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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海贝的起源

时间:2022-03-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中原与云南出土的海贝,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颇受中外学术界的注目。其间,首言中原,次述云南,两地在使用贝币方面的相同之处与各自特点,均可从论述中一一知其原委。海贝已被作为货币使用了。中原地区用作货币的紫贝和环贝都是外来的物品,即来自南海和印度洋。
贝币研究_中原与云南用海贝作货币的历史考察_杨寿川学术文选

自20世纪20~30年代以来,在河南殷墟先后出土了不少海贝。继后,特别是1949年以后,在中原的广大地区,又连续在夏商周时期的遗址和墓葬中出土了大批海贝。尤其令人瞩目的是,1955—1972年间,在云南省的晋宁石寨山和江川李家山以及其他一些地区的先秦古墓中,先后发掘出土了为数甚多的海贝,据估计多达700余公斤、约26万多枚,如此巨大数量的海贝出土,在中外考古史上未曾有过。我国中原与云南出土的海贝,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颇受中外学术界的注目。

中原与云南古墓里出土的海贝,在作为随葬品埋入地下以前是一般的装饰品还是货币?这在学术界曾长期争论过,但近年来这一争论已趋于统一,大多数学者认为是用作商品交换等价物的货币,并认为海贝是我国历史上继物物交换之后最先出现的货币,也是使用时间最长的货币。

本文拟利用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对我国历史上最先出现并长期使用的贝币作一番全面的研究,包括对贝币的出现、流通与废止的历史过程等分别进行详细的考察。其间,首言中原,次述云南,两地在使用贝币方面的相同之处与各自特点,均可从论述中一一知其原委。至于文中不妥之处,则祈望方家教正。

一、贝币的出现

(一)中原:夏商之际开始使用贝币

天然海贝被用作货币使用,这在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并不乏见,据彭信威先生研究,在亚洲、美洲、非洲和欧洲的一些民族和地区“多有过一个使用贝的时期”[1]。但是在我国,使用贝币的时代则最早。根据古代史籍和考古发现,我国中原地区用海贝作货币的起始时代大约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6世纪前后的夏商之际,即早在距今3700年左右的夏末商初,在我国黄河流域的广大地区已开始使用贝币了。司马迁《史记·平准书》载:“虞夏之币,金为三品:或黄(金)、或白(银)、或赤(铜),或钱、或布、或刀、或龟、贝。”又桓宽《盐铁论·错币第四》也载:“弊(币)与世易,夏后以玄贝,周人以紫石,后世或金钱刀布。”从这两条记载可知:早在“虞夏”或“夏后”时代,即公元前2100至公元前1700年间。海贝已被作为货币使用了。如果说西汉学者司马迁和桓宽的记载,是后人对三代佚事的追述而带有很大的传说性,尚不足以说明货币的起源,那么现代发现的实物资料便提供了有力的证据。1959年河南偃师二里头夏文化遗址中出土了若干自然物海贝和仿海贝式样的骨贝与石贝。该遗址一带系夏人活动的区域。从其他同时出土的器物说明,当时这里的经济生活以农业为主,农具主要是石器,也使用木、骨、蚌、铜等质料的工具;饲养的牲畜有猪、狗、牛、羊、马等;手工业比较发达,已出现制陶、制铜、制骨、琢玉等专业分工,兽面纹的玉饰、镶嵌绿松石的兽面铜牌、合范铸造的铜爵等具有较高的工艺水平。该遗址的出土器物经放射性碳素测定,其年代约为公元前2000至公元前1600年,与根据文献推算的夏代纪年大体一致,因此考古学家们确认为夏代遗址[2]。这些考古资料说明,夏代特别是夏末商初,中原地区的社会分工已有所扩大,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尤其是手工业内部出现了明显的专业分工,已能制造铜、玉等各种精美的饰品。随之而来,出现了早期的商品生产与交换,同时也出现了作为商品交换媒介的货币。此外,在属于夏末商初的其他遗址中,如河南陕县七里铺遗址和郑州上街遗址中,均发现了仿制的骨贝[3],流通中的海贝的数量已供不应求,而出现了用骨仿制的贝币,说明当时贝币的使用是比较普遍的。

中原地区用作货币的海贝主要有两种:一种背部呈紫色,可能就是古代文献中记载的“紫贝”;另一种背部有一黄圈,称为“环贝”。这两种贝,因为普遍用作货币,所以古代文献中又称为“货贝”。紫贝最大者长4.3厘米,环贝最大者长2.9厘米,两类贝最小的都短于1.6厘米。贝是暖海里生长的一种动物。中原地区用作货币的紫贝和环贝都是外来的物品,即来自南海和印度洋。生活在黄河流域的夏人,通过交换或其他方式,从南方诸国或部族那里获得海贝。在夏商之际商品交换的初期,海贝这种外来的商品,由于具有使用价值,可以用作装饰品。又由于具有天然的计数单位以及坚固耐磨、便于携带等特点,于是便成为我国最早、最重要的实物货币。

