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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和逻辑学纠缠在一起的结

时间:2022-09-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或这个问题干脆转变成:心理学能否构成逻辑学的基础?因为逻辑学和心理学纠缠在一起,有许多结难以解开。这一事实表明,心理学跟主观侧联系在一起,而逻辑学跟客观侧难以分离。造成这种误解的责任有一半归咎于胡塞尔自己。他说,现象学是建立在描述心理学的基础上,纯粹逻辑学最终也是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上。

一、反柏拉图主义妨碍人们对真正先验哲学的理解

逻辑学是要为判断、陈述寻求某种根据,但是,我们对逻辑学的一般看法是,在每个判断的表达或进行中,获得其确定性的根据不是某判断拥有某种心理学根据,而是存在概念之普遍性。

胡塞尔的《逻辑研究》发表半个世纪以后,波兰的逻辑学家卢卡西维茨认为,通常人们所理解的“形式逻辑是对思维形式的研究”这个定义是从“逻辑学是思想规律的科学”这个逻辑学定义得来的,但这个定义是错误的,因为“研究我们实际上如何思维或我们应当如何思维并不是逻辑学的对象,第一个任务属于心理学,第二个任务类似于记忆术一类的实践技巧”[39]。因此,把逻辑学和思维研究联系起来,等同把逻辑学交给哲学心理学。或这个问题干脆转变成:心理学能否构成逻辑学的基础?大家知道,如黑格尔看到,近代人在逻辑中掺进了心理学的内容。[40]如果说心理学也研究思维,也研究感觉、知觉、记忆、思想、情绪、意志这一系列心理过程中的心理活动,那么,所谓逻辑学也就没有什么特殊的地位和意义。于是,在解决思维的心理联系如何过渡到思想内容的逻辑统一这一关键问题上,一天比一天困难了。胡塞尔认为,他在《算术哲学》中栽跟斗,原因就出在他的心理学方法身上。

逻辑学的基础不能建立在心理学上,但是,逻辑学在根据方面如何区别于心理学呢?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思想家似乎一直在苦苦挣扎。因为逻辑学和心理学纠缠在一起,有许多结难以解开。假如心理学不能够与逻辑学根本相区分,那么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必然得出”不就泡汤了吗?

首先,人们一般认为心理学是一门事实的、经验的意识科学,而逻辑学本质上与经验事实不相关,用黑格尔的话说,它是“真理的绝对形式”,“作为纯粹真理本身”。[41]我认为,这是今天最广为流传的一个信念。这一事实表明,心理学跟主观侧联系在一起,而逻辑学跟客观侧难以分离。这意味着,从言语、思想和所思者的关系看,心理不是陈述、判断的根据,心理也不能赋予陈述、判断以意义。维特根斯坦早就认为出于心理的判断是不能正确谈论事物的。他说,假如你们的深层心理冒出了一种感觉,于是你们取名为“酸酸的”。一会儿,这个感觉似乎又冒出来了,于是你们就用“酸酸的”来称呼它。这样一来,“酸酸的”这个词的意思就是那种感觉所赋予的。但是,维特根斯坦问:你们怎么知道后来的感觉就是前一种感觉呢?根据是什么?标准是什么?不过就是前一种感觉回过头来感觉了后一种感觉吗?问题是,感觉能回头吗?不能!感觉有没有回头的时间吗?没有!再怎么样长长一连串感觉感觉印象,也无法通过归纳逻辑达到先验统觉。作为存在的“它”何以原始地与时间关联!

我们知道,自康德以来,至少已知内容知识的有效性并非先验的,而只是后验的,因为它并非建立在纯思维而建立在经验之上。胡塞尔批判康德的先验逻辑尚不具有真正“先验”的意义,原因在于康德的先验逻辑要依赖于感性经验,它的“一切范畴形式最终都要由判断中的对象来承担”[42]。“先验”这个术语的使用仍然不正当或缺乏合法性。如果我们对这样一个抽象的道理作一种较平庸、流俗的理解就更清晰了。比方说,你在跟女朋友正在热恋之中,维系你们热恋状态的是什么?是双方的爱恋,而不是性(感觉)本身。这才是必然的。正如精神分析发现的,性(感觉),无论多么精彩,一旦结束就会进入某种虚无。性(感觉),就这样作为一种空洞而平庸的现象展示在精神世界之中。

