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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实践论》的价值内涵探要

时间:2022-10-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毛泽东的《实践论》作为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次飞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教科书。毛泽东的《实践论》有其深刻的价值内涵,阐述的是实践与认识、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际的关系。毛泽东的《实践论》指出:“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

毛泽东《实践论》的价值内涵探要

黄 溯[1]

【摘 要】毛泽东的《实践论》作为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次飞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教科书。《实践论》的产生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继承和发展,同时又赋予其鲜明的民族特色,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著作。本人在阅读《实践论》的同时结合了大量的文献参考资料,发现学者较少从价值学角度对其进行解读,因此,本文将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野下探讨《实践论》的价值内涵。

【关键词】《实践论》 主体(人) 价值

一、毛泽东《实践论》的价值内涵

毛泽东的《实践论》有其深刻的价值内涵,阐述的是实践与认识、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际的关系。人是实践的主体,在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要重视主体(人)的作用,同时不能抛开客观实际。主体实践的前提是要尊重客体,在客体的实际情况下发挥主体的能动作用。主体实践的目的是满足自身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把握好真理的尺度与价值的尺度,使其辩证统一于主体的实践活动中。因此,毛泽东《实践论》的价值方法论就是要从主体(人)的需求出发,发展为了“人”,坚持科学的发展,把努力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最高价值。

(一)《实践论》中关于主体性原则的阐释

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性原则,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实践的唯物主义”基石上的,[2]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这篇天才纲领中的第一条指出:科学的“实践的唯物主义”对对象、现实、感性的理解,不是只着眼于客体的直观的形式,而是“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即从“主体方面去理解”。[3]马克思主义认为是否承认人的主体性,肯定人的主体性价值是区别新旧唯物主义的标准,马克思主义批判旧唯物主义仅仅把自然界、人类社会看成是直观的对象,仅仅把人看成是直观者,不懂得实践在改造世界和认识世界过程中的作用和意义,不懂得主体的能动性,所以没有从主体人的实践方面去理解客观世界。[4]马克思以前的唯物论,没有从人的社会性以及人的历史发展角度出发去观察人的问题,因此不能了解社会实践对认识的重要性。实践是人的对象性物质活动,人们在实践时,一方面,人作为主体在实践活动中必须面向客体,尊重客体的本性与规律,以此为前提来使主体作用于客体;另一方面,主体在改造客体的同时从自身的实际、能力出发来认识客体、改造客体,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并且后者相比前者来说尤为重要。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民的社会实践,才是人民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在不停地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在这个过程中人作为实践的主体扮演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毛泽东的《实践论》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实践的观点,阐明了实践的主体性原则,从主体(人)的角度出发,体现了对主体(人)的重视,认为实践活动不能脱离主体的能动作用而孤立地达到对客观事物的理解、认识,要把主体性与客体性相统一于社会主义的实践活动中。

毛泽东在《实践论》中全面阐述了认识对实践的依赖作用,他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之所以能够作出他们的理论,除了他们的天才条件外,主要地是他们亲自参加了当时的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的实践,没有这后一个条件,任何天才也是不能成功的。”[5]认识产生于主体的实践活动中,其形成和发展不能离开客观实践活动,而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是人所特有的自觉能动性活动。因此,毛泽东《实践论》突出的是主体在认识活动中的作用,体现了认识论的主体性原则。主体认识的形成与发展有其自身的辩证过程,有两个阶段性的特征,即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这两者不可分离,统一于实践的基础之上。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它需要再实践而飞跃成为理性认识,最终达到对客体的真理性认识。我们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就是要求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不断地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在进行客观活动的同时提高自身的认知水平,主体能力越高,实践能力就越强,最终才能形成对党和社会主义事业的真理性认识。此外,在社会主义国家要重视人民群众这一主体的作用,坚持人民主体的地位,发挥主体的价值性。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独立自主的原则,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走出了一条后发国家的现代化道路,是中国共产党正确发挥人的主体性与能动性的结果。

(二)《实践论》中关于真理性和价值性相统一的思想

马克思主义具有真理性和价值性,两者辩证统一于人的实践活动中。我们所说的研究真理,事实上是研究认识的真理性,研究理中之“真”;所谓认识的真理性是指主观与客观相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正确反映;所谓认识的价值性是指人们在实践过程中的“合目的性”内容,它反映的是主体的需要和目的与客体的内容、规律是否相一致,即客体是否按主体的尺度满足了主体需要的过程。[6]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真理的,这是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原因。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体现在它正确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规律,而这恰恰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性所在。毛泽东的《实践论》指出:“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7]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就是实践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了真理性与价值性的统一。我们党历史上所犯的“左”或右的错误,就是在实践活动中偏离了对真理性的认识。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道路上要时时做到理性的实践活动与合目的性的价值评价相统一,这也是毛泽东的《实践论》带给我们的启示。