(二)云南:春秋晚期开始使用贝币

在历史文献中,未见云南把海贝何时用作货币的记载。然而考古发现却为我们研究这一问题提供了实物证据。自1955年以来,云南省在考古发掘中发现了数量惊人的海贝。据王大道先生统计:云南省考古工作者先后在晋宁石寨山、江川李家山等十余处的29座古墓(不包括火葬墓在内)中发掘出土海贝约26万多枚,重达700余公斤。其中主要有:1955—1960年晋宁石寨山发掘的50座古墓中,有17座出土海贝,约14万9千余枚,重400公斤;1972年江川李家山发掘的27座古墓中,有8座出土海贝,约11万2千余枚,重300余公斤;1979年底至1980年初,呈贡天子庙发掘的一座古墓中出土海贝1500多枚。此外,在一些火葬墓和其他古墓中也先后发现了不少海贝。如:1980年曲靖珠街八塔台发掘的304座火葬墓中,有112座出土海贝,总计653枚;1980年剑川鳌凤山发掘的217座古墓中,有2座早期墓出土海贝,合计47枚。另外,1976年,在维修大理崇圣寺千寻塔时,在塔顶基座处发现海贝约3800枚,重10余公斤。在上述出土海贝的古墓中,以江川李家山古墓群的年代最早。该墓群出土海贝的8座墓中,有7座属于第一期墓,其年代为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期;另一座则属于第二期墓,年代为战国晚期至西汉中期。[4]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实验室对江川李家山出土海贝的一座古墓的木柄残片进行放射性碳素测定,其年代为距今2500±105年,即公元前550年±105年[5],约当春秋晚期或战国初期。

根据江川李家山早期墓出土的丰富的青铜器,处于同一时期的其他地区古墓出土的大量青铜器以及其他随葬品[6],我们对春秋末期至战国初期云南社会的经济生活有了大致的了解,当时,以滇池为中心的滇中地区以及滇西的一部分地区业已进入青铜时代。这时,农业与手工业之间更大规模的分工已经完成。农业仍然是主要的生产部门,由于大量青铜工具广泛用于生产之中,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手工业内部的分工也日益扩大,生产部门有矿冶业、铸造业、纺织业、制陶业、玉石制造业以及酿酒业、煮盐业等。特别是青铜冶铸业,已具有相当高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其产品包括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兵器、乐器、饰品等,其中如牛虎铜案、铜棺、铜鼓等都是闻名于世的青铜精品和珍品。劳动者生产出来的大量各类手工制品,除了供给奴隶主、贵族享用外,尚有一部分投入市场,以换取生活必需品。于是,当时滇池地区亦即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商品交换。这时的商品交换有近地交换与远途贸易两种形式。近地交换,主要在“滇人”与其邻近的其他部族之间进行,而远途贸易则是在滇与巴、蜀、夜郎、楚、百越、交趾、日南以及缅甸、印度之间进行。据史籍记载:我国西南地区的云南、四川很早就与邻近的交趾、日南、缅甸、印度等地有经济、贸易方面的往来,经由滇西的大理、保山、腾冲到缅甸、印度,再到西亚诸国,这是一条古已有之的商道,有人称之为“南方丝绸之路”。通过这条商道,四川和云南的商人将巴、蜀出产的锦绢、采帛、文绣一类丝织品等运往印支以及南亚、西亚诸国销售,而从那些国家换回琥珀、翡翠、轲虫(即海贝)、琉璃、蚌珠等异域之物。[7]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需要有一种商品从其他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通过“南方丝绸之路”从邻近的印度支那、南亚以及西亚诸国交换得来的外来品海贝,由于“其值甚轻”适于当时简单的商品交换的需要,加之海贝形小易藏、便于携带以及可以“按枚数之”等特点,于是这种自然物的海贝便成为云南历史上继“物物交换”之后的第一种货币。

云南用作货币的海贝有“紫贝”和“环贝”两种,“紫贝”仅发现两枚,其余均为“环贝”;“紫贝”长约4.8厘米,“环贝”中最长的3厘米,最小的长1.7厘米,一般的长2.6厘米。经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马绣同研究员鉴定:云南出土的海贝“属于宝贝族、宝贝科,学名为‘环纹货贝’[Monetariaannlus(Linnaeus)]”。可见,云南与中原出土的海贝,颜色相同、大小相近,并且系同族、同科的环贝。