所以,常常有人说,从事逻辑研究的人最讲究证明和论证。可是,事实上是,现在的逻辑学家知道形式推理学说只能保证内在的逻辑性,而不能确保事实的正确性。由于逻辑学家的自然主义、经验主义或反柏拉图主义思维作怪,他自己却禁不住诱惑,全用心理学来论证。这也说明把观念形成物作为对象来研究很困难。

胡塞尔清楚,反柏拉图主义极大地妨碍了对先验方法的清晰理解。反柏拉图主义的影响很大。比如说,像胡塞尔这样的大哲学家,他最初是一位数学家,他攻读的是数学研究领域的博士。他一生都在追求客观的理想存在物,追问种种“先天”的本质可能性,理解本质研究方法,费心去追问如何在主体性中获得客观性。但在这个问题上他看起来也有过反复。这一点不能不被人提起:胡塞尔的《逻辑研究》第一卷立场坚定地批判和反对心理主义,可《逻辑研究》第二卷常常让人觉得回到心理主义。造成这种误解的责任有一半归咎于胡塞尔自己。因为在第二卷的引论中胡塞尔自己做的事情容易被人误解。他说,现象学是建立在描述心理学的基础上,纯粹逻辑学最终也是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上。[43]这就是说,人们一度误以为,胡塞尔也有误把逻辑学和心理学纠缠在一起的结,他没有以快刀斩乱麻的凌厉之势了结当时的心理主义。此外,这种误解当然也怪胡塞尔自己的表达方式十分艰深。这时,在他那里,“逻辑”才不能不摆在引号中。最终,胡塞尔不得不致力于捍卫逻辑学的非心理学的有效性,决心将自然主义的心理学这只鼹鼠置于死地。

二、基于“思想的规律”解构“思想所经历的心理过程的规律”

看来,胡塞尔的问题乃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所有这一切已经在近代涌现。假如人类只能任其心理过程的自然规律发挥作用,而没有对心理性的东西作规范,思维如何可能有效?除了一种纯粹的理想真理之外,胡塞尔就不知道任何其他手段。可是,胡塞尔发现,他那个时代的逻辑绝没有这样的责任担当。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第一卷“前言”中说:“我分析得越深入,便越意识到:抱有阐明现时科学之使命的当今逻辑学甚至尚未达到现实科学的水准。”[44]胡塞尔之所以有此担心,原因在于,不论是自然主义形态还是实证主义形态,它们都看重实验心理学。因为它是所谓精确心理学,并企图把逻辑学、知识论、美学、伦理学以及教育学奠基在实验心理学之上。在心理主义那里,什么东西都以知觉为基础,比如情感、信仰等,所以就有一种感觉主义的嫌疑。那么,摸一张桌子的感觉和一个人失恋的感觉是否相似?或者说用描述物理对象的术语,比如用滚烫的水来比喻滚烫的心是否可行?对于冷和热、爱和恨等等的感知,一切熟知的客观形式,如空间、时间、因果性、能力、个人、社会、国家、法、道德,等等,必须借助这种物理—心理学来解释。总之,用带有物理术语又仿照的是那些用来解释物体的术语来描述心灵或理性,结果导致“自然主义”的错误。

胡塞尔指出,建立在经验实证主义基础上的心理学是不能够发现现象学所发现的那个巨大的领域。所以,以往在心理学中,并且如今仍然在所有以自然科学为导向的心理学中,对心灵生活的理解占统治地位,这种理解将心灵生活不言而喻地看作一种与物理自然的发生相类似的东西,看作不断变化着的各要素的复合。“物理学就是寻求一种能够精确地描述那些人们无法用肉眼看见的事物的方法,进而能够越来越近似地去解释那些人们可以用肉眼观察的事物。最终,通过微生物的方法去描述人们的心理活动并且通过对语言机制的因果关系的分析,我们将能够知道物理学家们不断积累的有关这个世界的真理,就像这个世界本身是这些人们无法用肉眼看清的事物相互作用的结果一样。”[45]这种用心(物)理学来解释一切存在和一切科学的最终结果就是:整个客观世界不过是虚构的,是在主观性中按照心(物)理学法则虚构的,科学则是主观性的自我欺骗。

