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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环境决定了人类的发展

时间:2022-10-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存在也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指构成社会形态运动的诸物质要素的总和。作为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地理环境,不是指整个的无限的自然界,而是特指与社会生活相联系的那部分自然界。19世纪英国学术界认为,气候、食物、土壤和地形这四个因素决定人类的生活和命运。任何社会都无法脱离人和一定数量的人口而存在。在私有制社会,广大劳动人民仅是财富的生产者,无法全面完善自身。同时,社会制度决定人口的再生产。
人类社会_属人的世界

第二节 人类社会

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也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任何形态的物质运动都同一定的物质条件相联系,社会的运动也需要特定的物质前提条件。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指构成社会形态运动的诸物质要素的总和。它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和作为社会存在本身的生产方式

地理环境是指社会所处的周围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如气候、土壤、山脉、河流、矿藏以及植被和动物等等,它是社会生存和发展必要的条件。人类社会只要存在,就不可能脱离地理环境。作为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地理环境,不是指整个的无限的自然界,而是特指与社会生活相联系的那部分自然界。

人类对地理环境的依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地理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必要场所。只有在适合人类生存的地方,人类才能生存下去,并从中获取相应的生活资料。在人类早期,对地理环境的依赖直接决定了民族生活方式甚至是长远命运的不同。

第二,地理环境对于劳动生产效率、生产国国民布局、经济类型均有重要影响。天然财富的富饶程度和自然资源的多少,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经济发展的潜力。较好的地理环境会加速社会财富的发展,较差的地理环境会阻碍社会财富的增长。

地理环境在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不是历史变迁的决定力量。地理环境会加速或延缓社会发展,但不会决定社会的性质,更不能决定社会形态的更替。正如斯大林所说:“欧洲在三千年内已经更换过三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原始公社制度、奴隶占有制度、封建制度;而在欧洲东部,即在苏联,甚至更换了四种社会制度。可是,在同一时期内,欧洲的地理条件不是完全没有变化,就是变化极小,连地理学也不会提到它。这是很明显的。地理环境的稍微重大一些的变化都需要几百万年,而人们的社会制度的变化,甚至是极其重大的变化,只需要几百年或一两千年也就够了。由此应该得出结论:地理环境不可能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的原因、决定的原因,因为在几万年间几乎保持不变的现象,决不能成为在几百万年间就发生根本变化的现象发展的主要原因。” 

资产阶级学者夸大地理环境的作用,把地理环境说成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例如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认为,各民族的特点、命运和社会制度是由当地的气候决定的。他认为,寒带的民族性格刚强,崇尚民主独立的制度;而热带的民族性格软弱,只能被奴役。19世纪英国学术界认为,气候、食物、土壤和地形这四个因素决定人类的生活和命运。地理环境决定论用地理条件去说明人的命运,而不是用上帝、某种神秘的精神去说明社会的变迁,具有一定合理之处。在当时,资产阶级正在兴起,十分需要摆脱神权统治,唤醒人的主观觉悟,追求现世幸福,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用地理因素说明人的行为,使人类在人间找寻自己命运的依据,这是发挥人的力量的前提之一。

自然地理环境不仅不能决定人的社会历史,而且地理环境发挥作用的程度,完全受社会发展程度制约。人类今天能广泛地利用自然资源,使从前不能居住的地方,变成人类新的居住地。随着人类实践能力的增强,自然界越来越多地打上了人类活动的印记,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变成“人化的自然”。

人口因素是指从事物质生产和自身生产的人们的总和。

人口因素包括人口的数量、质量(健康状况、文化程度等)、构成、分布变动等多种因素的一个综合范畴。人口因素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适度的人口状况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自然前提。马克思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 任何社会都无法脱离人和一定数量的人口而存在。人既是自然存在物,又是社会存在物。人的生产只能在特定的社会中进行。

社会发展离不开人的活动。人口对社会的发展起着或加速或延缓的作用。人口的密度、质量、增长速度适当就会对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如果人口过密或过疏、增长速度过快或过慢、素质过低,就会妨碍社会的发展。如果人口问题过于严重,就会导致社会倒退。人口、地理环境和生产方式之间存在着恰当的比值,这就是“环境承载力”的问题。

人既是社会的推动者,又是社会发展的目的。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人口的质量也在迅速提高,人的全面发展正日益成为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

在私有制社会,广大劳动人民仅是财富的生产者,无法全面完善自身。人生变成狭隘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人不再是人的目的。广大劳动人民无法接受全面教育,个体的社会觉悟较低,生活素质日益片面,个体生命的质量和活力日益脆弱,心理和精神疾病突显。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变成了单一的经济往来和相互取悦,缺乏共同创造新生活的理想

