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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传统中的哲学概念与术语

时间:2022-09-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些伊斯兰哲学家十分确定地认为《古兰经》第31章《鲁格曼章》表达了对“希克麦谛”之价值的赞扬,而鲁格曼其人亦被称为“哈基姆”。伊斯兰哲学家认为,“希克麦谛”才是真正的哲学。因而鲁格曼所选择的“希克麦谛”,不应被简单地混同为医学或其他传统智慧的分支,而是指涉及造物主和事物之终极原因的纯粹哲学本身。

伊斯兰传统中的哲学概念与术语

周传斌编译(1)

由于《古兰经》和“圣训”中都使用了“希克麦谛”(hikmah)(2)这一术语,历代以来,不同学派的穆斯林学者们一直寻求定义“希克麦谛”之意义;同样,他们也探讨“费勒色非”(falsafah)的意思,该词则是通过伊历2~3世纪(西元8~9世纪)的翻译运动从希腊文进入到阿拉伯语的。因此,一方面,英语里所称呼的“哲学”(philosophy),必须被放置在伊斯兰文明的背景中来看,它不仅存在于众多的伊斯兰哲学流派中,也存在于冠以其他名目的伊斯兰学派中,尤其是教义学(凯俩目)(3)、灵知学(玛阿瑞法提)(4)、法理学(乌苏里·费格海)(5)等,以及诸早期学科如语法学和历史学的某些领域,它们都发展了哲学的具体分支。另一方面,每一思想流派都寻求按照自己的看法去界定“希克麦谛”或“费勒色非”之内涵,这一问题成为多种伊斯兰思想流派的重要关切,尤为伊斯兰哲学流派所关注。

必须牢记,“艾勒·哈基姆”(al-Hakīm,有智慧者)是真主的尊名之一,也是《古兰经》的名称之一。一些伊斯兰哲学家十分确定地认为《古兰经》第31章《鲁格曼章》表达了对“希克麦谛”之价值的赞扬,而鲁格曼其人亦被称为“哈基姆”(hakīm,神智者/哲人)(6)。伊斯兰哲学家认为,“希克麦谛”才是真正的哲学。《鲁格曼章》这样开头:

【31:1—2】

Alef Lam Mim,Tilka’āyātu al-Kitābi al-Hakīmi.

艾里弗、俩目、米目,此乃智慧之经典的节文。

这里直接使用了“哈基姆”一词(7)。在该章的第12节则启示说:

【31:12】

Wa laqad’ātaynā luqmāna al-H ikmata’ani’shkurlillāhi.Wa man yashkur fā’innamā yashkuru linafsihi;Wa man kafara fā’inna’llāha ghaniyyun hamīdun.

我确已把希克麦谛赏赐给鲁格曼,[我说]:“你当感谢真主。感谢的人,只为自己而感谢;孤负的人,须知真主确是无求的,确是可颂的。”

很明显,在这节经文里,作为礼物的“希克麦谛”被视为一种祝福,获得者应该感恩。这一事实更被一节著名的经文所确证:

【2:269】

祂以希克麦谛赋予祂所意欲的人;谁禀赋希克麦谛,谁确已获得许多福利。唯有理智的人,才会觉悟。

一些特定的圣训指出,真主既给予了先知预言,也提供了哲学或希克麦谛。因而鲁格曼所选择的“希克麦谛”,不应被简单地混同为医学或其他传统智慧的分支,而是指涉及造物主和事物之终极原因的纯粹哲学本身。那些传统大师也指出了这样的一些《古兰经》文,如:

【3:48】祂要教他“克塔卜”和“希克麦谛”。

【3:81】我已赏赐你们“克塔卜”和“希克麦谛”。

这几处《古兰经》文把“克塔卜”(kitāb,意为“经典“,指《古兰经》)与“希克麦谛”相提并论。他们相信,这证明了一个事实:真主通过天启所揭示的东西,祂使其成为通过“希克麦谛”也可能获得的东西,亦即通过“理智”(‘aql)来获得。

在伊斯兰历史上,哲学术语本身也是哲学家、教义学家、苏非们的争论对象,因为这些术语的含义在不同的时期有所变化,亦有所不变。“希克麦谛”或“费勒色非”一直都在使用,而另一些术语,如“神智学”(al-hikmat alilāhiyyah)和“超验哲学”(al-hikmat al-muta‘āliyah)等,则在伊斯兰历史上的后来几个世纪中获得了新的含义和用法,尤其是在穆拉·萨德拉学派中(8)。最具争议性的术语是“希克麦谛”,苏非、教义学家和哲学家们都在争论,他们都引证一段圣训:“追寻希克麦谛是你们的责任,而善就栖身于希克麦谛之中”。有一些苏非,如铁密济(Tirmidhī),就被称为“哈基姆”。而伊本·阿拉比(Ibn‘Arabī)认为,希克麦谛就是通过逻各斯的每一次显化而被揭示出来的那种智慧,我们可以在他的名著《智慧宝乘》(Fusūsal-hikmah)(9)中看到这种论述。而很多教义学家,如法赫鲁丁·拉齐(Fakhr al-Dīn al-Rāzī),则认为教义学(凯俩目)才是“希克麦谛”,而“费勒色非”(希腊式哲学)不是“希克麦谛”。伊本·郝勒敦(Ibn Khaladūn)继承了这一观点,他把晚期凯俩目学(kalām al-muta’akhkhirīn)称为“哲学”或“希克麦谛”。

