,从整体上说,劳动仍然是更基本的。应该说,整个人类的活动都是实践活动,只是为了研究方便,才将它区分为实践活动和精神活动。实际上这些活动统统包含在实践活动里面。所以,最根本的还是人的实践活动。因此,人的本质可以规定为:在一定社会关系里的实践活动。这种活动当然是有意识的、自觉的,尽管自觉的程度有区别。那么,“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怎么理解?这里的“需要”不是本能的需要,而是社会的需要,社会需要决定于生产。马克思的意思是说在人的需要里体现了人的本性,但如果仅仅是本能需要,就和动物的本能没有区别了。

总之,我认为,除了实践活动以外,其他任何东西都不能作为对人的本质的规定。劳动是总体,其他均属劳动的产物。例如有人认为可以把“创造”作为人的本质,这就过高了,创造是一种高级劳动,不可能每一个人或每一项活动都有创造,因而它不能作为对人的本质的规定。

现代西方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这里主要谈一下弗洛姆和萨特。他们都是重要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人的本质,都有自己的看法。

弗洛姆是一个弗洛伊德主义者。弗洛伊德是个大思想家,在西方把他和马克思并列。他们认为马克思抓住了吃饭问题,即个体的生存问题,弗洛伊德抓住了性的问题,即种族的繁衍问题,这是人类的两个最根本的问题。弗洛姆想把弗洛伊德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结合起来,并从此出发对人的本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对人的本质这一概念的理解,同我们的理解基本一致。他认为人的本质应该分为绝对本质和相对本质。绝对本质就是生存和生育。任何个人、民族,要存在、要发展,都离不开这二者。这是贯彻始终的、不变的、绝对的。但是,不同时代、不同地域,这种生育、繁衍所表现的方式是不同的。它受生产条件、历史传统、文化形态等各种因素的制约,特别是受生产水平的制约。例如,东方和西方不一样,过去和现在不一样。这就是相对本质,是绝对本质的一种表现。他认为,这才是马克思主义对人的本质的规定。至于马克思本人,他只指出了吃饭问题,没有说明种族的繁衍问题,如果把马克思的观点和弗洛伊德的观点结合起来,就全面了。

那么,他这个看法是否科学呢?我认为,他讲的有一定道理。事实确实如此,个体的生存、种族的繁衍,这是绝对的,而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域则有不同的表现。问题在于这是否就是人的绝对本质和相对本质呢?不能这么讲,因为个体的生存和种族的繁衍并不能把人和其他动物区别开来,一切动物都要生存和繁衍,它不是人的最根本的东西,不能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人的本质,即不仅能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而且是这类特征中最根本的特征,它只能是劳动,广泛一点说,是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人正是通过劳动从外部世界获取自己生存的资料,通过劳动使人的食与性不同于动物的食与性。这个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是绝对的,是任何个人、任何民族在任何时代、任何地域都不能缺少的。尽管弗洛姆也引证了马克思的许多话,甚至引证了把生产、劳动看做人的本质的话,但他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并不清楚,他把人的本质和生物的本质混为一谈了。正如前面所讲的,本质是多层次的,食、性是属于生物层次的本质,不是人的层次。弗洛姆的观点,可以概括为“本质先于存在”。在他那里,人在出生以前,或人成为人以前,人的本质食和性都已经存在了,人的存在不过是本质的不同表现罢了。

另一个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萨特,是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他试图把马克思主义和存在主义结合起来。关于人的本质,他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观点,并有论证。在他看来,不是本质先于存在,而是“存在先于本质”,把“存在”摆在第一位。他认为先有人的存在以后,人的本质才慢慢形成。他区分两种情况:一是人为的东西——制造出来的东西。对这一类东西,本质先于存在。例如刀,是先有刀的观念或设计图形,即刀的本质,然后工人才根据它把刀制造出来。他认为如果人是上帝创造出来的,那么人也可以说是本质先于存在,但人不是上帝创造的,人只能在出现后,其本质才慢慢形成。他对本质这个概念的理解,与我们的一般理解是基本一致的,如刀的本质,就是刀的根本属性。但是,当他把本质这个概念运用于人的时候,他的理解就不完全如此了。他的“存在先于本质”的“本质”指的不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根本之点,而是指某一类人的本质,这就把人的本质的不同层次混为一谈了。他举例说,某人是一个英雄,这个本质是怎么形成的呢?是自己选择的结果。先有这个人,而后才形成“英雄”这个本质。“英雄”并不是普遍的,不是一切人共有的本质,而是一类人(英雄)的本质,人与英雄属于两个层次,萨特在逻辑上有一点混乱。他还从这里引申出对人的本质的另一个规定,即认为人的本质既然是在生活中自己选择的结果,而自己的选择又是充分自由的,那么,人的本质就是自由,一切都是自己选择造成的,自我应承担选择的一切后果。因此,人应该自己实现自己的本质。在这里也可以发现,萨特对人的本质的规定是有矛盾的。他有时把人的本质看成是一类人的本质,有时又把它看成所有的人的本质。我认为,不论是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还是弗洛姆的“本质先于存在”,都是错误的。因为,本质和现象,本质和存在,没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任何一物,有现象就有本质,反之亦然。不能设想有现象,无本质,或有本质,无现象。但是,萨特的观点包含人的存在和本质是在不断发展的,人的本质在不断形成中的思想,这个思想是正确的。例如,刚出生的孩子,他的本质就没有形成,他还不会劳动。随着他的发育成长,他学会了劳动,学会了改造客观世界,他的本质就形成了。萨特认为人的本质是自由,这实际上是卢梭的观点。卢梭认为人一生下来就是平等、自由的。平等、自由是人的本质。自由、平等能否作为人的本质呢?应该说自由、平等是有利于人们改造世界的两个因素。所谓自由,就是自主活动,人们有了自由才能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平等是人们之间的合理关系,当然比不平等更能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因此,自由、平等当然是人之所以为人而区别于动物的特征,但最根本的还不是自由、平等,而是劳动,自由、平等是劳动所要求的特征,是从属于劳动的。人的活动与动物的活动当然不一样,动物是受本能支配的,无所谓自由不自由。人就不同,人的劳动是自觉的活动,即便是强迫的劳动,劳动者在具体劳动过程中也是受意识支配的,带有明显的主体性,有一定的自由度。萨特强调自由,意在强调人的主体性。他由此引申出来的人要自我设计、自我实现的观点,对于人如何使自己成为一种人才还是很重要的。最理解自己的,只有自己。人应该自我设计、自我实现。如果靠别人,人的主体性就无法充分发挥出来。但这个自由并不是无条件的。自由要受社会条件的制约,个人应把自我的愿望和社会的需要结合起来。总之,萨特的人的本质的思想是有合理性的,但说人的本质是自由、平等是不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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