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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区土壤重金属元素分布规律

时间:2022-11-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以《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为标准,选择土壤中的Cd、Hg、As、Pb、Ni、Cr、Cu、Zn为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依据该标准对龙城门口山、龙华邓村、龙江格浪、龙潭基坑、路溪牛径、永汉上洞6个工作区的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评价(表4-1)。

表4-1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表(×10-6

注:①重金属(Cr主要是三价)和As均按元素量计,适用于阳离子交换量>5cmol(+)/kg,若≤5cmol(+)/kg,其标准值为表内数值的半数;②水旱轮作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As采用水田值,Cr采用旱地值。

Ⅰ类土壤: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地质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类土壤: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类土壤: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Ⅰ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一级标准,该标准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护自然背景的土壤环境质量的限制值。

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二级标准,该标准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

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三级标准,该标准为保障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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