公有制社会,广大劳动人民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又是社会财富的享有者,尤其是当人的全面发展成为社会发展的核心的时候。在满足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日常需求的同时,教育、卫生、娱乐、公共服务、人的发展成为投资的主要方向。广大劳动人民的身心日益健康,素养日益提升,境界日益提高,创新成为人生的主色调。在工作、生活和社会行为中每个人都充分发挥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展示着人生理想,人生更美好。

人口因素作为客观力量仅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首先,人口因素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人口的数量多并不意味社会制度一定先进;人口的数量少也不意味着社会制度一定落后。恰恰相反,人口因素只有通过特定社会制度才能发挥作用。农耕社会生产力低下,依赖更大数量的人口;而工业社会生产力较高,需要更高质量的人口。同时,社会制度决定人口的再生产。农耕社会人的体力就是生产力,生产力数量的扩张就直接表现为人口数量的扩张;而工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直接表现为科技进步,设备更新,所以生产力的发展需要有更多的受过现代教育的人口。而高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运用,导致农业人口在急剧减少。另外,社会生产方式的不同也决定了人口生产方式不同。原始社会早期,人类处于蒙昧状态,实行群婚制;到了原始社会末期由于农耕和畜牧业的发展,家庭形式实行对偶婚制度;农耕时代实行一夫一妻制,个人生活在家庭之中。而工业时代的一夫一妻制受商品经济的影响,婚外情和离婚成为普遍现象。

总之,人口因素在社会中的作用受社会发展状况制约。无限夸大人口的作用,把人口因素看成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是错误的。英国人口学家马尔萨斯认为“人口按几何数列增长”,而生活资料“按算术数列增长”,因此人口增长超过生活资料增长数度,产生社会贫困和人口过剩。现代马尔萨斯主义者,仍旧宣传“人口过剩”是一切灾难的根源,为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进行辩护。这在理论上是荒谬的,在政治上是反动的。他们主张用战争、瘟疫等残酷手段减少人口,而不是变革社会制度。

生产方式在社会物质条件系统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第一,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社会生活的首要前提。人们为了创造历史,必须首先解决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资料。为了获得这些生活资料,就必须进行生产。同时,也只有解决了物质生活资料,才能从事政治、科学文化、艺术、宗教等活动。物质资料的生产为其他一切社会活动提供物质条件。任何生产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中进行的,脱离了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就不可能进行。生产方式是联系自然界的纽带,也是社会有机体的“骨骼”。抽调生产方式就不会有社会本身,所以社会可以等同于生产方式。

第二,生产方式决定社会性质、结构和面貌。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形态,一定社会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最终都是由该社会的生产方式的性质决定的。如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必然是商品社会、实行资产阶级统治、法制社会和追逐剩余价值。人们的各种社会关系、生活方式以及社会经济、政治和精神的整个面貌,归根到底,只有从该社会的生产方式中才能得到科学的说明。

第三,生产方式的变化决定着整个社会历史的变化,决定着社会形态的更替。随着一种生产方式转变为另一种生产方式,原有的社会形态必然被新的社会形态所代替。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变迁的根本动力来自于生产方式的变革,来自于活跃的、不断发展的生产力。

社会意识结构指社会精神生活的总和,是由一切意识要素和观念形态组成的有机系统。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过程的反映,它建立在社会经济结构基础上,并受社会政治结构制约。社会意识一旦产生,就有自己独特的发展过程和规律,并表现为复杂而精微的结构。

从层次来划分,社会意识包括社会心理和思想体系两个层次;从社会意识主体来划分,它包括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两大类,以及作为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和非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称为社会意识形态,主要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辩证统一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社会生活本身是人类意识的根源,也是人类一切行为的根源。在社会实践中,人们能动地反映世界,并且限定了意识内容的范围、程度和发展方向。所以,社会意识源于社会存在。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社会意识或早或迟地发生变化和发展。所以,社会意识又是具体的、历史的。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独特的社会意识,这些社会意识的演变又表达了人类社会的一般进程,并且这种变化深深地根植于社会经济之中。

另外,社会意识还起源于人们的交往。正是交往中产生的各种矛盾促使人们有意识地对这些矛盾加以解决,所以才产生各种形式的社会意识。人们逐渐使意识脱离了单纯的生存需要,而成为对美好事物的想象和创造。这样,人的意识才能摆脱对事物的直接依赖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这样,人才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之中。

社会意识又有其相对独立性以及独特的发展规律。主要表现在:

