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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探检波器

时间:2022-10-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物探工程监理与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性质是相近的。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要求及各方的权利、义务。或者是委托与授权关系密切的咨询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而现场监督人员直接受命与甲方的物探项目部管理,是甲方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可以说,物探工程监理是油公司利用市场手段进行物探工程管理的好办法。并且要求地震队质量管理人员都要建立自己的

第五节 工程质量监督与监理技术——物探工程监理

一、物探工程监理的进展及现状

物探工程监理是指针对石油勘探中的物探项目,由专业化的物探监理单位接受勘探项目投资方(甲方)的委托和授权,根据有关的法规、技术标准、工程设计、作业承包合同及监理委托合同对物探施工方(乙方)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代表甲方对物探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目标、HSE等进行有效的控制,以实现合同的要求,保证甲方的投资目标,实现投资项目的最佳勘探效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布的《石油天然气工业监督(监理)人员选拔、管理试行规定》中明确规定“监督(监理)是甲方单位驻乙方单位承包的勘探开发、工程建设项目的全权负责人,对乙方单位承包项目的投资、成本、质量、工期和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对甲方单位负责”;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的《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管理办法》认为,“工程监督是熟练掌握工艺技术和相关专业知识的综合型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是工程施工作业全过程的监督者;是油田公司实施勘探、开发工程项目现场监督与管理的全权代表。监督对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环保、成本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向甲方单位负责。”

二、物探工程监理与建筑工程监理的区别

物探工程监理与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性质是相近的。都是工程的投资、质量、工期、安全等的监督管理,都是受业主委托的工程项目管理,但两者还是有重要区别的。

1.建筑工程监理是政府行为,是受国家法律、法规调整的。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要求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而物探工程监理则是一种企业行为。是油公司为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而采取的一种管理行为。可以说,物探工程的管理是油公司自己的事,油公司即可以委托第三方监理公司来管理,也可以自己进行管理,关键在于如何实现效益最大化。而建筑工程则不同,不聘用第三方监理是违法的,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

2.服务的对象不一样。建筑工程监理服务于社会各界的业主,范围广泛,同时这些业主多不是建筑方面的内行,因此其监理工作更具独立性。而物探工程监理服务于油公司,范围窄,同时油公司多有内行的物探管理人员。

3.工程监理的对象不一样。一个是地面上的有形建筑物;一个是地下地质体。

因此,对物探工程监理简单地借鉴建筑工程监理,进行照搬照套是错误的。从国外大油公司的经验来看,石油勘探工程监理是甲方的重点管理职能之一,一般都有自己的监理管理机构与监理人员。或者是委托与授权关系密切的咨询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而现场监督人员直接受命与甲方的物探项目部管理,是甲方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可以说,物探工程监理是油公司利用市场手段进行物探工程管理的好办法。

因此,我国物探工程监理的发展是与石油勘探市场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5年以前,为准备酝酿阶段。主要是下达文件,人员培训。1993年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颁发的《石油天然气工业监督(监理)人员选拔、管理试行规定》明确提出“监督是甲方单位驻乙方单位承包的勘探开发、工程建设项目的全权负责人,对乙方单位承包项目的投资、成本、质量、工期和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对甲方单位负责”,并明确规定“监督的主要职责任务”“监督资格的条件”“监督的培训与考评程序”“监督职务的聘任与管理”等条款。这是针对石油天然气企业勘探开发、施工作业的各种专业,如:物探、钻井、测井、试油、地质等制定的监督管理办法。并提出“随着石油勘探开发及施工作业市场的发育,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监督或监理公司”。1994年,在此基础上,石油天然气总公司颁布了《物探监督暂行管理办法》认为“物探作业的监督管理是勘探项目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勘探项目管理部门应委派专职物探监督,进行现场质量监督”,并规定了“物探监督资格认证”“物探监督的聘任程序及要求”“物探监督职责范围”“物探监督的考核与管理”“物探监督的待遇与奖惩”等条款,对规范物探监督行为和推动物探监督工作的开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原中国石油集团物探局在1995年组建了塔里木质量监督办公室,受中国石油集团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的委托从事物探质量监督工作,并逐步建立了一些物探监督的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开始向各个物探公司(或地调处)的施工队派出现场监督,代表甲方进行管理。

