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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生活自由

时间:2022-09-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政治化的生活中,自由构成了政治的有机部分和基本内容。具体地讲,就是人对自己的自由企望达向对象性的展布行动,就是最真实的政治。这是普通意义的政治内涵。生存的不可自由的自由企望,构成了政治自由的行为展布方向,也构成了政治自由的本质规定。因此,人不仅追求政治的自由,更追求生命的自由,人是追求生命自由生命自由的生命物。弗洛姆认为,这种原始关联随着婴孩的成长而最终消失,并在消失中获得人生生活的独立和自由。

理想的自由,最终是现实的自由:因为今天的理想,就是明天的现实;更因为任何理想的自由都基于现实,是对现实处境的深刻体认之后的对现实的超越性企望与行动。现实的自由可以展开为许多方面,但最基本的方面却是政治的自由和生命的自由。

政治的“自由” 本质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指出:“人类的一切关系都因为这样为维持权力与财富的生死存亡斗争,而受到伤害。”弗洛姆的话似乎可以这样理解,因为有了财富和权力观念与意识,才有对权力和财富的争斗。因为在现实生存中,权力和财富就是特权,而特权才标明等级,才体现身份和地位,才铸造人的实际生存的幸或不幸。所以,为权力和财富而展开斗争,从根本上决定了人的生死存亡的实际取向,或者说因为获得特权,实现高于他者的身份和地位,必须把为谋取权力和财富的斗争,提高到决定自己生死存亡的高度来对待。所以,从生死存亡的高度来展开对权力和财富的斗争,现实地构成了人类的一切纷繁复杂的关系。在这以权力和财富为契机、为纽带、为动力源泉的关系中,人不时遭受到严重的伤害,这种伤害不是人之外的什么东西强加的,相反,恰恰是人对自己的强加

在现实生活中,权力和财富并不仅仅是权力和财富,不管你怎样看,权力和财富都是政治分配的具体形式。因此,当用权力和财富作为人间关系的纽带和原动力时,实际上也就是用“政治”作为人的生存的纽带和动力。

客观地看,政治因为权力和财富的原因,而始终构成人类一切关系的轴心。从起源方面讲,剩余食物积累成最初的财富;财富产生,才产生保管分配财富的权力;权力的产生和不断地扩张,形成政治;政治的扩张产生国家,形成社会秩序,生成制度和形成分配。所以,从根本上看,政治的产生始于人类对财富的意识,对财富的欲望滋生着权力。从这个角度看,人在这种以政治为纽带、为动力的人类关系中所不断承受的各种压迫性、剥夺性的遭遇和伤害,都直接来源于政治。在政治化的生活中,自由构成了政治的有机部分和基本内容。

要理解这一点,首先要理解什么是政治。简言之,所谓政治即是人对人的企求、意愿、欲望和强加行为,或者说政治是人对自己的自由欲望与行动。具体地讲,就是人对自己的自由企望达向对象性的展布行动,就是最真实的政治。这是普通意义的政治内涵。在这个意义上讲,人的任何社会性行为都是政治行为,因为人的任何社会性行为都是对自身之外的他者(包括团体、社会、民族)的主观意欲性的强加行为。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政治”则是具有特定含义的,即政治家们对他人(团体、社会、民族、人类)的主观企望、意愿,欲望的强加性行为。因为,这种政治是以国家机器(政体和政权)为实施(施加)手段的。在这里,被强加者并不必然地承纳对方所强加的所有内容。

在实际的由人与物所共同构成的生存世界里,政治的个体本质是自由,政治的群体本质或者说社会本质恰恰是不自由。比如,朋友或情人约会,纯粹是个人性的生存活动,约会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对方要准时,对方并不必然地要承受这一具体的行为要求,他可以允诺守时,也可以拒绝承诺而晚来半个小时,其结果也只承担一点情感(或情绪)上的责任。但在群体生存环境里,这样做是绝对不可行的。在群体环境里或者说在社会环境里,自由始终是权利与责任的对应关系的表达式。只有权利而没有责任,这不叫自由,这叫强权、霸道。这种只享受权力或权利而不担当责任的强权、霸道行为所带来的直接结果,是对与此行为相关的所有他者的权利的侵犯。而只有责任而没有权利的行为,同样不是自由,那只能叫被奴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在政治的自由里,自由的本质是制造不自由。抛开权利与责任的对等关系框架,所奢谈的政治的自由,只是一种生存幻相。生存的不可自由的自由企望,构成了政治自由的行为展布方向,也构成了政治自由的本质规定。

生命的自由朝向 亚里斯多德把人视为是政治的动物,其实有些过于简单地看待人。因为人并非单纯为政治的动物,他首先是生命意识的动物。因此,人不仅追求政治的自由,更追求生命的自由,人是追求生命自由生命自由的生命物。

