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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与音乐舞蹈

时间:2022-09-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书法之美和乐舞之美都具有抽象性、模糊性和整体性的特征,人们虽然会因为性格气质、文化阅历和人生阅历等个体差异而对书法和乐舞的美感存在差别,但对艺术表达的某些人类共同情意的反映却是一致的。

第三节 书法与音乐舞蹈

传统书法在以点线笔墨呈现书艺之美时,基于汉字载体和书写内容的限制,从来不是胡乱点画和信手涂鸦,而是依循文字内容进行线条的移动,于是书法线条表现出一种明显的时间特性:上下笔之间顺着时间的推移而笔意相连,上下文之间随着时间的历程而行气贯通。人们虽然注目的是呈静止的视觉之象,但这些视觉之象的相互关系却充满时间的流动感,当书法艺术的笔墨变化伴随着先后的时间顺序逐渐延展开来的时候,抽象的书艺之美也开始在人们的心灵之中流淌。在各种艺术门类中,书法艺术的这种时间性特征,与音乐艺术和舞蹈艺术的时间特质极其相似:音乐通过乐音的组织而构成旋律,透过旋律和节奏传递人类心灵情感的丰富和变动,无论是声乐还是器乐,无论是独唱独奏还是合唱交响,音乐的表达必须依赖于时间的推移流动;舞蹈通过艺术化的人体动作完成手舞足蹈,透过动态的人体美传递人类心灵情感的丰富和变动,无论是独舞还是群舞,无论是民族舞还是现代舞,舞蹈的表达也必须依赖于时间的推移流动。总而言之,书法和乐舞都是在时间的流动中表情达意,在节奏和韵律的背景下自由地挥洒对生命的感悟,演绎出中国人精神和情怀的丰富多样和流动变化。

书法在笔墨的轻重、方圆、快慢的变化中表现书艺之美,音乐在旋律、秩序、音韵的和谐中表现乐音之美,舞蹈在旋转、滑动、跳跃等肢体动作中表现人体之美,它们的艺术形式虽然不同,但带给人的审美感悟却极其相似。书法之美和乐舞之美都具有抽象性、模糊性和整体性的特征,人们虽然会因为性格气质、文化阅历和人生阅历等个体差异而对书法和乐舞的美感存在差别,但对艺术表达的某些人类共同情意的反映却是一致的。就创作而言,人们在愉悦之时,不会在书法和乐舞中流露哀伤之气;在悲愤之时,不会在书法和乐舞中表现飘逸之韵。就欣赏而言,目睹五代杨凝式的《韭花帖》时(见图10-2),人们会感到《韭花帖》与清新的《茉莉花》音乐或轻柔的舞蹈一样沁人心脾,却很难与雄壮的《黄河大合唱》或沉重的舞蹈产生联想;观赏唐代张旭的狂草书法时(见图10-3),又会觉得只有跌宕起伏的乐曲或绚烂多姿的舞蹈,才能与狂草的回旋翻飞交相辉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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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2 五代 《韭花帖》(杨凝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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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3 唐 张旭的草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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