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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史新编》古代部分的一些研究特点与成果

时间:2022-09-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哲学史新编》在撰写上的一个特点是按照时代思潮和文化背景介绍历代哲学,而不是单纯写成以人物为中心的纪传体。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的价值在于,他通过具体共相的概念,把一般和特殊以及精神境界说引入中国哲学史研究,尤其是后一方面,使得《中国哲学史新编》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30年代两卷本《中国哲学史》的价值。一般和特殊说是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的方法论特点。

《中国哲学史新编》在撰写上的一个特点是按照时代思潮和文化背景介绍历代哲学,而不是单纯写成以人物为中心的纪传体。冯友兰说:“自从开始编写以来,我逐渐摸索出来了一个写哲学史的方法:要抓时代思潮,要抓思潮的主题,要说明这一主题是一个什么样的哲学问题。能做到这几点,一部哲学史就可以一目了然了。《中国哲学史新编》的这一册就是有意识地照着这个方法作的。我认为它是成功的。”[624]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五册“自序”中也说明了该书的这一特点:“不以人为纲,以时代思潮为纲;以说明时代思潮为主,不以罗列人名为贵。每一个时代的思潮都由一个真正的哲学问题成为讨论的中心,哲学史以讲清楚这个问题为要,不以堆积资料为高。全书讲七个时代思潮:先秦诸子(分前后期),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分前后期),近代变法现代革命。……我希望能够比较完全做到的,是在哲学问题上比较完全地说明了一个时代思潮的来龙去脉。……这样的体裁对于所写的哲学史有提纲挈领、提要钩玄的作用。”[625]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四册为魏晋时期玄学、佛学部分。这一部分进行了新的调整。冯友兰在《自序》中说,20世纪30年代两卷本《中国哲学史》关于玄学和佛学部分比较弱,卜德翻译时,自己增加了一些内容,所以,英文本这一部分与中文本不完全一样。“在《中国哲学史新编》的这一册中,我改写了玄学和佛学的部分。经过改写的章节与两卷本的有关内容比较起来,材料没有多加,篇幅没有加长,但是分析加深了。其所以能够如此,因为我抓住了玄学和佛学的主题,顺着它们的主题,说明它们的发展线索。玄学的主题,是有、无的关系。我以《老子》第一章帛书本的读法为依据,认为有、无是‘异名同谓’,分析下去……佛学和佛教各派的斗争,从哲学上看,就是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的斗争,这就是它们的主题。以此为线索,说明了中国佛学发展的三个阶段。这样的说明既合乎中外哲学史中唯心主义发展的一般规律,也合乎隋唐佛学各派别在当时发展的具体情况,因此就‘要言不烦’,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在两卷本的《中国哲学史》中就已经有了这个意思,不过隐而未发,现在就把它明确地提出来。”[626]

第二个特点是在哲学史演变方面,强调了唯物唯心的“转化”。这是他对“文革”前自己中国哲学史研究的一个肯定和坚持。如关于先秦时期,孔子哲学包含有唯物和唯心两个方面,孟子哲学是儒家向唯心主义方面转化,荀子则是儒家哲学向唯物主义方面转化。20世纪60年代冯友兰认为老子哲学属于唯物主义,庄子把道家的唯物主义发展到唯心主义。经过多次的学术讨论和关锋等人对老子唯物说的批判,冯友兰接受了老子唯心说。这样,庄子哲学就被认为是主观唯心主义,是“道家哲学向唯心主义进一步发展”;[627]稷下黄老之学则被认为是“道家向唯物主义的发展”。[628]对于墨家等,冯友兰也是这么认识的。当然,这些仅仅是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的一个方面。如果冯友兰局限于这个方面,那么《中国哲学史新编》就只有肯定“文革”前研究的价值,显示不出经过“文革”和“文革”结束后的思索了。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的价值在于,他通过具体共相的概念,把一般和特殊以及精神境界说引入中国哲学史研究,尤其是后一方面,使得《中国哲学史新编》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30年代两卷本《中国哲学史》的价值。

