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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事件与整体

时间:2022-09-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接着要讨论历史与历史主义之间的关系,最后我要回到中心论题上,即微观事件与整体。有关国与国间关系的历史认识与历史主义哲学之间有什么关系,我先要对此很快地讲几点看法。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根据政治实体的属性,我所谓的国与国间的关系在具体上、在历史上是多种多样的。同样的,有关军事组织、军事组织和政治实体组织之间的关系、不同文明中的战争所代表的文化意义等,也有一种比较历史学与一种比较社会学。

上节课的开始我告诉你们,我要依次审视三个问题。首先,理论或科学是以什么方式与叙述结合的:我上周讨论了这一点。我接着要讨论历史历史主义之间的关系(我要在讨论中使用我用到现在的那个例子),最后我要回到中心论题上,即微观事件与整体。

有关国与国间关系的历史认识与历史主义哲学之间有什么关系,我先要对此很快地讲几点看法。“历史主义”这一术语至少有两个意义,我已对此做过区分,我重述一下关键内容:卡尔·波普尔爵士在《历史主义贫困论》一书中把历史主义理解为所有这样的哲学:这些哲学自称区分出历史的总体运动的意义,并提前预告这一总体运动的结果。这一特殊的意义大概会使那些广泛运用“历史主义”术语的德国人大吃一惊:波普尔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一书中使用了这一意义,这本书是他反对黑格尔、马克思的半哲学式论战,出版于大战末期,深受当时事件的影响。

在德国哲学思想中,“历史主义”(historisme或historicisme)这一概念最为常见的意义,仅仅是对各个时代的根本多样性予以肯定,这一多样性使得我们无法建立起一种普遍有效的社会科学;或者说:风俗、习惯、社会组织是如此的多样,以至于对一个时代为真的命题并不能对任何时代皆为真。历史主义便是对此的肯定。假如我们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例子,那么在一定程度上,马克思本人也是这第二种意义上的历史主义者,因为他肯定了,他那个时代的经济科学——经济学家错误地认为其普遍有效——只对资本主义时代有效。因此,他暗示着,根据时代之不同,经济科学才会有某种内容或者某种有效的意义。我还要补充一点,在不同的情况下,德国人、意大利人、法国人要么用“historisme”,要么用“historicisme”:在各种文献中,我未曾区分出这两个术语之间有什么真正的区别,它们皆可表示“历史主义”的第一层意义或第二层意义,而每个意思还带有大量细微意义。

有关第一层意义,即波普尔的意义,在国与国间关系中我们对其并不感兴趣,因为在这第一层意义上,仅有的两种历史主义哲学要么预告普遍和平(其原因还要细查),要么预告某种启示录般的灾难,称人类将要陷于其中:或者人类通过自身的技术发明而自我毁灭(这一历史哲学的条件是,人们假设这样一种结局是不可避免的);或者为了某种原因,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在某个未定的未来走向普遍和平。有关普遍和平的哲学有很多种:通过建立一个互相往来交换的共和国来达到普遍的和平,这一哲学在19世纪十分盛行;通过社会主义的普遍化来达到普遍和平,这也有很多支持者;通过解放所有的国家、建立起民族国家——在这些民族国家中,所有的个体都得到承认——这种普遍和平是另一种版本(维克多·雨果)。到目前为止,任何一种这样的历史主义诠释皆未得到事实的确认,这并不能证明有一天不会这样,这只能证明我们是看不见这一天了。

有关第二层意义,我们对它有兴趣多了。实际上,毫无疑问,我所谓的国与国间的关系同样可以是希腊城邦之间的关系或者封建领地之间的关系。大体上说,这是有关政治实体之间的关系,可能这些政治实体的主要特征就是掌握一支组织化的武装力量。假如我们在严格意义上使用“战争”这一术语,也就是说不仅是斗殴、骚乱、革命,而是组织化武装力量之间的冲撞,那么显然,我们所谓的国与国间的关系包括所有政治性实体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一片具有某种有效的合法性的领土,且掌握一定数量的、可投入使用的武力——既对抗造反者,也对抗外界敌人。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根据政治实体的属性,我所谓的国与国间的关系在具体上、在历史上是多种多样的。通过例子可以清楚地看到,我们通常所谓的中世纪国际关系,和16世纪以来的国际关系——也就是真正的国家成立以来的国际关系,两者的性质具有显著的不同。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应该承认,具体看来,我试图在“国与国”这一栏下分析的现象所包括的内容多种多样,因为政治实体的属性是多种多样的,假如人们想表述出一条普遍命题,对所有的系统、所有由政治实体构成的整体皆有效,那么就要非常小心:某条命题看起来对某种模型的政治实体所组成的整体为真,但该命题是否对某个不同模型的政治实体系统也同样有效。换言之,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实体多种多样,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以下面这点做一种社会学比较:政治实体根据其自身属性而形成的关系的展开方式。但是在每种形势下都要确定,对于一个历史上具体的整体完全有效的命题是否以及在什么程度上对另一国度的某个整体同样有效。

