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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蔬菜病

时间:2022-11-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非侵染性病害是指由于生长条件的不适宜或环境中的有害物质的影响引起的,这些因素是非生物的,不能侵染和繁殖,如日光、营养、水分、空气等,这些因素都是植物生长发育过程中所必需的。防治非侵染性病害,主要是改良环境条件,消除不利因素或增强植株的抗病能力等。侵染性病害是由引起植物发病的寄生物侵染造成的,这类寄生物称为病原生物,简称病原物。二是控制主要害虫种群的数量,使其被抑制在难以危害蔬菜生产的水平之下。

一、无公害蔬菜病、虫、草害防治的原则

(一)病害防治原则

1.蔬菜病害的概念

蔬菜受不良环境的影响或病原物的侵害,代谢作用受到干扰和破坏,在生理上和(或)组织结构上产生一系列病理变化,在外部或内部形态上表现出病态,使蔬菜不能正常生长发育,甚至导致局部或整株死亡,并对蔬菜生产造成损失,称为蔬菜病害。

2.蔬菜病害发生的原因

蔬菜病害发生的原因按其不同性质分为两大类:非生物因素和生物因素,即非侵染性病害和侵染性病害。

非侵染性病害(生理病害)是指由于生长条件的不适宜或环境中的有害物质的影响引起的,这些因素是非生物的,不能侵染和繁殖,如日光、营养、水分、空气等,这些因素都是植物生长发育过程中所必需的。当环境条件恢复正常时,病害就停止发展,植株可以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这类病害也叫生理病害,蔬菜中的缺素症状和冻害等均为生理病害。防治非侵染性病害,主要是改良环境条件,消除不利因素或增强植株的抗病能力等。

侵染性病害是由引起植物发病的寄生物侵染造成的,这类寄生物称为病原生物,简称病原物。主要有:真菌、细菌、病毒、线虫、寄生性种子植物等,由这些因素侵染引起的病害具有传染性,能够繁殖和传播,这类病害又称为传染性病害。防治传染性病害的措施大致可归纳为:消灭病原物的来源,控制其繁衍,控制病原物在田间扩散和再次侵染,增强寄主植物的抗病性或从栽培制度上使寄主逃避病原物的侵染和改变田间的发病环境条件等。

3.蔬菜病害防治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通过选用抗病品种,合理轮作换茬,培育壮苗,优化群体结构,深沟高畦栽培,科学施肥,创造一个有利于蔬菜生长发育的环境条件,加强植物病害的检疫工作,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配合科学合理的化学防治,将病害控制在经济允许的范围内。

(二)虫害防治原则

1.虫害发生的原因

首先,必须有害虫的来源(简称虫源),在相同的环境条件下,虫源发生基数愈多,发生虫害的可能性愈大;其次,虫害必须在有利的环境条件下,繁殖发展到足以危害作物生产的群体数量;再次,有些害虫只能在其寄主作物易受虫害的生育期发生为害,如甘蓝菜青虫。

2.虫害防治的基本途径

一是控制田间的生物群落,即争取减少害虫的种类与数量,增加有益生物(害虫的天敌)的种类与数量。

二是控制主要害虫种群的数量,使其被抑制在难以危害蔬菜生产的水平之下。主要措施:消灭或减少虫源,如植物检疫是为了防止国外或外地危险性害虫传入本国或本地;恶化害虫发生为害的环境条件,例如改进栽培技术使菜田环境不利于害虫的生活,栽培抗虫品种,保护天敌使其在自然界能发挥更大的抑制害虫的作用等;要及时采取适当措施抑制害虫在大量发生以前,如及时使用适当的农药,或人工释放害虫的天敌,或采用有效的物理、机械防治措施。

三是控制作物易受虫害的危险生育期与害虫盛发期的配合关系,使作物能避免或减轻受害。

3.虫害防治的基本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配合科学合理地化学防治,根据病虫预测预报,将有害生物的为害控制在允许的经济阈值以下,达到生产安全、优质的无公害蔬菜的目的。在综合防治中,要以农业防治为基础。农业防治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增加防治害虫的劳力和成本,就能起到预防虫害的作用。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是综合防治的补充措施,化学防治是综合防治中的一类重要措施,但必须慎选农药种类,严格掌握用药次数和剂量,在安全间隔期内施用,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必须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程操作。

(三)草害防治原则

1.草情调查

作好田间杂草感染状况调查,准确了解田间杂草的群落组成,优势杂草种,恶性杂草的种类、混染程度、发生时期、发生深度等。这是制定和实施综合防除措施,对农田杂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的基础。

2.预防为主,综合防除

农田杂草生活力强、适应性广、繁殖率高,一经感染杂草则后患无穷,很难彻底消灭。所以,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杂草感染来源,防止杂草进入农田。这是综合防除杂草的重要环节。

3.抓紧时机,先发制草

针对杂草发生蔓延的特点,在蔬菜生产前期,大多数杂草正处于萌发和出苗阶段。这时的杂草主要依靠种子内贮藏的物质进行生长,根系纤弱、生长缓慢、抗逆力差,易于防除,这是管理和控制的有利时机。同时,还因蔬菜生活前期,同杂草的竞争能力较弱,只有抓住这个时期除草,才能将杂草的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本着“除草、除小、除了”的方针,将杂草消灭在蔬菜生育前期。

4.因地制宜,对症下药

综合防除不是各种防除措施的机械集合。要根据田间杂草的种类和感染情况,有针对性地抓住主要矛盾,突出关键措施,应用各种有效的防除手段,组成综合除草体系,充分发挥各种措施的优点,取长补短,争取作到在最有力消灭杂草的同时,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农作物,以此达到安全、有效、经济地控制杂草危害的目的。

5.讲究策略,提前效益

从生态学和经济学的观点出发,对于农田中的杂草,并不一定提倡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斩草除根”。杂草的综合防治应是通过管理和控制,使其在农田中的发生密度下降到经济的被害水准以下。为了提高除草效益,应注意防除策略。在不同的杂草感染情况下,应采用不同的对策。在生产实践中,针对不同情况的除草策略也有所不同。

控制田 苗期杂草发生密度较小的田块,可采用农业防除措施,控制其发展即可。

轻度危害田 应以机械或人工除草为主,做好苗期耙地灭草的同时,辅之后期人工拔除大草。

中等危害田 应做好机械和化学除草。

严重危害田 这类农田应以化学除草为主,并做好综合防除。

6.与生产条件相互适应,与其他措施有机配合

杂草防除制度,是耕作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在拟订杂草防除制度中,必须使之与生产条件相适应,并应注意与其他措施的相互配合。一般情况下,各种土壤耕作措施都有直接除草作用。合理的耕作和灌溉措施,有助于提高除草剂的药效,又能消除药剂残留对后茬作物的影响。

总之,杂草防除必须适应当地的生产条件,又能与其他用地养地措施合理配合,才能更好地发挥除草效果,提高经济效益,保证蔬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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