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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人生信念

时间:2022-02-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各种信念中,对人的行为最具支配和激励作用的是人生信念。我认为最根本的问题在于选择和确定对罪犯进行人生观教育的人类基本价值,使它们成为世界观改造的核心价值观。因为,人生观教育的目的在于使罪犯确立人生信念。而所谓确立人生信念,就是罪犯能够认识、理解、接受并高度评价我们所坚持的核心价值观,并将它们内化于自己的人格世界之中。
立人生信念_人格改造论(增补本)

(一)确立人生信念

世界观改造的第三层次是帮助罪犯确立人生信念。确切地说,确立人生信念是包含在知识传授和价值教育之中的,特别是价值观教育,其必然结果就是形成信念。我在第四章中已经说过,所谓信念,是指个体坚定地相信某种理论、原理、观念、知识、见解、生活准则或事业的正确性,并以此来支配和激励自己的行为。而世界观就是由信念组成的体系。世界观对人的行为倾向的调节和决定作用,是通过信念对行为的支配和激励而实现的。因此,帮助罪犯确立正确的信念,是世界观改造的根本目的。在各种信念中,对人的行为最具支配和激励作用的是人生信念。个体的人生信念从何而来呢?它来自于个体关于人生的知识和价值观,它主要是人生价值观教育即人生观教育的必然结果。所谓人生观,即人对与人生相关的各种事物的认识、态度和评价,对某些事物(如观念、知识、事业)持坚信的态度。它属于价值观乃至世界观的范畴。在社会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观,其思想和行为总是难以避免地、自觉或不自觉地受某一种人生观的支配。有的人认为人生的价值、目的和意义在于奋斗,在于创造。因此,他们总是勤奋进取,在工作和创造中实现自我的价值,以此获取幸福;有的人看重物质享乐和感性快乐,认为人生的价值、目的和意义在于及时享乐。因此,他们总是贪财、唯利是图、纵欲享乐。人生观对人的行为具有直接的支配和决定作用。

人生观教育的内容是极其丰富的,人生的各类问题,如人的存在意义、人生的目的、人的价值实现、人生的态度和责任、人的道德、人的自由和幸福、人的生与死、人的归宿等等都构成人生观的内容。我以为,由于罪犯的文化知识普遍低下,又由于罪犯的服刑期长短不等,这就为系统完整的人生观教育带来一定的困难。但是,监狱的人生观教育也并不应当是随心所欲、缺乏稳定性和系统性的。建立怎样一个科学而系统的罪犯人生观教育体系是值得探讨的。我认为最根本的问题在于选择和确定对罪犯进行人生观教育的人类基本价值,使它们成为世界观改造(特别是人生观教育)的核心价值观。当代西方著名的道德教育和价值教育理论家、加拿大安大略教育研究院贝克教授认为“价值植根于人性(human nature)”、“植根于‘人类的幸福’(human well being)”,也就是说,凡是能促进人类幸福的、便都是有价值的,那么,基本的人类价值就不是唯一的,而是一组或一系列的。它们至少包括:生存、健康、快乐、友谊、同情他人、助人、自尊、尊重别人、审美体验、履行诺言、自由、对生活意义的感受等这样一些价值。而所有这些价值之所以是基本的和合理的,是因为,“它们产生于人类的基本需要和倾向:它们是人性和人类自然状态所固有的”。“在很大程度上它们本身即是目的,是它们最终决定是美好的、有价值的。它们共同决定人类幸福或美好的”,所以,也是“每个人所追求的”(56)

人生最有价值的是什么

人生最有价值的就是最好地发展人的最高能力和使较高的功能支配较低的功能。而那种受植物性或动物性功能支配、受感官欲望和盲目热情支配的生命就只能被看作是一种较低级的和不正常的形式。

——(德)哲学家、教育家、伦理学家包尔生:《伦理学体系》

根据贝克的说法,凡是植根于人性、能促进人类幸福的,都是基本的人类价值,都是值得追求的。由此看来,基本的人类价值是极为丰富的。但是,在对罪犯的世界观改造中,我们不可能把一切基本的人类价值都作为核心的价值观,而只能选择其中一部分。1992年春天,美国一些行政组织与研究机构拟定《阿斯彭品格教育宣言》,呼吁学校恢复传统的品格教育模式。他们所选择的对学生传授的核心价值观是“尊重、责任心、可靠、关心、公平、正义、公民美德与公民素质”,(57)对于监狱来说,选择核心价值观是改造罪犯的世界观、对罪犯进行人生观教育的根本。因为,人生观教育的目的在于使罪犯确立人生信念。而所谓确立人生信念,就是罪犯能够认识、理解、接受并高度评价我们所坚持的核心价值观,并将它们内化于自己的人格世界之中。例如,我们将自尊作为核心价值观向罪犯传授,如果罪犯认识和理解了自尊的价值,并高度评价自尊的价值,那么,他们就能确立“人应当自尊自强”这一人生信念。所以,在基本的人类价值宝库中选择其中最适当的一部分作为核心的价值观,是世界观改造的基础和前提。我们应当从哪些角度进行选择呢?

第一,我们所选择的基本人类价值应当具有基础性和稳定性。其基础性表现在它们深深植根于人性,与人的幸福密切相关,是几千年来人类所公认的基本价值。只有将这样的基本人类价值作为核心价值观,现代监狱的世界观改造才具有稳定性,并且在稳定性的基础上能够不断地发展和深化。如果缺少深植于人性、与人的幸福密切相关的基本人类价值作为核心价值观,那么,现代监狱的世界观改造只能象无根的浮萍随波逐流,既缺乏核心的内容,也丧失深化的目标和方向。世界各国监狱所选择的核心价值观大体上应当是相近的,因为基本的人类价值是共同的,各国监狱对罪犯的改造或矫正的目标也是相近的。但是,由于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民族文化传统的差异,各国监狱对核心价值观的选择和确定也可能存在某种差异。

第二,我们所选择的基本人类价值应当是与犯罪直接对立的,即它们的存在,直接而鲜明地揭示了犯罪的负价值。如果肯定这些基本人类价值,就意味着否定犯罪,如果认为这些基本人类价值是真的、善的、美的,就必然揭露出犯罪是假的、恶的、丑的;对这些基本人类价值评价越高,就意味着对犯罪的否定越深。

第三,我们所选择的基本人类价值应当是罪犯的人格世界所最为匮乏的,而又最为需要的——如果他们的人格要得到改善和发展的话。由于缺乏这些基本的人类价值,形成了罪犯世界观的巨大缺陷,并形成其人格的巨大缺陷。因此,选择基本人类价值,应当着眼于对罪犯改造的针对性。这种针对性一方面表现在罪犯群体在自我改造过程中普遍需要这些基本人类价值;另一方面表现在各种类型的罪犯在自我改造的过程中对基本人类价值中的某些价值有着更为迫切的需要,即某些基本人类价值对某种类型的罪犯是更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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