我所用的术语可能比“国家”这一术语更具普遍意义:我选了“政治实体”这一概念——因为找不到更好的,面对多种多样的历史现实,这一概念既说明了历史主义想法所表达的有限有效性,又说明了比较不同历史现实的可能性。实际上,我们完全可以尽力说明不同时期中政治实体之间关系的特性,要么通过比较历史学来进行,要么通过比较社会学来进行:我们可以比较希腊城邦时期、中世纪、亚洲帝国、我们这一时代中这些实体间的关系的展开方式。同样的,有关军事组织、军事组织和政治实体组织之间的关系、不同文明中的战争所代表的文化意义等,也有一种比较历史学与一种比较社会学。换言之,这种人人认可的多样性其实就是在呼吁一种有关社会、政治实体或者文明的比较历史学或比较社会学:这种多样性并不排除比较,而比较,在某种方式上,只有当人们掌握了超历史的概念时才可能进行。实际上,我们必须有权使用类似于“政治实体”这样的概念,才能比较这些实体的形式——从古希腊城邦到现代国家,只要涉及这样一种多样性。唯一要小心的是,对于某一带有某些特征的历史时期成立的命题,不可以不恰当地进行普遍化,这是最基本的一点。

真正的问题是,无论经济科学还是国与国间的关系,我们是否能够站到这些具体的、描写性的概念——我用到现在的概念(城邦、国家、帝国)——之上;我们是否能够把这些具体的历史现实替换为抽象概念,以及在抽象概念的水平上,我们是否能够表达出一些对于所有具体的有差别的历史整体普遍有效的一般命题。

总之,要建构一些概念,它们在结构上、属性上不同于城邦、帝国或民族国家之类的概念,就像原子、电子等概念根本不同于另一些概念:我们用来描述我们所知觉到的这一可知世界的概念。比如:假设我们在国与国间的关系的研究中,把城邦、民族国家、帝国、国家等有历史承载的概念替换为“外交行动者”之类的抽象概念,这一概念指的是某种人类关系体系,其特征为掌握一定武力的中央控制,那么有关这些整体——由一定数量以严格抽象的方式定义的行动者所构成的整体——是否有可能表述出一些跨越历史的命题呢?

比方说这样一个命题——对此美国作者们做了许多讨论:两极体系,比起多极体系来,是否更为稳固?在一个两极体系中,主要军事力量、军事手段集中在相对整体而言的两个子系统中;而一个多极体系正好相反,军事力量分散在好多实力相当的行动者中。我们是否能够以普遍有效的命题来说:在任何历史时期,两极体系普遍地比多级体系更加稳定,或更加不稳定?

我想,要做出回答是极其困难的。首先是因为稳定性这一概念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或许我们把一个国与国间的体系定义为稳定,仅仅是因为战争不太频繁,或者是因为即使有战争,体系在一场战争后能够重建——这就已然有两种不同的意义了。而且,对于这些命题,要证明其一,唯一的方式就是比较数量相当的案例;然而,为了要从大量的案例比较来证明两个以上的命题,那么就必须满足这样的条件,即决定体系的稳定性的变量数目足够低,这样才能参照两极或多极而得出结论。事实上,假如你们比较从前的雅典城邦——即有雅典和斯巴达这两座对立城邦的时代——和美国与苏联共存的体系,不同的变量数目是如此之多,因此我不肯定这样一种比较,除了是一种简单的描述性比较以外还能有什么,我不相信能得出一条普遍有效的命题。这样一来,在类似的情况中,人们也总是可以说,每条这样的命题在所有其有效性成立的条件中皆有效。即使仅仅在某一情况中或少数情况中,有效性条件才满足,这样的命题也是普遍为真的,但是同时其科学价值不高,因为它仅在某个极端复杂的背景中才为真,只能实现少数几次。

