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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还原主义转向互动主义

时间:2022-09-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从概念框架看,现代主义奉行结构主义,认为世界及其事物总有一个不变的结构深藏于其中;后现代主义奉行解构主义,认为哲学家所揭示的任何结构都是值得批判的;而社会建构主义奉行建构主义,认为世界以及事物的结构是人类共建的结果。

决定论是现代哲学的重要方法论之一。在马克思哲学看来,“生产”决定一切;在分析哲学看来,“意义”决定一切;在功能主义看来,“功能”决定一切;在实用主义看来,“效用”决定一切;在解释哲学看来,“理解”决定一切;在技术主义看来,“技术”决定一切;在“存在”哲学看来,存在决定一切。“如果把海德格尔的本体论的语言转换过来,他似乎在告诉我们,技术构成了一种新的文化系统,这个文化系统把整个社会世界重建为一种可控制的客体。……人和社会的工具化是无法逃脱的命定。唯一的解脱希望就是唤醒一种新的理性精神,但这太抽象了,对于新的技术实践几乎不能提供什么有价值的信息。用海德格尔的话说:‘只有上帝才能拯救我们’。”(Andrew Feenberg,1997)

后现代主义致力于消解各种决定论,但往往陷入各种相对主义、虚无主义和多元主义等,这些方法论对决定论具有相当的破坏性,但对人类的思想鲜有建设性(包括各种建设性的后现代主义)。

社会建构主义反对决定论,强调辩证法在社会地建构知识中的重要意义。但社会建构主义的辩证性有如下几种形式(这几种形式是相关的):

互动性:通过语言或知识使人与世界、客观与主观、个人系统与社会系统等之间互相转化。社会建构主义的奠基人伯格和卢克曼指出:“强调这一点非常重要:人作为生产者和社会世界作为人的产物之间的关系,是而且一直保持一种辩证的关系。这个辩证关系就是,人(当然不是作为孤立的个体而是作为集体)和他的社会世界,是相互作用的。产品反过来影响生产者,外在化和客观化处于一种不断的辩证关系之中。……社会是人类产物,社会是一种客观实在,人是社会的产物。”〔314〕

商谈性(修辞性):P.恩斯特在Social Constructivism as a Philosophy of Mathematics中就提出过这样的观点:“社会建构主义者的本体论的核心……就是这样一种观点,像格根(Gergen)和阿海(Harrè)一样,人类的基本现实,就是商谈。商谈被看作是哲学的中心,持这种观点的人来自不同的传统,其中包括米德、彼得斯(Peters)、罗蒂和伽达默尔。商谈就是一群人在一起使用共享的语言进行交谈。”〔315〕其实,哲学的修辞学传统源远流长。自古希腊时期,以书写和对话的形式进行商谈就在哲学和认识论中被使用了。苏格拉底的一个最著名的哲学贡献就是“通过对话的方式寻求真理”。对话被许多重要的哲学家和科学家所使用,包括柏拉图、布鲁诺、伽利略、贝克莱、莱布尼茨、休谟、尼采、拉卡托斯等人。“他们的目的是想表明并比较对相同问题的不同观点及其讨论;权衡各种观点及其对它的批判,通过讨论走向清楚并有说服力的概念。……商谈这个概念所意味的是,商谈是许多讲话者和听众利用共同的语言所形成的语言学意义上的一系列话语或文本,这些讲话者和听众,轮流作为讲话者和听众,不断互相反馈以推进持续的商谈。”

超越性:通过主观知识(个体知识)与客观知识(社会或公共知识)的不断循环达到不断超越自我、不断超越知识的目的。社会地建构知识的辩证性不仅体现为制度与行为之间的内化与外化之间的辩证法,而且还体现个人知识与公共知识(或主观知识与客观知识)之间相互转化的辩证法。在这个问题上,拉卡托斯做了十分有益的探索,他的社会建构主义数学哲学充满了辩证法的光辉,然而却被国内学界所忽视。“社会建构主义的中心在于一种详细阐述个人的或主体的与社会的或客体的数学知识——这两种知识是同样重要的(虽然在传统认识论中后者占优先地位)——的理论和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

