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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的道德责任和不同的道德要求

时间:2022-01-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5.3 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义务:共同的道德责任和不同的道德要求环境义务是与环境权利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尽管发达国家由于它们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消耗,应对地球生态平衡的破坏负有主要道德责任,但是,任何国家在发展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同时,如果不重视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必然会造成对自然环境的盲目破坏,引起环境危机。
共同的道德责任和不同的道德要求_环境哲学环境伦

15.3 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义务:共同的道德责任和不同的道德要求

环境义务是与环境权利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发展中国家既应坚决维护自己的环境权利,又应积极履行自己的环境义务。只有积极地履行自己应尽的环境义务,才能真正维护自己应有的环境权利。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义务,是指发展中国家在对维护地球生态平衡必要性的认识基础上,自觉承担自己应有的道德责任,并在行为实践中努力体现保护自然环境的客观要求。环境义务是环境道德的重要范畴。环境道德一方面具有人类共同性,因为它所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要维护的是人类的共同利益;另一方面,它又有社会历史性,受一定社会的经济文化条件的制约。因此,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义务,既应强调保护自然环境是人类的共同道德责任,又应客观地体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环境道德标准或行为规范上存在一些不同的要求。

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应当把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当作人类共同的道德责任,积极履行自己的环境义务,从根本上说,根源于环境危机的共同性和环境利益的共同性。尽管发达国家由于它们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消耗,应对地球生态平衡的破坏负有主要道德责任,但是,任何国家在发展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同时,如果不重视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必然会造成对自然环境的盲目破坏,引起环境危机。目前,世界各国在经济、技术的发展中引起的环境污染、资源枯竭、土地流失、物种减少、温室效应等环境危机是共同的。发展中国家囿于经济、技术现有水平和资金不足,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环境挑战十分严峻。不保护环境,难以持续地发展。正如汤因比指出的,“人类如果想使自然正常地存续下去,自身也要在必需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下去的话,归根结底必须得和自然共存。”[27]同时“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生态环境——地球“生物圈”,具有整体性和相互依存性的特点。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家对地球“生物圈”中“生态系统”利益关联的深层揭示,表明保护人类居住的共同家园——地球,是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所在。这有益于人们突破过去只着眼于个别利益的偏狭眼界,为人类的共同生存和发展采取共同行动,各个国家、地区共同承担保护自然环境的神圣道德责任和义务,以显示出一种“真正人的道德”[28]

发展中国家在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中承担人类共同的道德责任,关键是要从本国的环境与发展的具体情况出发,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精神是: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辩证地统一起来,既要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求,又不危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既要发展经济,又要加强环境保护,要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逐步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今天,发展中国家为了履行人类保护地球生态环境的共同责任,不能走西方工业化国家已经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发达国家的教训表明,工业污染对人类和环境造成的牺牲常常是不可挽回的,仅从经济上计算,“先污染,后治理”的代价,比重视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多出10至100倍。发展中国家也不能走西方工业化国家以“高消耗、高投入、高消费来带动经济高增长”的老路,那样做势必使本来已经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更趋恶化,经济的高速度发展也难以为继,甚至危及自己及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条件,加剧本国和全球的生态危机。因此,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必须充分考虑到自然资源的长期供给能力和生态环境的长期承受能力,不因一时、一地的利益而损害长远和全局利益。在满足当代人的环境利益需要时,应考虑足以支撑子孙后代乃至全人类的长久的潜在需求。

当我们以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观点审视发展中国家当前的环境义务时,一方面,我们应当看到环境道德责任的共同性,即不论什么国家,在人类共同面临环境危机面前,都应以人类特有的道德自觉态度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中,重视保护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地球生态系统的平衡,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以维护人类共同的利益;另一方面,我们又应当看到,由于社会历史原因造成的国与国之间的差异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履行人类保护环境的共同职责时,现实的、具体的环境道德标准和行为要求,应当是存在某些差异的。各个国家、地区、民族间在环境道德要求上的差异与趋同,是一个循序渐进,交流损益的历史过程。西方发达国家不能超越发展中国家环境道德进步的历史必然性,把只适应于自己情况的一些环境价值观念、环境道德标准和行为要求,强加于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也不能不顾自己的国情,从理想主义的立场出发,简单地搬用目前暂时只适用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道德标准和行为要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道德标准与行为要求,既有共同性,也有差异性。

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发达国家在一些具体环境道德标准和行为要求上的差异,根源于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只有历史地、客观地承认这种社会历史条件的差异,才能真正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环境道德的自觉提高,有利于各国之间环境道德的互相促进和共同进步。这些社会历史条件的差异主要表现在:

其一,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的水平上存在相当大的差异。我们知道,环境道德作为人类的思想道德意识形式之一,是受一定的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制约的。人们总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从生产和交换的关系中汲取自己的道德观念。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29]纵观人类道德进步的长河,人们的道德总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而进步的。“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30],也是环境道德的基础。处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上的人们,它的物质基础是不同的,在人与自然环境的物质交换中,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利用和保护方式,人与自然利益关系的认识程度也是有所不同的。因而,作为人类内在精神生活自律的环境道德要求,也必然是有差异的。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道德要求,直接受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人们只能在实践中制定与自己的经济发展状况相一致的环境道德标准和恰当的行为要求,而这也才有利于环境保护。否则,无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现状,由西方发达国家越俎代庖,“输出”他们的一套,不仅会使发展中国家的人们无所适从,失去环境道德标准和行为要求的实际调节作用,而且还会直接伤害发展中国家人民环境道德的主动进取心。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各种环境道德标准和行为要求,只能由自己根据环境与发展的实际来确定、提高和完善。

其二,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中面临的任务和重点各不相同。发展中国家应当根据本国的实际,确定自己国家在人口控制、防止污染、利用资源、物种保护等方面的具体环境道德标准和行为要求。例如,发展中国家人口增长过快,是制约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不利因素。因此,有必要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发展中国家有权、有必要根据本国的情况,在计划生育上实行自己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要求。西方发达国家无权以自己的道德价值观念对发展中国家的计划生育说三道四。又如,当前发展中国家的动植物物种的保护,重点在于保护那些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和植物,不可能像少数发达国家那样普遍倡导“尊重一切生命的内在价值”。报载,1994年美国新泽西州的一位退休工人巴伦因在屋后花园杀死一只老鼠,面临入狱半年及罚款一千美元的威胁。[31]与此同时,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却深受鼠患之害。据统计,中国1993年和1994年,农田鼠害发生面积分别为3.5亿亩和3.8亿亩,每年由鼠害造成的粮食作物田间损失达30亿公斤至40亿公斤,棉花20万担至30万担。(见《农民日报》1995年3月21日)难道中国、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能照搬美国的环境道德标准和行为要求来善待老鼠吗?

其三,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发达国家在文化传统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别。环境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式之一,不仅受到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和人们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具体实践的制约,而且受到各个国家文化传统和道德心理习惯的制约。各国之间文化传统的差别必然使环境道德标准和行为要求显示各自的特点。事实上,各国的环境道德的规范、标准或要求,只有在本民族的伦理文化传统中找到历史的“思想支撑点”,并加以适当的分析和引导,才容易为本民族的人民大众普遍地接受和认同。各国的文化传统有着各自的优点和特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了解,汲取对方有益的因素。东西方传统文化中包含着各自环境道德的有益经验。尊重各国受传统文化制约的环境道德标准和行为要求的独特性,就是尊重人类道德发展的规律。即使一些国家的传统文化中存在与环境保护相抵触的道德习惯或要求,也应当由这些国家的人民在自己的社会实践中自觉加以认识、舍弃和更新。毫无疑问,发展中国家环境道德的普遍进步是建立在各国人民保护环境的道德实践和自我道德进取心之上的,而不是建立在西方少数人的“先知先觉”之上的。

【注释】

[1]《公用地的灾难》,见凯里特·德·贝尔编《环境手册》,纽约,巴尔的摩,1970年,第30—37页。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19页。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22页。

[4]《未来的一百页》,中国展望出版社1984年版,第159页。

[5]《救生艇上的生活》,见耶洛,尼德尔曼等编《新一代人的宗教》,纽约,麦克米兰,1977年,第241页。

[6]参见R.T.诺兰等著:《伦理学与现实生活》,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450页。

[7]哈丁:《救生艇上的生活》,见耶洛,尼德尔曼等编:《新一代人的宗教》,纽约,麦克米兰,1977年,第242页。

[8]凯里特·德·贝尔:《环境手册》,1970年,第47页。

[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2页。

[10]引自玛尼卡·甘德汗:《第三世界的污染是人口压力造成的吗》,见《中国环境报》,1991年11月2日。

[11]引自玛尼卡·甘德汗:《第三世界的污染是人口压力造成的吗》,见《中国环境报》1991年11月2日。

[12]据合众国际社东京1992年4月15日电。

[13]梅萨罗维克、佩斯特尔:《人类处于转折点》,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136页。

[14]康恩等:《下一个二百年》,伦敦,1977年英文版,第165页。

[15]参见《亚里士多德全集》第2卷,芝加哥,1952年英文版,第477页。

[16]《亚里士多德全集》第2卷,芝加哥,1952年英文版,第477页。

[17]罗尔斯:《正义论》,哈佛大学出版社1971年版,第60—62页。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10页。

[19]《亚里士多德全集》,第2卷,芝加哥,1952年英文版,第477页。

[20]见《人权宣言》,求实出版社1989年版,第25页。

[21]引自《联合国粮农组织认为贫穷加速环境恶化》,见《人民日报》1992年6月2日。

[2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74页。

[23]《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50页。

[24]见班加明·法灵顿:《弗兰西斯·培根》,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43页。

[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2页。

[26]《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0页。

[27]《展望二十一世纪——汤因比与池田大作对话录》,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40页。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03页。

[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9页。

[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67页。

[31]见香港《大公报》199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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