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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战略的实施对策

时间:2022-10-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要立足宁波本地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深化改革创新思想,着力解决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关键性环节,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出台《关于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实施意见》、《宁波市鼓励“三旧”改造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若干措施(试行)》等政策,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参与旧城区、旧村、旧工业区的改造。
宁波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战略的实施对策_宁波文化强市建设研究

第四节 宁波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战略的实施对策

当前,要立足宁波本地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深化改革创新思想,着力解决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关键性环节,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一、管理模式上:整合资源,构建统一高效的管理模式

为了更好地适应文化产业发展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的要求,迫切需要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新型文化产业管理体制。就宁波实际而言,应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现有的文化管理部门进行优化整合,建立统一、高效的文化产业管理机构。具体包括如下措施。

(一)充实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与文化体制改革领导组织

在现有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再充实经信委、旅游局、外经贸局、社科院、国资局、金融办、大活动办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扩充为宁波文化产业发展与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由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全市文化产业发展与体制改革的统筹规划、决策部署、统一领导和考核管理。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组织实施发展文化产业和具体工作落实。参照杭州市成立文创办的经验和做法,成立文化产业发展与文化体制改革办公室,并定岗定编。其主要职责为:强化文化产业发展与体制改革的组织实施、沟通协调和检查督查;研究提出文化产业发展指标体系;健全完善文化产业统计网络和监测分析系统;建立文化产业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估机制;开展文化产业发展的监测分析和绩效评价考核。

(二)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共同推进的合力

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办公会议、专门工作小组等方式,形成共同推进的合力。在办公室下组成四个专门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国有文化集团的改革与发展(宣传部、文广局、国资局等)、工业创意与动漫设计产业(经信委等)、文化休闲会展娱乐业的培育(文广局、大活动办、旅游局、工商局等),以及开展产业运行分析监测(宣传部、文广局、统计局、有关高等院校等)。同时成立影视、演艺、动漫、传媒等各个分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规范和协调作用。通过这样有步骤、有层次的推进,实现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在策划、组织、部署中形成整体优势。

(三)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

聘请国内外文化产业及城市建设、交通、规划等领域的知名专家、企业家及社会代表组成,主要为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规划布局、发展定位、开发策略、项目筛选等重大问题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二、产业政策上:构建“1+X”的政策体系,提升政策组合优势

(一)“1”就是制定我市文化产业中长期规划

当前,我市虽然已经有了《十二五时期宁波文化发展规划》、《中共宁波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决定》等综合性、宏观性的文件,但是历来缺乏专门针对宁波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应尽快研究制定我市文化产业中长期规划,如《宁波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0—2015)》、《宁波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重点明确今后的发展目标、产业重点、产业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并列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体系中的重点专项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相互衔接。各县(市)区根据市级规划,制定本区域的文化产业发展综合规划。

(二)“X”主要是指推动中长期宏观规划落地的相关配套政策,重点是财税政策、投融资、土地、人才政策以及重点行业政策

——财税政策。其一,要继续增加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扶持具有示范性、导向性、支撑性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引进和建设,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文化品牌的生产销售,以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通过贴息、配套补助、奖励、项目补贴、政府文化服务采购等方式,促进产业发展。其二,要加大对文化产业税收优惠力度。一是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二是鼓励和支持从事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出口业务,文化产品出口按照国家现行税法规定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对在境外提供文化劳务取得的境外收入依法不征营业税和免征企业所得税。三是被认定为文化产业教学和培训园区(基地)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服务于文化产业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四是鼓励旧城区、旧村、旧工业区等“三旧”改造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通过“三旧”改造建成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免交公共消防设施配套费、供水设施增容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以及其他属于宁波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市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可享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各项优惠政策。

——投融资政策。一是落实国家、省关于非公有资本和外资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开辟多种融资渠道,进一步放宽文化市场准入条件,编制《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指导目录》,形成以企业投入、政府资金、银行贷款、文化基金、证券融资、民间捐助、境外资金等相结合的多元化文化产业投入机制,发展多种所有制的文化经营企业。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支持,对文化生产企业给予政策规定的利率优惠,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拓展适合文化产业发展特点的贷款融资方式和相关保险服务。民间资本和国有资本在国债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安排时一视同仁。三是鼓励组建各种类型的文化发展基金、文化投资公司,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手段融资,通过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文化企业,符合上市条件的可申请上市。