社会建构主义以知识的社会生产为研究纲领,通过辩证法(通过互动性—商谈性—超越性等范畴)来克服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结构主义与解构主义、实在论与相对主义之间二元对立的基础方法论。然而,作为社会建构主义基础方法论的辩证法并不是全部理性,更不是理性的“终结者”。我们这样说并不是一句空泛的学术遁词。学术发展的大势是“宏大叙事”与微观探索的交替演进,想想亚里士多德、黑格尔、马克思、韦伯、帕森斯、哈贝马斯等“体系建构者”的前前后后,足以明晰。辩证法是一种综合性的学术路线,当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对立走向极致的时候,特别是后现代主义走向相对主义极端的时候,一种新型的辩证法就会应运而生。当然,另一种取代这种新型辩证法的微观探索时代还会远吗?

对于社会建构主义,或许可以理解为“共建知识的辩证法”。

从上述我们在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的比较中对社会建构主义做如下概括:

第一,从基本范畴的角度看,现代主义关注的是主客体的关系问题,后现代主义关注的是主体际性问题,而社会建构主义既关注主客体关系问题,又关注主体际性问题,其实质是通过主体际性(人的社会性)范畴研究主客体关系问题。

第二,从思想理路看,现代主义处于哲学发展的语言学(句法学)转向阶段;后现代主义处于哲学发展的解释学(文化学)转向;而社会建构主义则处于哲学发展的修辞学(辩证法的意义上)转向。

第三,从方法原则看,现代主义在方法论上是绝对主义的,认为一个出色的思想家可以创造一个绝对的思想体系;后现代主义在方法论上是相对主义的,认为最理性的判据就是“怎么都行”(费耶阿本德语);社会建构主义在方法论上是集体主义的,认为哲学是社会性的理性事业,真正的哲学思想是一定的社会群体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集体协商的产物。

第四,从概念框架看,现代主义奉行结构主义,认为世界及其事物总有一个不变的结构深藏于其中;后现代主义奉行解构主义,认为哲学家所揭示的任何结构都是值得批判的;而社会建构主义奉行建构主义,认为世界以及事物的结构是人类共建的结果。

第五,从认识模式看,现代主义力图用分析、还原和整合等认识工具来揭示世界图景;而后现代主义则力图用消解、兼容和断裂等认识工具来解释世界图景;而社会建构主义则力图用协商、对话和共识等认识工具来建构世界图景。

第六,从真理内容看,现代主义认为真理内容是纯净的或价值无涉的,因而是绝对的、齐一的;后现代主义认为根本不存在什么绝对真理,即使存在真理,也负载着文化旨趣(哈贝马斯)或政治理念(L.Winner),这些文化旨趣或政治理念当然是不可通约的;社会建构主义认为,真理是存在的,但真理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各种思想或利益在协商过程中争辩、冲突、让步、共识的产物,因此真理是异质性的,是充满矛盾的。

第七,从理论目的看,现代主义期望达成本质主义,后现代主义期望达成反本质主义,而社会建构主义则期望达成建构的本质主义。这就是说,社会建构主义既不像本质主义那样期望发现事物有一个终极性的本质,也不像反本质主义那样根本否定事物有任何本质或类似本质的东西,它承认事物有本质,但事物的本质是社会建构的产物。

第八,从政治含义看,现代主义往往暗含着权威主义的理论前提,这种权威主义必然导致思想/学理上的独裁主义(那些发现“真理”的大师们),而思想/学理上的独裁主义往往导致政治上的精英统治论(那些自认为发现社会的本质或发展规律的人们);后现代主义往往暗含着无政府主义的理论前提,这种无政府主义破坏了现代思想中的权威主义,但却以牺牲理论的客观性或思想的规范性为代价,往往导致个人主义、相对主义和多元主义;社会建构主义既反对现代主义的权威主义,也反对后现代主义的无政府主义,而是倡导思想“制造”中的民主主义,但这种民主主义是以社会建构主义作为其理论基础,因而这种民主主义是社会建构主义的民主主义,即参与的民主主义或协商民主。

我们可以对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和社会建构主义作如下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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