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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化带动城市化

时间:2022-09-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工业化带动城市化,这是城市化道路的一般规律。1949年3月5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城市领导乡村”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更加重视城市问题。报告说,关于城市工作,已专门召集了一次城市工作会议。在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城市领导农村的思想,主要是强调:城市支援农村、工业支援农业。

第二节 工业化带动城市化

一、城市领导农村

工业化带动城市化,这是城市化道路的一般规律。毛泽东关于城市领导农村的思想,反映出他对城市地位与作用的认识以及对中国城市化道路的思考。

1945年5月31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结论中指出:“我们这次大会提出注意大城市,注意东北,注意工人运动……现在还有很多同志对于这些问题感觉不到,因为现在我们还是在农村,还是在关内。大城市是一个大量的普遍的东西,东北四千万人口也是一个大东西,但是在今天来讲,还不是一个眼前的现实问题,还不容易注意到。现在我们大会就已经指出这是明天的事,是一个大量的有普遍意义的东西。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如果犯了错误就不得了。如果我们对于工业问题,对于大城市问题,对于经济问题,对于军队正规化问题,不能解决,那共产党就要灭亡。二十四年来,我们没有解决这些问题,再有二十四年还不解决,那就一定要灭亡。工业在人家手里,大城市在人家手里,机械化在人家手里,正规军在人家手里,我们都没有,过了四十八年还没有,那还不灭亡吗?我们要依靠老百姓,但总是吃小米,靠小米加步枪是不行的。不能设想,我们党永远没有大城市,没有工业,不掌握经济,没有正规军队,还能存在下去。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不能解决这些问题,那马克思主义也就不灵了。其实,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就是因为没有采取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也就是没有马克思主义。所以,我们一定要解决这些问题。农民运动,我们比较会搞,工人运动就比较生疏了。我们党走过的路是这样的,从工人运动到农民运动,再到工人运动。过去我们是从工人运动起家的,从工人运动到农民运动,比如内战时期、抗战时期都是搞农民运动,将来我们要再转到搞工人运动,搞大工业,搞正规军队等。这就是我们的预见。为着领导,必须有预见。”历史证明,毛泽东的这个预见太英明了。

在这个报告中,毛泽东专门讲到“准备转变问题”。他说:“由农村转变到城市,由游击战转变到正规战,由减租减息转变到耕者有其田,这些都是民主革命阶段中因形势变化而产生的。对各方面的转变,我们要作准备……到城市去是一个极大的问题,我们七大现在只能提出这样的问题,要在精神上作准备。现在可以做的具体的工作,就是派人去或者调人来训练,或者再多派一点人去训练地下军。把日本赶走以后,我们如果占领了城市,首先要搞吃饭、穿衣的问题。在座的将军们,如果你们搞到北京,没有煤炭烧,搞到上海,没有饭吃,火车不能开,电车不能开,怎么行呢?因此,现在我们要有这种精神准备。”“还要强调一点,就是工人运动的重要性,七大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对于过去做过工人运动的同志,我们要很好地注意他们,培养他们。有了大城市,整个情况就会起大的变化,今天还没有这个变化,我们还觉不出来。这个变化是很大的,因此要加以注意。”

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口头政治报告中说过:“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是:当需要在乡村时,就在乡村;当需要转到城市时,就转到城市。现在要最后打败日本帝国主义,就需要用很大的力量转到城市,准备夺取大城市,准备到城市做工作,掌握大的铁路、工厂、银行。那里有成百万的人口,比如北平有一二百万的人口,保定、天津、石家庄的人口也很多。把重心转到城市去,必须要做很好的准备。”“城市工作要提到与根据地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这不是口头上讲讲的,而是要实际上去做的,要派干部,要转变思想。七大散了会,要把干部一批一批地派出去,在可能的条件下,一批一批地走……梁山泊也做城市工作,神行太保戴宗就是做城市工作的。”

1949年3月5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城市领导乡村”的问题。他说:“从一九二七年到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是在乡村,在乡村聚集力量,用乡村包围城市,然后取得城市。采取这样一种工作方式的时期现在已经完结。从现在起,开始了由城市到乡村并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移到了城市。在南方各地,人民解放军将是先占城市,后占乡村。城乡必须兼顾,必须使城市工作和乡村工作,使工人和农民,使工业和农业,紧密地联系起来。决不可以丢掉乡村,仅顾城市,如果这样想,那是完全错误的。但是党和军队的工作重心必须放在城市,必须用极大的努力去学会管理城市和建设城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更加重视城市问题。1951年1月8日邓小平就中共中央西南局1950年11、12两月工作情况向毛泽东和中央报告。报告着重汇报了农村减租退押运动开展的情况和第一次城市工作会议情况。报告说,关于城市工作,已专门召集了一次城市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收获,在于自此以后,我们将加强对于城市工作的研究和指导。1月22日毛泽东致信邓小平:“一月八日综合报告收到阅悉。方针正确,成绩很大,甚慰。你们的第一次城市工作会议开得有成绩,甚好。假如可能的话,在今年五月一日以前,请你再召开一次城市工作会议,对城市工作,主要是对工会工作,对工商业的领导方向和对城市政权问题,加以深入研究,并做出某些决定,为四中全会讨论工会工作准备材料。”

