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歙县历史文化遗产之膳茔田

歙县历史文化遗产之膳茔田

时间:2022-02-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姜字二千九百七十六号,田三分五厘,土名后村,租谷十一斗,佃许严禹。当然,除了分房祭田外,许村许氏源远流长,各祠堂都有自己的公有祭田。许氏东支祭田共计13处,其中田1处,面积0.508亩;山地共计12处,面积不明确。城东许氏的祭田规模较大,下面将始祖墓祭田产列表统计如下:表8-3 城东许氏始祖墓祭田产税数统计表始祖祭产共分为田、地、山、塘、庄屋、店屋等六类,总计:田23块,面积16.341亩。
墓祭田产_徽州传统村落社会—许村

歙县人非常重视清明扫墓之礼。坟莫不有祭,祭莫不有田。祭有田才能保证祭祀活动能长久地延续,而且祭田是分祖单列的,每一墓或几墓都有固定的膳茔田。《唐昌许氏宗谱·祀田记》中谈到了祭田分祖单列的原因:“予族宗祠祀田初不满三亩……其为田也寡矣!寡则不足以备物。欲族之富者输田以充之,则富者亦复不多,且懼其吝也,亦未克以集事。于是子孙各自为谋,凡派下裔孙随家之厚薄,输谷之多寡,积贮生息,各置田亩于分房主名下,随输值之年以充祭用。既而各得田亩若干,虽多寡不同,莫不有成局。噫,此其为计也甚工,而其立法也甚良矣。”宗祠本想通过向富者募捐的形式为世祖谋取更多的祭田,只因族中富者不多,还担心他们吝啬,即便是慷慨解囊也于事无补,所以干脆让各房子孙各自为谋,将所募之田置于各房主的名下。不想这样反而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尽管各房所得祭田多少不一,但都各具规模。这的确是为计甚工,立法甚良。现将唐昌许氏各房祭田统计如下表8-1所示:

表8-1 唐昌许氏祭田分房统计表

唐昌许氏祭田分为四房五份,其中旻公房下又分出高公一份,祭田最多的是俊公,有田地总计13.55亩,最少的是乔公,仅有田0.8亩。许村前溪何氏梅清堂于康熙十八年(1681)订立的《禁约合同》中只载有各祖祀田的田租,并无亩积记录:一世祖祀田十二担,二世祖、三世祖祀田二担七斗,永英公祀田一担四斗。何氏人口较少,各祖祭田收入区分得较为清楚。汪氏各祖墓祭田的情况又有些不同,并非一主一份祭田,而是多主共有一份祭田,现列表如下:

表8-2 汪氏膳茔田统计表

汪氏最多的是三十二位墓主共同占有一份12.253亩的膳茔田,这十二亩膳茔田又分为田、地、山三种形式,且较为分散,总计分为20处,每处平均只有0.61亩。寿贵公的4.54亩膳茔田就更为分散,总计分为15处,每处平均只有0.3亩。为了更直观地了解这一情况,再将寿贵公膳茔地详列于后:

菜字五百六十号,地二分四厘一毫三丝,土名前头山祠屋。

菜字四百九十五号,地一分四厘一毛三丝,土名前头山,租八升,佃章应林。

菜字七百八十五号,地一分三厘,土名刘家充,租七升,佃黑儿,换屠户发贵。

菜字三百八十五号,地四厘一毫,土名新宅后来龙山,租五升,佃章应林。

菜字五百六十一号,地二分五厘,土名前头山,租二斗五升,佃象儿。

菜字五百六十二号,地五分一厘六毫,土名前头山,租八斗,佃凤时换长才。

菜字五百六十一号,地二分五厘,土名前头山,租二斗五升,佃象儿。

菜字五百六十九号,地    ,土名前头山,墩租五升,佃傅五弟换李来贵。

菜字五百七十一号,地二分六厘二毫,土名前头山,租二斗五升,佃潘天生换李天生。

菜字      ,地    ,土名黄姑山,租六斗,佃许岩珍。

菜字五百四十一、二号,地七分三厘六毫,一分三厘三毫,土名东充,租三斗,佃福贵。

菜字一千一百零八号,田四分九厘八毫,土名凤凰充,租谷十五斗,佃程应时。

菜字七十二号,田三分一厘二毫,土名横洪,租谷九斗五升,佃许严立。

芥字七百三十八号,田四分二厘六毫,土名姚家埵,租谷十一斗,佃程应时。

姜字二千九百七十六号,田三分五厘,土名后村,租谷十一斗,佃许严禹。

当然,除了分房祭田外,许村许氏源远流长,各祠堂都有自己的公有祭田。许村东支世谱中的《追远膳茔条目》记有东支大六份公有膳茔:

计开大六份膳茔产业近年租例于后:

坐字五百八十号山地一业,土名东八亩,计租银四钱。

坐字五百八十号山地一业,土名羊角坑,计租银四钱。

坐字五百八十四号山地一业,土名西八亩猥孙塘,计租银二两。

问字□□□□号山地一业,土名武山,计租银四钱。

问字□□□□号山地一业,土名横行石,计租银五分。

问字□□□□号山地一业,土名白石锉,计租银五分。

问字□□□□号山地一业,土名武山,计租银四钱。

唐字□□□□号山地一业,土名王充岭庄下,计租银二钱。

陶字四百八十四号下田五分零八毫,土名龚村社屋下,计租银三钱

陶字□□□□号山地一业,土名龚村社屋下,计租银七分五厘。

陶字二千九百五十五号山地一业,土名大西峰,计租银二钱。

罪字八百七十二、三号山地一业,土名板坑,计租银三钱。

坐字□□□□号山地一业,土名王胡田,计租银四钱。

以上数号产土六份标挂公用。

比较汪氏和许氏所记载的膳茔地,我们可以发现:两姓所拥有的膳茔地的形式都是相同的,包括田、地、山三种形式。所不同的是汪氏共有膳茔地46处,其中田19处,总面积为15.226亩;地21处,总面积6.025 3亩;山6处,总面积1.26亩。许氏东支祭田共计13处,其中田1处,面积0.508亩;山地共计12处,面积不明确。两氏租金收入的形式也有所不同,汪氏分为实物租和货币租两种形式,其中实物租总计33.57担,租银0.628两。而许氏只有货币租,收租银5.175两。据汪氏谱所记,汪氏的这些收入要祭祀四处墓地,总计祖墓59座。而许氏并没有明确记载这些收入要祭祀多少座祖墓。城东许氏的祭田规模较大,下面将始祖墓祭田产列表统计如下:

表8-3 城东许氏始祖墓祭田产税数统计表

始祖祭产共分为田、地、山、塘、庄屋、店屋等六类,总计:田23块,面积16.341亩。地29块,面积17.285 19亩。山25块,面积16.876 66亩;另外,暹公在东关同字号还有山5处,计10.976亩;合计山场面积27.852 66亩。塘7处,面积2.306 5亩。以上四类总计89块,总面积63.785 35亩。其租金收入谱中并没有记载,按前面汪氏谱记录的情况折算,田租每亩约为29.21斗,地租每亩约为3.85斗,山税每亩约为0.276两。照此计算,城东始祖祭田收租谷约为477.32斗,地租的豆或麦收入约66.55斗,山税的收入约为4.66两,两屋的租金收入为银6.45两。总计每年实物地租收入约为54.387担,租金收入约为11.11两。另外其他世主的祭产具体如下:浦口金钗坞会公祭产山、地共20处,总计3.986 9亩。大宣义公,坵塘三口,原屋三间,并后竹园地一片。至忠公田1.94亩,山0.75亩又一千二百步,地0.5亩又二百一十二步五分。三进士公田16处,计13.262亩,其中上田5.905亩,中田2.122亩,下田5.235亩,塘0.28亩,另有田五坵,无亩积。

很显然,城东许氏祭祀始祖的资金最为雄厚,而这些祭田又是如何获得的呢?我们先来看一份该祠的《许氏宗祠出资置田祭祀名分目次》:

尚质公输银一百两,以绵祭统。又输连墅底庄屋一所入祠,以便收祀租者居之。

本中公输钱一千缗,以肴祭寝。

东井公孺人汪氏守节茔域,输银一百二十两入祠附祭。

天益公输银六十两,以新祭祀。

琬公、璇公共输银一百六十两以奉祭祀。

璇公又输东门铺屋一间,又加银六两,以增祭祀。

炜公输银六十两,以绵祭祀。

伯谅公输银六十两,以奉祭祀。

禾公输银一百八十两,奉像[21]祭祀。又输银一百零一两,奉先祭祀。

宗老会立本等输银六十两,奉先祭祀。

宗元会琰、瑗、现等输银六十两,奉先祭祀。

宗耆会世宁、沛、世忠等输银六十两,奉先祭祀。

宗德会世鸾、德明、玮、球等输银六十两,奉先祭祀。

宗宁公输银六十两,以奉先祀。

文穆公输银六十两,以奉先祀。

龙公等输银六十两,以奉先祀。又出银六十两,以奉先祀。

宗仁会世光、良、洪、溶、一达等输银六十两,以奉先祀。

宗正会一宪,景、晟、鸣春、一卿等输银六十两,以奉先祀。

立言、立礼、志文、志古等输银三百五十两,以奉先祀。

怅输银七十五两,以奉先祀。

立教输银七十五两,以奉先祀。

鸣和输银七十五两,以奉先祀。

一彦输银七十五两,以奉先祀。

性坚输银七十五两,以奉先祀。

守邦输银七十五两,以奉先祀。

守身输银七十五两,以奉先祀。

应爵输银七十五两,以奉先祀。

希德等输银六十两,以奉先祀。

应达等输银六十两,以奉先祀。

应士等输银六十两,以奉先祀。

这份目次总共列出30笔捐赠,合计银2 637两,钱一千缗,铺屋一间,庄屋一所。结合族谱相关记载,我们可以发现祭田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子孙捐赠

