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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公正分配的价值取向

时间:2022-10-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中国在收入分配方面所出现的问题,主要是由新技术革命条件下不同劳动创造价值的差异,以及劳动、资本与权利之间的利益冲突引起的。利益分配不公的现实状况要求政府加强利益协调,利益协调的价值就在于它是维护经济正义的重要途径。经济正义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环节。

第三节 利益公正分配的价值取向

利益作为经济伦理道德的中介,其内容和实现的形式是由客观社会所决定的。利益是如何在经济活动和伦理道德之间起到桥梁作用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如何,在不同的经济社会形态中有着不同的表现。按照亚当·斯密的假设,在资本主义社会,追逐私利的人们受到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实现了个人利益向社会利益的过渡。也就是说,资本所有者主观上并没有促进社会利益的意图,而是在受到来自“自然秩序”背后的一种神秘力量作用下,不自觉地增进了整个社会的利益,有了这个并非源自本意的结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条件下,经济主体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一方面表现为个人利益,另一方面又要求其建立在社会整体利益基础之上,所以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两者的矛盾和冲突在所难免。这就需要建立一整套的利益协调机制,不仅要发挥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作用,建立“看不见的手”的协调机制,还要运用“看得见的手”的协调机制,发挥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功能。社会主义制度与其他社会制度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其更加注重社会利益结构的均衡与和谐,在社会利益的分配方式和分配结果上,主动寻求更为合理的方式去解决经济发展中所出现的效率与公平问题。

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手段,也是现实经济活动中物质利益原则最大化的经济手段,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的实践,走的就是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之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中国的经济制度和体制正趋向合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不公平正在得到消除,但市场经济体制本身还不完善,仍然存在经济制度和运行机制上的不公平。在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政府和一些还未完全脱离计划经济体制的国有垄断企业,仍具有对公共经济资源和稀缺资源进行配置的权力和垄断使用的权利,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远未实现,如果这种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变,其结果就反映为社会利益结构的失衡。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产业之间等领域的发展差距,最终都体现在不同社会阶层、群体之间的利益差距上。当前中国在收入分配方面所出现的问题,主要是由新技术革命条件下不同劳动创造价值的差异,以及劳动、资本与权利之间的利益冲突引起的。

近二三十年来,科学技术在世界范围内迅猛发展,这次新技术革命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工程和海洋工程等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对世界经济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新技术革命的结果使人的大脑再一次得到解放,知识化和智能化在生产过程中的广泛运用,造就一批能够创造更大价值量的从事更为复杂劳动的劳动者。随着先进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物质生产领域的效率有了极大的提高,从而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1996年,美国第三产业的比重就达到了75.4%,全世界服务贸易额达1万亿美元,占世界贸易总额的25%。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除了使生产资料的效率和效能得到很大的提高外,对劳动力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劳动者只有经过必要的教育和再培训拥有了一定的科技知识和熟练的生产技能,才能从事更为复杂的劳动。由于这些掌握复杂劳动本领的劳动者,在相同的时间内可以创造出更多的价值,所以他们的收入比从事简单劳动的劳动者高,应当说是合理的,体现了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第三产业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商品运输、包装、仓储等属于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继续等部门外,公共服务、咨询服务、社会事业、科学研究、公共管理等部门发展迅速,从业人员不断增多,由于这部分人大都文化素质比较高,所从事的是社会必要的复杂劳动,收入高一点也是合理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必然导致从事一线的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者大量减少,各类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大量增加,这部分人的收入与一线劳动者的收入差距到底多大才是合理的,需要经过市场的充分调节以及政府部门的调控,才能理顺其间的关系。

当前中国不同社会阶层群体之间的收入存在较大差距,这一差距已经超出了正常应有的差距,劳动、资本、权力在利益分配上的不公平是其重要原因[8]。劳动和资本是社会物质生产过程中的直接要素,劳动利益和资本利益是由一定时期劳动力市场和资本市场中这两大要素的供求状况以及生产过程中劳动和资本的费用而决定的。中国是劳动力资源大国,有几亿农民等着向外转移,劳动力几乎是无限供给,而且劳动力的素质较低,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的利益极易受到损害;虽然中国目前并不缺资本,外汇储备已超过1万亿美元,银行的储蓄也超过了10万亿元,但对于投资冲动极大的地方政府而言,资本又似乎是稀缺的,因此为了吸引资本,总是采取各种优惠的办法,使利益分配向资本一方倾斜。权力是社会物质生产的间接因素,但又是社会物质生产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权力作为进行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的手段,权力利益具有很大的弹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社会福利和财富的增长量总是相对有限的,劳动、资本、权力三者的利益是一种互相制约、此消彼长的关系,三大要素利益分配大体应该处于平衡状态。但在中国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也曾出现过几次三大要素利益分配的严重失衡,权力因素是造成这一失衡的主要原因。从20世纪80年代末到21世纪初,在生产资料、资本市场、金融市场的形成和开放,土地市场的交易和国有企业的改制等过程中,所出现的价差、汇差、利差、税差以及股票上市圈钱、土地贱卖、国有资产价值低估、垄断利润等产生的巨大利益,造成了劳动利益、资本利益、权力利益之间相当大的差距。人类发展指数、城乡差距、基尼系数和医疗卫生资源分配等数据都能说明,原本为世界上利益分配最平均的国家之一的中国已进入世界上利益分配最不平均的国家行列。

利益分配不公的现实状况要求政府加强利益协调,利益协调的价值就在于它是维护经济正义的重要途径。经济正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是世界性的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现实课题,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经济正义的重要性。经济正义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环节。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从事经济活动所应遵循的正义原则,也是利益协调的理想目标,它是人们判断现实的经济活动是否合理、利益分配是否公正的根本标准。事实上任何社会都要求经济正义,只不过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是追求人人平等的共同富裕,因而社会主义社会理应在经济正义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邓小平站在人类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高度,从社会主义的目标和性质出发,提出了共同富裕这一概念。共同富裕的概念本身包含着两方面的含义:“富裕”反映了社会对物质财富的拥有,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共同”则反映了社会成员对财富的共同占有方式,是生产关系性质的集中体现。邓小平虽然没有提及利益协调,但他所说的共同富裕蕴含着利益协调的内在机理,深刻揭示了为实现最大多数人利益的效率与公平、发展与和谐的对立统一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根据当时社会发展状况,以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为评价尺度,对早期资本主义的经济异化的现实进行了科学反思,阐述了社会主义与经济正义相结合的必要性与必然性。邓小平根据中国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和社会制度的性质,提出了共同富裕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经济正义思想。这一思想既是社会主义国家利益协调的理论依据,又为中国现阶段保持利益分配的公正明确了基本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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