第二阶段:1996~2000年,有了专业监理机构,监督工作从物探公司内部向行业内转变。

1996年物探局在塔里木监督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了石油物探监理公司,成为我国第一个专门从事物探监理工作的机构。经过几年的努力,初步形成和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作流程、制度以及管理办法,并在塔里木、新区等探区的物探监理实践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在这期间的物探监理工作仍处于起步的初级阶段,主要是其组织机构的形式不顺,监理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人员多是原物探公司的职工,没有脱离原单位,处于依附于乙方的位置,难以起到真正的第三方的作用。1999年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下文组建物探监理中心,就力求从组织上理顺勘探项目经理部(甲方)、物探施工方(乙方)与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国际惯例的勘探监理的运作机制。但是,1999年5月中国石油集团开始重组分离,使上述工作中断。

第三阶段:专业化公司、专业化监督阶段。

2001年,物探监理中心改制,组建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中油勘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经过5年多的努力探索,中油勘探监理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推行诚信服务,在各油田公司的支持与帮助下,在物探工程监理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形成了异体监督的机制与运行模式,在向真正的第三方监理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在这期间,由于国内勘探市场的开放,油田公司与服务公司的分离,使原来的按计划下达物探任务,变为通过市场的招投标,按甲乙方合同管理,这样使得适应市场经济的物探工程监理方式逐步在国内各油田公司展开。产生了许多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由于国内物探施工的承包方式以炮千米为单价的大包方式为主,施工费用由甲方一次包给乙方,甲方不承担施工的成本管理,因此,作为甲方的现场管理代表的物探监督不管成本,以质量控制为主,兼顾HES管理。目前,除了在中石油集团外,还在国外项目、中石化及外资公司在中国的勘探项目,派出了物探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常用的监理方法

中油勘探监理公司在几年的物探工程监理的实践中,总结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理方法。

(一)参考井及参考物理点法

1.参考井法。在表层条件及地下地质情况相对比较稳定工区,每条(束)测线上,选择几个甚至几十个能够代表临近勘探区段(约1000米)的点,钻井过程中监督到现场实际监控,确定为“参考井”。采集完成该区段后,以“参考井”监视记录为标准,评价相邻(部位)区段的井深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且要求地震队质量管理人员都要建立自己的“参考井”,参考区段互相交叉,在保证了钻井质量的同时,达到了控制施工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目的。

适用范围与条件:表层条件及地下地质情况比较稳定,可以进行激发分区控制的陆上工区。

2.参考物理点法。是在参考井法基础上加以延伸,从而控制激发和接收环节的方法。即在相邻的表层条件及地下地质条件基本一致的部位,提取若干个控制点作为参考物理点,现场监督到现场检查控制点施工的全过程,并认真记录,然后利用这些点的资料与相邻点资料进行对比,判断这个区域的施工质量,从而达到以点带面的目的。

适用条件:激发、接收工序。

适用范围:表层条件及地下地质情况比较稳定,可以分区控制的陆上工区。

(二)突击检查法

顾名思义,突击检查法就是要突出“突击”性,即事先不通知施工方,或在检查时,突然到某一工序或部位进行突击检查,从而核实日常的过程施工质量。

适用范围与条件:陆上及海上全部;与管理体系监控法结合应用最佳。

(三)实地考查法

实地考查法即对资料检查或参考物理点检查中的变化部位或桩号,重新到实地进行核实,以判断是表层影响还是施工过程质量影响,进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针对施工方提出的测线调整报告、变观方案等现场考察核实。

适用条件:①有异常的纪录;②空炮、道或甩排列的地方;③施工方的请示报告。

适用范围:陆上全部及海上部分。

(四)跟踪检查法

跟踪检查法即首先以施工方内部的班组、岗位或工序环节为单位,针对不同的施工环节、岗位的检查结果,确定各单位的可信赖程度。对可信赖程度较低的单位,采取追踪检查的方法,一段时间内,经常的、有目的地对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牢牢地控制住,一直到解决为止。这样,就紧紧抓住了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避免了质量隐患,并教育了其他相关人员。