首先,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发展的不平衡性。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既得的利益形成,这样就会阻碍先进思想的产生;而经济落后,会促使人们产生变革的冲动,而形成先进的思想。例如,18世纪的法国在经济上落后于英国,但在哲学方面却领先于英国;19世纪中叶的德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上落后于当时的英法,但在哲学上却高于英法;社会主义的中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上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但在思想领域却超过了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其次,社会意识各种形式之间既相互影响,又各自具有历史的继承性。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综合全面的发展,同时又在不断深化。这决定了社会意识各种形式之间相互影响、又各自具有历史的继承性的特点。因为相互影响,使得各种意识形式获得了合理的内涵与外延,而不是肆意妄为地扩张。同时长期相对落后的某种意识形式,又会妨碍社会整体意识形式的发展水平。历史继承性最终促成了民族文化的形成,丰富了世界文化之林。文化继承性使人类思想具有了连续性和进步性。文化继承总是有批判地继承,历史虚无主义和复古主义均是极端有害的思想,必须批判。

最后,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性和反作用性。先进的社会意识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历史进程,必然对社会的发展起促进作用;落后的社会意识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必然阻碍社会的发展。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必须通过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来实现,因为社会意识本身并不能实现什么,要实现理想就要诉诸实践。马克思说:“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的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 一种社会意识发挥作用的程度及范围大小、时间久暂,同实际掌握群众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宣告了唯心主义史观的彻底破产。根据这一原理,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经济关系的变革,而经济关系又决定了全部社会关系的变革,最终决定了整个上层建筑的变革,从而将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的历史过程,破天荒地破解了“历史之谜”,从而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

二、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

人类社会是活的有机体,它是在劳动的基础上形成的系统。其中包括社会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意识结构。

社会经济结构是指一定社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它是整个人类社会有机体的物质基础。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其中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子系统。

生产力是人类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客观物质力量。生产力是满足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是人类社会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源

生产力结构中包括三个要素,加工劳动对象的生产资料、被加工的劳动对象、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动者。

在现代生产资料系统中,生产工具系统代表了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另外动力和能源系统、运输和管道系统、自动控制和信息传递系统、仓储系统也是生产资料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劳动对象包括天然存在物,如矿藏、森林、动物等等;另外还有经过加工的劳动对象,如布匹、粮食、新材料。在现代生产中新材料的研发和运用往往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它能改变生产的样式和效率。

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劳动者既是生产者,又是生产的组织者,更是生产工具的发明者。劳动者包括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两大类。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脑力劳动者在增加,而体力劳动者在减少,并且逐渐融合。

在现代生产力系统中,科学和教育具有前瞻性,科学和教育的突破往往意味生产力突破性的发展。科学技术不是现实的生产力,但它可以渗透到生产力系统的各要素之中,转化成物质性的生产力,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教育一方面向受教育者传播知识,另一方面向受教育者传播技能。通过提高受教育者的知识和技术水平,为生产领域输送高品质的人才。通过社会思想、理论以及管理知识的传授,向社会输送各方面的管理人才。现代国家生产力的水平已经取决于科技和教育水平,科技和教育水平已成为影响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问题。

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逐渐形成,又称为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二是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三是产品如何分配。其中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决定了其他两个方面,并且决定了生产关系的性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得以进行的前提。只有明确了生产资料归谁所有,才能明确如何生产、为谁生产的问题,它决定了生产资料和生产者的结合方式,形成了不同的社会形态。如原始公有制、奴隶主所有制、封建主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和共产主义公有制。

第二,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了整个生产关系的性质。根据所有制的性质可以分为公有制与私有制两种形式。公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实行成果共享。私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不平等,劳动者受到剥削。公有制包括原始社会公有制和共产主义社会公有制,私有制包括奴隶社会私有制、封建社会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劳动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不构成独立的生产关系,它总是依附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

第三,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在公有制中,人们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彼此的地位是平等的,只是分工不同。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也是劳动者,不享有特权。一旦社会全体成员均有了较高的管理水平,管理就成为每一个人的职责,他们轮流管理,在管理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私有制中,广大劳动人民不占有生产资料,被迫从事生产活动,完全服从资本家的管理,无法表达自己的生产意愿。在奴隶制时期,奴隶仅是会说话的工具,没有任何人身自由,奴隶主可以打骂、买卖、屠杀奴隶。

第四,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产品的分配。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人们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共产主义社会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在奴隶制社会,劳动产品完全归奴隶主所有,其中只有一小部分归奴隶所有。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获得利润,工人只能获得工资。

生产关系的三个方面贯穿于社会生产过程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领域。另外,生产关系作为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物,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通过物表现出来。人们依据经验通常认为生产关系的建立仅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往来,而忽视了彼此之间的经济关系,即社会地位的差异或一致。任何一种生产关系都表明了当时人们在社会中的命运,或平等劳动,或不平等生产。

社会政治结构是指建立在社会经济结构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设施、政治法律制度及其相互结合方式。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国家宪法为核心的政治法律制度,二是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机关、政党等组织设施。政治制度是应经济基础的要求而建立的,一旦建立就作为强制性力量反过来制约、影响经济基础的发展。

