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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

时间:2022-10-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工人、农民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阶层基础,私营企业主作为新生的社会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这些社会阶层的愿望和利益诉求能否在政权组织内得到充分的表达,已经成为执政党进行利益协调的首要问题。应当说,农民工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是巨大的。

一、基本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

不同的社会阶层有着区别于其他社会阶层的利益要求和取向,其利益追求是不能超出社会经济结构以及由社会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的。执政党作为社会利益整合的内聚核心,其功能就是通过法律规范和体制再造,让不同的社会阶层都能寻找到实现自身利益的合法途径。工人、农民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阶层基础,私营企业主作为新生的社会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这些社会阶层的愿望和利益诉求能否在政权组织内得到充分的表达,已经成为执政党进行利益协调的首要问题。

1.工人阶层的利益诉求

根据陆学艺的“十大阶层说”,产业工人阶层2001年占全国从业人员的17.5%,就业和再就业、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是该阶层最为关心的现实问题,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利益需求。就业难对广大工人来说,已经成为一个时常都要面对的生活压力。近几年来中国经济出现了“无就业增长”(指就业机会或就业人数的增长明显落后于经济增长率,经济高增长并没有带来高就业)的窘境,就业形势异常严峻。新增适龄人口、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国有企业下岗工人等有就业意愿的人就业困难或就业质量不高,劳动力闲置率远远要超出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失业率。中国“十五”期间每年新增就业人口近1000万人;每年需要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也有1000万人左右;国有企业裁员已累计3000万人,每年需要再就业的将会有1000万人左右。三者相加,“十一五”期间每年城镇需要就业的人数约为3000万人,而实际计划安排的就业目标不足1000万个,远远满足不了全社会对就业的要求。在社会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形势下,工人就业的质量也在下降,如工人的劳动合同日趋短期化甚至不签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低、缺乏社会保障等非正规就业大量出现。由于目前工人的劳动报酬差距很大,劳动报酬成为工人十分关心和焦心的一个问题。劳动报酬差距大主要不是因为工人的劳动技能和劳动强度存在较大差别,而是由非能力因素和非主观因素造成的。目前表现比较显著的是: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越来越大;区域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比较明显;普通工人与高层管理人员之间存在过大的收入差距。近年来,国有垄断企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提高得很快,特别是石油化工、电信、电力等行业比其他国有企业的平均劳动报酬要高出很多,如果包含福利性收入,国有经济行业之间的收入高低之比达十倍以上;区域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长期以来就一直存在,东西部之间存在较大的收入差距,省内不同地区之间也同样存在较大的收入差距,这主要与经济发达程度有关;近年来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以及上市公司的逐渐增多,企业管理者与工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得很大。据国资委的统计显示,央企职工年平均收入2002年、2003年分别是1.97万元、2.4万元,而央企负责人同期的年平均收入是分别25万元、35万元。而且,在同一个企业内,由于工人的身份不同,还出现了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在同一个劳动岗位上,临时工、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与正式工劳动报酬和福利存在较大的差距,已经远远超过了改革前家属工与正式工因劳动岗位不同而产生的差距。由于工人就业难、工资低,抗风险能力弱,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障对他们来说极为重要。社会保障是政府的职能,主要靠财政支持,但目前由于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社会保障在财政支出中所占份额只达到12%,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0%的水平,社会保障基金存在着较大的缺口。如养老保险金方面,2002年在全国32个省级单位中只有4个单位当年有盈余,其余的28个单位有411亿的资金缺口,相当多的个人账户出现“空账运行”。社会保障不仅程度低,而且覆盖面也不够大,2004年全国城镇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分别为62%、47%、48%、44%、28%,其中尚未统计非正式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