同年2月7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各中央局的信中指出:“请划出一段时间,召开一次城市工作会议,总结一九五○年一年城市工作经验,将城市工作中的几个主要问题,例如(一)依靠工人的思想问题,(二)工厂管理问题,(三)工会工作问题,(四)城市建政问题,(五)城市建党问题,(六)城市肃反问题,(七)城市统一战线问题等,加以研究和总结,指导所属增强对于城市工作的领导,并为五月开会的四中全会准备意见。”

这些材料,反映出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关于城市工作的思考及其政策。

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城市领导农村的思想,主要是强调:城市支援农村、工业支援农业。

1966年1月13日国家计委拟定《1966年工业交通企业支援农业的10条措施》。其主要内容是:

(1)为支援农业办好事;

(2)积极支持地方“五小”企业的建设;

(3)地方工业的生产应把为农业服务放在第一位;

(4)继续执行亦工亦农的劳动制度和厂社结合、厂社挂钩的办法,实行工农结合;

(5)大力协助地方工厂进行技术改造,增强地方工业支农能力;

(6)组织“三结合”的技术服务队下乡开展技术服务;

(7)有独立能力的,要把多余的水、电,支援当地的农业生产;

(8)清理多占的土地退还社队耕种,清理有害农业的工业污染;

(9)降低工业支援农业的费用;

(10)加强领导。

“五小企业”是城市建立的支援农村的工业体系。1969年全国小钢铁厂的年钢产量达到180万吨,生铁达到330万吨。全国90%左右的县有了农机修造厂。到1970年12月,全国近300个县、市办起了小钢铁厂,有20多个省、市、自治区建起了手扶拖拉机、小型动力机械厂和各种小型农机具、配件厂。地方小钢铁厂的炼铁能力比1969年增长1.5倍,生铁产量增长1.8倍;小化肥厂生产的氮肥和合成氨,增长60%~70%,各地小化肥厂、小水泥厂的产量已占全国水泥、化肥总产量的40%。1970年河南省县县都有了小农机厂,并已普及到公社一级。黑龙江省上半年县社队办了5200多个小企业。这种状况,无疑加速了工业支援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进程。

二、农村工业化

城市化过程,首先表现为小城镇成长和发育的过程。而小城镇成长和发育,离不开农村工业化。在农村采用先进的机械进行生产作业和从事交通运输,就会引发农村根本性的变革。随着生产方式的革命,中国绵延了2000多年的小农经济的思想、生活、行为等将随之变化,农民的知识和技术水平会跟着机械的运用大幅提升,城乡会因机械化为中介加强合作。为此,毛泽东提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

1955年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提出:“要用四个五年计划到五个五年计划来实现农业机械化。”

1956年3月4日,毛泽东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汇报手工业工作情况时谈话中说:“国家要帮助合作社半机械化、机械化,合作社本身也要努力发展半机械化、机械化。”

1959年10月31日,毛泽东致信吴冷西(当时任新华通讯社社长、《人民日报》总编辑),信中说:“用机械装备农业,是农、林、牧三结合大发展的决定性条件。今年已经成立了农业机械部,农业机械化的实现,看来为期不远了。”

1966年2月19日,毛泽东看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设想》后,复信给王任重提出农业机械化规划问题:各省、市、自治区应当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做出一个五年、七年、十年的计划,从少数试点,逐步扩大,用25年时间,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这年3月12日毛泽东致信刘少奇,提出兴办农业机械化的原则:以地方为主;因地制宜,不能一哄而起……国家计委根据毛泽东的这些意见,于1966年7月17日制定《关于农业机械化规划的几个问题》的文件。文件提出,今后15年,即到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1971年8月16日至9月1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拟订了《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草案)。会议之后,“各地人民公社陆续办起了一些农机修理、修配厂站,许多大队办起了农机修理点,随后又在这些厂、站基础上发展了一批机械加工企业,从而使社队企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尤其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一些社队企业,靠近上海等大城市,利用有一定技术的退休退职回乡的工人较多……开办了一批社队企业。江苏无锡县……1971年社队工业积累达1261万元,1972年达到1649万元。”“河北省枣鹿县31个公社……办起了……70多个轻工业小厂及柳编、瓦盆、槐胶、制皮等多种副业,生产上百种产品,一年收入200多万元。……湖南省醴陵县所有的公社和90%的大队在1975年都办有企业,共达1780个,社队企业的总产值达2700多万元,占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经济总收入的23%。”1975年10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河南巩县回郭镇公社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的调查》一文。认为社队工业“改进了农业生产条件,加快了实现农业水利化、机械化、电气化、化学化的速度”。到1976年底,全国社队企业发展到111.5万个,总收入达272.2亿元,占人民公社三级总收入的23.3%。其中工业总产值为243.5亿元,比上年增长43.7%。

