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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

时间:2022-10-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红线范围为城市中心区B-23号地块用地范围,用地面积20760m2,计划建筑面积42000m2,其中图书馆32000m2,档案馆10000m2。

温州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

(2000)规设字75号

建设单位:温州市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选址纪要文号:

建设地点:城市中心区B-23号          计划文件:

建设项目:图书馆、档案馆           用地性质:公建

设计条件:

1.红线范围为城市中心区B-23号地块用地范围,用地面积20760m2,计划建筑面积42000m2,其中图书馆32000m2,档案馆10000m2

2.容积率≤2.1,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

3.建筑退市府大道20m以上,并结合拟改河道做好滨水环境设计。

4.建筑间距、消防通道及停车面积按有关规范设计。

5.建筑高度控制在12层以下,地块整体布局应考虑与世纪广场的空间围合关系及建筑空间处理。

6.本地块总平面布置应同时考虑北首地块的交通组织。

7.总平及方案先报我局审核。

二OOO年十二月六日

1.本条件与所附红线图一并使用,2000年12月6日起至2001年6月6日有效,逾期重新办理申请。

2.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条件内容进行规划设计,不得任意更改和违反。

3.在设计过程中,如需对本条件进行更改,须报本局同意,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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