为了快速比较这种判断与政治经济学的判断,我将使用一个经济命题为例子,这一命题可能是普遍为真的,当然这也是最为老生常谈的命题之一,因为人们打开政治经济学最初级的几本书就能看到。根据这条命题,劣币驱逐良币。

为什么我们说,在某种意义上,一条这类的命题在所有社会中是普遍为真的,无论经济组织如何,无论个体属性如何?回答很简单:这条命题仅仅表明,假如个体在良币——即价值保持或增长的货币——和劣币——即价值消散或不确定的货币——之间做选择的话,人们倾向于保留良币,于是市场上劣币驱逐了良币,而良币被人攒起来了。一条这类的命题可能具有普遍价值,因为它出自于这样的倾向或这样的判断——人们可以认为这是和人的本性连在一起的,或者至少是和经济学家们所设想的经济主体的本性连在一起的。然而,在某些形势下,这一命题在表面上被否认:即当我们眼中的良币,在交换者那里并不认可为良币的时候。一开始,当欧洲人和非洲人相遇的时候,非洲人热衷于我们眼中的劣币,因为他们并不知道什么才是良币。这样一条命题并不和普遍的表述矛盾:这只是一个有关良币的辨认错误。这类命题,建立在可能普遍的经济计算上,当涉及这样的命题时,我们可以说这是在所有形势中皆有效的规律,无论在多么多种多样的经济体制中。但是,一旦承认了这样的命题,我们便要继续追问,政治经济学中这类命题有多少,而真正的困难又在于,哪些才是普遍有效的政治经济学命题,不管具体的经济体系背景如何。

当然,我们总是可以对某条经济学命题赋予普遍价值,只需加上一条:在形势a、b、c、d、e同时作为两个命题间关系的背景而出现的条件下,该命题为真。但是,如果用大量难以实现的背景特性来为一条命题定性的话,那么这样一条命题的意义也就不大了。

我再给你们讲一条命题作为例子,这是凯因斯主义中的老生常谈了,而有关这一命题,真理是否具有历史性的问题有了多种不同的提法。我们说,在一个充分就业的经济中,预算赤字的增加会引起价格上涨,而不会引起生产的增加。这是一条普通的命题,在凯因斯之前,其意义并未得到承认,而今天已然用滥了。假如所有的生产资料都被使用了,而你们通过预算赤字为中介来流通多余的购买力,那么这一多余的购买力并不会引起任何多余的生产,因为根据定义,生产资料已然都用了;于是,多余的购买力便会引起价格的上升。因此,只要人们理解了这条命题,那么这条命题就是显而易见的了。

这样一来,为了使这条命题具有意义,显然我们必须假设一种预算和一个社会,而在社会中,充分就业的概念具有相对精确的意义。然而,在许多社会中,这些抽象概念难以运用,因为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预算,没有人确定地知道什么是充分就业。在大多数我们所谓的发展中国家中,农村潜在劳动力或实际劳动力的数目远比获得实际生产的必要劳动力多得多;所以,在一个这样的社会中,充分就业的概念差不多失去了它的意义,或者几乎无法与具体情况对应。但命题本身并非不再普遍为真,只是因为命题使用了那些在某些社会中意义并不精确的概念,于是人们既可以像逻辑学家那样说该命题普遍为真(但历史性地来看有时为假),也可以在另一水平上说——非逻辑水平上,而是在具体的水平上——当经济结构具有某些性质的时候,该普遍为真的命题无法得以运用。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在政治经济学中,我们可以在抽象经济学的普遍有效性和经济体制的多样性之间解决许多争执。

现在我们回到第三点上来,最为困难的一点,也就是微观事件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我所谓的建立历史世界或者建立社会现实的关键正是在这一点上,而我要从直接关系出发,即个体在日常生活中面对面的关系出发。换言之,目前我以所谓的“方法论个体主义”为真。但是这一假说并非很强:并没有很多哲学性,也根本不涉及本体论。