中国农村工业化的进程极大地推动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美国学者莫里斯·迈斯纳在《毛泽东的中国及后毛泽东的中国》第5部分第20章“‘文化大革命’的社会后果”中,指出:

“1967年夏季,人民解放军的士兵被派到农村去‘支援农业’和帮助‘贫下中农’。‘文化大革命’确实使农村的社会经济政策产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

“‘文化大革命’的新农业政策最重要的社会意义和在经济上最成功的地方,是重新恢复了在农村建设工矿企业的计划。农村工业化是‘文化大革命’一开始就宣布要实现的目标之一。1969年5月7日,毛泽东在给林彪的一封信中说:‘农民以农为主……也要兼学军事、政治、文化,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这并不是一个新的目标,早在‘大跃进’时期,农村就曾建了许多小工厂,但是其中大多数在随后的经济危机中不是倒闭就是不景气,所以,后来基本上就放弃了这种努力。而在‘文化大革命’中又恢复了农村工业化的政策,最后,农村工业作为毛泽东时代(实际上也是作为后毛泽东时代)的社会发展战略的一个主要创新而繁荣起来。发展农村工业有着双重目的:从社会方面看,它是为缩小‘三大差别’中的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从经济方面看,它是为了利用农村的劳动力和资源对农村发展和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否则,这些劳动力和资源就会白白浪费。”

“最初建立的农村工厂大多数都是为了直接帮助农业生产。其重点是发展小工厂,这些小工厂生产和修理农业机械和农业工具,生产化肥,加工当地的农产品。农村还建立了许多推广良种和农业新技术、新方法的小科技站。到1976年毛泽东时代结束时,中国的化肥有一半是农村地方工业生产的。国家迅速增加的农机生产数量有相当一部分也是由农村企业制造的。此外,农村许多小工厂还生产水泥、生铁、钢材、建筑材料、电力、化工产品、医药产品以及各种各样的小商品。到70年代中期,一个县拥有上百家生产数百种不同产品的小工厂已不足为奇。农村工业从采用中、低级的技术(相对来说这样的技术学起来也比较适合农村的条件)起步,在利用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特别是利用当地原材料(迄今尚未开发的)基础上发展和繁荣起来。”

“城市为新兴的农村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基础技术。城市的帮助包括把(往往是过时的)小工厂转移到农村;派遣城市的技术人员、科学家和工厂管理人员到农村去;通过提供书籍和教师传播技术知识;在城市的工厂和学校培训农民等。但是,农村工业是由地方出资的,国家和城市基本上不提供建设资金。农村工厂也是由地方(大队、公社及县的有关部门)进行管理。在文化大革命后期由地方管理的还有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械设备。60年代初期仿照苏联建立的国营拖拉机站已被取消,拖拉机(以及拖拉机的维修设备)移交给了大队和公社。与此同时,拖拉机的产量由1970年的7.9万台增加到1976年的19万台。”

“农村工业化计划是毛泽东为实现农村地方社会经济自给、缩小城乡差别而制定的宏伟计划中的一个部分(也许是最成功的部分)。到毛泽东时代结束时,农村工业化计划已取得了许多良好的成就,农村中约有2000万农民成了农村工厂全日制或半日制的工人,从而减轻了农村长期存在的半失业问题。那些办得比较成功的工厂为农业的发展和扩大农村工业的再生产提供了资金。此外,在‘文化大革命’后期的几年里,农村工业为公社重新成为重要的社会经济组织,为其中一些比较先进的公社成为向周围农村地区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的小型科技中心都作出了贡献。”

这位美国学者的见解是深刻的。他在书中还引用了毛泽东在1961年的一段谈话:

“人不要都挤在城市里。积极地在农村发展工业,使农民就地变成工人。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政策问题;这就要使农村的生活标准一定不要低于城市,可以使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大致一样、或者还好一些。每一个公社将来都要有经济中心和高等学校,培养自己的知识分子。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农村地区人口过多的问题。”

