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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职能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保护是指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保护党员在四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惩处是指严肃查处党内违纪案件,对违纪者和腐败分子给以应有的处理。监督是指加强对党员和党组织,特别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教育是指加强对广大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包括教育犯错误的同志。总之,要通过全面履行四项职能,维护党的纪律,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不断提高党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1992年10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指出:纪检机关应该依照党章规定,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保护是指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保护党员在四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惩处是指严肃查处党内违纪案件,对违纪者和腐败分子给以应有的处理。监督是指加强对党员和党组织,特别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教育是指加强对广大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包括教育犯错误的同志。这四项职能相辅相成,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全面履行这四项职能,必须把握好各项职能之间的辩证关系,在把查处违纪案件作为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的同时,把保护、惩处、监督、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必须把纠正党内不正之风与弘扬正气结合起来,克服消极因素,发展积极因素,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利的社会氛围;必须把严肃惩处腐败分子与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结合起来,加大治本力度,通过制度改革和创新,逐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总之,要通过全面履行四项职能,维护党的纪律,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不断提高党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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