适用:“关键地段、关键人物”。

适用范围:陆上及海上全部。

(五)流程控制法

流程控制法即根据不同工序及环节的监理工作流程图,对该工序及环节进行监督控制,使各施工工序和环节处于受控状态。

钻井工序流程控制法实例:

img14

图2-3 钻井工序监控流程图

适用范围与条件:陆上及海上全部;与管理体系监控法结合应用。

(六)借助设备控制法

即借助于下药深度测试仪、井深测试仪、万用表、GPS定位仪等监理设备,对井深、药深、检波器完好率、物理点位等环节进行控制的方法,从而达到量化、有效控制的目的。

适用条件:激发、接收、测量、爆炸环节。

适用范围:除人工挖坑激发外的陆上全部及海上全部。

(七)标准记录对比法(软件检查法、室内针对检查法)

标准记录检查法就是根据本地区的地质任务、老资料、试验资料等,与投资方、施工方一起共同分析,确定该地区的标准记录,把施工得到的记录与标准记录进行对比,确定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复杂地区确定标准记录时可考虑表层及地下地质条件,分区域确定标准记录,并在区域内进行对比。

适用范围与条件:陆上及海上全部;与参考井法、参考物理点法联合应用效果更佳。

(八)管理体系监控法

管理体系控制法即利用施工方的内部管理体系开展监督工作,如施工方配备了井监、线监,现场监督可以采用检查井监、线监的记录,判断其工作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适用范围与条件:陆上及海上全部。

(九)现场取证法

现场取证法即根据在现场或资料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推理和反演,排列出发生问题的多种可能性,然后与施工方有关人员一起再到现场去进行核实,根据核实结果安排相应的措施,从而提高该工序的施工质量。

适用范围与条件:陆上及海上全部。

(十)激发深度检查法(大绳控制法、留井待查法、申请封井法、申请下药法)

1.大绳控制法:具体做法是下药时,要求下药人员在药柱底部绑上一条适当粗细的大绳,并在捆绑处剪开绳粗的2/3,与炸药同时下到井底,然后封井。监督检查时,首先提紧绳子(防止松散部分引起测量不准),在井口处设标志,用力提绳子,绳子会从剪开处断开,然后测量下药深度,这样就可以控制下药深度,也可以避免“井够药不够”的问题。

适用工序:激发。

适用范围:陆上山地风钻打井及类似地区。

2.留井待查法:即在山地等不塌井地区,要求钻井人员打完井后按监督要求,部分或全部不许下药和封井,等待监督检查合格并书面通知后,才能下药封井,这样就保证了对钻井深度的控制。

适用工序:激发。

适用范围:陆上山地等不塌井地区。

3.申请封井法:第一,钻机打完一部分井需要搬迁时,向监督提出封井要求,由监督对打过的所有井进行检查,认为合格后,方可封井;第二,监督和质量管理小组随时对钻井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合格的井当场同意其封井,对不合格的井要求重新再补,补完后再进行检查;第三,机组提出封井申请后,根据各机组的质量信誉决定是到工地检查还是同意其立即封井。

适用工序:激发。

适合范围:陆上山地不塌井或类似的工区。

4.申请下药法:具体做法是在山地不塌井的工区或区域,把监督工作重点适当向后移,重点放到对下药深度的监督上。建立下药申请单,每个机组下药前必须向甲方监督请示,甲方监督抽查合格后在下药申请单上签字,机组才能下药。下药时,监督一般都到位检查,统计并确认下药深度的准确。这样,就可以控制下药深度,避免“井够药不够”的问题。

适用工序:激发。

适用范围:陆上山地不塌井或类似的工区。

质量监控软件与硬件。

四、《物探工程质量监控系统cpesQC V1.0》

为了逐步适应物探监理市场及甲方对物探采集质量的要求,逐步完善监控手段,增强监控技术含量,提高监理服务水平,并规范监理行为,中油勘探监理公司在总结了多年的物探监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自主开发了《物探工程质量监控系统cpesQC V1.0》。