我只是想说,我们所生活着的社会生活是在我们所谓的“人”这样的存在之间展开的,也就是说那些同时具有身体、意识的个体,他们能够表达出具有意义的声音,能够交换他们所理解的想法。为了维护这一出发点——即对于物理个体面对面的关系的选择——我只是想指出,有些人坚持认为社会事实这一现实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和个体现实相比,但即使是这些人也承认和你我相比,国家的存在方式是不同的,我想承认这一点是不难的。即使我们承认,有一种称为“课堂听众”的集体现实;即使我们承认听众是一种集体现实:我们中的每个人也会同意,每一个人的个体存在方式,不同于由大量个体所组成的集体的存在方式。同样的,我相信大家都同意邮递员的存在不同于邮政系统的存在。我们完全可能把邮政系统整体称为社会现实,没有邮政系统就没有邮递员;因此,对一个社会学家而言,他说令他感兴趣的对象是大学体系而不是X先生、Y先生,这同样也是完全正当的,大学体系也是一个社会学家能进行客观化、能进行思索的现实,这一点我并不否认。但是我想,假如社会学家某个时刻忘了自己是社会学家,那么他也会不费什么劲地接受这样一点:大学体系和正在对你们面对面说话的先生,两者的存在是不同的。

因此,我们从日常生活出发,出发点便是这样一条老生常谈的命题:在日常社会生活中,每一个个体皆根据他对自己的看法以及他对他要交往的那个人的想法而对他人行动:我在这里对你们说话,就不同于我对我的夫人、孩子说话;假如我唯一的表达方式就是作为教授对公众演讲的方式的话,那我会让人受不了的。换言之,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期待得到他人的理解,以此为基础的交流便成了相遇的人们之间所缔结的关系的特征,两个人之间的对话受到种种因素的限制——年龄、性别、职业、声誉以及两个具体而特殊的社会存在之间的相遇,大家都认为这一切是正常而自发的事情。

结果如何呢?结果就是日常生活中,我们中的每一个人为了举止得当,不要引起非议也不要令人惊奇,便应该掌握一定的知识,这些知识储备使人遇见其他人的时候,可以通过具体、可见的品格来辨认其社会角色。所有在路易十四时代书写有关易洛魁人的作者们——他们为数不少——以及所有在路易十五时代书写有关波斯人的作者们,甚或那些最早到达日本的法国人,他们向我们诉说了无数的例子以展示两种根本不同的行为体系、两种意义系统的相遇是什么样子的。

一种极端例子是,连上公共汽车以到达目的地这样的事都会有一套必要的知识(这需要越来越复杂的知识,即使是本国人都认为其机制复杂);我们说这是使我们能在日常生活中应付自如的知识储备。这些社会知识是最最基本的社会学知识。如果没有这种社会学知识——假如我们不知道什么是警察,或者假如我们不知道什么是邮递员、信箱、公共汽车,我们就无法在生存中应付自如。只需要去不同的国家,我们便能意识到缺乏这些知识或许会给生活带来怎样的困难。

而第二个可能的例子则把我们带到另一种极端:我们和警察或邮递员之间所维持的关系是非人性的关系,在感情上是中性的;我们和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一个诚实的、组织化的公民在面对承担某一特定功能的公务员时的关系;我们并不是在和一个人说话,我们是在对某个由组织所定义的特殊角色说话。

