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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结算发展历程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联网结算大大减轻了参保患者的就医负担:联网结算前,患者就医先垫付后报销,报销流程涉及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和银行等多个环节,报销周期一般在两个月以上;联网结算后,参保患者在联网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实现了即时就医即时报销的直接结算的目标,彻底改变了医疗费报销模式。
联网结算发展历程_记忆:天津医保十年

一、联网结算发展历程

2001年11月本市正式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初起阶段医疗费用全部采取先行垫付后报销的结算模式,在实现医疗保障的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解决了保基本、保大病和因病致穷因病返贫的现象,但是,参保患者垫付压力和报销周期长的问题逐渐突出,面对这一情况,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克服资金短缺和积极督促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逐步建立联网结算。

2003年,我市启动了住院医疗费的联网结算,当年即实现了227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联网结算,患者治疗完毕只需缴纳个人负担部分金额便可出院,解决了参保人员因住院而产生的垫付资金压力。

2006年,市政府把门诊联网结算列为二十项惠民政策之一重点推进,并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职工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联网结算医院启动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津财社[2007]9号)规定,医院启动联网结算所购置的前置服务器、路由器、MODEN等硬件支出,由市财政按照医疗单位的不同级别给予经费补助。其中一级医院一次性补助4万元;社区服务站一次性补助1万元;二级医院一次性补助5万元;三级医院一次性补助6万元。政策出台后,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推动下,定点医院联网进程进一步提速,截至目前,已有619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联网结算。

2007年,在普通门诊联网结算的基础上,又把门诊特殊病纳入联网结算范围,同时启动了门诊特殊病联网登记制度,实行“定登记医院、定诊断医师、定诊断标准”的三定管理,患者到指定医院便可办理门诊特殊病登记手续,免去了在医院和经办机构间的往返奔波之苦。

2008年以来,又将医保网络延伸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了医保网络向最基层医疗机构的延伸。目前,共有24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4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开通了医疗费联网结算,实现了参保患者不出社区便能享受就医和报销的即时便捷服务,从根本上解决了参保患者就医的垫资问题。此举得到了广大参保人员的一致好评,新闻联播和我市各大媒介都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2009年,对于定点零售药店加强联网结算管理,采取将联网结算作为与签署医疗服务协议必要前提的措施,大力推进定点药店联网结算工作,截至目前,所有签署协议的149家定点药店,全部实现了联网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联网结算大大减轻了参保患者的就医负担:联网结算前,患者就医先垫付后报销,报销流程涉及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和银行等多个环节,报销周期一般在两个月以上;联网结算后,参保患者在联网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实现了即时就医即时报销的直接结算的目标,彻底改变了医疗费报销模式。

目前,全市联网结算率达到了9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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