令胡塞尔惊讶的是,所谓实验心理学或所谓精确心理学,实际上并未超出生理学的界限。它设定的是心理学可以通过心理生理学的具体化来建构意识事实的企图(比如,它设定精神状态和大脑状态或感觉和刺激物之间的相似性)。在胡塞尔看来,所谓精确心理学一点也不精确,因为它不得不不断运用源于日常经验的概念,至于这种日常经验的概念充分不充分,它不曾做过考察。通过这种比较,我们首先体会到:“人们过分地急于追求心理学的解释性成就,即效法自然科学的解释楷模,因而他们很快地滑过了纯粹直观的领域,滑过了由内在经验构成的纯粹被给予性领域。”[46]

但是,心灵的自然化在笛卡尔那里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把灵魂看作一种不同于肉体的实体。在胡塞尔看来,虽然观念对象是在意识中被构造的,但仍然有它自己的存在、自为的存在。意识的综合完全不同于中性要素的外在联合;意识生活的本质在于,它在自身之中所隐含着的不是那种空间性的相互外切、相互内含和相互交错状态以及空间性的整体,而是一种意向的交织状态、一种动机的被引发状态、一种意指的相互包含状态,并且这种隐含的方式在形式上和原则上都与物理之物中的隐含完全不相同。[47]

胡塞尔的《逻辑研究》第一卷的总体想法是,科学,至少从理想上讲,它应该有一套理想的真理,所谓理想的真理是不能还原为物理世界中事实发生的东西。只有这样,当现代逻辑从构造的公理到定理的证明才不会被巨大的非连续性打断。我们也从康德或新康德主义那里了解到,科学的有效性问题根本不同于其心理学起源问题。康德得以超越心理学是因为他承认一种先验;而先验没有起源,至少没有经验性起源。

近代思想有一种根本倾向,这就是把一切关于知识的问题作“心理化”处理,也就是从方法上把心灵趋向“预期对象”的意向性,还原为心灵的纯粹心理性质或状态。也就是说,逻辑那种“必然地得出”的性质不是别的,它首先是一种心理特征,是一种心理状态。

换言之,什么叫逻辑呢?我们把思想的规律当作心理的思维过程的规律、当作心理的思维事件的规律加以把握,这种把握的方式就叫做逻辑。所以,19世纪产生了著名的心理主义,和洛克、休谟想到一起了。[48]

胡塞尔认为,这种看法是令人困惑的。首先,这种看法没有区分“思想的规律”和“思想所经历的心理过程的规律”。而对于海德格尔来说,确定必然性的东西不是一种心理状态,而是此在的一种存在方式。

一是说,“思想的规律”不是相对于人而言的,更不是相对于特殊的人而言的。它关涉的是知觉、判断、感觉、命题、事实、规则等等的本质本身,而不是在这个或那个动物有机体上来考察它们。对于海德格尔来说,“我们是否在真正的意义上通过逻辑学而学会思想,这取决于,我们是否以足以领会了思想其内在的可能性,也就是说,着眼于合法性、真理、根据、概念、存在和自由而去领会”[49]。所以,人们把心理学的内部经验与那种由我思按照先验方式所要求的明证性经验混淆时,也就犯了概念转移的错误。有一句俗话说,即使没有人去思考它,真理本身是不变的,逻辑规律是亘古有效的。也就是说,理想的存在物有一种不可还原的客观性:如果把休谟所认为的只有当下知觉领域中的东西假定为可靠的前提的话,那么超出知觉而说某种东西是不可理解的,不许可说这样的东西。而作为数理逻辑规律不同的思想家可以把握同一客观意义而不管他们的心理知觉过程会有怎样的差别。换句话说,心理学是不可能成为它的基础的。在胡塞尔看来,心理学属于事实科学,或者仅仅是独断论的科学,而逻辑学属于本质科学,是由绝对的正当性证明而来的科学。正因为如此,我们无法从事实科学中推导出本质科学,从心理学中推导出逻辑学。但是,反过来,本质科学却对事实科学具有奠基作用。心理学在胡塞尔看来仍然是没有经过本质科学奠基的不成熟的科学。

