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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时间:2022-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乡镇卫生院确定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业务经费和人员工资由各级财政予以保证。此外,还安排10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培训工作。2007年7月,自治区卫生厅积极与民政厅、财政厅配合,制定出台了《宁夏农村特困户和特重大病医疗救助办法》,进一步稳定了农村卫生队伍。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得到巩固,投入乡镇卫生院的设备和村卫生室“十小件”设备为广大农民群众诊疗疾病发挥了巨大作用。
快速发展阶段(~年_宁夏卫生和计划生育改革与发展史研究

2003年“非典”疫情之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设,投资2000万元用于自治区和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并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作为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予以加强。近十年来,通过中央转移支付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国际合作项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项目、欧盟项目、中美合作艾滋病项目、全球基金项目、达米恩项目等),全区各级疾控机构监测、检测设备不断增加,人员工作能力不断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能力取得长足进步与发展。

“非典”之后,自治区先后出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05〕3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05〕90号),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卫生厅等4厅局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意见》(宁政办发〔2005〕18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政办发〔2005〕212号)等文件,明确了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为加快全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召开了全区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原卫生部高强部长应邀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自治区陈建国书记、马启智主席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就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全区农村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乡镇卫生院确定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业务经费和人员工资由各级财政予以保证。自治区财政对南部山区八县(区)及红寺堡开发区的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给予30%的补助,川区给予15%的补助,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财政解决。此外,还安排10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培训工作。

乡镇卫生院按照川区不少于60平方米,山区不少于45平方米的标准和诊断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开的要求进行建设。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山区乡镇范围内未达标的村卫生室建设进行补助,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了全区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在设备配备方面,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采取政府集中采购的方式,统一为村卫生室配备血压计、听诊器、药柜、检查床、紫外线消毒灯、医用储槽、消毒器具、外伤处理小器械、出诊箱、桌椅等“十小件”设备。在村医补助方面,自治区财政对南部山区八县(区)及红寺堡开发区、川区移民吊庄和纳入扶贫范围乡镇的村医每人每月补助50元,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解决,使乡村医生的补助每月不得低于100元,并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而提高。

按照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步伐,提高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的要求,2007年,在原有11个试点县的基础上,将海原、西吉、泾源、同心、惠农、贺兰、红寺堡7县(市、区)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2007年7月,自治区卫生厅积极与民政厅、财政厅配合,制定出台了《宁夏农村特困户和特重大病医疗救助办法》,进一步稳定了农村卫生队伍。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得到巩固,投入乡镇卫生院的设备和村卫生室“十小件”设备为广大农民群众诊疗疾病发挥了巨大作用。从房屋、设备、人员方面为农村搭建了良好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平台。

200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政策经费保障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08年,全区完成了卫生监督机构改革,成立了25家卫生监督机构,其中自治区级1家、市级5家、县(区)级19家(大武口区、利通区、沙坡头区未设立独立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工作由所在市级卫生监督机构代管)。经多方努力,自治区先后累计争取到4698.7万元的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备了执法车辆、取证工具、快速检测设备、信息化建设设备等,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能力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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