毛泽东的这段话,反映出他对中国城镇化道路的深刻认识。

2003年12月17日11时14分《星辰在线》(http://www.csonline.com.cn)发表了题为《对毛泽东关于农村工业化思想的研究》的长篇文章,比较系统地论述了毛泽东农村工业化思想的内容、实践及其经验教训。文章引用了许多有价值的资料,是研究毛泽东农村工业化理论的重要参考文献。以下内容,主要源自这篇文章。

毛泽东说:“苏联的集体农庄,不搞工业,只搞农业。”我国“过去想过,赚钱的工业要乡政府搞,不要合作社搞,还有点斯大林主义残余”。这一指导思想的大转变,为社办工业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而人民公社的发展,从组织形式上为农村工业发展提供保障。自毛泽东1958年8月在河北、河南、山东视察指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结合在一起,便于领导。”在人民公社大潮中,社办工业有了一个较快发展,正像1958年8月北戴河会议作出的《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中所指出的:“成千成万的小工厂在农村中雨后春笋般地兴建了起来。”资料显示:1958年末社办企业为602(万个),产值62.5亿元。

农村工业化这一概念、命题、任务的提出,最早见于1958年11月。1958年11月毛泽东在《对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1958~1972年)初稿的批语和修改》中写道:“我国人民面前的任务是:经过人民公社这种社会组织形式,高速度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全国工业化、公社工业化、农业工厂化。”11月10日在对《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建议的修改和文件》中写道:“要使人民公社具有雄厚的生产资料,就必须实现公社工业化、农业工厂化(即机械化和电气化)。”在这一思想指导下,由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于12月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广泛实现国家工业化、公社工业化。”“它为我国人民指出了农村逐步工业化的道路。”

需要指出的是,毛泽东当时提出农村工业化和公社工业化,除了加快经济发展,加快国家工业化步伐,增加农民收入以外,也与当时急于过渡有密切关系。毛泽东曾说:“实现公社工业化,可逐步地使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逐步地使不完全的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过渡到完全的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建成社会主义。”历史表明,这种急于过渡的思想是错误的。但不应依此而否定毛泽东关于农村工业化的思想。

为了有利于农村工业化的发展,毛泽东和由他主持制定的一些文件作了明确说明和规定:

第一,要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毛泽东说:“我国有一个特点,人口有六亿如此之多,耕地只十六亿亩如此之少,不采取一些特别办法,国家恐怕搞不好。”“中国农村有五亿多农村人口从事农业生产,每年劳动而吃不饱,这是最不合理的现象。美国农业人口只占百分之十三,平均每人有两千斤粮食,我们还没有他们多,农村人口要减少怎么办?不要拥入城市,就在农村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将来达到一半劳动力搞工业,这样我们的国家就像个样子了。”

第二,关于社办工业生产方针。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人民公社的工业生产,必须同农业生产密切结合,首先为发展农业实现农业机械化、电气化服务,同时为满足社员日常生活需要服务,又要为国家的大工业和社会主义的市场服务。”决议还指出:“必须充分注意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不要办那些本地没有原材料、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取原材料的工业,以免增加成本,浪费劳动力。在生产技术方面,应当实行手工业和机械工业相结合,土法生产和洋法生产相结合的原则,”“逐步由土到洋,由小到大,由低到高。”

第三,社办工业要发展轻重工业生产。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指出:人民公社要“有计划地发展肥料、农药、农具和农业机械、建筑材料、农产品加工和综合利用,制糖、纺织、造纸以及采矿、冶金、电力等轻重工业生产”。

第四,公社工业发展靠自己积累加上国家的扶持。毛泽东说:“公社年年可以抽取积累,由社办企业的利润增加积累,加上国家的投资,其发展将不是很慢而是很快的”。“关于国家投资问题,我建议国家在十五年内投资几十亿到百多亿元人民币,帮助公社发展工业,帮助穷队发展生产。”

第五,下放一些国营中小企业给公社经营。毛泽东说:“地方国营的中小企业,可以下放一些给公社经营,保证上缴利润,原来这些企业的上缴利润由公社包缴。”

第六,要把农村改造得和城市差不多。毛泽东说:“工人在城市建设,农民在农村里建设,农民要和工人一面合作,一面比赛,把农村也改造得和城市差不多,这才是真正的工农联盟。”“要农村生活不低于城市,或者大体相同,或者略高于城市,各公社都要有自己的经济中心。”毛泽东还说:“目前公社直接所有的东西还不多,如社办企业、社办事业,由社支配的公积金、公益金等。虽然如此,我们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也就在这里。”