二是说,由于思想的立场与思想的语法可以分离,不同的思想家的心理过程会有很大的差异,但是,他们可以把握同一个客观意义。所以,平常我们说“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句话不是从作为人类学分支的心理学层面讲的,而是从理想意义上讲的。胡塞尔借此是在继续古代和中世纪把知觉和意义加以区别的学说。也就是说,可以变的是“思想所经历的心理过程”,即使是“思想所经历的心理过程的规律”,也是可以变化的,它也是属于千变万化的经验性定见。所谓“人是万物的尺度”正是这个意思。与此相类似的提法还有:“存在就是被感知”。因此,胡塞尔提出疑问:“人的物种的一种变化,人的认识行为的事实性规则过程的一种适当变化,也能引起并且一定会引起逻辑法则的变化”吗?[50]人类主义认为,真理都是人的真理,没有人类,谈什么真理!胡塞尔认为,类似于这样的康德式的人类主义真理论,与其说是矛盾的,不如干脆说“没有真理”这句话是真的!今天,人类社会中无可置疑的原理越来越少,正是人类主义题中应有之义。如果人类可以放弃逻辑法则的绝对有效性,那么结果会如何?或者说,我们把逻辑法则仅仅看作对人类思维本身起规范作用的规律,而不是自身具有客观效用的规律,我们会不会陷入严重的困境?

三是说,在人类思想史上,“思想的规律”和“思想所经历的心理过程的规律”的这种区分,具有重大意义。这个意义就是:从“思想所经历的心理过程的规律”中分化出来的所谓“思想的规律”演化成了一种心灵的方法或习性。这意味着,我们不应该混淆“心理的判断过程”与“被判断的东西”[51],也就是不应该混淆“心理行为”与“逻辑内容”,不应该混淆一个符合真理的判断与判断的真理。一个符合真理的判断是主观行为的结果,判断的真理则是客观的理想存在物。我们认为,胡塞尔的这种想法不可小觑。因为胡塞尔的研究不是从构想出来的问题出发,不是从别人那里借用过来的问题出发,而是从自己所具有的先验现象学基础上来哲学思考的。

具体地说,他所从事的是对当时的人们混淆心理学—发生论的问题与逻辑学的问题的原则性批判。

那么,方法呢?现象学分析的根本方法是现象学还原。所谓现象学还原,一般来说,就是排除一切因袭的传统观点、自然观点和理论构造,从而达到“回到事情本身”。也就是说,现象学还原的目标是:回答我们的认识如何可能,也就是如何切中它的认识对象。在胡塞尔那里现象学还原有两种:一是本质的还原,一是先验的还原。所谓本质的还原,即用纯粹现象学或本质现象学排除事实,从而达到对本质的把握的方法。具体来说,它对所与对象(现象)进行双重还原:首先抛开事物的存在而完全专注于对象是什么,专注于它的“所是”;其次,必须从这个“所是”中排除一切非本质的东西,仅仅分析它的本质。在这种还原中,不仅对象而且主体也会被悬置起来,它们的有效性受到怀疑。所谓先验还原,就是先验现象学的还原,它是用先验现象学排除实在之物,从而达到对先验意识、纯粹自我或先验自我的把握的方法。

现象学还原的第一层次含义是悬置或中止判断。对对象的预先设定的存在进行加括号,中立化,不作判断。但是,这只是还原的第一步,在去掉这些存在设定后,还原还要进一步使得被认识者只作为显现者显现出来。还原的后果就是,它把一切都逼入纯粹现象的范围,让现象自身显现是如何可能的。张祥龙先生作了一个比喻:加入WTO以后,有些国有企业要变成私营企业,这个时候,你的存在全靠你自己了,全靠你自己的本事了。你能够如何显现,你就如何存在;你显现不了,你就没有存在,现在谁能够事先保证你的存在?这样还原,在最后就直接向你显示出认识是如何可能的。

