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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社会保障思想(世纪年代以前)

时间:2022-03-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3]德国新历史学派针对当时德国所面临的劳资问题,第一个系统地阐述了国家福利的社会保障思想,强调和证明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客观性和必然性。他们提出的一系列政策主张成为德国政府实行社会保障制度的依据。新历史学派的政策主张被俾斯麦政府所接受,成为德国率先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依据。
早期的社会保障思想(世纪年代以前)_社会保障概论

2.1 早期的社会保障思想(20世纪30年代以前)

早期的社会保障思想,最早可溯源到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主要有德国新历史学派、旧福利经济学的政策主张、费边社的社会保障理论和新自由主义的主张等。早期的这些思想与理论影响了西方国家社会保障思想的基本内容,奠定了西方国家社会福利思想的基础,并为西方社会福利国家的形成、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促进了西方国家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2.1.1 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

关于社会保障问题的理论探讨,最早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及原因的研究》(1776)。亚当·斯密论述了通过“看不见的手”来推动个体利益和社会福利的共同增长,进而实现社会整体利益水平提高的一种思想愿望。斯密认为“每个人都力图使用他的资本实现他的最大价值。一般说来他这样做并不试图增加公共利益。他依据自己的利益行事时,受到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非他本意想达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2]。斯密认为,人都是理性的精于计算的,并受自我利益驱使,他在追求自我利益的同时促进了社会利益。政府不应当干涉这个过程,而应当采取自由放任的政策。斯密关于经济自由的观点深深地影响了西方保障思想的基本内容,即社会问题是个人责任的结果,它的解决当然依靠自己而不是社会和政府。

2.1.2 德国新历史学派的思想

新历史学派盛行于19世纪下半叶,主要活动在德国境内。19世纪后期,资本主义开始从自由竞争向垄断过渡,阶级矛盾急剧尖锐化,特别是在俾斯麦统治下的德国更是如此。当时,社会改良主义思潮盛行。以古斯塔夫·施穆勒(1838—1917)、阿道夫·瓦格纳(1835—1917)、路德维希·布伦坦纳(1844—1931)等为代表的一种主张劳资合作和社会改良政策的学派被称为新历史学派。[3]

德国新历史学派针对当时德国所面临的劳资问题,第一个系统地阐述了国家福利的社会保障思想,强调和证明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客观性和必然性。从而对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他们提出的一系列政策主张成为德国政府实行社会保障制度的依据。[4]

1.理论观点

新历史学派又被称为“讲坛社会主义”,他们对传统的经济学理论进行了修正。传统的经济学认为,国家的职责就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而不是干预经济活动。新历史学派则强调国家的经济作用,认为在进步的文明社会中,国家应直接干预经济生活,国家除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之外,还有一个“文明和福利的目的”,负有“文明和福利”的职责。国家的公共职能应不断扩大和增加,凡是个人努力所不能达到或不能顺利达到的目标,都应由国家来实现。主张由国家兴办一些公共事业来改善国民的生活,例如,实行社会保险、发展公共教育、改善卫生、实行遗产税等。

新历史学派强调伦理道德因素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他们认为劳资冲突不是经济利益上的对立,而是由伦理道德观念上的差距引起的对立。因此,劳资问题是一个伦理道德问题,不需要通过社会革命来解决,只需对工人进行教育,改变他们的伦理道德观念,就可以得到解决。

新历史学派强调法律对经济的制约作用。认为德国面临的劳工问题是最危险的社会问题,国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强调国家应该通过各种法令进行自上而下的经济和社会改革。

2.主要政策主张

新历史学派从这种改良社会主义的观点出发,提出了一系列增进社会福利,实行社会改革,改善劳资矛盾的政策主张。这些政策主张包括:①国家的职能不仅在于安定社会秩序和发展军事实力,还在于直接干预和控制经济生活,即经济管理的职能。②国家的法令、法规、法律,决定经济发展的进程。③经济问题和伦理道德是密切相关的,人类的经济生活并不是仅仅局限于满足自身的物质方面的欲望,而且还应满足高尚的、完善的伦理道德方面的欲望。④劳工问题是德意志帝国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⑤主张通过赋税政策实行财富再分配,并通过各种法令,包括社会保险、孤寡救济、劳动保护以及工厂监督等在内的一系列法令,实行河流、森林、矿产、铁路和银行等的国有化,限制土地私有制,改善公共卫生等措施,实施自上而下的改良,以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

新历史学派的政策主张被俾斯麦政府所接受,成为德国率先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依据。正是在这种背景下,1883年德国推出了《疾病社会保险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疾病保险法,随后,1884年颁布了《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年颁布了《老年和残障社会保险法》,德国实施的一系列社会保险法律使新历史学派的理论得以实现。新历史学派的主张,后来被制度学派加以吸收和发展,在美国及其他国家传播,成为西方国家社会福利的思想基础。