在社会政治结构中,国家政权处于核心地位,体现了社会政治结构的本质。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统治阶级镇压被统治阶级维护政权的暴力机器。国家和阶级一样,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消亡,不会永恒存在。

人类原始社会没有阶级,也没有国家。原始社会后期,由于出现了对抗阶级,才产生了国家。国家早期是由传统习惯和氏族首领的威信来维系的。社会管理让位给强迫性的、暴力的力量来管理,这就是国家。国家之所以产生,是因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调和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

国家的维系主要靠强制性的暴力手段以及征收赋税来实现。首先,国家是暴力机器,是统治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手段。其次,国家又是社会管理机构,为社会和经济服务。国家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各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国家在产生之日起就没有放弃管理社会的职能,无论是社会经济、文化、日常生活均在国家的管理之中。另外国家还管理对外事务,增加本民族福祉。但是,国家的阶级本性并不会因社会职能而改变。只有经过无产阶级专政这种国家形式,随着阶级消亡,国家才会将自己的管理职能让位给社会本身,国家因此而走向消亡。国家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国家职能是通过国体和政体来实现的。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性质、阶级内容,它表明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各处何种地位;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它表明统治阶级用什么样的形式和手段实现自己的统治。根据国体可以把国家划分为四种类型: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家、封建主专政的国家、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一般说来,国体决定政体,政体服从于国体;政体为国体服务,对保证国家的性质起重要作用。民主政体和专制政体是两种最基本的政体形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均实行专制政体。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均实行民主专政。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维护的是资本家赚钱的利益,是少数人的民主。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维护的是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是人民当家做主,是对资本主义社会民主的超越和发展,具有巨大的优越性。由于社会主义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难免有旧社会的痕迹,所以社会主义民主的完善是长期的历史任务。尤其是在落后国家搞社会主义民主,将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

在研究国家政体时,不仅要结合国体,也要结合国情。同一国体,可以因国情不同而拥有不同的政体。例如,同样是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家,就有君主制、贵族共和制、民主共和制三种政体形式。封建地主阶级专制的社会也有君主制和共和制两种形式。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也有民主共和制、君主立宪制、法西斯制三种形式。另外,有些资本主义国家因阶级斗争和力量对比的变化,交替实行民主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不管政体如何变化,国体的性质始终不能改变。凡是剥削阶级的国体,其政体总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掠夺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资产阶级大谈全民“自由”、“平等”、“民主”,这是对广大劳动人民的欺骗。

社会意识结构是指社会精神生活的总和,是由一切意识要素和观念形态组成的有机系统。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过程的反映,它建立在社会经济结构的基础上,并受社会政治结构的制约。社会意识一经产生,就有自己独特的发展过程和规律,并表现为复杂而精微的结构。

从层次来划分,社会意识包括社会心理和思想体系两个层次;从社会意识主体来划分,它包括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两大类。

社会心理是人们不系统、不稳定、处于自发状态的社会意识。它包括个人心理、职业心理、集体心理、阶层心理、民族心理、时代心理等。心理具体表现为一定的情感、意愿、风尚、习惯等。社会心理直接支配人们的行为。通常所说的“民心”、“民意”,就是指社会心理。

社会思想体系是系统化、抽象化、自觉创立的社会意识。社会思想体系具有阶级性,叫社会意识形态,它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宗教、艺术、哲学和绝大部分社会科学。它们并不表达全体社会成员的心愿,总是服务于特定的经济基础,并对其他阶级的利益加以排斥,所以具有阶级性。另一类社会思想体系,不具有阶级性,可以为全体社会成员服务。如自然科学、语言学、逻辑学。它们并不是特定经济基础的反映,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社会意识形态是以社会心理为原材料,由专家经过缜密的思考加工而成,它内化成人们的思想、情感、意识,长期支配人们的行为。

个人意识是个人经历和处境的反映。它包括个人对自身的意识、个人对社会的意识和个人对自然的意识。个人意识千差万别,丰富多彩,具有鲜明的个性。群体意识是人类群体的社会地位、社会经历及其共同利益和与整个社会生活的关系在该群体成员头脑中的反映。群体意识包括家庭意识、集体意识、团体意识、阶层意识、阶级意识、民族意识、社会整体意识等。不同的群体意识各具特色,并相互渗透,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关系。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相互依存、相互渗透。首先,个体意识受群体意识影响,决定了个人成长的方向。其次,个体意识可以转化成群体意识,推动了社会意识的发展。在阶级社会,阶级意识始终起主导的作用,决定了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的走向。

艺术是通过塑造具体生动的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意识形式。它靠形象来表现人们对社会生活的理解、情感、愿望和意志,按照审美的感染力来影响人的思想情感和社会生活。

