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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家来了“老娘舅”

时间:2022-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常说的“老娘舅”实际上就是人民调解员。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负责三号、九号、十号地块的中虹动拆迁公司表示,基地已有律师坐堂,为居民解答各类法律问题,似乎并不需要“老娘舅”。另一方面,抽调区联调委资深调解员、上海市“新老娘舅之星”梁惠英入驻调解工作室。

动迁家来了“老娘舅”

盛赛芬 朱 明

引言:

2010年下半年,虹口区虹镇老街几个地块相继进入旧房改造的关键期。一片片旧房被拆迁,居民群众或是被动迁到外区的安置房里,或是货币安置自行购房,再也不用“人挤人、窗对窗”地生活在脏、乱、差的老街区。旧房改造本来是一件好事,可动迁带来的利益之争却让一些家庭翻了脸,关系不和不说,有的还因为内部分配不均拒绝在动迁协议上签字,相互对峙逼迫对方松口让利。

眼见着人家喜滋滋地乔迁了新居,这些内部有纠纷的家庭心里急啊,可就是谁都不愿意退让,谁也说服不了谁。明理一点的,一家人到法院去解决,但法院审理和判决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一旦判决下来这一家人也从此形同陌路。不明事理的,一家人吵吵闹闹不可开交。

比他们更急的是动迁公司。一片旧房有个别几家人家因为家庭矛盾“屏”着不动,这一片土地都要受到影响,无法改造。而即便动迁工作人员“越俎代庖”当“和事佬”,动迁家庭也不愿意相信他们能断好“家务事”。

一、“老娘舅”进驻动迁基地是哪来的灵感?

我们常说的“老娘舅”实际上就是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就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2010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并规定于次年1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力。该法第四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七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这表明,人民调解是一种由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主持的,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工作。最重要的是,相比其他纠纷解决途径,人民调解具有无偿、便捷、不伤感情的独特优点。

与此同时,上海市司法局也要求各区县司法局、人民调解组织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积极拓展调解领域。人民调解进楼宇、进市场,能进入的领域似乎都已经覆盖到了。各区县都在结合本区实际,探索如何再拓展服务领域。当听说旧房改造基地存在“家庭纠纷阻碍动迁”的现象时,区司法局立即与区房管局联系,商议合作事宜,尝试把人民调解引入旧房改造基地。

区房地办此时也在思考破解难题之策,听到区司法局的建议,两家一拍即合,并提议司法局出一个工作方案,对人员的挑选、派遣,薪资待遇,纠纷调处方式等问题都做好安排。

二、接受好东西也需要一个过程

区司法局和房地办两家单位商议得热火朝天,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到位,双方都看好此次合作。出人意料的是,当双方找到动迁公司商议进驻的具体细节时,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困难。负责三号、九号、十号地块的中虹动拆迁公司表示,基地已有律师坐堂,为居民解答各类法律问题,似乎并不需要“老娘舅”。而二号地块的虹口动拆迁公司虽然表示有兴趣尝试,可出人意料的是过了几天他们也反悔了。怎么办?

区司法局分管人民调解工作的王副局长此后就开始走上了游说之路。他多次找到两个动迁公司的经理,向他们介绍人民调解工作的种种好处,以及我区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实力。言谈中,王副局长了解到动迁公司有一个顾虑:“老娘舅”来自动迁公司以外,调解过程中会不会“反撬边”影响动迁工作(反撬边是沪语口头语,意指胳膊肘往外拐)?王副局长反复向两位经理解释,人民调解员入驻后只调解动迁居民的家庭纠纷,而不涉及动迁政策、不过问动迁工作。说白了,分多少蛋糕(即安置多少房子)是动迁公司的事情,而怎么分(即家庭内部之间各得多少安置房)才是“老娘舅”该管的事情。

中虹动拆迁公司的总经理终于理解了区司法局的意图,有所触动但仍迟迟没有行动。区司法局王副局长找到了区房管局的分管副局长,请他们再做做中虹动拆迁公司的思想工作,接受这一新事物。不久,中虹动拆迁公司终于同意,在动迁基地里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

三、充分准备才能迎来“开门红”

让从未接触过人民调解的动迁公司接受并最终认可“老娘舅”,就必须要让人民调解在动迁基地真正发挥作用,消除动迁家庭内部矛盾,促进旧房改造进程。为了确保第一个在动迁基地开出的调解工作室,工作上万无一失,区司法局在人员配备上非常用心。一方面,商请动迁地块管辖地,嘉兴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遣一名资深调解员吴老师入驻调解工作室。借助他熟悉社区的优势,更好开展工作。另一方面,抽调区联调委资深调解员、上海市“新老娘舅之星”梁惠英入驻调解工作室。并配备一名专职文员,协助两者工作。

2011年1月中旬,梁惠英老师刚入驻基地时,工作室还来不及装修,只能借用基地办公室办公。因为知之甚少,梁老师的办公室门前冷清。一天,一位动迁基地工作人员在给居民将动迁政策,梁惠英刚巧走过。忽然,那个居民激动地叫道:“侬不是梁阿姨吗?我认得侬,侬上过‘新老娘舅’节目的……”“新老娘舅”节目是一档电视调解真人秀节目,深受40—60岁左右的中老年人的喜爱。而动迁中的主要对象就是这个年龄层次的群体。