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道路上,我们党也犯过“左”或右的错误,党对真理性和价值性相统一的认识也是逐步加深的。我国在改革开放前,特别是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生产力的水平低下,党的领导人和人民群众都迫切希望改变中国的落后面貌,急于求进,从而忽视了意识形态的真理性,过分地强调了其价值性。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提出把工作重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一指导思想,从而使意识形态的真理性重新回归。改革开放的到来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开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我们一直遵循生产力的发展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础这一基本规律,提出了一些著名的论断,如生产力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等等,这些论断的提出对推动我们社会主义的建设与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发展指明了道路,但是这一阶段也造成了人们意识形态的弱化,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一切向GDP看齐”此类思想盛行,使得社会主义的发展有悖于真理性与价值性相统一的思想。中国共产党和广大人民群众并不希望看到这样的发展结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即是顺应时代的需要和人民的愿望而产生的,是我们党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基础上提出的具有真理性的认识;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又提出一种崭新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它进一步回答了“为什么要发展”和“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深入阐述了“为谁发展、靠谁发展”的问题,把真理观和价值观高度统一的原则运用于发展问题上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更需要把握好毛泽东《实践论》中关于真理性与价值性统一的思想。

(三)《实践论》中关于价值方法论的论述

从前文中我们可以得知,真理性与价值性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在方法论上,真理性意味着人们从客观实际出发,掌握其本质与变化发展的规律;价值性意味着主体的实践活动是否有利于自我的维持及其发展,就是是否“合乎目的性”,真理性与价值性之间的关系就是主客体之间的一种需要的关系。实践活动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唯一借助力量,而实践本质上是人为的和为人的价值活动,在实践活动中我们遵循着事物的内在尺度与外在尺度相结合。毛泽东的《实践论》指出:“你要知道革命的理论和方法,你就得参加革命。”[8]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提倡的是一种知与行的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相统一于实践活动中,其价值就是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需要的关系。从这一点上看,毛泽东的《实践论》所具有的方法论,就是其价值方法论。

从上述中我们可以得知,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就是一种需要的关系,主体在实践中满足自己的需要。而这个实践就是要发展。我们说发展不只是指其前进、上升的方向,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它所蕴含的价值方法论。所谓发展不发展,并不仅仅是从客体自身发展的程度来界定的,而主要是从客体对主体,即发展的结果对发展主体的满足程度来确定的。我们如何评价发展就是看发展是否推动社会历史的进步,是否对主体的发展有益。因此我们所说的发展并不仅仅是一种客观程度的发展,而是更多地从主体(人)这个角度出发,看是否实现了主体的发展及其价值。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的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9]可见,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核心是人民,发展的目的是满足主体(人民)的需要,发展的最高价值是实现主体(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此外,发展不仅要保证人民的基本物质生活水平,还要努力发展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建立一个精神富有的社会主义社会,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可见,毛泽东《实践论》所蕴含的价值方法论是为了突出“人”的价值,发展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发展更多地考虑了“人”的因素,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最终目的。

二、《实践论》的价值内涵对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思考

我们说毛泽东的《实践论》是“精”,是“管用”的哲学,在他的指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地向前发展。认识来源于实践,又反作用于实践,我们要坚持毛泽东《实践论》的科学认识,把《实践论》中所蕴含的价值内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相结合,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

(一)《实践论》主体性原则的当今价值

毛泽东的实践论深入浅出地阐明了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关于实践与认识的相互关系,实践的观点是认识论首要和基本的观点。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在认识活动中,实践起主导作用。实践是主体(人)的能动性活动,实践活动是主体从自身的主观方面出发能动地把握和改造客体,而认识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产生的,人这个主体在实践活动中扮演着主导作用。因此我们可以说毛泽东的《实践论》事实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主体性原则的中国化的诠释,它在理论上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性原则,阐释了主体性原则的价值内涵,是对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主体性原则的重大理论创新。