二、贝币的流通

(一)中原:夏商之际至秦统一中国(公元前16世纪前后至公元前221年)是贝币流通的时期

中原地区从夏末商初开始使用贝币。进入商代早、中期以来,贝币的使用日渐广泛,并开始获得最早的流通中主要货币的地位。这一时期,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分工已经历了相当长的时期,商品生产与交换日益发展起来,货币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加,除使用自然贝外,还使用仿制的铜贝,不过海贝的使用是大量的和普遍的,这从殷商墓葬出土海贝的情况可以得到证明。如:1952年发掘的郑州市东南郊二里冈遗址出土了大量海贝以及一些陶器、石器和青铜器。经科学测定,该遗址第三层遗迹的时代为公元1620±140年,约当商代早期。郑州市郊白家庄墓属商代中期的墓葬,从中出土的贝币达460多枚。[9]商代后期,贝币的使用更加普遍,流通量也明显增加。安阳殷墟遗址于1928—1933年先后发掘五次,每次均出土“颇多”的海贝,此间主持发掘工作的李济先生指出:这些出土的贝“亦为当时之通用货币”[10]。1953—1954年间,在安阳大司空村发掘了165座殷墓,其中有83座出土贝,合计234枚。1958年又在大司空村一带发掘了5l座殷墓,其中出贝的有9座,共计116枚,除一座出贝83枚外,其余出贝仅数枚,而出贝一枚者亦为数甚多[11]。这一现象说明,贝币的使用已深入到平民的生活之中了。1959年在安阳发现一圆形殉葬坑,坑中发现有三堆海贝,其数以百计。又坑内的人骨架中发现有贝饰和随葬贝的共七具,贝数多少不一,少者1枚,多者达300枚[12]。1976年在安阳殷墟发掘了殷王武丁的配偶“妇好”的墓,从中出土贝多达7000余枚。安阳圆坑墓和“妇好”墓出土的贝达数百、数千之多,说明商代后期王室和贵族拥有的贝币已经比较多,而社会上流通的贝币也相应增多了。在商代墓葬中,除了有不少实物贝出土之外,还出土了许多甲骨卜辞,而在这些卜辞中,常见有关“贝”的记录。如:“囚(俘或获)贝”“锡(赐)贝”“易(赐)贝”“取贝”等[13]。在一些传世或出土的商代青铜彝器铭文中也不乏“商(赏)贝”“易(赐)贝”等的记载。上述安阳圆坑墓中出土了一件铜鼎,其铭文记述赏贝之事云:“王商(赏)戍嗣子贝廿朋。”[14]这些卜辞与铭文的记载,进一步证明商代流通中的贝币不仅通过交易可以获得,而且也是商王赏赐臣僚和贵族的“货宝”。此外,商代中后期,贝币流通的范围也比夏末商初更为广泛了。据近年来考古发掘资料显示,殷人活动的范围北到内蒙古克什克腾和辽宁喀左,西到陕西汉中地区,南到湖南、江西境内,东至于海。在这一广大的范围内,不少地方的商代遗址,如:山西保德、山东益都、河北曲阳、辽宁喀左等都出土了贝。[15]这说明商代中后期,贝币流通的范围已包括了整个黄河流域的中、下游地区。

西周时期,特别成康之世,社会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农业生产中较多地使用了青铜农具,灌溉事业有所发展,农作物的品种及产量均较前增加了。手工业方面,青铜器制造的工艺水平超过商代,青铜器无论在数量上、种类上以及铭文字数上,都超过了商代;另外,商品生产与交换也较前有所发展,在市场上有奴隶、牛马、兵器、珍宝等商品的买卖,从而使货币的作用更显得重要。当时天然贝仍然是最重要的货币。最能够证明周人使用贝币的根据是周初的一件青铜彝器上的铭文:“遽伯罘乍(作)宝彝,用贝十朋又三(四)朋。”[16]这一铭文说的是制作一件宝彝,用去了十四朋贝。在这里,贝既表现为价值尺度,又是流通手段。而贝作为二者的统一,毋庸置疑,已经是货币了[17]。在周代的青铜彝器铭文中,还有不少“赐贝”“赏贝”的记载,如《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一书中所收162个周朝铜器铭文中,有21个记载了“赐贝”“赏贝”之事。这都说明周代使用贝币是较为普遍的。考古发掘提供的实物资料也可以证明周代使用贝币以及贝币流通的情况。1923年河南新郑一周墓出土贝317枚[18];1932—1933年在河南浚县发掘了82座西周成康至幽平时期的墓葬,共出土贝3472枚[19];1950—1952年在河南辉县发掘了一批周墓,其中一座出贝727枚[20];1955—1957年在陕西长安县发掘了182座西周墓葬,出贝之墓95座,共计千余枚[21];1957年在陕西岐山、扶风发掘了6座西周墓,出贝60枚;[22]1972年在甘肃灵台发掘了8座西周以前的墓葬,出贝者5座,共120枚[23];1981年在长安县沣河东岸斗门镇西周镐京遗址的墓葬中也出土了海贝,并有五件圆鼎出土,其中一圆鼎铭文曰:“赐贝百朋,伯姜对扬天子休用作宝樽彝。”[24]这些考古资料说明:西周时期,贝币仍然是主要货币,而且较之商代,其使用更加普遍,且流通范围也更为广泛了。