《许氏宗祠出资置田祭祀名分目次》所记载的子孙捐赠的30笔款项中有7笔是为“绵祀统”、“增祭祀”、“新祭祀”、“肴祭寝”而设立的,这些都是为宗族的世祖而设,总计银446两,占总数的16.9%。这其中,许尚质的表现最为突出。

许尚质(1482—?),城东许氏第十三世祖,字殷之,号朴庵。授迪功郎,蜀府膳正,屡举乡饮大宾。年轻时即由歙入蜀经营木业,终成大贾。《许氏宗祠重置祭田记》记载:明嘉靖壬子(1552)之秋,朴庵公从四川经商回家,恰遇族人为“祭田不足,深为乏祀之忧,相与谋斯以继之者”。他“慨然任之曰:斯吾夙志也,乃捐百余金,以置祭田……以祀七暹公……配以大宣义公,三进士公。生有宗,死有庙,祭有田,礼也。田不足,则祭久必怠”。为了让清明祭祀能长久地持续下去,朴庵公慷慨捐金,购置膳茔田。在另一篇《朴庵公祭田记》中介绍了他此次捐金所购得的祭田是十二亩,“十二亩之田,百余金之费耳,吾何惜于百金而不从心之所安乎?”由于朴庵公“以义率之,而人乐于赴义。自是而顺孙节妇,与夫好事者又从而继之,田日增而礼仪日盛”[22]。朴庵公的首倡,为族众树立了很好的榜样,族中孝子慈孙、义士节妇都能从而继之,故而祭田日益增加。

嘉靖壬戌年(1562),“适值攒造,有弃他方之田而更置连墅者,以故连墅之田独多”。经过置换,许氏在连墅的祭田就大为增加。因连墅距城东有二十余里地,“岁举轮首不下八人,往取其租,以供祀事。彼八人奔走二十里外,无所舍止,何以备佃户输纳?”为了八个轮首每年到连墅去收租有个住处,也为了佃户方便缴租,朴庵公又捐赠其在连墅的三间庄屋。“吾庄之旁有余屋三楹,愿举而归诸众,以为秋收之便……因出原契,批为后据。”九年前,朴庵公首倡捐赠祭田,九年后,他又捐赠庄屋。其义举自然得到族人的肯定。其侄孙许晴峰“特书之,以风夫人之尚义者”[23]

为世祖设祭田的除了富商的捐赠以外,普通子孙也有共同出资为世祖捐赠祭田的。汪氏的《道昌公祭田序》中谈道:“先茔有田,上世世行之矣。今吾祖而上之八茔,独无田以祭,岂何以承先志而垂后世悠久不拔之规哉?不可不为虑。于是伯叔洎诸弟侄佥俞其议,乃置田地若干亩,输租若干石,俾各房收贮,以需标白。”为了让本支世祖的八座坟茔有田而祭,伯叔子侄共同捐赠,置田地若干亩,以垂久远。

除了子孙的捐赠以外,也有节妇为之者。《许节妇敦义绵祀记》[24]记载:许东井之妻汪氏矢志守节。一天,宗长咸集于祠时,她亲自到祠堂请求捐赠自己的财产,“谨以积累所置,尽举之祠,以备蒸尝,以奉世祖,而余波所及清明墓祭”。她将自己的积累大部分捐给祠堂,以供祭祀之需。东支世谱记许寿宁继配余氏,“早寡无嗣,甘心守节,誓死不违,遂屏铅华,恬安粗粝,辟庐易值,买祭田入家庙,节义两全”[25]。余氏摒弃奢华生活,以绩麻练麻的收入,买祭田捐赠祠堂。“隆庆元年(1567),郡守何公嘉其节而表扬之。”

《许氏宗祠出资置田祭祀名分目次》所记载的子孙捐赠的其他23笔都明确记有“奉先祭祀”、“以奉先祀”等,这是为本房的房主而设,或父母,或祖父母,或继父母,或伯叔等,大都是本房的上五世祖,总计银2 191两,占总数的83.1%。输银奉先祀标准有两个:一为60两;一为75两。在“以奉先祀”类中,有许国及其子孙为其先人而输银奉祀的记录。