2.1.3 旧福利经济学的思想

福利经济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理论基础。它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以英国经济学家庇古(1877—1959)的著作《福利经济学》(1920)一书的出版为标志。《福利经济学》对福利的概念及其政策应用做了系统的论述,庇古的福利经济学,相对于他以后的福利经济学来说,被称为“旧福利经济学”。

1.福利经济学的思想渊源

福利经济学的直接先驱者是霍布森(1858—1940)。霍布森主张经济学要以社会福利为研究中心。他从伦理观点出发研究福利问题,认为人生的目的在于追求福利,福利的基础是财富。财富是由劳动、土地、才能、资本等生产要素共同生产出来的。在生产中,工人、资本家、企业主和地主通力合作,创造了一种“非生产性剩余”。这种“非生产性剩余”是由于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在议价时能力的不平等以及各种经济势力所形成的,因而政府应以课税的方式或政府独占的方式将这种剩余用于社会福利。因此,经济学的中心任务应是发现现行社会制度下财富分配所依据的原则,提出改进财富分配不均的办法,从而增进人类福利。霍布森认为,为实现“最大社会福利”,国家必须干预经济生活。这种干预不仅包括分配领域,还应当包括生产领域。国家不仅可以通过税收政策改善财富分配状况以及实行诸如最低工资立法和免费医疗、老年抚恤金、比较充分的失业救济等“合理的健全的社会政策”,除改善劳动人民生活以外,还应当对一些企业进行直接管制,以便协调好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使“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得以实现。[5]

2.旧福利经济学理论

福利经济学的创始人是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庇古。庇古以马歇尔等人的一般经济理论为基础,从理论上论证了国家举办社会福利的必要性及政府应该采取的政策措施,构建出社会福利分析框架,创立了福利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在西方经济学说史上具有划时代的伟大意义。因此庇古被称为“福利经济学之父”。

①福利的含义。庇古认为,福利是一个人获得的效用或感受到的满足。它包括两类:一类是广义的福利,即“社会福利”;另一类是狭义的福利,即“经济福利”。广义的福利包括对财物、知识、情感、欲望的占有而产生的满足,涉及“自由”、“家庭幸福”、“精神愉快”、“友谊”、“正义”等内容。所有社会成员的这些满足或效用的总和便构成了社会福利,而这些是难以用货币计量的,故经济学只能研究社会福利中可以直接或间接用货币计量的那部分“社会福利”,即“经济福利”。经济福利虽然只是总福利中的一个部分,但却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的状况。

②对福利的评价。庇古从福利的观点对经济体系的运转进行评价,认为经济政策的目标在于使社会福利总和极大化。国民收入的总量愈大,社会福利就愈大;当一国的经济福利总和增加时,整个社会的福利保障水平也就随之提高;在国民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收入分配愈均等,经济福利亦愈大。

③政策主张。庇古从生产资源有效率的配置和国民收入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这两个方面,来研究一个国家实现最大的社会经济福利所需具备的条件和国家为了增进社会福利所应采取的政策措施。主张通过国民收入增加和国民收入再分配两种方式来增加社会的福利。

首先,是通过增加国民收入来达到增进普遍福利,关键是合理配置生产要素,而生产要素中最重要的就是劳动力。为了达到劳动力的合理配置,就必须给劳动者适当的劳动条件,改善他们的生活福利,使劳动者在患病、伤残、生育、失业、年老、死亡时,能得到适当的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其次,是通过国民收入重新分配以增进普遍福利,主要是向收入高的富人征收累进所得税和累进遗产税,与此同时,增加劳动者的失业补助,增加社会救济,实现收入的“均等化”。如果国民收入再分配进行得合适,即使国民收入总额未能增加,也同样收到增进普遍福利的效果。福利经济学也成为社会保障“普遍福利”政策的理论依据之一。

福利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为“福利国家”社会保障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从而促进了各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2.1.4 费边社会主义的社会福利思想

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资本主义开始由自由竞争向垄断阶段过渡,社会分配不公,贫富悬殊的问题日益突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和阶级矛盾不断激化,在这样的社会政治背景下,西方国家出现了各种社会改良主义思想。其中产生较大影响的是英国的“费边社会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改革。费边社会主义从资本主义外部,新自由主义从资本主义内部对当时的社会制度进行了批判,从社会福利政策方面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在英国知识界及政界比较活跃的费边社成立于1884年,由英国一些具有社会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组成,其代表人物是悉尼·韦伯(1859—1947)、蓓·韦伯(1858—1943)夫妇和著名文学家乔治·萧伯纳(1856—1950)。费边是古罗马的一位将军,以深思熟虑的战略著名,以他的名字来命名一个团体,表明了这个组织的基本取向是要对英国存在的社会问题进行通盘考虑,寻找整体对策。在当时的背景下,费边社对工人运动关注很多,与工会的关系比较密切,一般认为它具有社会主义倾向,它主张渐进式社会改良,反对暴力革命。[6]