《物探工程质量监控系统cpesQC V1.0》是主要针对物探野外采集工程各施工环节质量的监控开发的软件。

(一)组成

该软件共由10个模块组成,分别是:

1.测量监控模块;

2.标准记录对比监控模块;

3.检波器监控模块;

4.SPS(物理点位)监控模块;

5.激发因素设计监控模块;

6.激发因素监控模块;

7.静校正监控模块;

8.仪器年月日监控模块;

9.环境噪音监控模块;

10.可控震源监控模块。

(二)主要作用

《物探工程质量监控系统cpesQC V1.0》的主要作用是:

1.运用科学、量化的手段进行监控;

2.定量分析整个采集过程的各个环节,并输出每个环节的质量监控报告及图件;

3.适应多道、多炮、大面积勘探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使监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程序化;

4.与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接口,运用监控系统将质量管理的内容进行具体的分解和落实;

5.使监控方式由单纯的野外抽检方式,转变为野外抽检+资料控制+流程控制+软件控制+记录控制的方式,从而提高监理水平。

·测量监控模块

功能:对物理点偏移量、复测点数量、空点、空道与各项误差的监控。

目的:通过对测量资料的检查,来监控测量工序。

源数据:线束测量设计及成果资料。

方法:分析线束测量资料,计算并统计物理点位的偏移数据,统计复测点数量及比率,汇总筛选出不合格点报告,分析统计各项误差范围。

输出文件:线束测量成果监控图件及报告。

·标准记录对比监控模块

功能:参考物理点与相邻炮、相邻炮之间、参考物理点之间的原始记录的主要技术指标的监控。

目的:利用“标准记录法”,以点控面,监控原始记录各主要技术指标。

源数据:现场处理解编数据。

方法:按照工区参考物理点选取原则确定参考点,把参考点原始记录作为标准记录,与相邻某一区域或段范围内的原始记录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其主要指标,并与标准记录指标进行对比。

输出文件:线束原始资料监控图件及报告。

·检波器监控模块

功能:仪器录制电阻、极性等指标的监控;检波器测试仪定期检测情况的监控。

目的:全面控制在用及定期检测检波器的完好情况,保证在用检波器的完好率。

源数据:地震仪录制的资料和检波器测试仪存盘资料。

方法:要求放炮前检查排列检波器工作情况并录制存盘,施工中监督随时进行检查并录制资料,用软件进行分析。

输出文件:日期、线束检波器监控图件及报告。

·SPS(异常点位)监控模块

功能:物理点位置、覆盖次数、异常点情况的监控。

目的:通过对SPS报告的检查,来监控激发点与排列对应关系、空点、激发因素、覆盖次数、点位异常数据。

源数据:线束SPS数据。

方法:对线束理论和实际SPS报告数据进行分析,筛选出偏移点、空点、激发及接收因素不正常点等异常点,并分析统计误差范围及点数。

输出文件:线束SPS监控图件及报告。

·激发因素及激发因素设计监控模块

功能:激发因素设计的监控;实际激发因素的监控。

目的:控制激发井深、药量及点位。

源数据:设计激发因素、实际激发因素(包括井深井位控制仪、监督检查数据)。

方法:监督设计与施工方设计因素的比较,保证设计合理;两种设计与实际因素的比较,保证实际按要求实施;监督抽查或利用相关仪器检查与实际因素的比较,保证实际因素准确。

输出文件:线束激发因素监控图件及报告。

·静校正监控模块

功能:表层调查工序的监控,静校正数据的监控。

目的:控制表层调查及静校正量的正确。

源数据:表层调查资料、静校正资料。

方法:分析静校正与小折射、微测井资料的关系;分析静校正与高程的相对关系;分析特殊岩性的影响;分析施工方与监理方静校正量变化趋势是否一致。

输出文件:线束静校正监控图件及报告。

·仪器年月日检监控模块

对仪器的年月日检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筛选出不合格采集站、检波器的编号、数量及项目。

