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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结婚姻的途径

时间:2022-03-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封建礼制下,媒人成为婚姻是否合法、是否取得社会承认之必不可少的见证。因此,“媒”在此成了缔结婚姻的必经程序,成了礼制的一种象征,并在某种程度上是作为一种社会权威出现的。
缔结婚姻的途径_家庭社会

三、缔结婚姻的途径

1.什么是缔结婚姻的途径

家庭社会学中所谓“缔结婚姻的途径”,是指男女双方通过何种形式来达到相互结识并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纵观1949年以来我国青年缔结婚姻的途径,无非三类:①自己认识;②中间人介绍,但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在农村还有中间人介绍,父母征求当事人同意这一类);③父母包办。事实上,“自己认识”这一类,还可分成自己认识自己缔结婚约和自己认识但托中间人帮助订立婚约这两种。

2.“婚姻中间人”的沿革

因为婚姻中间人历来在婚姻缔结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所以有必要将婚姻中间人的沿革作简要介绍。

婚姻中间人(marriage broker),现在通行的说法是介绍人,过去则称为媒人。根据史料记载,“媒”早在周朝已经成为一种制度。《周礼·地官·媒氏》中有媒氏掌媒合男女之事的记载。《说文》中释媒妁为“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妁,酌也,斟酌二姓者也”。因此,媒在当时是作为礼制的一部分出现的,其功能一是维护“同姓不婚”制度,二是在不违背“同姓不婚”制度的前提下,为需要婚配的男女撮合婚姻。

在封建礼制下,媒人成为婚姻是否合法、是否取得社会承认之必不可少的见证。《诗经·卫风》中有“匪我愆期,子无良媒”一说。另一方面,宗法制度下,女子须经“明媒正娶”才能取得“妻”之地位。因此,“媒”在此成了缔结婚姻的必经程序,成了礼制的一种象征,并在某种程度上是作为一种社会权威出现的。比如,江村风俗中,媒人分坐媒与行媒两种。坐媒通常由舅舅担当,他是当然的媒人,如果没有坐媒婚姻就不合法,所以舅舅的权力很大。可以认为这是母系氏族的一种残余痕迹。

1949年后,虽然自中央人民政府于1950年颁布第一部《婚姻法》起就规定了男女婚姻自由,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城乡青年男女仍不可能获得更多的通过广泛的自由交往结识与选择未来配偶的机会。所以,当这些未婚青年男女进入择偶阶段时,他们中的大多数仍然需要中间人“牵线搭桥”,只是现在的“中间人”不能像过去的媒人那样操纵他们的婚姻,所起的作用也仅仅是“搭桥”而已。近些年来,由于网络等媒体的高速发展,人们交往的途径进一步增多,“婚姻中间人”的地位和作用日益下降。[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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