春秋战国时期是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时代,特别是商品生产与交换较之以往则有更大发展。这时,虽然各种铜铸币(布币、刀币、蚁鼻钱等)的流通日渐广泛,甚而在北方的魏国和秦国还出现了“圜钱”,但是在经济生活中贝币仍继续流通。在已发掘的这一时期的墓葬中,仍有自然贝出土。如:1963年在山西侯马上马村一座春秋墓中,出土海贝8枚,此外还出土骨贝100枚、铜贝1600枚,包金铜贝32枚等[25];1953年在河南汲县山彪镇一座战国魏墓中,出土3000多枚自然贝和大量布币[26]

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除了自然物的贝币广泛流通之外,还出现了多种仿贝,主要有骨贝、玉贝、蚌贝、角贝、陶贝以及铜贝等,最多见的仿贝是骨贝,其在早商墓中即已发现,而在西周至战国墓里也一直多有出土。据萧清先生研究认为:玉贝“可能曾被用作货币使用”,其余骨贝、石贝、蚌贝、陶贝等均非珍贵之物,原料随处皆有,甚易制作,又非良好币材,故“均不是货币”,只是在早期交换中真贝不足的情况下,可能行使过货币的职能,其后则基本上只是一种普通装饰品或被作为冥币;丽陶贝则仅是单纯的冥币罢了。[27]这一分析是十分正确的。至于铜贝、包金铜贝以及有铭文的铜贝即“蚁鼻钱”,则毋庸置疑是作为货币使用的铜仿贝。这种铜仿贝,最早出现于商代[28],西周和春秋时有所发展[29],战国之时则发展成为正式的铜币——一种有固定形制又有铭文的铜贝即所谓“蚁鼻钱”[30]。上述多种仿贝的出现,说明作为自然物的海贝由于长期以来广泛流通,并稳定地充当等价尺度,这就使海贝在社会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并成了人们心目中十分珍贵的财富。因此之故,社会上便出现了象征财富的各种仿贝,人们生前以之作为玩物,死后则作为冥币随葬。其中的铜仿贝,一出现即用作货币,而到后来发展成为最早的和最原始的金属铸币。

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流通的贝币是以“朋”为单位的。上述商周彝器铭文所载:“贝廿朋”“用贝十朋又三朋”等即可证明贝币的单位是“朋”。《尚书·大传》曰:“大贝百朋”,又《诗·菁菁者我》曰:“锡我百朋”等,也说明“朋”是贝币的单位。据郭沫若先生考证:“一朋十贝,应是贝发展为货币以后,才形成固定的单位。”[31]郭沫若先生的考证是正确的:上述1959年发掘的安阳后冈圆形墓中发现有三堆贝,其中一堆亦可看出确是十贝为朋,联成一组的。关于当时贝币的价值,除上述周初《遽伯罘彝铭》有明确的记载外,迄今未见其他的文献记载或考古材料,故无以言之。