我在这里的讨论,将主要关注伊斯兰哲学家对于“哲学”概念、术语“希克麦谛”和“费勒色非”之定义与内涵的理解。这些理解当然包括希腊术语“philosophia”(爱智/哲学)所表示的意思,以及很多源于希腊、进入阿拉伯语并有细微修正的定义。一些起源于希腊的哲学定义,在伊斯兰哲学家那里也十分相似,例如:

1.哲学(al-falsafah)是关于存在者之存在的知识。

2.哲学是关于神圣的和人间的事物的知识。

3.哲学是在死亡中寻求庇护,亦即,死亡之爱。

4.哲学就是在人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与神相像。

5.哲学是艺术的艺术(sinā‘ah),科学的科学(‘ilm)。

6.哲学就是爱智(hikmah)。

伊斯兰哲学家思考这些继承自古代的“费勒色非”之定义,他们认为“费勒色非”就是《古兰经》术语“希克麦谛”,并相信“希克麦谛”的来源是神圣的。第一位伊斯兰哲学家金迪在他的《论第一哲学》里写到:(10)

哲学是就人的可能性而言的关于事物之实在的知识,因为哲学家在理论知识上的终点是获得真理,在实践知识上则是使自己的行为举止与真理相一致。

法拉比在接受这一定义的同时,又把哲学区分为两种:一种是建立在公理基础上的实证哲学,一种是建立在意见基础上的辨证哲学(11)。他还强调:哲学是科学之母,与所有存在之物相关。

伊本·西纳在接受前人定义的同时,也做出了自己的修正。他在《智慧之泉》(‘Uyūn al-hikmah)一书中说:

希克麦谛(他用作与哲学同义——译注)是尽人的能力之可能,把事物概念化(taSawwur),并对理论和实践的实在进行验证(taSdqī),以完善人的灵魂。

但是后来他有所发展,他区分了“漫步派哲学”(12)与他所谓的“东方的哲学”(al-hikmat al-mashariqiyyah),后者不仅基于理性的推理,还包括“领悟的知识”,这为苏赫拉瓦迪的“光照哲学”埋下了伏笔。伊本·西纳在其漫步学派著作《治疗论》中复述了亚里士多德式的名言:哲学是对存在者之为存在者的研究。他的大弟子巴赫曼亚尔(Bahmanyār)对“费勒色非”的界定,也非常近似于他对存在者(existents)的研究。巴氏在其《收获》(TahSīl)一书的导言中写道:“哲学科学的目标就是关于存在者的知识。”

伊思玛仪派和赫尔墨斯—数论派的思想(13),与著名的漫步学派同时兴起,但是具有不同的哲学取向。虽然如此,他们给出的哲学定义却与漫步学派相差不远,或许更加强调哲学的理论部分与其实践维度之间、哲学化思考与过一种高尚生活之间的关系。对这一关系的强调,可见于所有早期的伊斯兰哲学学派,但在苏赫拉瓦迪以后变得更加明显。目之所及,所有伊斯兰社会的哲人们,都不是那种只以聪明的举止讨论精神概念的人,而是同时按照其在理论上所把握的智慧来生活的人。现代西方的这种关于“哲学家”的观念,从未在伊斯兰世界出现过。伊历4世纪(西元10世纪)与伊本·西纳同时代的赛法兄弟会所表达的观念,回响在伊斯兰哲学的历史时空当中,历久弥新。他们写道:

哲学之首是热爱科学,其躯是尽人力之可能的关于存在者之实在的知识,其脚则是符合此知识的言、行。

到苏赫拉瓦迪这儿,伊斯兰哲学不仅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而且还开启了新的领域。作为伊斯兰教当中一种新智识视阈的创始人,苏赫拉瓦迪使用“希克麦谛·伊什喇格”(Hikmat al-ishrāq)这一术语作为其代表作品和他所创建的学派之名,而不用“费勒色非·伊什喇格”(falsafah al-ishrāq)一词(14)。苏赫拉瓦迪的热情追随者,《光照哲学》(Hikmat al-ishrāq)的法文译者亨利·科宾(Henry Corbin),用法文词“theosophie”(神智学)而不是“philosophy”(哲学)来翻译苏赫拉瓦迪及后来的哲人如穆拉·萨德拉对“希克麦谛”一词的理解。我也赞同他对这一术语的翻译,并把穆拉·萨德拉的“希克麦谛·穆塔阿利耶(al-hikmat al-muta‘āliyah)”译为英文的“transcendent theosophy”(超验神智学)(15)。当然也有一定程度上的争议,最近以来“theosophy”(神智学)一词在欧洲语言尤其是英语里被赋予了贬义的内涵,变得与“神秘学”(occultism)和“伪秘主义”(pseudo-esoterism)有牵连。然而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philosophy”一词也背负了某些该行业人士施加于它的缺陷。如果霍布斯、休谟和阿耶尔都算是哲学家的话,那么苏赫拉瓦迪所说的“胡克玛仪”(16)就不是哲学家,反之亦然。在西方,“Philosophy”一词含义的狭隘化,哲学与灵修实践的剥离,尤其是哲学之退化为理性主义或经验主义,这些都使得苏赫拉瓦迪和穆拉·萨德拉赋予“希克麦谛”的含义与今日西方特定圈子里称为“philosophy”的纯粹脑力劳动区别开来了。用“theosophy”这一术语来翻译“希克麦谛”的晚近理解,是基于这一术语在欧洲学术史上古老的、为时已久的含义,并与如雅各·伯赫麦(Jakob B hme)那样的人物相关联;而非像19世纪一些英国神秘学者开始使用的那种意思。如果是这样的话,则强调苏赫拉瓦迪及所有后来的伊斯兰哲学家对“希克麦谛”的理解就很重要了。“希克麦谛”首先是“希克麦谛·伊俩黑耶”(al-hikmah al-ilāhiyyah,即“神圣智慧”),必须在一个人的整体存在之中领悟而得,而不仅仅是脑力活动。苏赫拉瓦迪视此“希克麦谛”为现存的,同时也是亚里士多德理性主义之前的古希腊就有的。他还像柏拉图那样,认为此“希克麦谛”一直在挣脱人类的躯壳,并向着光明世界复升。类似观念贯穿他所有的作品,而且他强调,“希克麦谛”的最高层次,既需要理论素养的完美,也需要灵魂的纯净。

从穆拉·萨德拉身上,不仅可以发现诸早期伊斯兰思想流派的综合,而且也可以看到关于哲学概念和术语含义之前人观点的综合。(17)在他所著《四旅行书》(Asfār)的开头,逐字重复并概括了一些前人的定义:

哲学(falsafah)就是,尽人的能力之可能,通过如其所是的、关于事物本真之知识,以及有关其存在的、基于实证而非来自意见或臆造的判断,从而完善人的灵魂。

在《养主的见证》(al-Shawāhid al-rubūbiyyah)一书中,他又补充说:

(因希克麦谛之力),人乃成为色世之智性摹本,并近于妙世之品级。

在讨论“存在”(Being)的《四旅行书》第一部中,穆拉·萨德拉广泛讨论了“希克麦谛”的多种定义,他不仅强调了理论知识和“渐成色世之智性摹本”,而且强调了“离欲”、灵魂从其物垢中的净化,或如伊斯兰哲学家所谓的“剥离”(tajarrud)。穆拉·萨德拉接受苏赫拉瓦迪对“希克麦谛”含义的理解,而后,他拓宽“费勒色非”的含义,使之包括光照学派所暗示的启明与灵悟之维度,以及苏非学派对此术语的理解。对他和他的同时代者,以及大多数他的继承者来说,“费勒色非”或“哲学”被看作是有关终极神圣本源的最高科学,衍生自“天启之龛(the niche of prophecy)”,而“胡克玛仪”(哲人、神智学家)作为人类中最完美的等级,仅次于先知和伊玛目。

此种致力于揭示关于事物本然之真理,并把智力知识与个人此在之净化与完善相结合的哲学概念,在任何有伊斯兰哲学传统流传的地方一直延续至今,并且事实上化身于伊斯兰哲学传统之最杰出代表们的真切存在之中,直至今日。20世纪的大家包括:《创造之书教学指南》(Nāma-yirahbarā-i āmūzish-i kitāb-i takwīn)的作者米尔扎·艾哈迈德·阿什提亚尼(Mīrzā Ahmad Ashtiyānī);包括《存在之超验统一》(Wahdat al-wujūd)在内的多产作者赛义德·穆罕默德·卡西姆·阿萨尔(Sayyid Muhammad Kāzim‘Aār);《哲学:一般与特殊》(Hikmat-i ilāhī khwāwa‘āmm)的作者马赫迪·以俩西·古姆沙伊(Mahdī Ilāhī Qumsha’ī);以及阿拉玛·赛义德·穆罕默德·胡赛·塔巴塔巴仪(‘Allāmah Sayyid Muhammad Husayn Tabātabā’ī),许多论著的作者,尤其是《实在论哲学原理》(Usūl-i falsafa-yi ri’ālizm);等等。他们都沿着上述线索探讨了哲学的定义,并将其贯彻到生活中。他们的作品和人生都是一种证据,不仅证明着上千年来伊斯兰哲学家对哲学概念和术语的关注,而且也证明着伊斯兰之哲学定义的重要性,即:作为一种事实,伊斯兰哲学既改变心灵也改变灵魂,而且从根本上说从未与灵性纯洁以及术语“希克麦谛”在伊斯兰背景下所意味着的神圣性相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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