宗教是统治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宗教本质上是一种“颠倒的世界观”,用对神灵的信仰和崇拜来支配人们的命运。宗教是人类早期生产力低下、愚昧无知的反映。人们不解于各种自然和社会现象,而用幻想来填充知识的空白,从而产生了各种形式的宗教观念。在阶级社会,宗教最初是被压迫人们对现实苦难的叹息和抗议,后来被统治阶级所利用,成为麻醉人民的思想工具。宗教将长期存在,影响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社会主义社会主张信教自由、宗教爱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要防止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是一种历史现象,随着历史的发展,宗教将消亡。这首先要通过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革,同时还要大力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科学和唯物主义是宗教的死敌。科学的每一次重大发现,都沉重地打击了宗教。18世纪欧洲天神论者,在反宗教斗争中都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是消除宗教对人类的影响,将是长期的历史任务。

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它以世界观的高度引领人类的思想和行为,更深刻、更完整化了人们对世界、社会的总意识。

政治法律思想包括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政治思想是社会政治关系、政治制度和设施的观点、理论的总和,法律思想是社会法律的关系、法律规范和设施的观点、理论的总和。政治法律思想是国家本质的反映,在社会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

三、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

人类要想生存就必须不断地生产,从而引起生产力不断地变革,进而引发生产关系的变革,推动了上层建筑的变化。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存在于一切社会之中,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规定着社会的性质和历史的进程,决定着人类社会历史各种矛盾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

在生产方式内部,生产力是它的物质内容,生产关系是它的社会形式。物质生产力是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处于永恒的变化发展之中。历史上的每一代人的生产活动都是在继承前一代人创造的生产力基础上不断地创新,从而促使生产力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由此构成了以物质生产力为基础的人类历史的连续性。生产关系作为生产方式的社会形式,它与一定的生产力相适应,并保持自己相对稳定的性质,从而使历史发展呈现出阶段性。生产力发展的变动性和革命性,总要打破生产关系的稳定性,排斥与之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使历史表现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过程;生产关系的相对稳定性,总是体现着一定的生产力水平,同具体的生产力状况相适应,使历史表现为依次进展的阶段性。这就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而构成的人类历史发展的连续性与间断性、前进性与阶段性的对立统一。

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首先表现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主要是表现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变革这两个方面。一定的生产关系总是适应一定的生产力发展状况而建立起来的,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原来的生产关系发生尖锐的矛盾,要求冲破旧的生产关系的束缚,建立起同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新的生产关系。同时,生产关系又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这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生产关系如果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它就能为生产力的迅速发展提供合理的“形式”。因为这时的生产关系能够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较好地结合,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劳动者的物质利益,激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二是生产关系如果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状况,生产关系就会变成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因为,这时的生产关系已不能把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很好地结合起来,损害了劳动者的物质利益,伤害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用新的生产关系代替旧的生产关系,才能使生产力得到解放。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在生产方式发展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状况。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建立以后,在一定时间内总是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对生产力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在这种时期,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矛盾表现为生产关系的某些环节的缺陷同生产力不相适应,它们的矛盾运动处于相对稳定的量变状态。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原来基本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就会变成陈旧落后的东西,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就由量变状态转化成质变状态,最后导致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由基本适应到基本不适应,经过矛盾的解决,新的生产关系代替旧的生产关系,又由基本不适应到基本适应,从而在新的基础上开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新的矛盾运动。由此便构成生产方式从低级到高级的依次更替。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揭示了它们之间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即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这一规律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的对立统一。

在生产领域的变化必然引发经济领域和上层建筑的变革,从而引发了人类社会的全面变革,这就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辩证统一的。首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某种经济关系逐渐占据社会经济领域统治地位时,它必然要求上层建筑中的思想观念和国家政权发生革命性的变革,以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需求。新的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一旦建立,就决定了上层建筑的性质必须与之相统一。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会产生什么样的上层建筑。最终,随着经济基础的变革,全部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

其次,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先进的上层建筑打击残余的旧的上层建筑因素,促进自己的经济基础形成、巩固和完善。上层建筑通过调控社会生活各领域,服务于经济基础。总之,当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发展要求时,就起促进作用;当上层建筑不适应经济基础发展要求时,就起阻碍作用。

在现实社会发展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相统一,彼此无法脱离,共同促进了社会的发展。首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决定和制约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更为根本性的矛盾。其次,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解决,又依赖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的解决。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便和现有的生产关系发生冲突,需要社会革命或改革生产关系。当生产力和旧有生产关系只有部分不适应时,可以通过借助上层建筑的力量,由上到下地变革旧有的生产关系。当生产力和旧有的生产关系完全相冲突时,就必须变革已经过时了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夺取国家政权,废除旧的生产关系,建立适合新生产力发展的新的生产关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四、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作用