(二)云南:春秋晚期至明末清初(公元前500年左右—公元1648年)是贝币流通的时期

云南自春秋晚期开始使用贝币以后,贝币的流通逐渐发展起来。战国时期的一些墓葬里出土了不少贝,如:上述江川李家山战国中期墓里曾出土大量贝,又1979—1980年发掘的呈贡天子庙战国中期的一座墓葬里也出土贝1500余枚[32]。战国末年至西汉时期,滇池区域使用贝币逐渐普遍,而流通中的贝币为数也很多。上述晋宁石寨山17座墓葬出土海贝多达14万9千余枚,平均每座出贝8700多枚,这在中原地区是闻所未闻的。晋宁石寨山古墓群是战国末年至西汉时期滇王及其亲属的遗存,曾从中出土“滇王之印”以及反映祭祀、战争、生产与生活等场面的青铜贮贝器等精品。此外还出土了大量的农具、兵器、酒器、纺织工具以及装饰品等,大多是用青铜冶铸而成,少数则用铁或金制成。这一时期,云南与中原内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联系日渐密切,社会经济发展较快。在滇池区域的居民,已是“耕田有邑聚”[33],即已定居农耕,并大量使用青铜农具,农业生产已有较大发展。畜牧业和渔猎业都比较发达,也是经济生活的一部分;手工业方面,青铜制造业尤为发达,在铜锡合金与冶铸工艺上达到了惊人的水平。随着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商业活动与商品交换也更加频繁起来。当时,“滇人”盛行集市贸易,并与内地有商业往来。输入的商品主要是丝织品、漆器、铜镜和弩机(兵器)等,输出的商品则主要是牲畜、畜产品以及称之为“滇僮”或“僮”的奴隶人口等。[34]在这些商业活动与商品交换中,均用海贝来作为交换的等价物,即所谓“通商贾,贸易用贝”[35]。此后至唐代,随着贝币使用更加普遍,在文献中第一次出现云南用贝的记载,《新唐书·南诏传》曰:“以缯帛及贝市易。贝者大若指,十六枚为一觅。”可见,在当时南诏辖区以内,均以“缯帛及贝”作为交易媒介。如上所述,南诏时用作货币的海贝主要来自毗邻的东南亚诸国的“进献”;另外尚有一部分来自吐蕃,据《南诏德化碑》载:南诏与吐蕃联合打败唐军后,吐蕃曾送给南诏许多衣服、器皿、宝货,其中也有“珂贝”即海贝。此外,考古资料也印证了南诏时用贝的事实。如:1980年在曲靖珠街八塔台唐代晚期的火葬墓中曾发现了一些随葬贝;1976年维修南诏末年兴建的大理千寻塔时,从塔顶清理出海贝38000余枚等。[36]宋代大理国时期,云南继续使用贝币。据政和《证类本草》卷二二引《海药》记载说:“贝子,云南极多,用为钱货交易。”由于宋代云南“以贝代钱”的情况十分普遍,以至于入元之后,中央朝廷与云南行省均只能“许仍其俗”“以交会贝子”,而“公私通行、庶为民便”[37]

云南历史上贝币的价值及其购买力是不断变化的,而总的趋势是逐渐走向贬值。初期,海贝十分珍贵,被用来作为滇王及贵族墓葬的随葬品,并且装在极其精致的青铜贮贝器或铜鼓之中,与黄金饰品、玛瑙、绿松石等一道埋入墓里。可见这时的海贝,其价值是很高的。南诏时,贝与缯帛都是一般等价物,在交易中广泛使用,具有一定的价值与购买力。元代,贝币的价值也比较高。如:昆阳、晋宁一带用贝币买田一双(约五亩),高者7500索、低者2000索、一般者2500~3000索;通海地区贝币价值则更高,一双水田高者2600余索、低者仅300索。[50]另外,从元明两代和清初贝币与金、银的比值可以看出其逐渐贬值的趋势。据《元史·世祖本纪》载:元初“每金一钱,值贝子二十索”,而银一钱则值贝币二索半(即200枚)。明初,银一两值贝五袋,即银一钱值贝十索,较元初已贬值四倍。明中叶,据《滇略》载:贝币“一索仅值银六厘”,即银一钱值贝16.6索,较之明初又贬值六成多。明末,据崇祯十七年修的《邓川州志》载:“滇俗用贝,今开钱局,将银撤去,贵至三百五十索一两。”即银一钱值贝35索,较之明中叶贬值两倍多。清初,据康熙《澄江府志》卷三载:“交易用贝。明末银一两敌贝三、五百索。清顺治四年至七百索。”[51]可见,迄于明末清初,贝币的价值已大大跌落,较之元初下跌二十八倍,较之明初下跌七倍多,此时的贝币已经到了狂滥的地步。

三、贝币的废止

(一)中原:秦统一中国之时(公元前221年)“废贝行钱”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农业生产中铁制工具逐渐代替青铜工具,并推广了牛耕,生产率大大提高。又兴修了一些有名的水利工程,促进了灌溉事业的发展。手工业方面,冶铁业开始出现,并迅速发展起来。原来“工商食官”的局面已被打破,独立的私营手工业获得了迅速发展,其冶铁、煮盐、酿酒、丝织等的生产规模不亚于官营的同类手工业。随着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商品交换也日益频繁起来。而作为商品交易和手工业中心的大都市迅速兴起,在临淄、洛阳、定陶、邯郸、大梁、阳翟等新兴都市中,商业呈现了繁荣景象。农民生产的余粟(五谷)、余布(丝、帛、苕麻),手工业者制造的农具、陶器、木器、车辆、皮革产品等,均较多地投入市场进行交换。商品生产的发展和交换的频繁,促进了货币流通和货币制度的变化。春秋时,刀币、布币等金属铸币已在全国南北主要经济发达地区开始使用。进入战国以后,这些金属铸币的使用更加普遍,并打破诸侯国之间的界限扩大了流通范围。如:布币由原来的三晋扩大到燕、秦等国,刀币由齐国扩大到燕、赵等国,楚国特有铜仿贝“蚁鼻钱”也扩大到中原的陈、蔡、宋、鲁等国。战国中期以后,在北方的魏、秦、燕等国,出现了一种新的货币即“圜钱”(圆形有孔的铜铸币),并开始逐渐代替布币和刀币,而最后成为取代贝币的法定铜铸货币。