·环境噪音监控模块

对环境及背景噪音进行定量分析,判定对资料的影响程度。

·可控震源监控软件

对PSS报告进行分析,监控各震源的工作状况,筛选出不合格的项目、指标,及时要求整改。

监理项目在进行SW03束测线施工时,现场监督运用物探质量监控系统(cpesQC)的标准记录对比(参考炮)模块进行单炮资料分析时,发现280线1795.5点的原始资料从能量、讯噪比等指标与相邻炮之间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

现场监督当时进行了多方的调查和分析,从仪器班报等其他资料看未发现问题,于是监督决定到施工现场进行核实。经现场核实,2801795.5点在村庄边,经向钻井人员调查,得知该点由于过村庄下药时采用了小药量2kg的方法,但由于钻井班报记录人员错误填写为原来设计的5kg药量,未按实际下药数量填写,造成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监理项目野外采集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督采用物探质量监控系统(cpesQC)的检波器测试监控模块对施工单位提供的2004年11月份检波器定期检测资料进行分析时,发现25串检波器检测数据中谐波失真项目指标大于0.2,应为不合格,而施工方提供的资料中对这25串的测试结果却显示为Test Ok。

根据这种情况,现场监督及时对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的工作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产生这25串检波器发生问题的原因是:在2004年11月23日,施工方检测人员为完成月检测任务,人为调整了检测项目及指标,致使这25串检波器出现了指标大于合格值,而检测结果却为Test Ok。

质量监控设备:

数字定位测深仪专利号:zl 02247797.7

物探数字定位测深仪综合利用接触传感、光电记数、自动控制以及GPS等技术研发。其主要功能为:实时记录和监控下药工序深度;提供数字爆炸班报;避免了人为目测、人工填写等方面的误差;形成激发深度的数据库。

药包深度检查仪专利号:zl 03276438.1

该仪器设计依据高精度毫欧采集,信号滤波以及安全恒流等主要技术为核心。其主要功能是可快速检查已经放置到井中的药包深度。另外,该仪器具有GPS定位系统、记录、上位传输功能。

数字爆炸杆专利号:zl 03208660.1

爆炸杆外形和目前使用的普通爆炸杆相同。可提供下药深度数据记录和实时监视下药深度值。

GSS检波器测试监控系统:

在野外地震勘探中,检波器是地震信号采集的第一环节。能否保证得到高保真度,高信噪比的信号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检波器工作参数是否准确。而在以往的测试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施工方所用检波器的数量大,测试时存在重测和漏测。

·由于个别测试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职业素质低,存在人为造假的现象。

·不同型号的检波器测试仪,在测试中给检波器所加的激励信号不同,造成检波器的测试精度存在差异,不能保证在用检波器的准确完好率。

·施工中驻队监督全方位跟踪和掌控检波器的真实工作状态存在一定难度。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中油勘探监理公司研制和开发了一种新型检波器测试系统(GSS检波器监控系统),主要解决以下的问题:

·野外检波器测试不到位。

·检波器超期服役带来的老化问题。

·野外现场对检波器测试记录的核查。

·利用无接触射频技术对测试数据进行交互使用。

·实现检波器的跟踪管理。

GSS检波器监控系统由5个模块组成:

·检波器测试程序(GTS模块);

·芯片数据读写程序(PRW模块);

·计算机上位传输程序(RTT模块);

·数据管理软件(CM模块);

·远程测试和交互平台工作包(P-PT模块)。

该系统实现了检波器的测试记录与检波器本身一一对应的功能。能够确保检波器不重测、不漏测,并方便野外检查,该系统做到了测试、检查和管理全封闭式的监控。

·对IC卡片的操作管理:在系统主页面上选择“写入身份证号码”选项,输入一定的编号(最多可写15位),即可对检波器对应的IC卡建立身份识别标志。

·把已经建立身份标志的IC卡贴到检波器串上(要用一种1∶1的混合胶粘贴)。

·把已经贴好IC卡的检波器串,连接到GSS测试仪,对检波器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以两种路径保存;一种存在主机电脑的专用文件夹中,一种通过野外检查机(POS)的射频转换口,把测试的数据存入已经编好身份标志的IC卡中,以便野外检查。

