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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资源

时间:2022-11-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生态公益林是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确定为生态公益林,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生态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国家公益林是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并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查认定的公益林。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为191 127.08 hm2,占林地面积的100.0%,无商品林面积。

第七节 生态公益林资源

生态公益林是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确定为生态公益林,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生态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

国家公益林是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并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查认定的公益林。国家公益林划分标准按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林策发[2004] 9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地符合国家重点公益林的生态区位,范围内的林地全部划分为国家公益林。

生态公益林按保护等级划分为特殊、重点和一般保护三个等级,划分标准执行《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GB/T18337.2—2001)和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区位生态重要性和脆弱性等级,国家公益林的保护等级为特殊和重点保护,地方公益林的保护等级为重点和一般保护。

根据国家林业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有关技术标准,按森林类别不同进行区划,贺兰山林地面积为191 127.08 hm2。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为191 127.08 hm2,占林地面积的100.0%,无商品林面积。按林地权属分,全部为国有公益林地。

1.生态公益林各地类面积结构

生态公益林中,乔木林地面积为18 635.3hm2,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8.6%;疏林地面积为7 829.3 hm2,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3.6%;灌木林面积为8 973.7 hm2,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4.2%;未成林地面积为343.1hm2,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0.2%;宜林地面积为179 877.2 hm2,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83.4% (图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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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0 生态公益林各地类面积比例构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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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1 生态公益林工程类别面积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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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2 生态公益林事权分各地类面积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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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3 生态公益林保护等级面积构成

2.生态公益林分工程类别面积结构

生态公益林中,天然林保护工程面积为35 741.8 hm2,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16.573%;“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面积为9.2 hm2,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0.004 %;其他工程面积为30.4 hm2,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0.014%;无工程类别面积为179 877.2 hm2,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83.408% (图4-21)。

3.生态公益林事权等级面积结构

生态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分,国家公益林面积为191 127.08 hm2,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99.99%;地方公益林面积为22.0 hm2,分别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0.01%。

在国家公益林中,乔木林地面积为18 613.30 hm2,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8.63%;疏林地面积为7 829.30 hm2,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3.63%;灌木林面积为8 973.70 hm2,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4.16%;未成林地面积为343.10 hm2,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0.16%;宜林地面积为155 342.88 hm2,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83.42%。

在地方公益林中,乔木林地面积为22.0 hm2,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100.0% (图4-22)。

4.生态公益林保护等级面积结构

在公益林中,特殊保护面积为16 242.6 hm2,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7.53%;重点保护面积为199 394.0 hm2,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92.5%;一般保护面积为22.0 hm2,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0.01%。

在国家公益林中,特殊保护面积为16 242.6 hm2,占国家公益林面积的7.53%;重点保护面积为199 394.0 hm2,占国家公益林面积的92.47%。

在地方林中,全部为一般保护面积为22.0 hm2(图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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