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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雾霾治理标准

时间:2022-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出台的雾霾治理标准是环境保护部于2012年2月29日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该标准增加了污染物监测项目,加严了部分污染物限值,以便于客观反映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二类区适用的二级浓度限值如表5-6所示:我国雾霾治理形势不容乐观。
我国雾霾治理标准_次发达地区雾霾治理与经济结构调整研究

我国出台的雾霾治理标准是环境保护部于2012年2月29日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以下简称新标准)。该标准增加了污染物监测项目,加严了部分污染物限值,以便于客观反映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推动大气污染防治。

考虑到各地区情况不同,新标准要求各地分期实施: 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2013年,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2015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2016年1月1日,全国实施新标准。

根据新标准的规定,一类区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环境空气质量要求适用一级浓度限值 (更严格),二类区 (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的环境空气质量要求适用二级浓度限值。二类区适用的二级浓度限值如表5-6所示:

表5-6 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 (部分)

续表

其中,最常用的PM2.5要求年平均限值35μg/m3,24小时平均限值75μg/m3

我国雾霾治理形势不容乐观。2013年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城市不同空气质量级别天数比例见图5-2,空气质量为良的天数占47.6%,随较以往有所好转,但占比仍然偏低。2013年重点区域各项污染物达标城市数量见表5-7,其中京津冀监测的13个城市中PM2.5达标的为0个。根据2015年2月2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在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监测的161个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占9.9%,未达标的城市占90.1%。

图5-2 2013年城市不同空气质量级别天数比例

资料来源: 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表5-7 2013年重点区域各项污染物达标城市数量

资料来源: 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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