相反,假如你们身处社会生活的另一极端,那么只需要重新读一下普鲁斯特或者戈夫曼就可以了,他们以某种方式书写了所谓的“普鲁斯特式的社会学”著作。普鲁斯特写起社会喜剧来比任何小说家、社会学家更好,对于这种社会喜剧,戈夫曼试图从社会学上给出其严格的形式。这种社会喜剧呈现出这样一种性质:以掩饰的意愿来遮盖认可,一般来说,这样一种认可是由两个行动者之一(有时是两个)做出的,于是戏剧可以无限地继续下去,每个人都在喜剧中装腔作势,从而掩盖自己的真正样子,但是通过这样做,其他人也可以认出现实中他的样子究竟是怎样的。最为惊人的例子,莫过于夏吕斯先生了,他只有在最美丽的女士旁边才隐藏起他真正的爱好,表现出一副殷勤的样子;又或者维尔迪兰夫人的例子,她对音乐只有有限的爱好,但是为了向沙龙中的其他人证明她在充分享受音乐,她在一种迷狂中把脸埋在一块手帕里,这样眼睛就被遮住了,仿佛她因激动而流了泪,她心里知道自己是在演一出戏,骗不了任何人,但是她努力培养这种情绪,既为了让他们相信,也为了最终进入那个有特权的小圈子——她还并不属于那一圈子。在普鲁斯特那里,你们总是能够看到这种社会喜剧的对立面:普鲁斯特的女仆,真实性的必要形象,是这出世俗喜剧的对立面,而还有许多其他人物,比如德·康布尔梅夫人,一个热爱某种不再流行的音乐的可怜女人,她觉得必须假装热爱某种她并不喜欢的音乐,因为她以为假如承认自己真正的感情,就会失去在那个狭小世界中的地位。

这种社会喜剧中自然带有某些东西,这并非是普鲁斯特那里的那种幽默的、心理上深刻的特点,而是一种几乎悲剧性的东西,因为这是没有沟通的意义世界之间所产生的冲突。戈夫曼在他的一些著作中说明了这样的一些冲突:年轻黑人因小偷小摸而被警察抓住时所产生的冲突,在黑人和警察世界这两个世界之间的冲突。在这一情况中,互相的误解并非如此不可理解;并没有那出掩饰的喜剧;确实是有两个存在,他们身处完全不可调和的意义体系中:每个人都有其行为编码、理解编码,而悲剧便注定要发生,要么是每个人对另一者的拒绝,要么是每个人对另一者的编码无法理解。在某种程度上,来自根本不同的社会阶级中的个体相遇时,在两个异质性的、互相难以理解的意义体系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冲突。我们可以说,在目前的法国社会中,年轻黑人和警察之间的冲突,其实就相当于某些保安和长发年轻人之间的冲突,对这一代人中的一部分而言,长发是一种具有意义的认可符号,明确地表明了他加入特定一代的意志:出于一系列不好的或者偶然的理由,这种意义成了足以搅乱保安人员情绪的符号。

这种种有关日常生活中的相遇的例子,只是为了引出下一个问题:既然社会学的可能性之一便是描写这样的日常生活,描写相遇,描写不同环境、不同时代、不同职业的人们互相对他人做出反应的方式(要么在其本身环境以内,要么在另一个环境中),那么从这种我们所经历的社会生活出发,能否进行客观化呢?对于这种描写性质的社会学,我想到一些很出色的著作,戈夫曼的《精神病院》或者《日常生活中的自我介绍》,在这些著作中,这一社会喜剧、日常生活的相遇获得了社会学上的形式[1]

但是,如果社会学能从这种对于日常生活的描写出发,那么显然,它还包含另一重维度,即从日常生活中分离出可客观化的东西。

我向你们提出如下的类型。我相信在这些日常生活的相遇中,人们可以区分出三种可客观化的现实,在某些情况下,它们成了某些严格学科的对象,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它们则是科学意义上的社会学研究的对象。

1)立刻进入视线的第一种现实:语言与言语活动。显然,在日常生活关系中,说话者之间自然有某种作为中介的现实体,它以某种方式呈现于说话人的意识中,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语言。我们可以推广一下,把意义系统的整体也看作言语活动,这些意义系统让我们能够辨认出所谓的坐在扶手椅里、用刀叉而不用手吃饭是什么意思(这在印度和法国的意义是不同的)。日常生活中的所有事物皆有其言语活动,也就是意义系统,这些意义系统是符号学的研究对象,而在严格意义上,语言是语言学的研究对象。在这两个情况中,我们可以说,所涉及的皆是意义系统,它们在说话者的意识中以某种方式虚拟存在,能够并且应该通过科学研究来加以客观化。

