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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期吉林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显著

时间:2022-03-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靳 月“十二五” 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 在全省各级各类部门的协同努力下, 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下, 吉林省扶贫开发成效显著。
时期吉林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显著_民生视角话吉林:吉林调查队系统调查成果集.2017卷

靳 月

“十二五” 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 在全省各级各类部门的协同努力下, 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下, 吉林省扶贫开发成效显著。 通过对五年来全省住户收支调查和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数据资料分析, 截至 “十二五” 末, 全省现行扶贫标准下 (年人均收入2300元, 2010年不变价格) 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减少, 省内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支水平稳步提高, 家庭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持续完善, 扶贫资金投放力度大, 农户受益面较广,整体工作取得巨大成绩。

一、 农村贫困人口总量明显减少, 贫困发生率稳步降低

据全省住户收支调查和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数据显示, 按照现行农村贫困标准(年人均2300元,2010年不变价格),2015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总量为69万人,比2010年减少147万人, 年均减贫29.4万人 (见图1)。 贫困人口下降幅度68.1%, 贫困发生率为4.6%, 比2010年下降10.1个百分点; 全省贫困地区 (8个国定扶贫重点县) 农村贫困人口降至11万人, 比2010年减少23万人, 贫困人口下降幅度为67.6%, 贫困发生率为10.1%, 比2010年减少20.4个百分点(见图2)。

二、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逐年增长, 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十二五” 时期的五年, 是全省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幅度最大的五年,也是农民收入增速最快的五年, 据监测数据显示, 全省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从2010年的人均3471元增加至2015年末的7045元, 基本实现了千元目标的逐级跨越, 2015年, 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010年时的2.03倍, 年均增速为15.2%, 高于同期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2.9个百分点 (见表1)。

图1 “十二五”时期全省及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规模

图1 “十二五”时期全省及贫困地区农村贫困发生率

表1 “十二五冶 全省及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

在收入绝对额增加的同时,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结构也呈现出一些新特点。 “十二五” 末, 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结构中, 工资性收入占比达到18.0%,比 “十一五” 末增长1.2个百分点, 家庭经营净收入占比为65.9%, 比 “十一五” 末增长4.4个百分点。 工资性收入增长源于城市化进程加速, 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增加, 外出务工就业机会增多, 劳动力成本增长等诸多因素, 是这一时期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力量。 家庭经营净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第一产业收入的增长, 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 全省贫困地区对于农业的依存度更高, “十二五” 时期, 粮食总体上连年丰产, 加之这期间, 国家实施粮价保护政策, 玉米、 水稻等主要粮食价格总体上处于高位, 农民收益明显, 因此, 以农业为主的家庭经营收入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也比较大。 与之对应的是财产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在可支配收入构成中占比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 其中, 财产性净收入占比五年间下降了3.9个百分点, 转移性净收入占比下降了1.6个百分点,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补贴对于粮食生产的激励作用逐年放缓, 农村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覆盖面增大, 但整体保障水平仍然偏低, 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渠道狭窄,理财意识不足, 这些因素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村居民表现得更为明显, 从四项收入五年间年均增速的比较看, 财产净收入2.3%的增幅与转移性收入12.1%的增幅也明显慢于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净收入16.8%的水平 (见表2)。

表2 吉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结构情况表

三、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消费较快增长, 活力释放明显

“十二五” 时期, 与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相对应的, 农民消费能力也得到了极大的释放。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从2010年的人均3163元增长至2015年6607元, 五年间累计增加3444元, 累计增幅达到108.9%, 年均增速为15.9%; 比同期全省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增幅高1.1个百分点 (见表3)。

表3 “十二五冶 时期全省及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消费情况表

与此同时,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也在悄然发生变化, 农民用于食品的基本生存消费需求支出下降显著,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从2010年的43.4%下降至2015年的36.4%, 五年间累计下降了7个百分点, 与之对应的是,用于居住类、 家庭设备用品类、 文化教育娱乐类、 医疗保健等发展、 享受型消费支出比重逐渐上升,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消费活力也在不断释放 (见表4)。

表4 贫困地区农户生活消费构成情况对比表

四、 贫困地区农民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

“十二五” 时期, 全省地区农户住房条件和家用设施不断改善。2015年末,贫困地区农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2平方米, 比2010年人均19.3平方米增加10.9平方米。 截止 “十二五” 末居住竹草土坯房的农户比重12.9%, 五年间下降了17.9个百分点; 农户照明电普及率达到100%, 使用管道供水农户达到80%, 增长了4.1%; 独立用厕所农户比重98.9%, 增长0.3%, 炊用柴草农户比重86.4%, 比五年前下降5.3% (见表5)。

表5 贫困地区农户住房及家用设施情况

贫困地区农户生活条件改善的另一表现则是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增加。2015年末全省贫困地区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9.4辆,2010年末该指标是空白; 摩托车71.7台, 比2010年增加26.5台; 冰箱冰柜拥有量76.9台, 比2010年增加32.7台; 彩电拥有量102.3台, 比2010年增加0.9台; 移动电话拥有量164.8部, 比2010年增加11.0部; 计算机拥有量24.9台, 比2010年增加18.3台 (见表6)。

表6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每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情况表

五、 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公共服务水平提高

截至 “十二五” 末, 被纳入贫困地区的全省八个国家扶贫重点县全部1168个行政村, 通电比例100%, 有线电视信号通达率100%, 沥青水泥路普及率99.6%, 通客运班车的比率99.6%, 通宽带的行政村达到92.1%; 八个扶贫重点县文化馆全部覆盖, 数字影院拥有率87.5%; 延伸至自然村, 通电、 通电话、有线电视信号比例都是100%, 通宽带比重90.8%主干道路面经过硬化处理的自然村88.6%, 通客运班车及饮用水经过比重74.9%。 文化教育卫生方面, 有文化活动室村比重97.8%、 有卫生站 (室) 村比重72.9%, 有合格村医和卫生员的村比重达到74.8%。

六、 贫困地区县域扶贫力度较大, 受惠面广

根据农村贫困监测县域调查资料显示, “十二五” 时期, 全省贫困地区累计获得扶贫投资总额为37.8亿元。 其中, 中央贴息扶贫贷款累计发放5.25亿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2亿元、 专项退耕还林草工程补贴0.65亿元、 中央拨付低保资金2.5亿元、 省级财政安排扶贫资金4.1亿元、 其他资金7.1亿元 (见图3)。

图3 “十二五”时期扶贫资金来源情况分布

就扶贫效果上看, “十二五” 时期的五年间, 全省贫困地区累计实施扶贫项目的村2234个, 项目覆盖农户26.6万户, 项目扶持贫困人口数85.3万人, 累计获得扶贫贷款资助的农户数为3.5万户。

“十二五” 时期,吉林省扶贫开发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在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的背景下,经济增长速度和居民收入增长速度都呈现出放缓的态势, 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也面临困难,确保全省最后69万农村贫困人口收入增长,如期摆脱贫困在未来几年将是十分繁重的任务。这需要各级党委、 政府部门精心谋划、精准施策,科学论证、 分类实施、 扎实推进, 稳健完成。 方能在 “十三五”时期补齐贫困这块短板,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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