——土地政策。在土地总体规划方面,要综合考虑文化产业聚集区和文化产业基地建设的需要。在土地利用指标方面,要优先给予重点的保障;要加强市级层面的土地指标的统筹,能调节的多余土地指标要安排用于产业基地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制定和实施文化重点发展行业的产业基地的定向招拍挂用地管理办法,对骨干企业的重点项目给予支持。对在中心城区利用腾空的存量土地和厂房资源,发展工业创意设计、技术研发、信息服务等高端文化服务产业,在土地性质、产权性质、产权所有人“三不变”前提下,出让一定年限租赁经营权、给予房租优惠。出台《关于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实施意见》、《宁波市鼓励“三旧”改造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若干措施(试行)》等政策,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参与旧城区、旧村、旧工业区的改造。

——人才政策。一是要加强人才引进,制定出台《宁波市关于鼓励和吸引优秀文化产业人才来甬创业的若干规定》,重点是明确人才类型、创业优惠政策、重点发展领域等,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优秀文化产业人员和团队来宁波工作,或者在宁波设立试验基地或者分部。二是要完善对文化优秀人才的激励制度。制定《宁波市优秀文化产业人才奖励实施办法》,设立“宁波市优秀文化产业人才奖励专项基金”,对在文化创新、产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产品制作、演出和经营人员予以重奖。允许并鼓励有特殊才能的文化艺术人才和文化经营人才,以其艺术特长和管理才能作为无形资产,按一定比例持有文化企业股份,参与利润分配。三是要加强对文化产业人才的培育。出台《宁波市文化产业人才培育工程及其实施办法》,鼓励高等院校和各种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开设文化产业相关专业,及时根据文化产业链和市场需求信息来制定和调整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各门类、多层次的文化产业专门人才,优化人才资源结构,促进人才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同时,要鼓励企业之间,企业与教育科研机构之间,联合组织文化创意产业专业培训,建立产、学、研合作的平台。

——重点行业政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通过宁波市文化产业动态数据库建设,彻底摸清行业、企业家底,制定扶持行业和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当前重点要发展宁波特色产业项目、传统文化产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创意设计等产业发展关键环节项目、动漫游戏、数字视听、新媒体等数字内容产业项目。对于重点文化企业和重大文化项目,可以采取特事特办、一企一策、一项一策等特殊办法和措施,开辟重大文化产业项目落户宁波的绿色通道

三、发展方向上: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文化产品生产机制

文化产业的经济属性决定了其同样要遵循市场规律的调节和支配。按照市场经济理论,消费构成了产业生产和再生产的最终环节和源泉,并调节着产业资源的配置和供给。现代经济的实践也证明,市场需求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巨大的导向作用和拉动作用。因此,文化产业必须重视市场需求,建立起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文化产品生产机制。

(一)激发文化消费需求,培育和壮大文化消费市场

随着生产由“供给的生产”转向“需求的生产”,“制造消费者”应成为整个文化产业的生产重心和核心功能。其一,政府要积极发挥对文化消费的经济调控能力,通过政策扶持、消费补助、丰富产品等多种方式激发潜在的消费需求,同时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艺术欣赏品位,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群体市民的文化消费需求和能力,通过学校教育、社区活动、媒体引导、业余培训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市民的文化培养和教育。其二,相关文化生产企业要重视和加强市场调研,为文化产品策划、生产、营销等各环节提供充足的市场信息,使生产与消费紧密挂钩,从而形成两者间的良性循环。

(二)发挥民营经济优势,壮大民营文化企业,丰富文化生产主体

针对当前国有文化企业强而民营文化企业相对较弱的发展现实,宁波要充分发挥本地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鼓励和引导民营文化企业的发展壮大,形成多种所有制结构并存发展的繁荣局面。对此,一要放宽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入”原则,鼓励和引导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创办文化企业或从事文化个体经营;二要积极探索国有文化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道路,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界限,鼓励企业法人交叉持股,吸引外资、集体和个体、私营经济参股;三要推进《宁波民间资本投资发展文化产业指导目录》的制定和更新,有目的、有重点、有步骤地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方向。

四、发展路径上:以创意为先导,以科技为动力,推动形成“创意+科技”的发展之路

对文化产业来讲,创意永远是根本,是核心竞争力,发展文化产业要把创意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要以创意赢得产业发展优势。同时,也应看到近年来的科技创新也对文化产业起着强大的推动作用,随着现代传播媒介的高速发展,宽带技术、多媒体传播、数字化与互联网的兴起,科技对文化产品的生产、制作、传播产生了革命性的冲击。因此,在内容上文化产业应高度重视创意,而在技术手段上,则应注重科技创新,使文化创意的表现更加多样化。