现在我们来看,毛泽东这些设想都非常好,但却脱离了当时的实际。当时,不顾客观条件,不顾群众承受能力,不顾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就急于大办农村工业,急于大干快上并急于过渡,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实际上从1958年冬就开始了对社办工业的整顿。这种整顿,大体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1958年冬至1959年,纠正“共产风”、“平调风”,进行退赔。

第二阶段,即1959年至1960年,将原地方国营中小企业和手工业社下放给公社经营的,由国营和手工业社收回自己经营。

第三阶段,即1960年下半年,决定大队企业下放给生产队。1960年11月由毛泽东审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中规定:“凡是作为公社派出机关的管理区(生产大队),应该集中全力做好对生产队的检查监督工作,不要直接经营生产企业。已办的生产企业,分别下放给生产队或者上交给公社经营。”1961年11月中央在《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中规定:“大队企业一般地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凡是不利于分散经营的,仍归大队经营,并且仍归大队所有;凡由生产队经营更为有利的,就下放给生产队经营,并且确定归生产队所有。”

第四阶段,即1962年9月决定公社一般不办企业。中共中央在《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中规定:“公社管理委员会,今后若干年内,一般地不办企业。已经举办的企业,不具备正常生产条件的,不受群众欢迎的,应该一律停办,需要保留的企业,应该经过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分别情况,转给手工业合作社经营,下放给生产队经营或者改为个体手工业和家庭副业,个别企业,经社员代表大会同意,县人民委员会批准,可以由公社继续经营,或者下放给生产大队经营。”

第五阶段,即1962年11月决定公社和生产大队一般不办企业。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发展农村副业生产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公社和生产大队一般地不办企业,不设专业的副业生产队。原来公社、大队把生产队的副业集中起来办的企业,都应该下放给生产队经营,一个生产队无力经营的,可以归几个生产队共有,实行联合经营,按股分红;也可以归全大队各生产队共有,由大队统一管理。”

这一决定,使社队工业不仅停止了发展,对公社工业来说,可以说在大“上”之后来了个大“下”,这一“刀”把公社工业产值由1959年100多亿元,砍到1962年的7.9亿元,1963年仅剩4.2亿元,几乎砍光。大队工业产值略有增加,由1961年32亿元,1962年增加到33亿元,1963年增加到36亿元。

农村工业在发展初期存在的问题,正一个一个地被纠正、被解决,农村工业的作用刚在发挥,它的生产也逐步走上正轨,但为什么在这时毛泽东和中央却决定社队一般不办企业呢?究其原因,研究者认为有以下四个:

第一,由于天灾和工作上失误,使1959~1962年粮食连年大幅度减产。手中无粮,使整个国民经济基础发生了动摇,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政权的巩固。为了把粮食搞上去,需要保证农业对劳力的需求。

第二,由于粮食大幅度减产,人均占有粮食也大幅下降。在此情况下,全国出现了饥荒。吃饭问题成了全国面临的首要问题。

第三,干部不正之风成灾。在农村经济大幅下降、农民生活十分困难时,一些基层干部利用社队企业安插亲人,进行吃喝,在群众中产生严重不满,为了纠正这种不正之风,毛泽东曾说:要把公社搞成两袖清风,清水衙门。

第四,为了保国营企业。当时,我国工业产值也大幅下降,1958年全国工业产值1082亿元,1959年上升到1483亿元,可是到1962年下降到920亿元,为了保国营,不让农村工业与国营工业“争”原料、能源。

现在回头来看,应当承认,1958年农村工业发展的大方向是正确的,在中国农村发展工业,实现农村工业化,是符合中国国情,决策是正确的。当时的问题主要是要求过快,做法过“左”,损失严重。因此在当时情况下为纠正“左”的做法、纠正不正之风,扭转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进行整顿和适当的收缩是必要的,但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使农村工业受到毁灭性挫折,使农村经济和农民利益受到不应有的重大损失。

实践证明,中国农村工业化道路上的曲折,并没有动摇毛泽东对实现农村工业化的信念,它还是寄希望于农村工业化。这从以下两个事例中可以说明:

第一,1975年9月27日毛泽东看了周长庚等人给他的请求中央动员全党和全国各条战线支持社队企业发展的信后,批给邓小平:“请考虑,此三件可否印发在京中央同志。”邓小平将毛泽东的批示,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发至全国县以上各级党组织,这表示毛泽东、中央同意周长庚等的意见和看法。

第二,1975年9月由毛泽东批准召开的全国第一次农业学大寨会议,在华国锋代表中央、国务院作的《全党动员,大办农业,为普及大寨县而奋斗》的总报告中说:“社队企业的发展,使公社、大队两级经济强大起来,有效地帮助了穷队,促进了农业生产,支援了国家建设,加速了农业机械化的步伐。它是促进人民公社制度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物质保证。各地党委应当采取积极态度和有力措施,推动社队企业更快地发展。”并公开引用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讲的“我们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也就在这里”。华国锋曾说,我的讲话是政治局讨论了的,是按主席精神讲的。

