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住房的公摊面积一般是多少

住房的公摊面积一般是多少

时间:2022-03-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户均住房面积最大的是衢州市,为142.84平方米;户均住房面积最小的是舟山市,为80.21平方米,两地相差62.63平方米。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长表抽样调查数据,2010年,全省住房质量较高。全省11个市中除宁波、衢州、舟山和丽水外,平房户比重均未超过20%,平房比例最高的是衢州,为28.21%,最低的是杭州,为10.51%。
住房状况_2010浙江人口发展报告·全省篇

第十章 住房状况

住房是人们生存和生活的基本条件,如果没有安定、舒适、美好的居住环境,也就不可能安下心来创业和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住水平(包括住房面积、间数、设施和住房消费情况等)已经成为衡量人们生活质量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虽然普查数据中既包含了家庭户也包含了集体户,但绝大多数人口都以家庭户的形式居住和生活,所以本文的住房状况分析对象仅为浙江省常住家庭户,未包括集体户的居住状况。

一、居住密度

1.住房面积较为宽敞,人均住房面积超40平方米

浙江省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由于第六次人口普查短表和长表都设立住房面积和住房间数的调查指标,因此有关住房面积和住房间数的数据均为短表和长表相加所得,其他涉及住房质量和住房设施的均为长表数据),2010年,全省家庭户的户均住房面积为105.19平方米,户均住房间数为2.80间,人均住房面积为40.13平方米。户均住房面积和住房间数和2000年相当,人均住房面积比2000年增加5.13个平方米。

表10-1 家庭户户均住房面积和住房间数

数据来源:短表+长表抽样调查数据。

2.家庭户中自有住房户达67.74%,租房户近三成

根据长表抽样调查数据,住房性质为租赁的家庭户比重接近三成,达到28.64%。自有住房即住房性质为自建或购买的家庭户比重为67.74%,比2000年的83.3%下降15.56个百分点。租赁的户均面积和户均间数分别为34.88平方米和1.36间,两项指标均远小于自有住房户,不到自有住房户的1/3(见表10-2)。

表10-2 按家庭户的住房类型分的住房面积和间数情况

数据来源:长表抽样调查数据。

3.城乡差异大,地区间发展不平衡

分城乡看,乡村户均住房面积超过100平方米,达到128.68平方米,比城镇户均住房面积84.40平方米高出近50%(见表10-3)。其主要原因在于乡村家庭户80.58%为自建住房,而城镇家庭户有37.35%为租赁住房,因此乡村的户均住房面积和间数都要大于城镇。

表10-3 不同地区的住房面积和间数情况

数据来源:短表+长表抽样调查数据。

从各市的情况看,发展也不平衡。杭州、嘉兴、湖州、绍兴、衢州、台州6市的户均住房面积均超过了100平方米,其他5市都在100平方米以下;户均住房间数超过3间的只有湖州、衢州和丽水3市,其他8市均不到3间。户均住房面积最大的是衢州市,为142.84平方米;户均住房面积最小的是舟山市,为80.21平方米,两地相差62.63平方米。

二、住房质量

住房的建筑层数、承重类型和建成年代能直接反映出住房的质量。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长表抽样调查数据,2010年,全省住房质量较高。

1.八成以上家庭户居住的是楼房

2010年,全省83.64%的家庭户居住在楼房里,其中有一半家庭居住在2-3层的楼房内,有超过5%的家庭住在7层以上楼房中。分城乡看,乡村有79.88%的家庭户居住在楼房,以2-3层楼房为主,住在7层以上楼房的不足1%;城镇以居住在4-6层的家庭户最多,占41.54%,有8.91%的家庭户住在7层以上楼房内。全省11个市中除宁波、衢州、舟山和丽水外,平房户比重均未超过20%,平房比例最高的是衢州,为28.21%,最低的是杭州,为10.51%。杭州也是全省唯一的家庭户住在7层以上楼房超过10%和住在10层以上楼房超过5%的市(见表10-4)。

表10-4 各地区家庭户住房的建筑层数构成

数据来源:长表抽样调查数据。

2.3/4以上家庭户住房承重类型为钢及钢筋混凝土结构或混合结构

全省家庭户住房承重类型为钢及钢筋混凝土结构或混合结构的分别为19.38% 和56.47%,建筑质量较好。城镇住房的建筑质量优于乡村;各市除丽水的建筑质量相对较差,住房承重类型为钢及钢筋混凝土结构或混合结构的家庭户只有60.88%外,其他各市都接近或超过70%,最高的是杭州,达86.90%(见表10-5)。

表10-5 各地区住房的承重类型构成

数据来源:长表抽样调查数据。

3.20世纪90年代和2000年以后建成的住房各占1/3

浙江住房建设发展迅速,新建住房比重较大。全省家庭户住房在90年代和2000年以后建成的分别占33.03%和35.08%,均在1/3左右。城镇家庭户有74.58%的住房在1990年以后建成,其中2000年以后建成的占40.15%;乡村家庭户则只有58.32%的住房在1990年以后建成,其中2000年以后建成的占27.41%,其比重均小于城镇家庭户。各市中,除金华和丽水外,有超过30%的家庭户住房在90年代建成,杭州和嘉兴有超过40%的家庭户住房在2000年以后建成(见表10-6)。

表10-6 各地区家庭户住房的建成年代构成

数据来源:长表抽样调查数据。

三、住房设施

居住水平既反映在住房间数和人均住房面积上,也反映在住房的基本设施方面。浙江经济状况良好,居民住房的基本生活设施无论是城镇还是乡村都达到了较好水平。全省91.92%的家庭户住房内有自来水,81.31%的家庭户有独立厨房,72.07%的家庭户有独立厕所,67.83%的家庭户有洗澡设施,85.53%的家庭户使用燃气或电为主要的炊事燃料。乡村有独立厨房的家庭户比重比城镇高6.81个百分点,但乡村卫生设施不如城镇,其有自来水、独立厕所和洗澡设施的家庭户比重分别比城镇低8.15、7.5和9.89个百分点。从各市看,衢州和丽水等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的住房设施不如其他地市(见表10-7)。

表10-7 各地区家庭户主要住房设施构成

数据来源:长表抽样调查数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