这里要注意:还原并不是把一切东西都去掉,它去掉的只是这些东西的事先设定的存在性。即使存在设定被去掉了也没有关系,只要它能够显现出来,我们就讨论它。比如,现象学的还原就像我们爬得高楼以后把梯子撤掉,这个人会怎么办?他全靠他自己,最真实的地方只能靠自己,用各种办法,有的甚至很残忍。有一个禅师,别人问他什么问题,他就竖一个手指头。他有一个小徒弟,经常跟他学,他一讲经的时候就举手指头,淘气。他就把小和尚拽过来,拿了刀一下子把手指头切下来,小和尚痛得往外跑,刚到门口,禅师就叫了一声“止住”。小和尚一回头,禅师又把手指头一举,小和尚一下子就大悟。他那里没有了,但是某种意义上还有。禅师用各种各样的方法让你感到一种人的生存,世界的生存在最原本意义上靠自己的生存呈现、维持。它根本上就是由没有给情感或知觉因素留下任何“逻辑关系之网”。

然而,我们必须追问:真是这样吗?逻辑学是否作了不可简单的简单化的事情?简单化是否就是逻辑学的本质?还是它偶尔为之的事情?逻辑真的就像一个“瓶子”那样很有用却载不动哲学的许多“愁”(情感、情绪)?

三、对绝对真理前提的进一步批评

但是,客观地看,这样一种批判成功了多少?这取决于我们能否解决有关逻辑的根本难题。《笛卡尔沉思》表明,有关一种绝对的以完全空的方式预设的存在者的探讨是很困难的。其中的逻辑的难题总是发源于存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发源于存在的含混性与这种含混性所指向的可建设的单义性——明确的知识性理解意图(整理集中任何出现的东西)之间。前者意味着与质料融贯在一起的世界的多样性和可感性交织,后者专门考虑纯形式。

当然,现在我们知道,胡塞尔所坚持的绝对主义立场也是问题重重的。首先,当逻辑学要求涤除主观性的时候,可能导致它借机想独大,把原本与哲学分享的概念独霸为己有。比方说,在美国,逻辑学的科系巨大无比,现象学的科系微不足道。从逻辑学方面来说,那些不属于形式科学的概念是不允许存在的。许许多多现象学或哲学的概念,比如,“生灵”“肉体”等等,是否可以允许存在,则要看它们的剂量是否符合现象学的顺势疗法。换句话说,只有现象学的这些概念不再与传统认为它们属于心理学产生概念联系,这些概念才能被允许被纳入逻辑之中。换句话说,美国人赞成把概念单单编入逻辑学。这种逻辑占上风的局面,为我们消除了本来应该费心去追问思维的本质的一切努力。有一位逻辑学家对逻辑的霸权看得很清楚。他说:“关于概念的分析属于哲学,关于归纳的研究属于科学方法论和认识论这样的领域,而关于定义、划分、区别、论证等等研究属于方法论。这些研究都可以使用现代逻辑”,“但是它们都不是逻辑。如果认为逻辑应该包括所有这些内容”,“我认为是没有意义的”。[52]因为,它们规定只能谈论一种意义上的存在。而存在不是一,而是多。就亚里士多德而言,其学说中符合这种多的地方真是微乎其微。

因而,真正要意识到的问题是:逻辑学想要什么、应该怎样、它是什么,这些无论如何都必须清晰可靠的。对于胡塞尔来说,思维的根源在于知觉—情感的内在融合。具体地说,一个先验主体首先是一个充满客体的感性世界,然后是一个充满他者的主体间性世界,最后才支撑起一个充满了科学、数学和逻辑构成的共同的观念世界。这是思维赖以奠基的三大根源。也是逻辑学和心理学赖以奠基的根源。现象学由此把知觉和情感交给我们,因为我们生于斯、长于斯。而且,现象学对于某种卓越智慧和“严格的科学”的需要从未如此迫切,表明在我们寻求这个世界的基础。

四、理性能绝对自主吗?

