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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文明对野蛮战争的审判

时间:2022-07-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法庭对24名被告中的22人做了宣判:12人被处以绞刑。1946年10月16日凌晨,在纽伦堡监狱,对被判处绞刑的纳粹战犯执行处决。这次审判确认日本侵华战争为违反国际法的犯罪。审判确立了侵略罪和违反人道罪是国际法上的重大犯罪。东京审判第一次正式将两项极大危害人类和平与生存的战争犯罪概念引入战争犯罪。东京审判及纽伦堡审判首次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如何处理罪孽深重的纳粹分子,在同盟国内部有意见分歧。有的主张活埋,有的主张不经审判就地处决,有的主张将这批战犯解送到无人居住的荒岛上去,无比的憎恶引起激烈争论。最后主张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审判,“用法律让罪人服罪,以公正培育正义,以理性巩固和平”的观点占了上风。1943年10月,反法西斯战争大局已定,苏、美、英三国外长聚首莫斯科,讨论通过了《关于希特勒分子对其所犯罪行责任问题的宣言》。宣言宣告,战犯“将被解回犯罪地点,由他们所曾迫害的人民予以审判”。1945年7月至8月,欧战结束后,苏、美、英三国首脑聚首柏林西南哈韦尔河畔的波茨坦,签署了《波茨坦会议议定书》,其中包括设立军事法庭审判战犯的条款。

二战结束仅短短的6个月,欧洲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开庭。那时纳粹德国政权已经崩溃,但纳粹的阴魂尚未散去,民众尚未从数十年的精神管制和理论荼毒中清醒过来,许多党卫军死硬分子虽然消失在人海中,但仍蠢蠢欲动,企图伺机东山再起,纳粹的精神遗毒隐藏在一些德国民众的内心深处,披上了一层民族主义的外衣。一些普通的德国士兵认为,自己虽然参与了战争,但只是作为一名德国公民履行自己保卫祖国的义务而已,不是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再也没有比法庭证据展示、法庭辩论和判决更能挖掘历史的真相的了。

1945年8月8日,苏美英法四国政府在伦敦正式缔结了关于控诉和惩处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定,通过了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宪章共30条,对设置法庭的目的、任务及法庭的机构、管辖权等一系列问题做出明确规定。苏美英法四国签署的《伦敦协定》和《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进一步规定由四国各指派一名法官和一名预备法官组成国际军事法庭,对无法确定其具体犯罪地点的纳粹德国首要战犯进行统一审判。1945年11月20日,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庭,经过218天的审判,216次开庭,于1946年10月1日结束。由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胜国对欧洲轴心国的军事、政治经济领袖进行数十次军事审判。根据4条罪行起诉和定罪:① 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战争罪;② 参与实施战争的共同计划罪;以上两条罪行合起来被称为破坏和平罪;③ 战争罪(指违反战争法规或战争惯例);④ 违反人道罪(指对平民的屠杀、灭绝和奴役等)。法庭对24名被告中的22人做了宣判:12人被处以绞刑。1946年10月16日凌晨,在纽伦堡监狱,对被判处绞刑的纳粹战犯执行处决。纽伦堡审判为以后对破坏和平罪的审判奠定了基础,标志着国际法的重大发展。

1946年1月1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远东盟国最高统帅部根据同盟国授权,公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在东京审判日本法西斯战犯。法庭由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菲律宾11璈国代表组成,梅汝是11国军事法庭中国代表团的首席法官。从1946年5月3日开庭到1948年11月12日结束,持续两年多,开庭818次,419人出席法庭作证,受理证据4 336份,整个审判耗资750万美元。据统计,被起诉的日本各类战犯5 423人;被判刑4 226人;被判处死刑941人;28名甲级战犯中,东条英机等7人被处以绞刑,1948年12月23日在东京巢鸭监狱执行。