毛泽东关于农村工业化思想和农村工业化的社会实验,对中国以后乡镇企业发展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和可借鉴的经验教训。这就是:

第一,毛泽东把农村工业化作为实现中国工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为中国工业化的实现指明了道路,也为发展中国家改变二元经济结构,从农业国走向工业国找到了途径。

第二,强调要重视农民在实现国家工业化中的重要作用。农民不仅是城市工业化后备工人输送、资金积累、原材料提供的主渠道,也是工业品销售的主市场,更是农村工业化的主力军,我国工业化没有农民的参与是实现不了的。

第三,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与建设的根本问题,只有实现工业化,只有实现城市工业化与农村工业化结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问题。

第四,农村工业的发展,要建立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以农促工,以工支农,亦工亦农,使工、农协调发展。

第五,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探索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后市场交换的形式。毛泽东的经济思想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但对农村工业却让其在国家计划体系之外,靠市场调节和交换生存,也就是在国家计划经济之外,让市场经济同时存在。这可以认为是毛泽东在计划经济下对市场经济的一种探索。

第六,农村工业化的实现,要量力而行,它的发展要靠自身积累,而不能靠剥夺农民和平调别人财产。

毛泽东关于农村工业化的思想真正付诸实践,并发挥作用,是在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开创的改革开放时期。1978年乡镇企业产值385亿元,占全国工业总值4237亿元的9.1%,1992年乡镇工业产值达到13193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36 802亿元的35.8%,成为三分天下有其一。在此期间,全国工业产值以年平均递增16.7%的速度发展,其中国营工业和其他所有制工业年递增13.8%,乡镇工业以年递增28.7%的速度高速发展。1993年乡镇企业就业人口达到1.2亿,超过了国有企业的就业人口。这个数字相当于30多年前城市工业吸收劳动力之和。城市工业化和农村工业化的双重工业化格局,其更大的意义在于,改变了过去那种工业化与城市化割裂的局面,形成了工业化与城市化相互促进的交互关系,使占人口总数80%的农民逐渐融入工业化之中,从而极大地加速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农民和农村地区加入工业的行列中,工业化与城市化的互动机制初步形成。

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是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的一大创举。乡镇企业是农民自己创造的一种农村工业化的形式,是对毛泽东农村工业化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和创新。

三、工业化带动城市化

城市化是伴随着工业化过程而发生的现象。工业化与城市化是一个相互影响、相互推动的发展过程。

世界上一切发达国家,都是随着生产力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且不失时机地先后实现了工业由手工业向机械工业的过渡,实现了劳动力以农业就业为主向以二、三产业就业为主的过渡,实现了人口居住以农村为主向以城市集中为主的过渡,实现了国家经济从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过渡,走出了工业化和人口城市化的道路,成为各国实现工业化的普遍规律。为了使中华民族独立富强,使生产力发展和人民富裕,毛泽东历来坚持中国必须走工业化的道路。

毛泽东高度重视工业化的问题,认为工业化是社会主义、是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和标志。毛泽东关于中国工业化的理论是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1934年1月,毛泽东在《我们的经济政策》的报告中就指出:“我们的经济建设的中心是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工业生产,发展对外贸易和发展合作社。”“在闽浙赣边区方面,有些当地从来就缺乏的工业,例如造纸、织布、制糖等,现在居然发展起来,并且收得了成效。他们为了解决食盐的缺乏,进行了硝盐的制造。工业的进行需要有适当的计划。”

到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文章中,已经基本形成了关于中国工业化的思想。毛泽东1944年8月在《致秦邦宪的信》中就提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是机器,不是手工。我们现在还没有获得机器,所以我们还没有胜利。如果我们永远不能获得机器,我们就永远不能胜利,我们就要灭亡。”还说:“由农业基础到工业基础,正是我们革命的任务。”1945年毛泽东在中共七大报告中说:“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不但是为着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而斗争,而且是为着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而斗争。”“为着打败日本侵略者和建设新中国,必须发展工业。”他说:“没有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在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条件获得之后,中国人民及其政府必须采取切实的步骤,在若干年内逐步地建立重工业和轻工业,使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

1949年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说:“在革命胜利之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指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必须有步骤地解决国家工业化的问题。”1954年6月毛泽东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讲话中指出:“我们的总目标,是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我们是一个六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要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化、机械化,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工业化是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工业化就是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化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我国的工业化,是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提出来的并开始实施的。

