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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与事故隐患

时间:2022-10-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等四个等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事故

事故是指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背人的意志的意外事件,该事件的发生可能会造成人的有目的活动暂时或永远终止,或造成人员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事故包括两个方面,即非正常发生的事件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后果。

(2)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按事故致害原因,可分为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高处坠落、坍塌、中毒和窒息等20个类别。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等四个等级。

(3)事故隐患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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