心理主义最重大的后果就是导致怀疑论的相对主义。这个指责在20个世纪初应该是很严厉的。与过去不同,某些论点或教义被挂上怀疑论相对主义的标签时,人们反而更易接受。

胡塞尔发现,一个命题可以是错的,但它却有意义。比如说,“圆的方”它的意义可以那么荒谬,可它还有意义。胡塞尔的意思是说,世界上除了实在存在的事物,如山川人兽外,还有另外一种如“圆的方”那样的对象领域。“圆的方”表现的是“无”,然而“无”作为一种想象或纯粹名称已经是我们的意向对象了。因为离开了意识,世界的一切均无从谈起。此外,“无”作为一种想象,也就是“与自己较劲”而不去瞄准以任何方式呈现的对象。这种想法难道是认为逻辑学的主题是关于虚无的思想?不!它的革命性意义在于,扭转关于符号的心理主义假定。心理主义的传统认为,符号必须有所指,符号是所指的再现。比如,四季如春,有人说应该改叫成为三季如春,近水楼台先得月,有人说应该改成近水楼台得到的是假月。这是中了心理主义的圈套。如果一个人想接近理性的本质的话,一切关于存在的假定就必须予以悬置起来(不是否定)。

为什么一个命题可以是错的,但它却有意义?为什么一个表达式是假的,在心理主义者看来,意味着它说的东西根本不存在,可不存在的东西却有意义呢?这到感觉里头找很困难,原因在于意义这个东西太原本了,你能了解、理解、言语任何一个东西的前提就是,它对你有意义。这是原初定见而非事实的描述。我们定见的原型将成为这个世界的基础。在胡塞尔那里,这种意义也叫做“本相”(eide)。各种意识活动,比如意愿、欲望、记忆、想象等等都有各自不同的本相结构。我们通过探究事物的各种各样的可能性来认识其“本相”,这些可能性在想象的工作空间中被探究。利科指出,现象学“最偏爱的技巧是想象及其变体。只有在相同的本质结构中变更可能的实现方式,基本的清晰度才得以呈现”[53]。胡塞尔以桌子为例,对意义或本质作出描述。胡塞尔认为,通过“自由想象变体”,我们能够改变桌子的形状、颜色和质地。通过观察这些不同变体中的共性,我们可以决定桌子的本质。当然,桌子不仅仅是我们感觉到的那样。我们可以想象桌子的其他可能用途:我们在桌子边吃饭;我们在桌子边看书,等等。这些变体没有呈现出来,但这些想象是可能的。我在某一活动中实际意欲的对象或意义不可能与我相信为我意欲的对象或意义属于完全不同的种类。因此,胡塞尔不同意某种心理学的还原。比如,有些心理学家认为,当我所意欲坚持美德的时候,我实际只是在表达被压抑的动物欲望。这太不“正常”了。胡塞尔对理性的解释捍卫了关于正常思想的“常识现实主义”观点。

另一方面,由于胡塞尔对现代科学基础和方法感到不满,他对理性的解释远远不是为了捍卫关于正常思想的“常识现实主义”观点。相反,他发现,常识的观点需要伴以物理主义心理学的天真。他主张一种特别激进的理性绝对自我作主的观点。他认为,理性的特征是规范的或立法的,不可能是任何别的。所有科学都依赖于真理的“观念规范”。因此,反心理主义者把逻辑规律看作认识的规则或思维的规则,也就是对思维进行规范的规则。

现代性的最初方案是由哲学家设计的。这套方案的目标只有一个:为了人的利益而征服自然。但是,人本身是否具有某种天性自然的东西,某种不变的本性?有!人们发现征服自然也要求征服人性,改变人性!首先就要质疑人性的不可变性。改变人性,说的是什么意思?说的是人的自然需要再也无法继续引导其对自然的征服。人们不得不从理性而非自然,从合理的“应当”而非中立的“是”中寻求指导,从而研究“应当”或规范的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就逐渐与研究“是”的自然科学分道扬镳了。

此时,人们却发现,与哲学相分离的科学无法教人以智慧。一方面,自然科学不断成功;另一方面,理性不断丧失声誉。它们之间前后多么矛盾,即使某种临时凑合的平衡也无法找到。人们在使用那种力量时已然无法区分明智与愚蠢、正确与错误。因此,我们仍然不妨扪心自问:“社会科学和心理学一旦达到物理学和化学的水准,这种困境就会消失?”“这个信念毫无道理。因为社会科学和心理学无论多么完善,作为科学,它们只能进一步增强人的力量。它们会使人更轻而易举地操控他人。社会科学和心理学同物理学和化学一样,很难教人们如何使用自己之于人类和其他事物的权力。”[54]但是,有些人仍然相信,这无异于痴人说梦!