在对待社会历史发展问题及其规律问题上,历来存在着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一种是唯物史观,另一种是唯心史观。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唯心史观一直占据统治地位。它的主要缺陷是:第一,考察了人们活动的思想动机,但没有探究思想动机背后的物质动因和经济根源,因而从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前提出发,把社会历史看成是精神发展史。第二,根本否认社会历史的客观规律,根本否认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夸大了个人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马克思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科学地解决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创立了唯物史观,使人类对自己的历史第一次实现了科学的认识。马克思在1859年总结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活动时,明确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建立在它的基础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革命。” 这一段话深刻地概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是我们考察人类社会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的基本理论依据。

历史是人们活动的结果。谁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作用如何?这是十分重大的社会历史观问题。唯物史观第一次科学地解决了这些问题。

人通过实践活动确立了自己在历史中的主体地位。在具体的社会发展阶段,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历史活动,或多或少地对社会历史产生影响。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在历史发展中都有着相同性质和同等程度的作用。在历史观方面,是英雄、少数杰出人物创造了人类社会,还是人民群众创造了历史,这是唯心史观与唯物史观的根本分水岭。

在19世纪40年代中期,马克思、恩格斯同唯心主义者、青年黑格尔派代表人物鲍威尔兄弟进行过一场论战。鲍威尔兄弟认为,历史中起决定作用的是“英雄”的精神,而人民群众仅是惰性因素。马克思、恩格斯针锋相对地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决定历史发展的是“行动着的群众”。 

唯心史观否认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抹杀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主张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形成了唯意志论和宿命论两种基本的唯心史观。

唯意志论史观片面夸大极少数英雄人物及其思想、意志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认为历史是由英雄豪杰、帝王将相、立法者、思想家创造的,否认广大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中国历史上,历代王朝的许多政治家和思想家都认为“圣人”的作用决定兴衰,人民只有在他们的教育下才能正常生活。韩愈说,“有圣人者立,然后教之相生养之道”,“如古之无圣人,人之类灭久矣”(语出《原道》)。梁启超说,大人物“心理之动力稍易其轨而全部历史可以改观”,“中国全部历史如失一孔夫子,失一秦始皇,而局面将全变”。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认为个别天才人物发现的“理性”和“正义”是历史前进的动力。19世纪英国的托马斯·卡莱尔说:全世界的历史上所进行的一切,“实际上都是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伟大人物的思想的外在的物质的结果,是他们的思想的实现和体现。这些伟人的历史真正构成了全部世界历史的灵魂”。俄国民粹派把人民群众视作“群盲”,认为他们不过是一连串的“零”,少数英雄人物才是“实数”,只有把“实数”放到“零”的前面,方能构成有效的实数。德国哲学家尼采竭力否认人民群众的作用,大肆宣扬“超人哲学”和“权力意志论”,认为少数英雄有发号施令的权力,而且这些权力是“与生俱来的”。英雄可以决定群众,群众是多余的人,是供英雄实验的材料,群众只是“一大堆多余的废品,一片瓦砾场”。这种极端仇视人民群众的反动思想,后来为德国希特勒法西斯分子所崇奉,成为帝国主义推行侵略政策和扩张政策的工具。

宿命论唯心史观认为决定社会发展的是某种神秘的精神力量,如“上帝”、“神”、“绝对精神”等等,而人间的英雄则是诸如此类精神力量的体现者或者受托人。英雄史观是一切旧社会历史观的共同理论特征。即使是早期唯物主义者们在历史创造者问题上虽然有重民思想,但也不例外。例如有些开明的君主或者思想家的关于“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民可载舟,亦可覆舟”等贵民、重民的思想,就属于这一类。但是重民思想仅是从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角度出发,并不是承认人民群众对历史的创造作用,而且重民思想并不占主导地位。因此,他们仍旧主张英雄史观。

我们可以把历史唯心主义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根源归结如下:

第一,社会根源。英雄史观的产生总是同社会生产力低下,大多数人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少数人从事政治统治、垄断精神文化生活有关。广大劳动人民始终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人民创造历史的积极性无法发挥。再加上社会发展缓慢,生产规模小,不易发现物质生产对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因此看不到人民群众的作用。

第二,认识根源。人们往往只看到在社会发展中发挥显著作用的少数英雄,而没有发现他们行为背后深刻的物质动因。制造蒸汽机的广大工人默默无闻,发明蒸汽机的瓦特却名垂千古。人们很容易看到站在历史舞台中央的诸如领导人物的性格、爱好、修养等偶然性因素起的作用,而看不到人民群众的创造作用。