1953年12月,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拟订,经毛泽东亲自修改和中共中央批准的文件《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中,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完整准确的公开表述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过渡时期总路线一方面要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使中国从落后、贫穷的农业国变为先进、富强的社会主义工业国;另一方面又要求把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以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现。在提出总路线的1953年我们就开始进行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在“一五”计划期间,国家投入建设的资金达7亿两黄金,建设了156项重点工程,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毛泽东高度重视农业在中国工业化道路中的特殊地位。在1957年1月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毛泽东集中阐释了他关于重视发展农业的基本观点。他指出:在一定的意义上说,农业就是工业。要说服工业部门面向农村,支援农业。要搞好工业化,就应当这样做。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为了“城乡人民都会感到高兴”,把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发展关系问题提到了中国工业化道路的高度加以论述。他说:“这里所讲的工业化道路的问题,主要是指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的发展关系问题。”“我国是一个大农业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的同时并举,工业才有原料和市场,才有可能为建立强大的重工业积累较多的资金。”之后,毛泽东在总结新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以农(业)、轻(工业)、重(工业)为序安排国民经济的方针,提出“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思想,并把它确定为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这个总方针的提出,反映了毛泽东对中国工业化道路探索的深化。

新中国诞生之初的1949年,中国工业净产值仅为45亿元,占GDP的比重只有12.6%。2002年,我国工业增加值为45 935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44.9%。在上述的一组对比数据背后,隐含着一个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进入工业化进程的伟大而传奇的故事。这个奇迹蓝图的设计者和初期奋斗的指挥者,就是毛泽东。中国用了近30年的时间,初步构造起了独立、相对完整的工业体系,使中国的工业化进程由起步阶段逐步进入了工业化的初级阶段。

尽管,我国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中存在不少缺陷和失误,但其促进城市化发展的成绩,是应当充分肯定的。

美国学者莫里斯·迈斯纳指出:“尽管曾经存在着失败和挫折,但是毛泽东时代是中国现代工业革命时期这一结论是不可避免的。曾经长期被轻蔑为‘亚洲病夫’的中国,20世纪50年代初期以小于比利时工业规模的工业开始,在毛泽东时代结束时,却以世界上6个最大工业国之一的姿态出现了。中国的国民收入在1952~1978年的25年间增加了4倍,即从1952年的600亿元增加到1978年的3000亿元,而工业在增加的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最大。人均国民收入指数(以不变价格计算)从1949年的100(1952年的160)增加到1957年的217和1978年的440。在毛泽东时代的最后20年间,而且连大跃进的经济灾难也估计在内,中国的国民收入在1957年至1975年期间翻了一番多——人均增加63%。”

“无论人们将毛泽东时代作何种评价,正是这个中国现代工业革命时期为中国现代经济发展奠定了根本的基础,使中国从一个完全的农业国家变成了一个以工业为主的国家。1952年,工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0%,农业产值占64%;而到1975年,这个比率颠倒过来了,工业占国家经济生产的72%,农业则仅占28%了。”

“其实毛泽东的那个时代远非是现在普遍传闻中所谓的经济停滞时代。而是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现代化时代之一,与德国、日本和俄国等几个现代工业舞台上的主要的后起之秀的工业化过程中最剧烈时期相比毫不逊色。”

美国学者莫里斯·迈斯纳对毛泽东在中国工业化历程中贡献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中,毛泽东密切注意着城市的发展和建设。他从世界各国工业化的历史进程中,认识到 “工业化带动城市化”的规律。在中国“一五计划”期间,我国城市人口增加了3000万,极大地加速了中国城市化的进程。

毛泽东重视工业化,也重视城市建设,但在工业化与城市建设的关系问题上,我们是有教训的。

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1952年),我们提出,“变消费型城市为生产型城市”;在大约四分之一世纪内(1953~1978年),围绕工业化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从而出现工业化与城市化割裂的局面。

新中国诞生前夕,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中提出了工作重心由乡村移到城市,开始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战略方针。那么,怎样贯彻实施这个方针呢?决议指出:中心环节是迅速恢复和发展城市生产,把消费的城市变成生产的城市。这一方针统领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各项城市工作。变消费型城市为生产型城市的城市建设方针,实际上是共产党改造旧城市的一项浩大工程,人民政府在这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实践证明,笼统地提出变消费城市为生产城市,并不符合城市经济恢复的普遍要求;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均是不妥当的。所以当其他大城市,如上海、天津等解放之后,即直接将恢复和发展生产作为基本方针,并没有强调“把消费的城市变成生产的城市”这一方针。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当年受历史局限,我们曾经将消费与生产对立起来,但是在物质条件极端匮乏的条件下,党和政府对于保护历史文物、改善城市环境、便利居民生活等诸多方面,给予了综合考虑,力图统筹解决,并取得了较好的收效。