2.农民阶层的利益诉求

农民劳动者阶层2001年占全国从业人员的42.9%,该阶层中对利益诉求表现最为强烈的群体,主要是失地农民和农民工。土地是农业最主要的生产要素,也是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基本条件,但近年来由于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用地被大量征用。据估算,“十五”期间中国完全失去土地和部分失去土地的农民有4000万~5000万人之多,每年以200万~300万人的速度递增。现行土地征用制度所存在的缺陷,使失地农民的利益受到一定的损害,失地农民要求适当的利益补偿也是合乎情理的。长期以来各地征地补偿额偏低,补偿标准主要参照前30年的农田收益来计算的青苗费,失地农民并不能得到土地增值带来的巨大收益。据统计,在需求方所交纳的农地征用费用中,失地农民只能得到5%~10%,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得到25%~30%,各级政府部门得到60%~70%,形成多方与农民争利的局面。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低价征用农民土地搞公用事业或经济建设,一般都要安排失地农民的正式工作,同时办理农转非户口,农民为了改变身份并获得一个较为稳定的工作,大都愿意政府征用自己的土地。目前由于征地方没有能力给失地农民解决正式工作,失地农民今后的生活保障主要靠一次性的征地补偿,因此失地农民对征地补偿额有颇多微词。

农民工在中国社会中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身份是农民,却不从事与农业生产有关的劳动。农民工群体十分庞大,最保守的估计全国也有1.5亿人之多,2003年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已占从业人员总数的57.6%,在第三产业中已占从业人员总数的52%以上。应当说,农民工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是巨大的。但是由于他们背井离乡,缺乏必要的组织,又是一个弱势群体,再加上体制、管理、观念等诸多方面的原因,造成农民工时常会遭到不公正待遇。农民工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在当今法治社会是理所当然的。目前农民工主要有以下几个利益诉求:一是要求提高劳动报酬以及所得工资不被拖欠。许多地方的农民工的工资仅仅是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每天工作时间大都超出法定8小时。据有关部门调查,2004年农民工年均收入为8000元左右,远低于城镇正式工人15000元左右的年收入,而且每天工作时间一般不低于10小时。农民工工资一般不能做到逐月发放,被拖欠情况很严重,特别是超时劳动的报酬难以兑现。二是要求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由于农民工合同签订率较低,劳动关系不甚明晰,社会保障往往得不到落实。据有关调查,广东省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达到59.4%,四川省达到78.2%。三是要求当地解决子女教育问题。农民工子女随父母打工而四处流动,给他们上学带来困难,就近在公办学校就读需要交纳高昂的借读费,“民工子弟学校”目前比较少,仅能满足少数农民工子女就读,而且教学质量与公办学校存在较大差距。

3.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利益诉求

改革开放以后的私营企业主最初是从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等阶层中分化出来的,近十多年来人数增长很快。2005年6月底,全国登记的私营企业主已突破1000万人,已成为一个庞大的、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社会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拥有生产资料,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自己大都参加企业管理等劳动,他们是改革开放的既得利益群体。私营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要做强做大,这就需要社会提供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从私营企业主参政议政所提交的议案、建议看,多数内容是为企业发展寻求良好的外部环境。私营企业主现阶段的政治参与,主要不是出于他们的民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更多的是从经济利益层面上考虑,从体制上寻求安全保证,为私企发展谋求更加有利的条件。由于目前私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结构性、素质性的深层次矛盾,如产业层次不高、创新能力弱、企业规模小等,还面临产业准入、税收和贷款难等问题,所以私营企业主的利益诉求主要属于政策性诉求。私营企业主的具体诉求有:一是要求在产业准入方面进一步放宽领域、降低门槛。他们希望凡对外资和国有企业开放的领域,均应向非公有制经济开放,尤其希望能够平等地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物流、旅游、金融等服务业,如组建民间商业银行等。二是要求在政策支持和资源配置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业一样的待遇。他们希望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技改立项、用地用电、银行信贷、发行股票债券等方面与国企一视同仁。三是要求加快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希望政府部门不断改善服务质量,特别是进一步深化政府审批制度的改革,加强为非公企业服务的意识,建设高效廉洁的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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