这次审判确认日本侵华战争为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论定日本入侵中国并占领南京是事先预谋的;占领后6星期内在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20万人,这不包括被日军烧死,投入长江或用其他方法处死的中国人;日军在占领南京期间进行了强奸、抢劫、毁房等战争行为。

欧洲纽伦堡对德意法西斯的审判和东京对日本法西斯的审判,是世界爱好和平人民对侵略战争的审判,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成果,是文明对野蛮的胜利。东京审判的重大意义和历史意义在于:惩罚战争犯罪,震慑战争犯罪,揭露日本的战争罪行。它向全世界宣告策划、发动、进行侵略战争是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参与策划,发动进行战争的犯罪个人要对侵略战争负责。审判确立了侵略罪和违反人道罪是国际法上的重大犯罪。它昭示世界:谁策划、发动、进行侵略战争都要受到法律制裁。审判中揭露了大量的日本政府和军部策划侵略战争并在侵略战争中犯下的种种罪行,这一点震撼了日本国民,使战后初期日本人以反战,争取和平为内容的民主运动持续不断,对维护日本战后的和平法起了推动作用。东京审判是一场公正、正义的国际审判。它向全世界表明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犯罪必将受到惩罚。东京审判发展了国际法,对人类的和平事业做出了贡献。

东京审判根据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和人类文明的进步,在尊重传统国际法的基础上发展了国际法。法庭审判战犯的直接和重要依据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根据宪章,法庭对普通战争罪即“破坏战争法规罪”,侵略罪即“破坏和平罪”及“违反人道罪”行使管辖权。在东京审判及纽伦堡审判之前,侵略罪和违反人道罪是战争犯罪的意义虽已为国际社会所认知,但没有成为成文法。东京审判第一次正式将两项极大危害人类和平与生存的战争犯罪概念引入战争犯罪。审判中依法惩罚了那些发动和领导侵略战争的主要战争罪犯,维护了人类尊严。东京审判及纽伦堡审判首次以侵略罪和违反人道罪追究个人的战争责任,对国际法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战后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通过的一系列法典都规定侵略罪和违反人道罪是重大国际犯罪,其责任人应受到惩罚。

侵略罪和违反人道罪的创立是国际法发展的需要。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和最为残酷的战争,战后审判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惩办战犯,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审判军国主义发动对外侵略战争的罪行,用“侵略罪”和“反人道罪”将法西斯钉上历史的耻辱柱。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让世界牢记历史的经验教训,重建世界和平,防止历史悲剧重演。追究个人的战争罪是东京审判对国际法的又一重大贡献。

在审判庭的辩论中,有一种观点是:战争是国家行为,个人没有责任。一般说来国家作为战争犯罪的主体应该受到惩罚,但国家是抽象的,人是国家最重要的实在的构成要素,因此个人应该为战争犯罪承担责任,其中罪大恶极者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国际军事法庭对德意日法西斯判决后,在德国宪法中明确,宣扬纳粹主义是违法,任何类似纳粹组织的行动或言论都在禁止之列,甚至对藏匿在国外达60年的纳粹老兵都要引渡返国受审,将纳粹主义连根拔掉。而在日本宪法中,将侵略战争的宣布者天皇保留了下来,埋下了军国主义复活的祸根。

从东京审判结束到20世纪70年代,日本虽然存在否定东京审判的言论,但尚未形成气候;进入80年代后,随着日本政府要对战后政治进行“总决算”,政治上否定东京审判的右翼思潮逐步抬头;90年代后,日本拼命要做政治大国,变本加厉地否定东京审判,这并不是单纯地否定一次审判,而是对日本侵略战争历史的否定。这必定要影响日本的政治走向,进而影响东亚及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近年来日本首相安倍在右翼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参拜靖国神社和慰安妇等重大问题上一意孤行,不可等闲视之。靖国神社所供奉的二战甲级战犯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的历史罪人,是亚洲的纳粹,安倍参拜他们,为罪人招魂,实际上是要颠覆东京审判,这是对人类良知的肆意践踏和对公平正义的狂妄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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