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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风貌规划的角色

时间:2022-10-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城乡规划法》中有若干条款涉及“风貌”和“特色”,但是并没有明确城乡风貌规划的法定地位,这说明我国目前开展的城市风貌规划具有非法定性。可以认为,《城乡规划法》中所要求保持、保护和体现的“风貌”和“特色”是城乡规划和建设需要执行的原则和需要实现的目标,这些原则和目标是需要相应的措施和手段来执行和实现的,城市风貌规划则是其中一种积极有效的手段和措施。

2.2.3  城市风貌规划的角色

我国城市风貌现实问题及风貌规划大量实践虽然表明了城市风貌规划的必要性,但是我国《城乡规划法》并没有明确城市风貌规划的法定地位。因此,城市风貌规划是一项必要的非法定规划。(9)

(1)必要性。城市风貌规划对把握城市格调、突出城市面貌特征具有引导和控制作用。当前,我国城市建设和管理中一个突出问题是缺乏专门的以优化城市风貌为主要目标的规划设计。影响城市风貌的因素很多,包括以历史文化传统为主导的人文因素,以山水为主导的自然因素,以建筑和生活场景为主导的人工因素。一个良好的、有特色的城市风貌规划必须系统把握这些影响要素,否则,城市风貌将是破碎的、杂乱的。

由于缺乏城市风貌规划的指导,加上受到某些不良观念和思想的影响,我国城市风貌呈现出有些杂乱的现象。为此,我国当前不少城市正在积极开展不同类型的城市风貌规划。实践表明,城市风貌规划是基于解决城市风貌现实问题的一种需要,这种需要成为确立城市风貌规划重要角色的必要性理由。

(2)非法定性。我国《城乡规划法》中有若干条款涉及“风貌”和“特色”,但是并没有明确城乡风貌规划的法定地位,这说明我国目前开展的城市风貌规划具有非法定性。例如,《城乡规划法》第四条规定:“……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第十八条规定:“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第三十一条规定:“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10)可以认为,《城乡规划法》中所要求保持、保护和体现的“风貌”和“特色”是城乡规划和建设需要执行的原则和需要实现的目标,这些原则和目标是需要相应的措施和手段来执行和实现的,城市风貌规划则是其中一种积极有效的手段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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