秦国在商鞅变法后社会经济迅速发展起来,逐渐成为西方的封建强国。迄于秦惠文王二年(公元前336年),秦国“初行钱”[52],正式建立了“圜钱”制度,这是我国货币史上的一项重大革新。此后,随着秦国经济、政治、军事势力的迅速增强及其领土的不断扩张,秦圜钱的使用范围也日渐扩大,赵、齐等国甚至仿照秦圜钱铸行自己的圜钱。殆于战国末年,随着各国改革其币制,全国币制统一的趋势已经十分明显。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全国,随即正式废止贝币等货币,将原来秦国的铜铸圜钱(即“半两”钱)推行至其他六国。这在《史记·平准书》里有明确记载:“及至秦,中一(应为‘一中’)国之币为三(应为‘二’)等,黄金以镒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于是,秦王朝即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货币制度,从此结束了战国时期各国钱币形制备异、单位轻重不一的紊乱局面。秦“半两”钱成为全国唯一通行的货币,夏商周三代曾经在商品交换中充当最重要媒介的海贝至此完全丧失货币机能退出了流通领域。东汉学者许慎在《说文解字》中,于“贝”字下写道:“古者货贝而宝龟,周而有泉,至秦废贝行钱。”这位文字学家以十分简练的“说解”概括了贝币从出现至废止的历史。

(二)云南:明末清初(明永历二年或清顺治五年,即1648年)“废贝行钱”

有明一代,中央王朝在云南采取了一系列“大为恢拓”的统治政策,如政治上的“改土设流”和经济上的移民屯田等,大大促进了云南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特别是随着屯田制度在云南的广泛推行,大批汉人纷纷迁徙到云南,他们带来了内地先进的生产工具与技术,促进了云南农业和手工业的迅速发展。农业方面:汉族屯户将内地的优良品种传入云南,特别是玉米和马铃薯这两种高产作物传入广大的高寒山区,大大改变了以往粮食生产极其落后的状况;手工业方面:盐业生产随着“开中”政策的实施有了较大的发展,并从国家专卖变为盐商行销,扩大了商品性和流通范围;陶瓷业的发展颇为显著:市场上销售的各类陶瓷器都是云南烧制的,已有青釉与蓝釉之分,政府设立“窑课”征收赋税;矿冶业的发展尤为突出:明中叶后,中央王朝放宽禁令,允许民间采钢,于是私人经营的铜矿纷纷出现,至明末经常生产的、规模较大的铜矿达19个之多,铜产品的产量比以往有较大增加。随着农业、手工业尤其是矿冶业的发展,商品交换也日益频繁起来。明末,云南出现了许多商品交换的市镇,在昆明、大理等大城镇里“百货汇聚,人烟辏集”[53],其商业贸易是经常性的;在一些府、州、县的治所,有定期集市的“街子”;其余更小的城镇,则是按十二属定期“赶街”。在这些大中小市镇上,本地商人与外来客商运来种类颇多的商品“相与贸易”。云南生产的铜产品(即粗铜)也在市镇上进行交易,其中大部分经商人之手销往省外。这些商人雇用大批力夫,人挑马驮,沿着滇黔大道、经20余站,将滇铜运往贵州的镇远,再装船水运至湖南、湖北等地销售;另一条商道则是经由贵州的思南府和四川的涪陵,顺长江而下将滇铜运至荆州、常德等地出售。此外,政府为了铸造铜钱,也向云南民营铜矿购买部分粗铜。如:嘉靖六年,政府为造“嘉靖制钱”,除征收“十取其三”的铜课外,其余十分之七“仍予值以市”;嘉靖十四年,政府以盐课银二万两在云南收购铜、锡,造钱330l万余枚;万历四年至八年,政府“于州县收买黄铜鼓铸”,一时之间“铜价腾跃”;天启六年,政府又以六千两白银购买铜、锡,造钱六百万枚等。[54]可见,政府有时也是滇铜的最大买主,而民营铜矿能够提供的商品铜也不在少数。铜一类大宗商品进入市场,向政府或商人销售,买卖双方用什么等价物作媒介呢?长期以来公私通行的、细碎微贱的自然物海贝能行吗?显然是不行了。据史籍记载:万历末年,一斤铜值铜钱30文,而一枚铜钱值海贝多达26枚。[55]如此,则一斤铜差不多要用10索贝才能买到。万历以后,贝币价值急剧下降,至永历元年则必须用40余索贝方可买到一斤铜。当时,若用贝币购买一个10斤重的铜制品,仅仅是铜价(即不含制作费)即为200余索,如此多的海贝,恐怕只能借助于肩挑马驮了。《滇略》的作者谢肇膌早在万历末年就已看到贝币表现出来的缺点及其迟早要被淘汰的必然性。他写道:“海贝其数多,既不胜荷挈,而又易于破坏,缘其值甚轻,故亦不惜。”这是很有见地的认识。在我们今天看来,当交换价值较大的商品出现于市场,细碎、微贱的货币就不能再充当一般等价物。明末清初云南地区铜一类大宗商品投入市场,“其值甚轻”的海贝就必然丧失货币机能而退出流通领域。