我还要附带说一下:有这样一个问题,面部表情是否构成一种普遍受人认可的言语活动。个人而言,根据我的经验和见闻,我倾向于相信,在不同的国家,面部表情具有不同的社会意义。实际上,我想我提到过,日本人的微笑和法国人的微笑不是一回事,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以错误的方式来诠释那些在文化类别上与我们相去甚远的人们的面部表情。在最近几年里,发展了一门新的学科,这门新学科还刚刚荣获了诺贝尔奖:这就是动物生态学。三位学者——洛伦兹、弗里施、廷伯根——因其动物生态学的研究而得奖,而继这些研究之后,还有一些生态学家声称在动物王国和人类世界中可能定义出6—8种一致的面部表情,其意义是同样的。我对这个问题有所保留,因为自己能力有限:我对此有所怀疑,我认为,在一切有关日常生活的语词和习惯方面,甚至还有大量情况中的面部表情方面,最好把这个可变意义的问题限于文化与文化间的比较中。

2)从生活经历出发,第二种可以客观化的现实是社会的分化或阶级的多样性。你们遇到一个工人,你们和一个企业主交谈,你们和同事交换意见;显然,你们出现在职业活动不同的人们面前,他们在社会等级上处于不同的水平,无论这一等级是如何粗略不明的。另一方面,你们只需要参考普鲁斯特或者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就能知道,只要我们从最宽泛的方式上来理解,那么热爱标新立异、与众不同就是世间之人的一大特点。实际上,附庸风雅就是追求与众不同的一种特殊形式;人们想要形成一个“被选出来的”团体,从而在人群中与众不同、脱颖而出。在所有我们所知道的社会中,这种分化“秘方”是主要特点中的特殊方面,也就是说尽管有公共标准,尽管有一些公共的意义体系,在社会团体之间还是会有足够多的差异,因此我们应该把社会团体或社会阶级之间的分化看作所经历的日常生活中的一种客观现实。这是第二种客观化,或许它也和第一种类型——语言或言语活动——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因为两者都是具有意义的),但是在我看来,它还是该算作另一种客观化。

3)最后,还有第三种客观化,它已经出现在我给你们讲的例子里,它不同于前两种客观化。实际上,组织便构成了第三种可客观化的社会现实。我们用这个术语来指邮政系统、铁道系统、大学系统,也就是由组织机构图表以及种种规定而联系起来的个体行为整体——这些规则足够有弹性,因此我们可以说那些组织内部的个体是某个角色的临时持有者,他们可以被替换而组织本身不变。因此,这是一种超个体的社会现实的典型例子,这种超个体的社会现实通过具体的个体来成立、运作、维持,但是角色的持有者可以变化,而这一组织不必变动。

假如这一分析是精确的,那么在我看来,从日常生活出发,三种主要的社会客体化形式便是这样的:

1)标准与言语活动,这些是交流的必要工具,没有这些,就不会有人类社群(甚至在动物王国中,人们也发现这些交流手段对应的东西)。为了形成社会,为了形成人类社群,实际上就必须在个体之间有某种共同的东西,这便是语言或者言语活动,也就是对声音、手势或纸上的痕迹赋予相同意义的能力;在所有的情况中,这都是互相理解的条件。

2)第二个术语与第一个相对:假如语言或者言语活动是交流原则,那么存在方式的分化、行动方式的分化以及人们今天所谓的习性(habitus)的分化——甚或,如果我们愿意的话,存在(exis,《辩证理性批判》,萨特)的分化就是阶级区分与社会对立面的源头。所有的社会都既是由沟通的可能性构成的社群,而且本身又孕育着冲突的原因,因为非常极端的分化会导致互相之间的不可理解,最终导致对立、以不同方式而社会化的个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因为根据大家所属的阶级,每个人获得其自身的习性体系、对世界的诠释体系,而这一诠释体系与其他阶级的或多或少是不同的。

3)第三种类型的客观化,组织,在某种方式上是前两者的综合:组织以语言交流或言语活动交流为前提;而它又以职业活动的分化为前提,职业活动的分化同时也是角色持有者的习性的分化。然而这里所指的并不是纯粹的交流,也不是没有秩序、没有权威的分化;这里所说的是某种集体行动的条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集体行动并不包括社群中的全体个体,而且还常常——特别是在复杂的社会中——如此运作:即并不需要个体在组织角色中投入整个人格。投入全部人格的关系,和角色持有者之间的关系,我在这两者间做出区分,这也是一种常见的区分了,假如你们想要对此有一番具体的诠释的话,你们只需要想想家庭内部的关系和职业活动中的关系。显然,你在面对你的家人的时候,投入了自己的整个存在;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会要求那些从事分化了的职业的人们投入其整个存在,常常那些从事某一职业的人,若是强迫他展现出全部人格,会让你觉得很尴尬。