人之追求生命的自由,在其文明的觉醒。弗洛姆曾指出:“人类生物的弱点就是人类文化的条件。”[51]人类追求生命自由生命自由的企望和行为,恰如其分地体现了人类生存的弱点,这一弱点集中表现为明知不可为而偏为之的固执和执着。因为人太明白,生命的存在是永不可自由,人的存在并不与自由相联系,而是与不自由和无止无尽追求自由的企望联系在一起。生命的不自由,首先在于生命的原始关联性。每个生命都是个体化的,然而,每个个体生命从种子的孕育到成功地降生再到成长,都融进了他者。从根本上讲,人的生命是得之于天,受之于地,承之于(家庭、家族、民族、物种)血缘,最后才形之于父母。每个生命都是集天地神人于一体。每个集天地神人之气于一体的生命,都在群中存在,并在群中敞开自己的生存。弗洛姆指出,一个婴儿脱离母体、呱呱落地,而成为一个独立的生命体,这种生物的分离,虽然是个体存在的开始,但在生存功能上,婴孩仍然在相当长一段时期与母亲联系在一起。因此,只要人尚未完全割断这个把他与外界联系在一起的“脐带”,他便没有自由。然而,正是这种生命的原始关联却给予生命个体以安全感、相与感与附着感。这种原始关联是有机体的,这种原始关联表示某个人没有地位,没有个人确定生活方面的能力。弗洛姆认为,这种原始关联随着婴孩的成长而最终消失,并在消失中获得人生生活的独立和自由。但如果从生物遗传与生存行为角度看,生命的这种原始关联性不仅占据了人的生存始终,并且贯穿人类生命始终。儿女与父母、自己与儿女、自己与他人、现代的“我”与远古的“他”,都是相互伴与、相互给予的。有关于原始关联所形成的相互伴与、相互给予性,郭沫若在其《凤凰涅槃》中用丰富的想象和形象的语言予以了最传神的表达,他写道:

我们便是他,他们便是我

我中也有你,你中也有我

我便是你

你便是我

火便是凰

凤便是火

生命的原始关联性使生命世界构成一个整体,生命个体永不能失去这个整体,离开了这个整体,生命就丧失了存在意义。生命的自由是以生命的不可自由为代价,当我们每个生命都存在于这种原始关联中,并通过这种原始关联而敞开生存,我们才真正能感受到“一切的一/和谐/一的一切,和谐”;才能真正获得“一切的一,悠久/一的一切,悠久”;生命才能真正在“一切的一,常在欢唱/一的一切,常在欢唱”(郭沫若《凤凰涅槃》)之中。因此,人追求生命的自由,其实是在追求对生命原始关联的理解,追求生命的“你”与“我”相区分在最终的存在事实上的不可能性,因为假如一旦如此,生命就必然会丧失“悠久”、“和谐”、“欢唱”的根基:生命不自由的痛苦,构成了生命“悠久”与“和谐”、“欢唱”的源泉

生命的不自由,同时还体现在身体的确定性上。美国小说家休斯在《牙买加的强风》一书中,曾生动地描写了一个十岁小孩突然发现自己的情形:

然后,一件相当重大的事情突然发生在艾蜜利的身上,她突然地发现她是谁了。这是毫无理由来解释的。为什么早在五年,或甚于五年后,这件事不会发生在她身上,而偏偏就在这个下午,这件事发生了。她正在船头起锚机的后面(她把一个挂钩放在起锚机上,当作门环)角落里玩住家家的游戏,玩腻了,便漫无目的地走到船尾,一边胡思乱想到蜜蜂和仙女,这时,一个念头突然闪入脑海,想到她就是“她”。她一动不动地停下脚步,开始观察她的身体,她不能看到她身体的全部,只斜看她的上身的前面,她的双手抬起来,仔细地观察:但是,这还足够使她对她那突然发现是属于她的身体,有一概略的认识。

她开始相当嘲弄地大笑。她想:你!真想不到,在所有的人中,你偏偏要长成这模样!现在,你不能摆脱这个模样了。但是,这不需要很久的,你会由小孩,变成大人,再变得老态龙钟,然后你不玩这鬼把戏了。

身体始终是生命的载体,生命的自由,无法逃避地受阻于身体的不自由。身体的确定性,给人带来的悲欢离合、生死苦乐,都将无法避免。矮个子不能通过努力而使自己变高,丑女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刻意修饰或苦恼而变美,每一个人的确定的身体都为他的生命奠定了一份基础,你想力大,你欲气贯长虹,你狂妄着翻山倒海如此等等的欲望与冲动,都将因身体的确定性而受到限制,并命定为不可能。