第三,阶级根源。统治阶级出于自身统治的需要,也容易夸大自己的领导作用,同时贬低人民群众的觉悟和才智。

毛泽东在写给延安评剧院的信中说:“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但在旧戏台上(在一切离开人民的旧文学旧艺术上),人民却成了渣滓,由老爷太太少爷小姐们统治着舞台,这种历史的颠倒,现在由你们再颠倒过来,恢复了历史的面目,从此旧剧开了新局面。”唯物主义群众史观的创立,把几千年来颠倒了的历史再颠倒过来,在思想中恢复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地位。

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人民群众从质上说是指一切对社会历史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人们,从量上说是指社会人口中的绝大多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有着不同的内容,包含着不同的阶级、阶层和集团。人民群众的最稳定的主体部分始终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群众及知识分子。

首先,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之所以是人类社会历史的创造者,在于他们是生产力的体现者,是推动历史进步的伟大力量。人类要生存发展,就要解决吃、穿、住、用等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否则就根本谈不上从事政治、科学和艺术等其他社会活动,也无所谓人类社会生活和人类历史。在生产劳动中劳动群众不断积累和传播生产经验,不断改进和发明生产工具,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现代科技的兴起,脑力劳动者日益重要。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现代社会生产中的地位日益突显,表明了群众创造历史观点的正确性和真理性。

其次,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通过物质生产实践活动为全社会的精神财富生产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和设施。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活动是一切精神财富、精神产品形成和发展的源泉。一切科学理论,一切有价值的文学艺术,归根到底都来自于人民的实践。著名的《本草纲目》是历代药物学家、医学家总结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经验,不断丰富和发展,再由李时珍加工整理而成的。在农业科学方面,南北朝时期的《齐民要术》、元代的《王祯农书》、明代徐光启的《农政全书》等,也是直接总结劳动群众的农业生产和饲养经验写成的。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蕴含着文学艺术的丰富矿藏。许多世界名著,如《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浮士德》等,都是在民间流传下来的传说故事的基础上修琢提炼而成的。作为重要的精神财富生产工具的语言,也是人民群众的创造,丰富生动的语言也存在于人民群众之中。

最后,人民群众还是变革社会制度的决定力量。社会变革与社会革命的主体始终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社会历史发展进程始终保持高度的一致。所以当腐败的统治者阻碍先进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历史进步时,就会与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发生冲突,人民群众就会奋起反抗,成为创造历史的革命者。“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 

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会受到一定社会历史条件制约。现有的社会经济状况对人民群众创造历史具有决定性意义。当时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是人民群众活动的物质条件和基础,它决定了人民群众的经济地位、经济利益和生产作用的性质和大小。政治条件对人民群众创造历史具有直接作用。私有制社会人民群众的社会地位低下,束缚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积极性,他们的聪明才智得不到发挥,不知埋没了多少人才。在革命时期,人民群众才能呈现创造历史的英雄气概。在社会主义时期,人民群众成为社会的主人,他们的政治热情被充分调动,他们创造自己历史的决心日益坚强。毛泽东在全国解放前夕预言:“中国人民将会看见,中国的命运一经操在人民自己的手中,中国就将如太阳升起在东方那样,以自己的辉煌的光焰普照大地,迅速地荡漾反动政府留下来的污泥浊水,治好战争的创伤,建设起一个崭新的强盛的名副其实的人民共和国。” 精神条件也是制约人民群众活动的重要因素。文化传统和意识形态或者积极或者消极地影响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科学文化水平的高低是一个重要精神标尺。人民普遍文化水平低,就不能真正参加政治。全体居民都参加管理工作,既需要政治制度,又要有文化水平。

群众史观是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群众观点就是坚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以及虚心向群众学习的观点。群众路线是在群众观点指导下形成的,是群众观点在实际工作中的贯彻运用。在我国的民主革命时期,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创造性地提出了党的群众路线,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群众路线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路线,是我们党在民主革命时期战胜敌人的重要“法宝”之一。

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强调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科学发展观主张“以人为本”,这些都进一步坚持和发展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我们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主张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并不否认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唯物史观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这一基本前提出发,科学地说明了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

每个人尽管在历史上发挥作用的性质和程度各有不同,但都会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离开了每一个个人的作用也就不可能有群众的作用。

唯物史观主张在考察个人的历史作用时,要具体分析个人及其作用的性质、大小。个人是指社会群体中单个的成员,是社会的一个“分子”。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存在着差别。有的人作用大些,可以称之为历史人物;有的人作用小些,可以称之为普通个人。有的人对历史发展起促进作用,可以称之为杰出人物;有的人对历史发展起阻碍作用,可以称之为反动人物。杰出人物按社会职能可分为政治领袖人物和其他杰出人物(如思想家、科学家、文学家和艺术家等)。在分析或评价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时,要坚持历史的、具体的观点,不应简单化。