一般和特殊说是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的方法论特点。如前所述,冯友兰所强调的是感性具体性——抽象的一般性——具体的一般性或具体共相(或者也可以说特殊——抽象的一般——具体的一般)中的第三个环节,这个环节沟通了认识论与人生境界论。不过,在具体运用时,“一般”似乎还不都是指具体的一般或者具体共相,而就是抽象的一般。如对于公孙龙“白马非马”论的分析,冯友兰指出,“马”是一般,“白马”是特殊。[629]这里的“一般”就不一定是作为具体共相的一般,似乎也没有上升到具体的一般。《中国哲学史新编》越往后,冯友兰的思维的翅膀飞翔得越高;到最后,他做到了哲学史研究和哲学创作的有机融合。冯友兰的人生境界在不断地提升,中国哲学史的意义也在不断地提升。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新编》的玄学部分说玄学所讨论的是“共相与殊相、一般与特殊的关系问题”,[630]从冯友兰的论述来看,“群有”、“有”、“无”都是从普通逻辑学的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区分的,所指的似乎仍然是抽象的一般。“无”在论述王弼处被理解为“无私”、“无伪”,作为圣人的存在的有限性的特殊,与“体冲和以通无”的对于有限性的突破,即达到天地境界。此时的“无”已摆脱了抽象性,真正进入了具体的共相。不过,在冯友兰看来,玄学达到了高明,但不中庸,把两者结合起来的是道学。这里,冯友兰对玄学和道学的评价与《新知言》的评价相同。

冯友兰对于道学有全新的认识,虽然还保留着一些对哲学家的唯物唯心的看法,但其运用并不僵化。道学是新理学的发源地和大本营,但是,由于新理学是在抗战期间形成的,而两卷本的《中国哲学史》出版于1931和1934年,所以尽管这部哲学史的立场是“正统的”,对于道学有较多的同情,但说其“史”的特点,尤其是就上卷而言,还是十分明显的,具体表现为力图用客观公允而不偏向的态度来介绍中国哲学史,尽管实际上他是偏向程朱理学的。在《新知言》、《新原道》之后,冯友兰对于宋明道学的认识与两卷本时期有了很大不同,[631]这种不同即冯友兰利用新理学的成果,以“极高明而道中庸”的境界说为标准来审视中国哲学史。此点冯友兰已明确指出,在这一标准下,宋明道学作为典型,得到了较高的评价。道学即人学,所讨论的问题“一个是什么是人,一个是怎样做人?”道学的任务不在于提供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而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道学的内容就是“对于这些境界的阐述以及到达的方法”。“道学的目的是‘穷理尽性(或曰尽心)’,它的方法是‘格物致知’,它的入手处是‘义利之辨’。”[632]

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新编》中还表现出了会通程朱的倾向。对于朱熹的《大学》格物章《补传》,冯友兰采取了王阳明心学的说法,认为朱子《补传》分为两段,“豁然贯通”前为求知、为学;“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为求道。道学的格物致知是要达到穷理尽性,而追求外部事物的客观知识并不能达到穷理尽性,提高精神境界的目的,所以朱熹的《补传》存在“穷人理”、“穷物理”两橛的问题。冯友兰用《新原人》中的“觉解”来弥补这个分裂。他指出,如果具有事天的“觉解”,把为社会做事看作“事天”,那么,无论穷物理,还是穷人理,都是事天的一个环节,二者之间就不会存在矛盾了。在冯友兰哲学中,这个“觉解”也是“志”。他指出,朱陆分歧只在于为学之方,他们都认为判断君子小人的标准在于“志”。“志”不同,行为的意义就不同,从而境界也就不同。“志”对,穷物理亦不为“支离”;“志”错,纵然“穷人理”,也与境界无关。义利之辨的目的是存天理灭人欲,由此达到的境界是“人欲尽处,天理流行”。而义利之辨的关键则是“志”的确立。冯友兰所说的“志”,可以说是“善良意志”。在早年的《新原人》中,“觉解”未免偏重于中性的理解,易流入虚,冯友兰此处用“志”的定向性和意志性补充“觉解”的不足,化解价值中立的“觉解”要发挥价值判断的功能的矛盾。[633]这个“志”,其实就是“心”,也可称为“良知”。冯友兰晚年从理学出发达到了“从心所欲”的化境。他对于程颢《识仁篇》的说明,尤其体现了这一特点。冯友兰指出,“仁”是宇宙间的普遍现象,不是一个理智的概念。“识”也不是理智的认识,而是“体认”。[634]但是,他并不把“心”上升为主体,他还是有“矩”的;他还是理学的特色,他是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在《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七册第八十一章他又指出,“浑然与物同体”是直觉。“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此处的理,不是一个直觉,“必须把直觉变成一个概念,其意义才能明确,才能言说”;[635]“如果认识到真正的哲学都是理智和直觉的结合,心学和理学的争论亦可以息矣”。[636]由此可见,他在理学的立场上,对于心学和理学的分歧进行了总结与超越。在两卷本中,冯友兰是在研究历史,所以他区别朱陆;现在,他不仅是在研究历史,也是在发挥哲学,所以,他沟通朱陆。他说,对于“义利之辨”也要有深层次的理解。“义利之辨”的核心在于“志”,不是否认个人的物质利益,而是要求人从高的境界如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出发求利。

此外,《中国哲学史新编》关于黄老之学的研究的开拓、不同地域法家的研究、对于公羊学的评价等,都有新意。限于篇幅,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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