在云南,饶有兴味的是贝币正式退出流通恰好发生在明永历初年以孙可望为首的大西农民军治理云南之时。据《滇云历年传》卷十二载:永历元年大西军进入云南后,“初铸大顺钱”。二年,于云南省城及下关设炉十八座炼钢,“铸兴朝钱,禁民用贝”。李天根《爝火录》载:兴朝钱“分大小四种:当银一两、一钱、一分、一厘。凡上纳钱粮、放给俸饷以至民间一切贸易,皆通用之。”《寻亲纪程》的作者黄向坚于永历六年四月从苏州辗转至昆明寻觅其父母,他就其“所闻见者”写道:“滇俗用海,今皆毁去,钱法多异铸。”这就印证了上述大西政权“禁民用贝”的政令确乎实藏过。后世多所发现大西政权在云南铸造的“大顺通宝”和“兴朝通宝”,则更有力地佐证了上述记载。以上史实说明:迄于明末清初,在云南流通了2000多年的贝币已经不再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而完全卸去了作为货币的社会职能。大西政权能顺应这一客观发展趋势,革新币制,废止使用贝币,而铸造铜钱在云南通用。这件事对于一个农民政权来说不啻一种创举,在大西军的历史上是最值得称道的治滇政绩。此后不久,清王朝在云南建立统治,即厉行钱法,在广大的靠内地区,铜钱逐渐取代贝币,最终实现了“废贝行钱”。

综上所述,大量的文献资料和考古发现证明:在我国中原内地和云南边疆,自古以来都曾经使用海贝作货币。中原地区自夏商之际至秦统一中国,使用了1300多年。云南边疆自春秋晚期至明末清初,使用了2000余年,云南使用贝币的时间较中原长800多年。中原和云南用作货币的海贝,其色相同、大小相近、系同族同科的“环纹货贝”。其来源也相同,均为来自印度洋及南海沿岸的外来交换品。海贝作为流通中的货币,在中原使用最普遍的时期是商殷和西周两代,在云南则是两千多年后的元明时期。在中原和云南,当贝币逐渐退出流通以至最后废止,取代其地位进入流通领域的一般等价物均是金属铸币铜钱。在中原是原来秦国行之已久的“半两”钱,在云南则是大西农民政权在当地新铸的“兴朝通宝”等。明代万历年间,在云南出现了兑换贝币的“巴行”,这在中原内地和世界其他国家均未曾见过,反映了明代云南使用贝币之盛。南明永历初年,云南最终实现“废贝行钱”的历史任务却是由一个农民政权来完成,这在中外历史上是仅见的。中原与云南最终实现“废贝行钱”的根本原因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特别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这也是任何一种货币形态演变更替的根本原因所在。

(原载台湾《故宫学术季刊》2000年第17卷第3期)

【注释】

[1]详见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3页。

[2]详见《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65年第5期。

[3]《河南七里铺商代遗址的发掘》,《考古学报》1960年第1期;《河南郑州上街商代遗址发掘报告》,《考古》1966年第1期。

[4]王大道:《云南出土货币初探》,《云南文物》1987年第22期。

[5]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实验室:《放射性碳素年代报告(四)》,《考古》1977年第3期。