一旁的动迁公司陈经理忽然意识到,自己身边站着的不是一个普通的调解员,而是一个有着一定影响力的“民星”。“民星”代表什么,就是她说的话老百姓爱听,她评的理老百姓相信。认识到这点,陈经理飞快地腾出一间明亮的小办公室,按照人民调解庭的统一样式进行布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大幅张贴在调解室内的墙上,还在楼下做了指示牌。他还特地将梁惠英的照片以及“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奖牌制作成画报,张贴在调解室门口,醒目标识。不久之后,居民群众中就知道了动迁基地来了“梁阿姨”,家里有啥纠纷矛盾都可以找她评评理。

四、调研走访不打无准备之仗

梁惠英是个工作认真负责的人民调解员。她认为,即使是相似的家庭纠纷,因为纠纷主体以及社区习惯的不同,处理的方式也要有所改变。为了更好地了解动迁家庭的纠纷类型、原因,以及当地居民的习俗和基本情况,梁惠英在入驻基地之初工作相对比较空闲之际,自己深入虹镇老街,走访居委干部和居民,收集第一手资料。

功夫不负有心人。梁惠英发现:虹镇老街地区的不少私房只有宅基地证,没有房产证;该地区人群有三多,即困难群体多、外来媳多、青壮年夭亡多。她分析后认为,该地区人多地少,居住环境差,原住民相对层次不高、经济条件较差,因此才会有“三多”。这些家庭人口多、住房面积小,本来就容易产生矛盾,一旦到了动迁,大家又都指望借此翻身,于是矛盾升级、纠纷不断。该地区的不少青壮年不是经济上困难,就是健康上有问题,只能娶外来媳、生育了子女,且普遍寿命不长。一旦他们过世,外来媳和孩子的动迁利益又有可能被其他亲属所侵犯。梁老师还了解到,虽然是新社会但该地区居民的思想比较保守,在财产继承上仍有“传儿不传女”的惯例。

因为有了充分的准备,梁惠英在调解此类家庭纠纷时得心应手。她很注意保护弱势群体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王阿婆和三个女儿为动迁款的分割发生分歧,梁老师说法论理为她们分割清楚,还附带厘清了老人的赡养问题。李奶奶终身未婚未育,收养了养女小李,不料李奶奶过世后,不相往来的叔叔老李以“养女无权继承”为由,要求小李将李奶奶留下的房产给他。梁老师运用法律说服了叔叔老李,维护了小李的合法权益。

五、酒香不怕巷子深

动迁家来了老娘舅,有了家庭矛盾可以在动迁基地里一并调解解决。这一举措便民利民,同时也有效推进了该地块的旧房改造进程。2011年1月至11月,人民调解工作室共接待居民咨询710人次,调解纠纷129起,调解成功82起,收到居民送来的锦旗15面。

调解工作室的实际效果让动迁公司的陈经理高兴得合不拢嘴,他叫人将居民赠送给梁老师的锦旗全都挂在梁老师的调解工作室里。今年4月26日,《解放日报》上刊登了《虹镇老街动迁家来了“老娘舅”》一文,专题报道我区旧房改造基地人民调解工作室。此项工作还得到了区委、区领导的认可和批示。梁老师的门前有时还有人排队等候,一调解狭小的工作室就被挤得水泄不通。有人建议说,换一间大一点的办公室做调解室吧?陈经理摇摇头说,要的就是这种满满当当、供不应求的感觉。空间小了,纠纷当事人坐下来就很难站起来,不容易分心,也不容易乱说乱动,互相冲突。

这时,与该地块一街之隔二号地块,虹口动拆迁公司的经理坐不住了。他破天荒地主动要求区房管局、司法局也为他们联系一名“老娘舅”。不久之后,第三名人民调解员罗老师正式入驻二号地块的动迁基地。相比之下,这里的办公环境更大,但不知为何前来咨询、调解的人却比较少。

六、后续保障和完善

动迁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是一项需要消耗体力和脑力的工作,有时还需要配合动迁工作的特殊时间安排,在晚间和双休日工作。为更好激励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区司法局和房管局从保证薪资待遇和关心生活、工作两方面入手。薪资待遇方面,除常规工资外再给予一块工作津贴,使收入和付出相当。关心生活、工作方面,对在动迁基地工作的调解员实行错时工作制,以适应动迁基地居民的需求,保证调解员正常的休息。在评奖和荣誉方面,区司法局也积极为工作室的调解员争取。今年,梁惠英老师当选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党员,并被推荐成为区政协委员。

“老娘舅”评理能服众,人民调解调解法也规定过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经过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为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协议得到积极履行,调解员会引导达成一致协议的当事人到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明年起,我区旧房改造工作将进入攻坚阶段。更多的家庭纳入动迁,更多的家庭纠纷会因动迁利益之争而起。区司法局和房管局考虑,派遣更多的人民调解员入驻到动迁基地,化解动迁家庭纠纷。

思考题

1.为何区司法局、房管局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入驻动迁基地?你认为有无意义?

2.为何动迁公司最初并不接受“老娘舅”?

3.同是“老娘舅”,为什么梁老师门前热闹,而罗老师门前冷清?

4.对做好旧房改造动迁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虹口区第十四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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