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
施工组织设计是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的综合性、纲领性文件。
具体来讲,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根据工程概况、施工工期、场地环境以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变配电设施等配备计划,拟定工程施工程序、施工流向、施工顺序、施工进度、施工方法、施工人员、技术措施(包括质量、安全)、材料供应,对运输道路、设备设施和水电能源等现场设施的布置和建设作出规划。
(2)分类
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一般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三类。
1)施工组织总设计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工程概况,总体施工部署,施工总进度计划,总体施工准备与主要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施工总平面布置等。施工组织总设计是编制单位(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在群体工程项目中,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过程起到指导和制约作用,也是编制施工方案的基础。
3)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以具体指导其施工过程。
(3)编制原则
1)符合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造价等方面的要求;
2)积极开发,使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新材料和新设备;
3)坚持科学的施工程序和合理的施工顺序,采用流水施工和网络计划等方法,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置现场,采取季节性施工措施,实现均衡施工,达到合理的经济技术指标;
4)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施工;
5)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个管理体系有效结合。
(4)编制依据
1)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2)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技术经济指标;
3)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对施工的要求;
4)工程施工合同或招标投标文件;
5)工程设计文件;
6)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
7)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
8)施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机具设备状况、技术水平等。
(5)编制和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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