[6]与江川李家山第一期墓同一时期的墓葬有:楚雄万家坝古墓,呈贡天子庙第一、二期墓,呈贡龙街石碑村第一期墓,祥云大波那木椁铜棺墓等。

[7]《华阳国志·南中志》“永昌郡”条。

[8]详见拙文《云南用贝作货币的起始时代》,《思想战线》1981年第5期。

[9]《郑州商代遗址的发掘》,《考古学报》1957年第1期。

[10]李济:《安阳最近发掘报告及六次工作之总估计》,《安阳发掘报告》Ⅳ(1933)第375页。

[11]马得志等:《1953年安阳大司空村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5年第9期;《1958年河南安阳大司空村殷代墓葬发掘简报》,《考古通讯》1958年第10期。

[12]《安阳殷墟五号墓的发掘》,《考古学报》1977年第2期。

[13]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

[14]郭沫若:《安阳圆坑墓中鼎铭考释》,《考古学报》1960年第1期。

[15]详见吴振录《保德县新发现的殷代青铜器》,《文物》1972第4期;《山东益都苏埠屯第一号奴隶殉葬墓》,《文物》1972年第8期;安志敏《河北曲阳调查记》,《考古通讯》1955年第1期;《辽宁喀左县北洞村出土的殷周青铜器》,《考古》1974年第6期。

[16]阮元:《积石斋钟鼎彝器款识》卷5。

[17]萧清:《中国古代货币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5页。

[18]靳云锷:《新郑出土古器略图志续编》,第8页。

[19]郭宝钧:《浚县辛村古残墓之清理》,《田野考古报告》Ⅰ(1936),第193-194页。

[20]《辉县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94页。

[21]《沣西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63年版。

[22]《陕西岐山、扶风周墓清理记》,《考古》1960年第8期。

[23]《甘肃灵台白草坡西周墓》,《考古学报》1977年第2期。

[24]详见《文物》1986年第1期。

[25]《山西侯马上马村东周墓葬》,《考古》1963年第5期。

[26]郭宝钧:《山彪镇与琉璃阁》,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

[27]萧清:《中国古代货币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2页。

[28]马得志《1953年安阳发掘报告》称:安阳大司空村有二座商代墓葬出土了三枚无文铜贝,均仿海贝铸制。一枚长1.5厘米,最宽1.5厘米;另二枚大致相同,长1.7厘米,最宽1.3厘米。其大小与自然贝之小者一致。又据吴振录《保德县新发现的商代青铜器》称:出西保德县林庶峪村晚商墓出土铜贝109枚,《文物》1972年第4期。

[29]1949年前,在河南辉县琉璃阁西周墓出土包金贝1000余枚;又1932—1933年在河南浚县西周卫墓群出土自然贝和铜贝共3472枚。见朱恬《论我国古代货币的起源》,《文物参考资料》1958年第8期。

[30]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湖南、湖北、安徽、江苏以及河南、山东、陕西等省先后发现了大量的“蚁鼻钱”。这些地区是战国时楚国的疆域,当时“蚁鼻钱”这种铜铸币在楚国广大的疆域内流通。

[31]郭沫若:《甲骨文定研究·释朋》,科学出版社1962年版。

[32]《呈贡天子庙滇墓》,《考古学报》1985年第4期。

[33]司马迁:《史记·西南夷列传》。

[34]详见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和班固《汉书·地理志》。

[35]张道宗:《记古滇说》。

[36]《大理崇圣寺三塔主塔的实测和清理》,《考古学报》1981年第2期。

[37]《元史》卷9《世祖本纪》。

[38]《元史·食货志》。

[39]《元史·刘正传》。

[40]王大道:《云南出土货币初探》,《云南文物》1987年第22期。

[41]李家瑞:《古代云南用贝币的大概情形》,《历史研究》1956年第9期。

[42]马德娴:《明嘉靖时用贝买楼房契纸》,《文物》1963年第12期。

[43]见《太祖实录》和《太宗实录》。

[44]《英宗实录》。

[45]《明会要》卷39。

[46]《续文献通考·钱币考》。

[47]详见李家瑞《古代云南用贝币的大概情形》,《历史研究》1956年第9期。

[48]详见李家瑞《古代云南用贝币的大概情形》,《历史研究》1956年第9期。

[49]康熙《新兴州志》引“闵洪学奏疏条”。

[50]李家瑞:《古代云南用贝币的大概情形》,《历史研究》1956年第9期。

[51]康熙《新兴州志》卷5、康熙《平彝县志》卷3等所载并同。

[52]《史记·六国年表》。

[53]陈鼎:《游滇记》。

[54]详见拙文《论明清之际云南“废贝行钱”的原因》。

[55]见王士性《黔志》和《续文献通考》卷11等。

[56](清)倪蜕:《滇云历年传》卷12。

[57]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109、162页。

[58]详见拙文《哈尼族的贝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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