历史人物的历史作用重大。历史人物对历史事件有深刻影响,甚至有时能够决定个别历史事件,从而导致历史发展发生这样或那样的重大变化。首先,历史人物是历史事件的当事者。其次,历史人物是实现一定历史任务的主要倡导者、发起人、组织者和领导者。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历史人物首先发现或提出来新的历史任务。另外,他们比一般人站得高、看得远,解决历史任务的愿望比别人强烈。历史人物这一心理也决定了他们成为历史人物的个人因素。

有些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的政治代表,在特定的条件下,运用其权力满足社会某些方面的需要,对历史发展也会起某种甚至是重大的促进作用。杰出的科学家、思想家、艺术家、教育家等的创造性活动,对于人类科学文化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任何历史人物的出现,特别是杰出的政治人物的出现,都体现了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统一。时势造英雄,杰出人物的出现具有社会历史的必然性。每个时代都会产生时代英雄。但是究竟谁是英雄,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不是“命中注定”。

另外,杰出人物会因其智慧、性格因素对社会进程产生影响,但这些作用仅仅是历史进程中的偶然性现象。我们必须明确,不管什么样的历史人物,在历史上发挥什么样的作用,都要受到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制约,而不能决定和改变历史发展的总进程和总方向。

如果看不到历史人物活动的社会制约性,割裂必然与偶然的关系,就势必会夸大个人的作用,进而否定或歪曲历史发展的规律。

历史人物的作用取决于他们的思想、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只有顺应历史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意愿,历史人物才能起到推动社会前进的积极作用,否则,违背了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性或必然性,历史人物也会走向反面。

评价历史人物必须坚持科学方法。阶级和历史的分析法是通用的方法。

阶级社会中的历史人物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特定阶级关系的制约,要反映或代表一定阶级的利益和愿望,具有阶级局限性。一定的阶级总是要推举或产生出自己的代表人物,以表达自己的利益和愿望,因而历史人物的作用受到阶级的制约;历史人物的命运,也往往同他所属的阶级的兴衰沉浮息息相关。在历史上,阶级的局限性决定了它的代表人物的局限性。离开了一定的阶级背景,就难以理解历史人物的产生、作用及其性质。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文中,对为什么路易·波拿巴这样“一个平庸而可笑的人物有可能扮演了英雄的角色”做了精辟的阶级分析,堪称用历史分析方法和阶级分析方法来评价历史人物的典范。

历史分析方法要求从特定的历史背景出发,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对历史人物的是非功过进行具体的、全面的考察。第一,要尊重历史事实,如实反映历史人物与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关系。脱离具体的历史条件,用现代人的标准苛求前人,也是不可取的。第二,如实反映历史人物的历史作用和历史地位。无视历史人物的历史局限性,夸大或过分美化古人的历史作用是不对的。第三,判断历史人物的历史功绩,要看历史人物提供了什么新的东西。第四,同一个历史人物,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可能会有不同的历史作用,有时甚至会有性质相反的历史作用。

无产阶级领袖不同于以往历史上的杰出人物,因为他们所代表的是历史上最革命、最先进的阶级,他们在革命和建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无产阶级领袖是人而不是神,必然受到一定历史条件的限制,有时也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误。评价无产阶级领袖人物,同样应该坚持历史分析方法和阶级分析方法。对于他们的功绩和失误,应放到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来认识,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要正确评价无产阶级领袖人物,还必须正确认识领袖与群众、阶级和政党之间的关系。

社会主义事业是一场伟大的事业,它需要伟大的政党来领导。无产阶级的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主持的。无产阶级的领袖具有以往任何阶级的杰出代表所不可比拟的优秀品质和伟大作用。第一,他们既是实践家又是理论家。他们走在运动的最前面,领导群众。他们有较高的理论素养,能比群众站得高看得远,了解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第二,他们从党、阶级、群众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他们真正做到了一心为公、一切为公,心甘情愿地做人民群众的公仆,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他们最富有彻底的革命精神,坚持无产阶级的革命原则,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第三,坚持团结,遵守纪律,作风民主,无限信任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第四,谦虚谨慎,善于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群众、阶级、政党必须有自己的领袖。没有领袖的组织和领导,群众斗争就会陷于涣散;如果没有政治上成熟的领导集团或领袖,无产阶级革命和建设事业就会遭到挫折。同时,无产阶级领袖在历史上的作用,取决于他们对历史发展规律的认识程度以及同人民群众的结合程度。无产阶级领袖在促进社会历史进步中作出了巨大贡献,在人民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威望,深受群众爱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然需要尊敬领袖,发挥领袖的作用。但不能夸大个人作用,搞个人崇拜。神化领袖、使领袖脱离群众的个人崇拜,只能损害无产阶级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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