精神乏善必流于单纯的快感,感性表现缺乏美必流于幻觉,定见本身就流于诡辩!这种对比看来跟我们批评心理主义所做的事情是完全恰当的。

我们从休谟的个案中可以看到,心理主义试图去解决为什么会有逻辑,为什么逻辑具有“必然地得出”的性质这些问题时,好像给我们指出了地方,给我们带来了希望,但是没有把这个问题给解决了。或者说,又把问题挪了挪位置。这样一种问题的转移显然是荒谬的。究其原因在于,传统哲学骨子里按照某种心理学法则来进行追究逻辑和数学的基础问题时,他们禁不住怀疑论的诱惑。就拿休谟来讲,他好像是一个不可知论者,好像承认实际上有一个没有被认识的超越世界。他似乎叫我们必须把这个没有被认识的世界作为背景,或作为我们意识过程的原则。因此,胡塞尔认为,休谟是自相矛盾的。他的怀疑论的效果,太像一位为了获得美学效果而故意在一些地方搞错造型的艺术家。“如果休谟作为怀疑论者是前后一贯的,那么他就根本不可以说任何东西。”[55]

五、理智主义的危机

海德格尔认为,我们试图为思服务而争取的东西,恰恰就是通过“逻辑”趋于消失的那个东西。[56]因此,他曾经提出“生产性逻辑”的概念。它与形式逻辑是不同的。问题在于,为什么逻辑学只关乎形式概念与命题关系?因为逻辑学家愿意为了少许确定的知识而牺牲丰富的或然的知识。但海德格尔认为,这绝不是逻辑学家的一种心理状态使然,“而是此在的一种存在方式”[57]。德勒兹则说:“逻辑学总是被自己所战胜,也就是说,被那些用来充实自己的毫无意义的答案打败了。”在这方面,逻辑规律遭遇的批评非常之多。

让我们根据某种对比现象来阐明这一点。比方说,生物学中的进化理论似乎已经表明,逻辑形式也是随着人的智力进化而形成和变化的。而且计算机科学的发展似乎也在挑战那种逻辑规律性的“实体(时间中持存的同义词)含义”。比如,一道人们原本就无法解决的运算,例如一个无穷级数加起来,人们的工作仅仅通过在电脑键盘上操作便可在顷刻之间完成。一个大学讲师能够轻而易举解决的难题,而在200年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那时的教授也得到伦敦去请教牛顿或到汉诺威去请教莱布尼茨。我们今天可以看到,计算机和鹦鹉可以更迅速得多地找到一个“正确的答案”。

从某种意义上讲,胡塞尔所面对的危机也是今天我们面临的危机。比如,由于网络和媒体,当今社会中的真品和赝品已经鱼目混珠。由于赝品从来就以真品的名义出现,真品存在与否已经无所谓了。真品和赝品之分已经无法使我们从“某人认为”的范围里头脱身。比如说,有人模仿齐白石的画风自己画了一幅叫做《夕阳下的含羞草》的水墨画,宣称那是齐白石的作品。尽管在此之前没有人听说齐白石作过这样的画,只要有人相信这种宣称,那也无碍这幅赝品资格的形成。因为,现代人出于理智主义,其原初的信念已经无法把我们提升到坚固的概念。感觉和触觉已经变成了俗套,情感和愿望则变成了注册商标。

在西方社会,由于强调逻辑的长处,强调逻辑对一般思维方式的规范,理智主义的诸多赘瘤得以产生。跟知觉和情感的俗套斗争,这是理智的事情。海德格尔说:“如果我们要反对理智主义”,“我们必须认得对手”,理智主义不过就是两千多年西方“用形而上学的手法建立起的分店与支脉罢了”。但是,今天“搞了半天”,“理智主义的地位丝毫没有动摇”。[58]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必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所说的“知觉”只是被另一个物体所引发的一种物体的状态;所谓“情感”则成为由此物态向彼物态的过渡,成为潜能—能量在其他物体的作用下的消长情况,而逻辑成了学院教授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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