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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的区隔和日常生活中的家

时间:2022-02-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与此相比较,家则是私人或私密的空间。但是,日常生活中的“家”,当然存在着“理想化的想象”与现实之间的差异。伴随工业化,家逐渐成为消费和劳动力再生的场所,并因之私人化。日常生活也日益以家作为核心场所。家的演变中既镌刻着同时也促进着日常生活的演变。家,因此成为体验社会与文化关系及意义的中介场所。
空间的区隔和日常生活中的家_家居营造:上海都市中产的自我表达实践

整合以上这些理论,我们可以提炼出一个基本论点,即社会文化的形塑(social and cultural formation),包括这些过程中的自我(self)以及认同(identity)的建构与表达,都具有所谓的“空间性”(spatiality)。同时,伴随其生产的实践性,空间(space)具有动态的区隔和构成的特质。也就是说,在人们的日常实践中,空间必然被形塑为地点或场所(site or place),它因此也必然牵涉到区隔的实践和认知(如区分家居的私人空间与住宅小区的“公共空间”),牵涉到发生于具体时空点的实践。而因为实践往往受到宏观力量(如房地产价格所体现出的市场或政府宏观调控的力量)的制约,空间因此而被规范地(normatively)也即制度化地(institutionally)区分为不同的类型。

区分空间类型的一个最具理论阐发意义的维度是私密或公共的程度,这也是本书核心关注的一个维度。在这个维度上,我们可以区分私人空间(如家居的空间)、公共空间(如市政办公大厅和其他个体作为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的场所),以及阈限(liminal)或中介(mediating)空间(即介于两者之间的活动场所)。以“新天地”为例。借用人类学家维克多·特纳(2006)对于“阈限”的界定,我们可以把“新天地”看作是一个“阈限空间”(liminal space),或者说它是一个半公共空间(semi-public space),介于公共与私人之间,处于一个转换的临界中,模糊着公共与私人的边界。它是开放的,因此是面向公众的(for public),而且在那里展开的活动,至少理论上是可公开地(in public)展示与被凝视的。但它又是由私人资本所经营,并通过这样的经营而为私人赢利,并且在那里的活动——消费、观光、休闲,是为个人身心欲望的满足,具有私人性质,是“公众”(the public)作为消费者的实现。因此,作为空间,“新天地”具有非公非私、既公又私的特质。同样具有此特征的实体的地点还包括各种购物中心,甚至外滩等通常被泛称为“公共场所”的地点。

与此相比较,家则是私人或私密的空间。家,往往意味着隐私(privacy)、亲密(intimacy)和安全(security),家因此是个人的身体、心灵和情感的港湾,以及哺育和保护亲密关系(包括血缘关系)的庇护所。于是,在实体或是隐喻的意义上,家的经营同时还牵涉到公共与私人空间之间边界的构筑,从而在规范意义上排斥国家权力或市场交换的运作规则。同时,现代意义上的家,作为一个自主保护的乌托邦(an autonomous protected utopia),也在通过家居空间的结构传达出将自然及其过程(与家居相对而言的“自然”,即未被驯化的)排斥在外这层社会空间寓意(Kaika,2004)。这是理想意义上的家(idealized home)。但是,日常生活中的“家”,当然存在着“理想化的想象”(idealized imagination)与现实之间的差异。

伴随工业化,家逐渐成为消费和劳动力再生的场所,并因之私人化。日常生活也日益以家作为核心场所。家的演变中既镌刻着同时也促进着日常生活的演变。对家的想象,并把这种想象沉淀在家居的选择、布局和装饰中,这个过程本身也是个体“解放”的乌托邦的实现。于是,家,作为体现日常生活的社会空间性的一个重要场所,个体在其中实现“活生生的生命”(lived life),形成“家居生活”(domestic life)。家,因此成为体验社会与文化关系及意义的中介场所。

具体而言,在当下,伴随微电子技术革命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家居用品(household goods)日益增多,一方面日常生活呈现出家居化(domestication)的特征(Kumar,1997),使得私人空间更加丰富;另一方面,经由消费和休闲,市场和国家的力量甚至是全球资本的力量侵入家这个私人化的空间(privatized space)或亲密的空间(intimate space),它的边界因此日渐渗漏(leaky boundaries),并与更大的(全市、全国、全球)文化和市场空间相互构成,模糊了公共与私人空间之间的界限(Morley,2001)[7]。电视、广播、手机、互联网等电子媒体是模糊或跨越这边界的工具,而这边界在日常生活中的变动甚至被颠覆,通过人们对电子媒体的使用等实践活动或在这样的实践活动当中而成为社会的现实(梅罗维茨,2002;Kumar,1997)。部分地由于这个原因,家居内部的空间格局,也因此实现着我们日常生活中涉及私密与公共空间的边界的协议(negotiation),以及我们在两者之间的转换(Bengtsson,2006)。

更进一步,我们可以说,实体意义上的家或体验中的家(lived home),是理想型的或想象中的家在结构限制下的具体化和物化,也是对特定想象的正当化。比如,从曾经的建设“革命家庭”和“革命化的家庭生活”到今天被住房私有化(privatized homeownership)所煽起的经营“温馨家园”的变化,就是宏观社会变革在日常生活中的体现,后者正当化的是对“中产生活方式”的想象(Zhang,2010)。所以,现实中的家充满了焦虑和模棱两可(anxiety and ambivalence),也因此在不断变化中。与此同时,这些变化,是在从微观到宏观多个层次的力量交互作用中发生的。我们可以将“家”想象成多个同心圆(concentric circles)(Hollander,1991;Havel,1992,Massey,1995;Morley,2001),包括住所、城镇、城市、地区、国家等。这些场所或实体,规模不等,功能不同,但它们共同构成了个体自我认同的不可分割的要素,其间的区分是在不同的时空点区划上有所偏重,它们共同为对“家”这个私人空间的分析确立了地方性。如同英国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Douglas,1991,p.289)所指出的,虽然“家”并非必然固定于空中某一点,但它“是可地方化的观念”(localizable idea),是一种活生生的地方性的体验(the lived experience of locality)。由此,身处“家”中,也包括了“将自我浸润于地方性”(immersion of a self in a locality)(Ahmed,1999),为家注入了自我体验的元素。于是,对于个体而言,家既是起点,是中心,也是终点。

简言之,家不仅是日常生活所在,而且是在日常生活中被营造。因此,家不仅孕育着“解放”(emancipation)的原动力(impetus),而且裹携着压制(repression)的力量。我们的日常生活,不仅为我们想象的乌托邦所牵引,并因此而丰富多彩,而且受传统和常规的制约,并因此而平凡单调(banal)。这些辩证关系,经由我们的实践,镌刻于我们精心营造的家居空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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