·在排列上,用POS机对本月所测的检波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检波器的各种测试数据是否合格,测试的日期。还可把检查人的相关信息写入POS机。

·把野外检查的数据(POS机所存)通过上传数据的方式,导入主机的电脑,检查的数据,与专用文件夹中的数据可以进行比较,看有无遗漏。

GSS系统的质量监控特点:

·测试记录的不可更改性;即一旦测试记录形成就不可更改内容。

·检查记录与测试报告的一致性;本系统所有输出的结果,在同一身份标识号码下是一一对应的。

·IC卡片身份标识号码的不可更改性;当用户试图重新写入标识号码时,IC卡将自动格式化。

·GSS测试系统以检波器测试为基础,将检波器测试、监控、检波器的设备管理、检波器野外使用状态的监督、检查功能集成在该系统中,甲方、乙方、监理方在检波器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获得全封锁式的监控效果。

·通过GSS系统的运行,形成以测试、芯片、POS机为节点的监控网络,在测试的不可更改性、野外抽查的及时性和检验结果的不可否认性等方面为甲方提供有据可查、真实的资料。

五、物探工程的特点及工程监督的地位与作用

(一)物探工程是地下隐蔽工程

物探工程是利用地球物理手段来勘探与认识地下地质问题的隐蔽工程。因为,人们对地下地质是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进行勘探作业过程也是认识的过程,所以,作业方法也是随着认识的深化而调整、持续改进,工程设计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地下地震地质条件的变化,修改、补充、完善。

(二)物探方法技术的差异

物探工程的专业技术性强,使用不同的装备及方法技术,效果差别是很大的,成本不同,地震剖面的效果也不同。

(三)物探工程质量的隐蔽性

采集质量与地质条件、技术方法、施工等因素有关;资料处理能掩盖采集的不足,采集质量不从过程角度了解,难以确定;最终成果需要钻探的检验。

(四)物探工程的费用较高

物探是石油勘探的前期工程,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钻探、油气开采等后续工作。从勘探效益的角度看,一是物探成本占勘探费用的30%;二是后续勘探工作是建立在物探基础上的,因此后续勘探成败也有赖于物探,“成也物探,败也物探”。30%的物探也决定了其余70%的效益,因此,提高勘探效益必须从物探抓起。

(五)物探野外作业,场面大,设备多,环境复杂,受外界的影响大,风险高,质量管理、HES管理等现场管理十分重要

物探工程的特点决定了对物探工程必须加强现场管理,尤其是由甲方的代表进行现场管理更为重要;市场经济使承包商力求价值最大化,也需要甲方强化现场管理,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可以借鉴国际及建筑监理的经验委托监理公司来承担。

因此,我们将监督定义为:“甲方在现场的‘工程管家、质量卫士’”。

物探工程的特点决定了实行工程监理比较好。

(六)物探监督是甲方在施工现场唯一合法代表,代表甲方进行管理

处于施工现场生产信息交流管理中心的地位,起到上报下传的作用:有关现场的生产信息及时向甲方汇报;甲方的要求,技术变更,指令通过监督贯彻执行;乙方的要求,请示监督核实后,上报甲方。

(七)监督的作用是使工程设计和甲方的目标得到贯彻落实

使施工水平得到提高,保证施工质量,使工程按照设计完成。然而,工程质量是由设计与施工两方面决定的,监督只能在严格施工上起作用。对工程设计上的欠缺,现场监督有义务提出修改建议,但是无权改变设计。

六、监理工作的发展方向

勘探工程监理是一个技术加经济的问题,这样增加了监督工作的难度和广度。要求监督工作从单纯的质量管理向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延伸;从野外检查为主向全方位控制延伸,侧重于流程及体系控制、技术方法、标准的管理、成本控制、HSE等内容。成为甲方项目管理的重要部分。

物探工程监理作为物探工程技术服务的一部分是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的,我们一定要努力开发服务内容,扩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工程监督的努力,使石油物探工程更有效,即质量更好,效益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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