以上就是三种我认为最为要紧的客观化类型。在开始后面的分析以前,我还要补充一点,把社会划分为阶级,这是第二种类型与第三种类型的混合。实际上,马克思主义对于阶级的表述在这样两种情况中犹疑不决:一种是社会在本质上划分为团体,不同团体中的个人社会属性不同,具有不同的思考方式、存在方式、社会功能;另一种是,整个社会是一个组织,其中上层阶级不仅实施剥削行动,而且凌驾于其他各个阶级之上。我把这个问题留到之后再讲,现在只是想说,只要在部分的研究中可能且相对轻松地区分这三种客观化类型,只要在人们想要反思整个社会的时候不可避免地要选择至少一种客观化类型,那么就必然要对整个社会做出不同的表述。

我要简单讲几种分析,这是有关三种客观化类型更加深入的分析。

第一种客观化,有关语言与言语活动的客观化,这是到目前为止具有最严格的科学性的客观化。实际上,自从索绪尔以来,自从共时与历时之分以来,自从语言与言语之分以来,没什么比这样的想法更加广为人知的了:我们可以把一种语言当作一个系统来研究,语音系统或语义系统,而科学研究则应该从语音系统或语义系统的分析开始,尽管一种语言只有具体地在言语中才能实现。实际上,语言只有在言语中、书写中才实现,但是就其本身而言,语言是科学对象。今天,科学研究首先针对的是语言,而不是言语。我还要补充一点,对语言进行科学研究比对言语进行科学研究更加容易,因为在语言上,人们研究的是结构,而语言学家的任务正是揭示出语言的结构、声音的排列组合、每种语言在所有可能的不同声音中对于一些音的有效使用。而解释每种语言中特定声音的系统则是科学的一部分,这一科学在今天达到了社会科学中最高水平的科学性。

同时,语言就我们所谓的“个体的社会化”提供了第一个例子,一个最为有利的例子;它使我们理解了人们如何能够同时说“在社会中只有个体”和“社会现实是不同于个体的东西”。实际上,我们中的每个人,在无意识的情况下便掌握了一定的语言能力;我们都能使用法语这一工具。我们不太知道我们是如何掌握这种能力的;我们是逐渐习得这种能力的,首先是在家庭里,然后在学校;我们在一定程度上是自发地掌握这种能力的,不靠意识;而同时,我们又是通过系统化的教导来学习的,也就是说我们在上学以前以一种方式说话,而在学校里,人们又告诉我们要以某一种方式说话,而不要以另一种方式说话。在语言能力的学习中,某一时刻开始接触到语法——语言学家赋予其某种形式的东西,而这整套规则多多少少严格地强加在说话人身上。我要补充一点,在中产阶级家庭中,这种系统化的教导开始得比入学更早,人们自发地对儿子和孙子这样说话:“我们不这样说,而是那样说”;对此,社会学家肯定,人们这样说、那样说都是可以的,这样和那样的不同仅仅在于一种被认为是正确的用法,而另一种则是粗俗的说话方式。

因此,语言习得的水平看起来便像是我的社会客观化的第二点那样。阶级的分化与教育社会学家常常揭示的东西——家庭教育在孩子学业成功中的作用——在最初级的分析中也已显露出来了,因为人们在学校里所谴责的说话方式、书写方式实际上是完全正常的,在孩子所属的大量环境中,这些东西是自然而然的。换言之,我们在学校里所学的总是一门外语,是我们所属的国家的官方语言。而在语言能力的自发习得和自发的社会化以外,又加入了一种语法学家所推崇的高雅能力,一些人认为这是交际与文化传播中的必需品,另一些人认为这是资本主义压迫的首要形式。

[1] 戈夫曼,《精神病院》(Asylums),纽约,Anchor Books,Doubleday and Company,1961年;法译本,Asiles,études sur la condition sociale des malades mentaux,巴黎,Minuit,1968年。《日常生活中的自我介绍》(The Presentation of Self in Everyday Life),爱丁堡,The Bateman Press,1956年;法译本,La mise en scène de la vie quotidienne,巴黎,Minuit,两卷,19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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