“文穆公输银六十两,以奉先祀”,“文穆”即许国的谥号。“立言、立礼、志文、志古等输银三百五十两,以奉先祀”,立言、立礼为许国与汪夫人所出的第三、四子。志古为许国长子立德之子,志文为许国次子立功之子。许国所输银两当是为其曾祖、祖父及父母的祭祀而设的。因其曾祖父克明(1440—1476)卒于成化丙申年(1476),祖父汝贤(1462—1542)卒于嘉靖壬寅年(1542),父夫(1496—1561)卒于嘉靖辛酉年(1561)。立言等所输的350两银子当是为许国及其长、次子而设的。因许国卒于万历丙子年(1596)。另外,输银名单中只有许国三、四子及两孙子的名字,这说明立言等输银奉祀时许国的长、次子都已去世。查宗谱得知长子卒于万历丙戌年(1586),次子卒于万历七年(1579),他们都先于许国离开人世。尽管该目次中没有记载输银的时间,但《古歙城东许氏世谱》编成崇祯甲戌年(1634),所以立言等输银奉祀当是为许国及其长、次子而设的。

2.析爨预留

这是许村流传较久的一个习俗。据许世达介绍,其父亲三兄弟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析爨。原许存心堂有公田六十七亩,这些田大部分都不在本村。分家时首先预留村中良田四亩作为祭田,以示诚敬。然后将所剩的六十三亩按远近、好差搭配,分作三份,每家各得二十一亩。所留的四亩祭田位于沙堘,土名“水笕塔”。此为沃野,灌溉便利,旱涝保收。三家轮流当头,收取租谷,以作存心堂上五世家祖祭祀之用。各户析爨预留的私有祭田经过长期的运转以后,有些最终会并入祠堂公有祭田。当然也有一些会被其子孙卖掉,下面是一份卖祭田的文书残片:

□□都四图立杜卖大买田契人许万应公派下许灶根□□因正用,自愿将承祖遗受祭一业祀田,今将□□□□□□□□□□号,计田税九分九厘,计田一坵,土名永丰亭。今凭□□□□□□□□□□卖与本都七图,□□□□□□□□□□,三面言定得受时值价曹平银六两。

尽管这是一份残缺的文书,但其保留的文字已让我们知道这是一份出售祭田的契约。许万应支下的许灶根将在永丰亭一坵九分九厘的祭田卖出,得曹平银六两。永丰亭在许村东南方,距村不过一里,此处皆为良田,可见许灶根祖上也是将良田充作祭田的。只是传到许灶根手上,不知他为何要变卖祭田。不论是何种正用,他的这种举动皆被视为不孝。

3.生前自备

同在《许节妇敦义绵祀记》中,汪氏除了捐赠自己的大部分财产之外,唯一留给自己的就是祭田,以便族中子弟在她百年之后,能给予一爵之享。为了表达她从一而终的决心,她生前在其夫的墓旁修造好自己的坟墓,并预先置办好祭田。“节妇贞以守志,从一而终,严以律身,勤以累资,预为营域,以示同穴之义。预置田亩,以绵祭统之传。”唐昌许氏谱有一篇作于雍正五年(1727)的《之建公墓碑记》,文中谈到之建公一支后继乏人,为保证“血食不可自我而斩断……恐后来祭奠冷落,故又输田亩为胙肉之资”。从这两例中,我们大概可以得知,生前自备祭田的大都为后继乏人者为之。

4.绝户继承

宗族里有些家庭,最终因后继无人而绝户头,其家的财产最终是由祠堂来继承,其私田也就转变为祠堂的公田。其中有一部分就会划归祭田,由祠堂来负责祭祀他们这些亡灵。

5.继承祖业

前面提及的《追远膳茔条目》中记有:“承祖置有膳茔产业以祀各处祖墓,流传迄今。”许村东支许氏大六份继承祖传祭田总共有13处,合计收租银5.175两。

城东许氏浦口金钗坞会公祭产逐一开列后,是这样总结的:

金钗坞共山九号,计税壹亩零捌厘叁毫零壹忽。后山头山陆号,计税壹亩叁分伍厘壹毫壹丝柒忽。金钗坞共地伍号,计税壹亩零陆厘肆毫伍丝壹忽。

每岁所该轮首捌家,预收租谷豆麦,次年清明拜扫备舟四号,四十八分同往。以上系祖备茔地字号,仍别处山塘田地详载各膳茔簿,兹不悉录。

会公祭产中有山十五处,共计2.434 18亩;有地五处,计1.064 51亩。这些祭产全系从祖上继承下来的,其他地方还有膳茔地,这里没有录入。

祭田的来源大致有以上五个方面,其中子孙的捐赠是最主要的来源。其次是析爨预留,这是许村流传较久的一个习俗。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