毛泽东《实践论》所阐述的主体性原则不仅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也有一定的启示作用。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有其特殊的国情,需要主体(人)去认识、去探索;中国人民要发展,依靠的力量只有主体自身,要靠主体自己发展;中国要继续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就要紧紧依靠人民这个主体,就是要承认、重视并坚持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更加自觉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保障人民的各项权益,不断在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效。”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飞跃,其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体现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本质要求,马克思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发展的最高价值,只有把“人”的发展作为核心,努力提升主体(人)的能力,才能更好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在知识经济时代,人的价值显得越发重要,我们提出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教育的目的就是更好地实现人的发展,为我们国家的培养多样性的人才,才能在国际社会中更具有竞争力。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需要人的发展,只有人发展了社会才会真正发展起来。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道路上,我们要重视主体(人)的作用,才能不断地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向前发展,不断提升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规律。

(二)把《实践论》真理性与价值性统一的原则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

毛泽东的《实践论》启示我们在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中要坚持真理的内在尺度与价值的外在尺度相统一,这也是马克思主义所坚持的。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不断地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步伐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它正确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才能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认识正确与否,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可以被证明,反过来科学的认识可以指导实践活动。马克思主义是真理性与价值性的统一,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来指导中国的实践。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曾出现过一些不合理的因素,究其原因就是没有贯彻好真理性与价值性的原则。因此,我们要把真理性与价值性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只有这样才可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恩格斯指出:“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10]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要把马克思主义原理与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相结合,与中国的传统文化相结合。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将马克思主义真理性贯穿于中国的实际中,保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偏离正确的方向,保证了中国的发展是科学的发展,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体现了真理性的要求;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把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判断标准,提出“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把促进社会公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最高价值,体现了价值性的要求。我们提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的就是构建一个生产力高度发达,人民当家做主,共同富裕的社会,体现的是一种人民主体的思维,建立的是一个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统一的社会。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求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中,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建立可持续的发展观,这些都体现了真理性与价值性的具体的统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要求我们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我们要遵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指导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真理性和价值性的统一。

(三)《实践论》的价值方法论进一步适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

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可以得知,在《实践论》中的主客体之间主要是一种需要的关系,主体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而能动地改造客体,使客体的发展符合自己的价值需求,正像马克思所说的,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人的需要是由它自身创造出来的,是一种社会性的需要,是在人的社会活动中产生的。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哲学的高度,把人的需要概括为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可见人的需要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地发生变化,人需要的满足靠发展,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最终是为了人民,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精神文化需要,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中国梦”这一民族复兴的重大战略思想。“中国梦”蕴含着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之梦,而实现人民幸福的梦想更是“中国梦”的最高价值目标,可见“中国梦”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实现必将进一步满足人民的需要,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地向前发展。

党的十八大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这是头20年的“中国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资源合理利用,体现了发展的真理性与价值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全面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扩大人民民主,从“人”这个角度出发,体现了人的主体地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体现的发展观与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相一致,它的一系列指标也构成了现阶段“中国梦”的基本图景。“中国梦”是中华民族思想的一贯延续,它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想。今天我们的发展是为了满足主体(人)的需求,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只有每个人实现了自身的发展才可以反过来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我们说人的发展不仅有物质上的需求,更有精神上的需求。十八大报告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我们要加强文化的建设,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传统文化相结合,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努力打造一个精神富有的社会,营造适合人自身发展的精神文化氛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是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其价值核心目的,以人民为中心开展文化创造活动,为人民提供更好的文化粮食,这也是实现“中国梦”的应有之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我们必须践行毛泽东《实践论》的价值内涵,使我们的发展更靠近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

综上所述,毛泽东的《实践论》有丰富的价值内涵,它的出现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点中国化、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中国化和真理标准中国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我们要坚持《实践论》的指导意义,把其具体地、科学地应用于社会主义建设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十八大报告指出,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认识真理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我们要不断提高主体的认识能力,明确发展的目的,把发展纳入真理性与价值性相辩证统一的轨道上,把实现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作为发展的最高价值。

【注释】

[1]黄溯,杭州师范大学政治与社会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2]孙健:《从〈实践论〉到科学发展观:主体性原则的价值理性回归》,《求索》2008年第1期。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3页。

[4]吴仁平、刘善玖:《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西方传统哲学主体性原则的扬弃及其意义》,《江西社会科学》2004年第4期。

[5]《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7页。

[6]陈华兴:《邓小平实事求是理论的价值内涵》,《马克思主义研究》1999年第3期。

[7]《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4页。

[8]《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8页。

[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页。

[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十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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