费边社会主义关于社会福利有以下主要观点。

①政府是一个理想的、可用来为社会服务的工具,政府有责任和义务组织各种社会服务,采取各种手段,包括某种形式的财富再分配来达到调整市场制度造成的不公正的目的。

②主张扩大政府权力来改善社会福利。他们认为只要扩大市政当局对煤气、电力、自来水和其他公用事业的管理,就是实行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主要表现在政府对私人企业的管理不断加强,市区行政的发展,租税迅速转由地租和利息负担。他们把国家权力看做“集体主义”的象征。英国议会通过的关于缩短工作时间、限制雇用童工女工、改善工作条件之类的法案,也被认为有利于增进社会福利。[7]

③通过对私人企业的国有化实行租金和利息的社会化,把财产从私人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把租金和利息从私人手中转移到社会就是向“社会主义”过渡。

④对非劳动所得的收入和遗产征收累进所得税,以实现租金和利息从私人向国家的强制性、无偿性转移。

⑤制定“全国最低生活标准”,政府采取措施保证居民的生活不致降低到“最低生活标准”。政府采取的措施包括:实行最低工资制和小时工作制,扩大对工人损失的补偿,支持老年人年金制度,改善住房条件,增加教育设施等。

⑥个人必须为社会工作,为公益献身,社会作为回报必须保证个人的自我实现。社会中的人应在平等的基础上保持协作关系,贫富收入不宜过分悬殊,贫困不仅是个人的事,更是社会的事,因为社会这个有机体的一部分遭到削弱,势必损害整个有机体的效率,摆脱贫困过上具有人的尊严的生活是每个人的权利,必须保证每位国民的最低生活标准。

费边社会主义对英国工党的建立起了很大作用,英国工党建立以后,费边社会主义不仅成为英国工党制定公共政策的理论基础,把实现社会福利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而且对西欧福利国家的社会福利政策也产生了深刻影响。

2.1.5 新自由主义的主张

从1860年到1900年,经济学界关于自由主义的观点出现转折,认为“积极的自由”不仅包括经济自由,还应当包括经济保障。其结论就是,国家为推进个人自由,就必须积极进行社会改革。这就是当时所谓的“新自由主义”,它成为英国自由党的纲领。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自由党内外许多激进的知识分子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其代表人物有霍布豪斯和霍布森等。他们主张建立平等、合作的新社会,要求国家在减少日益严重的失业和贫困现象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新自由主义”成为这些人所鼓吹的理论的代名词,并逐渐成为英国官方政策的重要政治思想基础。

新自由主义与费边社会主义都是同一时期的社会改良思想,新自由主义与费边社会主义的最大区别在于,费边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希望通过改革来完善资本主义,而新自由主义者认为改革只不过是通往社会主义的阶梯。

1.新自由主义关于社会福利的主要观点

①在人类社会中,贫困者并非是无能的、不负责任而懒散的弱者,许多处于困境的人不是不适者,而是运气不好的人;②广泛存在的贫困是财富分配不公正的结果,其根源是人力和资本的浪费以及机会的不均等;③社会改革的目标应是尽量扩大使人们成为“适者”的机会;④社会和个人之间有一种互换的责任和义务,即个人有勤奋工作的责任,社会有为公民提供获得文明生活手段的责任。因而集体主义并非削弱个人自由,而是扩大和增进个人的自由;⑤国家虽无权干预个人对财产的处置,但并不意味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为了保证所有公民都有公平获取自己那份财产的机会,有权和有责任对个人的财产权进行干预。

2.新自由主义的具体措施

对公路、铁路、运河等实行公有制;由人民控制土地和土地所产生的价值;由公共团体控制信贷和保险;实行免费教育;国家有权代表社会对任何新形式的垄断或不平等的收入进行控制或抽税;实现完全的宗教平等和公民平等;政府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干预经济生活,按社会的需要实行某种程度的财富转换,援助患病的人、老年人、寡妇、孤儿和失业者,以确保每个人获得真正的自由。

新自由主义的产生,标志着传统的自由主义由强调政治自由向经济自由转变,这不仅为1906年上台的英国自由党政府实行大规模的社会政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而且为通往未来福利国家之路在理论上做好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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