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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四个化”建设

时间:2022-03-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是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发生变化。
加强“四个化”建设_人口科学发展论:低生育水平下的人口计划生育研究

加强“四个化”建设 狠抓案件审理

——关于龙泉市农村党员干部计生违纪案件审理的思考

林卫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人们的价值取向的多样化,违法生育原因日趋复杂化,其中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生育案件的审理已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

一、违纪违法生育案件审理情况

近年来,龙泉市各级纪检机关认真开展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生育案件的审理工作,不断加强审理力度。据统计,2004年以来,龙泉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生育案件审理数维持在一定的量值上,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受重处分人数逐年上升。

龙泉市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生育案件审理处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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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007年的四年中,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生育案件审理23人,开除党籍5人;2008—2009年案件审理25人,开除党籍23人;2009年案件审理13人,13人被开除党籍。切实实行了“一票否决”制,依法严惩违纪生育行为。

二、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生育原因分析

当前,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多生的形式多样,案件审理工作难度大,存在案件审理获取线索难、调查取证难、执行难等“三难”问题:一是多数违法生育的农村党员干部有一个鲜明的共性,就是落后陈旧的生育观念根深蒂固,只顾自身利益,党性理想信念荡然无存。这些党员干部认为违法生育成本和风险不高,大不了罚点钱了事,从而顶风违纪; 一些人试图通过利用各种人脉关系逃脱处罚或减轻处罚;有的事先转移财产,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生育后外逃,导致执法难度增加。二是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发生变化。部门间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能力薄弱,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缺失。三是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生育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和危害,极大地影响了农村党员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破坏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影响社会稳定。

三、加强违纪违法生育案件审理工作的思考

(一)切实做到违纪违法生育案件审理标准化

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工作基本要求, 结合龙泉经济、社会实际,总结办案经验,严格依纪依法审理案件,把好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生育案件审理质量关。在审理案件中,既要查明违纪违法生育的事实,准确认定性质, 又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具体分析违纪违法生育的性质和危害,准确量纪,确保客观公正地审理每一起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生育案件。

(二)切实做到违纪违法生育案件审理程序化

严格落实违纪违法生育案件受理程序、审核程序、审议程序、批准程序和执行程序。一是强化程序与实体并重。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生育案件审理的检查监督,对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履行程序是否规范、合法等情况进行审核,对案件审理中存在违纪违法生育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量纪不当、手续不全等问题及时给予纠正。二是强化程序法定性。严格遵守党章和《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违纪违法生育案件。三是强化程序适时性。严格遵守违纪违法生育案件审理时限,明确案件每个环节的法定时间性,努力在案件正式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结报批。对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的,请示并经相关机关批准后,可延长审理时限,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三)切实做到违纪违法生育审理工作制度化

1、强化五项制度,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生育案件审理。

一是案件协助审理制度。建立案件协助审理领导小组,印发《基层纪检监察案件指导手册》,进一步规范违纪违法生育案件协助审理工作。积极开展联审、片审、叉审和互审工作;将全市19个乡镇(街道)划分为五个片开展片审工作,规范违纪生育案件协助审理工作程序、内容要求,把好案件审理质量关。二是督促检查制度。积极开展违纪违法生育案件协助审理工作目标管理和案件质量检查,及时开展案件审理工作的前、中、后指导及督促检查,使案件处分决定执行落到实处,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三是学习培训制度。通过会议、案件助审、公开审理、督促查检、交流总结等形式,采取集中培训、分点培训等方式,提高计生纪检干部业务水平。四是回访教育制度。可结合全市深入开展的“阳光计生行动”,不断树立人口计生新形象,召开农村党员干部违纪人员座谈会,利用典型计生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五是公开审理制度。结合本市几年来公开审理工作实践及案件助审,在做好“庭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违纪违法生育案件的公开审理,通过案件公开审理,使违纪违法生育的被调查人对案件审理、处理程序,对错误事实、定性及所依据的党纪条规有充分了解,真正接受教育,对自己的违纪事实、违纪违法行为的原因和教训进行深刻剖析。同时,也起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

2、不断健全网络,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生育案件审理

必须整合社会力量、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组织网络、信息网络,加强对基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纪律监督。以“阳光计生行动”为契机,广搭平台,把组织网络、信息网络建设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结合起来,积极预防计生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加大对计生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办案审理水平,破解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生育案件审理获取线索难、调查取证、执行难等难题。

3、促进综合治理,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违纪生育案件审理

惩治和预防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生育,是一项政治性强、难度大的工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必须积极参与,管好自己的党员干部队伍,特别是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公安、人口计生、司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制定一套预防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生育宣传、教育、监督制度。对违纪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要严格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使其不仅在经济上受损失,还要在政治上受影响,该开除党籍的开除党籍,该撤职的撤职,该罢免的依法罢免。

(四)切实做到违纪生育文书档案规格化。

全面加强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生育案件审理及档案规范化建设,同时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办法》,加强案件档案信息化管理,确定归档材料,系统归档。实现案件档案规格化,做到立卷科学,排列有序,编目清楚,装订整洁。

(作者工作单位:龙泉市人口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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