在第二阶段(1953~1978年),主要是围绕工业化来建设城市。

从1953年起,中国开始了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城市建设的总方针是围绕工业化有重点地建设城市。当时国力有限,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用于工业建设。城市建设根据国家的工业化需求,有步骤地进行新建或改建。对此,周恩来总理于1953年6月曾做出指示:“城市建设上要反对分散主义的思想,”“我们的建设应当是根据工业的发展需要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1954年6月,建筑工程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城市建设会议,明确提出,城市建设的目标是贯彻国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为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为生产、为劳动人民服务。并按照国家统一的经济计划、建设的地点与速度,采取与工业建设相适应的“重点建设,稳步前进”的方针。在这个总方针下,对不同的城市确定了不同的建设方针。第一类城市是有重要工业建设的新工业城市,即重点工业建设项目安排较多的城市。第二类城市是扩建城市。第三类城市是可以局部扩建的城市。第四类是一般中小城市。

“一五”计划时期的城市建设,重点是集中力量建设那些有重要工程的新工业城市。按照城市建设的统一规划,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各项市政公用设施和住宅以及各项生活服务设施,以使城市的生产设施和生活设施配套,满足生产和人民物质生活的需要。这些城市在建设中得到了全国各地的大力支援,取得了较好的效益。

自1958年开始的3年“大跃进”中,由于庞大的工业建设,特别是全国大办钢铁,各地纷纷增加新职工,农民大量涌进城市,使城市人口骤增。1957年底全国城镇人口为9949万人,占总人口的15.4%;1960年底,增加到13 073万人,占总人口的19.8%,3年净增3124万人。全国设市城市数,增加得也很快。1957年底,设市城市有177个;1960年底达到199个;1961年时又增加到208个,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12年中设市最多的一年。在“大跃进”的高潮中,许多省、自治区都对省会和部分大中城市在“一五”期间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重新进行修订。这次修订是跟着工业“大跃进”的指标进行的。因此所修订出来的城市规划,城市规模普遍定得过大,建设标准也定得过高。由于工业建设规模过大,城市和城市人口过分膨胀,远远超过了国家财力物力所能承受的限度,城市住宅严重不足,市政公用设施超负荷运转,影响了工业生产和城市人民的生活,而且征用了大量土地,占用了很多民房、绿地,造成了很大浪费,并打乱了城市的布局,恶化了城市的环境。教训是深刻的。

1961年1月,中共中央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做出了调整城市工业项目、压缩城市人口、撤销不够条件的市镇建制,以及加强城市设施养护维修等一系列重大决策。经过几年调整,城市设施的运转状况有所好转,城市建设中的其他紧张问题也有所缓解。到1964年底,建制市由1961年底的208个减少到169个,低于1957年的177个。城市化水平不仅没有提高反而倒退了。经过几年调整,城市建设有了一些起色,但“左”的指导思想对城市建设在决策上的影响,并未得到纠正,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有进一步的发展。因此,在1964年和1965年,城市建设工作又连续遭受几次挫折。

1966年5月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无政府主义大肆泛滥,城市建设受到更大的冲击,造成了一场历史性的浩劫。在大、小“三线”的建设中,形成了不建集中城市的思想。1966~1971年,“三线”建设进入高峰时期。从战备要求出发,这一时期建设的工厂统统安排在山沟和山洞里,不但不建城市,而且要求新厂建设消除工厂的特征,实行厂社结合。要求以城市向农村看齐,来消灭城乡差别。“不建集中的城市”,建“干打垒”房屋,其影响不仅在“三线”建设,而且涉及全国的城市。

这一时期由于城市建设投资太少,欠账太多,积累的问题便成了堆。住宅紧张,成了爆炸性的社会问题;市政公用设施不足,严重影响生产和人民生活;城市布局混乱,环境污染严重。

回顾我国工业化初期城市建设的这段历史,除了“一五”时期比较正常以外,城市建设走了20年的弯路,其中的教训是深刻的。20世纪中叶,世界各国的城市化进程正在由盲目无序转变为自觉有序,由土地投机为主导转变为政府控制的合理规划。而我国在工业化的进程中对于城市化建设经历了曲折的道路。总的来看,城市进程迟缓,城市规划主观随意性、盲目性很大;在“左”的思想影响下,为了消灭城乡差别,力图把城市变为乡村,违背了历史潮流。

指出这些问题,并不是否定毛泽东工业化带动城市化的理论与实践,而是实事求是地研究这一段历史。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建设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城市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被广泛认同。发挥城市的多功能性,突出第三产业的建设,成为20世纪最后20年中国城市的建设方针和建设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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