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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作主的民主

时间:2022-03-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要求统治者的行为一切以民心、民意为皈依的主张,是中国古代具有代表性的以民为本的民本思想。与中国不同,古希腊民主是奠基于公民政治基础上的,是公民作主的民主。1956年中国共产党就提出了要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新中国应当给予民主党派发表意见的机会。这是人类制宪史上的空间壮举,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倡导的充满民主精神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
民意作主的民主_中国式民主的文化解读

《尚书·泰誓》中指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老子》又云:“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管子·牧民》则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要求统治者的行为一切以民心、民意为皈依的主张,是中国古代具有代表性的以民为本的民本思想。杜维明指出:“如果因为民本思想不能够发展出类似西方的民主制度,因此这个文化资源就应该舍弃,应该批判,应该抛到历史的垃圾堆里,这点我绝不能苟同。孟子所开发的资源是非常雄厚的,而且非常有价值。在中国历史的进程中,民本的光辉价值曾在各种不同的政治文化中体现出来。”[15]儒家政治思想的主流应当是民本主义,不能把中国上千年的专制政治归咎于儒家政治思想本身。中国儒家政治思想之所以源远流长,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历代统治者将其作为工具的功效,这与中国百姓对民本主义政治的向往是分不开的。1960年12月毛泽东曾经指出:“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主要是封建时代的文化,但并不全是封建主义的东西,有人民的东西,有反封建的东西。要把封建主义的东西和非封建主义的东西区别开来。”[16]认真剖析中国古代民本思想,可以从中发现一些民主性因素。

一、“民”是国家的根本

《尚书·五子之歌》中讲:“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万章上》中肯定了孟子的思想,提出“天下者,天下之天下也,非一人之私有故也”。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原君》中进一步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天下为主”中的“天下”指的是人民、民心之意。他认为,君主只是请来的客人,君权可以变换,人民才是国家根本。

二、“民心”是稳固政权的基础

《管子》从施政立法有效性的角度,阐述了民心的重要性。《管子》有云:“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孟子把尊重民意与君位政权联系起来,在《孟子·离娄上》中讲:“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君权只有受民意支配,政权才能稳固。萧公权指出:“孟子相信最高的主权在乎民。”[17]

三、“民意”是社会整体的愿望与要求

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与“民”等同的概念,还有“庶民”、“百姓”、“小民”、“子民”、“人民”等,这些概念都不是具体的个体概念,而是一个抽象的整体概念。梁启超曾说:“春秋大同之学,无不言民权者,盍取六经中所言民权者编辑成书,亦大观也[18]。”梁启超这里讲的“民权”,也是指抽象的整体概念的“民”的权利。《尚书》里讲的“民惟邦本”、孟子的“民贵君轻”思想,也应当从这一层面上去理解。因此,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民意区别于私意、众意,更接近于公意的概念,指向社会整体的愿望与要求。

综合上述因素,可以发现古代民本思想中包含着统治者必须回应社会整体性愿望与要求的民主意愿。与中国不同,古希腊民主是奠基于公民政治基础上的,是公民作主的民主。因此,西方政治建立在个体主义基础之上,强调群体或国家为公民个人之工具的民主。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不仅反映在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上,而且落实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之中。毛泽东在思考构建新中国民主制度时强调:“‘非少数人所得而私’的精神,必须表现在政府和军队的组成中,如果没有真正的民主制度,就不能达到这个目的,就叫做政体和国体不相适应。”[19]在新中国诞生前夕,他在民主前面冠以“人民”二字,以体现社会主义性质的“人民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的民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我国建立的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从制度上杜绝了受资本操纵的少数人的民主,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民主奠定了基础。

作为现代中国社会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建立和健全了汲取民意的制度途径,在一系列重大决策中始终把反映民意或社会整体性的愿望与要求置于重要地位。1956年中国共产党就提出了要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新中国应当给予民主党派发表意见的机会。我国重大法律和政策的出台,通常在起草阶段,就充分发扬民主,采用领导机关意见和广大群众意见相结合的方法。1954年宪法先后征集了8 000多代表性人士的意见,又在15 000万人口中进行了历时两个月的讨论,最终诞生了建国以来的第一部宪法。这是人类制宪史上的空间壮举,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倡导的充满民主精神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20]在改革开放这一新的历史时期,1990年中共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要求在做出重大决策、决定重大事项时必须走群众路线,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比较、鉴别与论证;有的重大决策在实施前还要经过试点。“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出发,凡是得民心、顺民意的事情,都要竭尽全力去做;凡是失民心、背民意的问题,都要雷厉风行去改。我们的各项工作都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尺度。”[21]在推进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的重大决策注意正确反映并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并且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把最大多数人的利益看作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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