(一)注重对文化创意的培育和保护

文化胜在创意,而创意胜在人才,因此,首先,要强化创意人才队伍建设,可结合文化产业人才政策,对创意人才的培养、引进、借用、奖励等方面进行明确。其次,要加强对创意的知识产权保护。将创意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创意保护最有效的途径,要在现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增加对创意权的关注和保护,对创意权的内涵外延作出界定,对创意权的取得方式、权利内容、保护期限等方面进行合理的制度设计。再次,要营造良好的城市创意氛围。如通过各类创意赛事、创意论坛、创意培训等方式加强交流沟通,扩大创意活动的影响。同时,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扩大城市的宽容度和融入度,以吸引更多的创意人才。

(二)继续贯彻科技带动战略,提升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

其一,重视文化科技发展的战略研究与顶层设计。加强对重点文化领域及其产品开发相关的系统性、规律性、基础性科学问题的研究。加强对有利于提升重点文化产品创作力、表现力、传播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的重大科技需求课题的梳理。其二,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围绕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针对重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传播对于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装备的需求,列出文化创新科技攻关项目,加强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和应用推广。其三,成立宁波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文化产业园区。向有关的高科技企业提供孵化场地、孵化基金、信息服务、市场服务等,以逐步形成支撑文化产业的高科技企业后盾,支持具有文化与科技融合特点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支撑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有利于文化与科技创新资源和要素互动衔接、协同创新的良好环境的形成。

五、发展模式上:依托全球化网络平台,以产业园区为载体,以延伸产业链为指向,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随着不同产业、不同门类间联系的加强,一个相互关联的产业网络平台正在不断地形成和强化。在这一趋势影响下,文化产业越来越注重集聚发展。

(一)围绕主导产业,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建设

明确园区发展重点、产业特色,着重引进和发展有利于完善产业链的重点文化项目,引导国内外知名文化企业(集团)、文化中介组织和研究培训机构把总部或地区总部、高附加值的制造环节、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服务外包基地入驻园区。对入驻园区的企业引入评估机制,借助科研机构和政府资源,对文化产品、文化项目、文化企业进行评估,最大效益地利用发展空间。实施品牌策略,把文化产业园区品牌同文化企业品牌建设相结合,支持文化产业园区以品牌共享为基础,大力培育园区产业品牌。

(二)推进强强联手,建立产业发展战略联盟

随着行业技术更新速度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创意研发必然受自身资源、信息、技术和市场等因素制约,风险较大,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引导和支持相关核心企业和行业组织建立起跨企业、跨区域合作,建立产业战略联盟,充分发挥联盟在完善产业标准体系、制定技术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的作用。

(三)加强公共平台和产业配套支撑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集聚环境

首先,政府相关部门要改善文化产业园区及周边的配套基础设施,准确把握文化产业园区不同发展阶段特征,结合产业优势和特色,制定园区专项发展规划,统筹产业协调发展。其次,合理规划配置各项资源,满足发展潜力较大、前景良好的文化产业园区人文、生态、政策、服务等各项要求,为文化企业集聚发展提供必要空间。最后,建立和完善集聚发展所需的各种中介机构,如企业家协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形成有利于企业分工协作的联系网络,构建物质、信息保障系统和以共享机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参考文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的通知.2011.

[2]宁波市统计局,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编.宁波市文化产业统计概览.2011.

[3]姜建蓉,等.进一步加快宁波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研究.社科内参,2009(15).

[4]林炎志.对“跨越式发展”的一些认识.新长征,2001(1).

[5]徐明亮.宁波市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研究.经济丛刊,2010(1).

[6]姚志文.宁波紧缺人才指数体系研究.宁波:宁波出版社,2008.

[7]唐先达.宁波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发展策略.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8(5).

【注释】

[1]鉴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出台时间不久,而且往年的宁波文化产业数据,都是以2004年版作为统计的基本标准,因此本书所涉及的宁波文化产业统计数据,仍然是以2004年版的分类为主要依据,具体数据引自宁波市统计局等编写的《宁波市文化产业统计概览》。

[2]2010年国家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是2.75%,到2015年要达到5%以上,必须是翻一番;浙江省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8%,到2015年要达到7%,也是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

[3]杭州市于2005年建立了大文化产业测算制度,2006年正式开始测算大文化产业的相关统计数据。杭州市大文化产业是在国家界定的文化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教育、体育、卫生和自然科学研究等。本文数据中杭州2007年后采用大文化产业测算制度后得出的数据,2007年以前的数据我们还是尽量采用按照国家口径所统计的数据。如果按杭州市大文化产业的统计口径,2005年,全市大文化产业增加值达268.50亿元,占全市GDP总量的9.12%。2006年大文化产业增加值达324.51亿元,占全市GDP总量的9.43%。

[4]唐先达:《宁波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发展策略》,《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8年第5期。

[5]姚志文主编:《宁波紧缺人才指数体系研究》,宁波出版社2008年版。

[6]唐先达:《宁波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发展策略》,《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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