生命自由生命自由的不可自由性的最为根本的源泉,却是人对生命行为选择的不可自由、不自由。《圣经》中记叙了人类被上帝撵出天堂踏上尘世之路的神话,这个神话认为人类历史的开始是与一项选择行为同时发生的。但《圣经》所强调的却是这一首次选择行为的罪恶,并由此罪恶而生发出来的永恒屈辱和痛苦。但如果从生命自由生命自由的角度看,其情况并非如此:在天堂“伊甸园”中,男人与女人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那里,是一片安宁和平,也不必工作;在那里,没有选择,没有自由,没有意识,也没有人的思想和感情,一切都按上帝的旨意而安然于自然状态之中。但作为男人的亚当同作为女人的夏娃偷吃了禁忌的智慧之果,却违反了上帝的指令而被罚下天界,人类由此诞生,并由此诞生了人类面对罪恶的漫长自我救赎活动。亚当和夏娃偷吃智慧之果,实际上是暗喻了人类进化的一个事实:人类在漫长的生物进化历程中,因为各种各种偶然的因素的整合诱发他以自身之力突破了与自然合而为一的谐和状态而独立为人。从宗教的观点看,这是人类的本质性罪恶。但从人类生存论角度看,这是人类争自由的开始,即反抗上帝的命令以使自己从高压强制中解脱出来,标志着无意识的人类史前生活升华到人的程度,反抗绝对权威的命令而犯了罪,这是人的人质化觉醒中的第一次自由行为。人的首次自由行为的选择却直接来于生存的绝对不自由,生命的不自由铸造了人对自由的选择和追求。但从本质上讲,人的这种不自由的自由选择行为本身就无所谓自由,或者说由不自由所驱使的自由行为及其结果都是不自由的。亚当和夏娃违反上帝命令而偷吃智慧果的行为,撇开宗教的本质之罪的观点,单从自由角度观照,这一反抗行为无疑是人类理性的肇始。不仅如此,人类生命的首次自由活动,就把人与自由之间的和谐状态无情地破裂了,由此上帝宣告了男女之间的战争和自然与人之间的战争:人脱离了自然,脱离了人对人的自然状态,由此使作为与上帝、与自然、与他者相关联的整体的人变成了一个“个人”,朝着做人的方向迈开了第一步。人从上帝的绝对权威中挣脱出来而赢得做人的资格,这是自由的。然而,人的这一自由的结果,或者说这一自由行为所导致的生命痛苦的代价,却是巨大的。作为人的“个人”想超越自然而征服、改造自然,想脱离自然及其人类而斗争,人类追求自由的行为由此开始。在这一行为敞开的历史中,人完全被裸露在存在的荒原上,承受永不磨灭的羞耻和苦难深重的孤独。因而,作为人的人类在人对人的和人对自然的战争中,愈来愈深重地痛感到生命自身的无权威、无权力,恐惧和孤独,并且其恐惧和孤独构成了人类生命敞开的永恒化的不自由。《圣经》里面记载了这样一则神话,人类被罚下天界,沦落风尘,无法承受这一自由带来的、与上帝分离、与伊甸园分离的痛苦,人类谋划建造一座通天塔,以此而重返天堂,重回伊甸园,重新回到上帝身边,于是人类齐心协力来建造这一伟大的人类工程。然而,正当人类满怀希望的激情从事着这一工程建设时,上帝得知了人类的这一企望性行为,则大为震怒,马上下界变乱了人类的语言,人类之间由此语言不通,建塔伟业半途中止,人类重返天堂的企望由此永恒地破灭,人类成了命定的天罚承纳者。

《圣经》这则神话表达的是什么呢?人类反抗上帝的自由行为使自己沦为更为深重的不自由的渊谷,人由此失去了与自然的一体化,失去了与他者的一体化,在自然世界中恐惧地存在,在生命世界里孤独地生存。人类本能地求取自由的结果是伴随更新的不自由,包括自然的和谐与他无缘,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亦不可得。理性压抑的生存状态,迫使人毅然放弃作为“个人”的自主权力,企望重新回到上帝(自然和人的和谐状态)怀抱。然而,失去了的已沦为永恒,建造通天塔的企望性行为,恰标明了人类的又一次规模浩大的自由选择行为,其所获得的结果是人再次沦入了更为深远的孤独和忧惧境况之中:人类内部的语言不通,心灵隔膜,与自然加倍疏离。建造通天塔失败,人由此踏上了自救的风尘道路,加紧了通过对征服改造自然而回返自然,和征服与改造自己(认识自己)而回返自己的努力的双重,这一双重努力的最终结果又是什么呢?

那就是不自由地追求自由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以及实现、获得和一劳永逸地享有自由的不可能性。这种根本上的不可能性,源于人的这种人为的自救行为始终是有条件要求的,是受限制性的,那就是人的存在的两分性

人的自由行为选择的肇始,也即是人的自我意识,理性情绪和以此为基础的想象的肇始。人的自我意识,理性情绪和想象力的萌生和滋长,打破了作为动物存在特征的“和谐”,它们使人成为一种宇宙的反常物: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他服从于他的生物规律而不能改变它们,然他又确实超越了自然的其他部分。人既是自然的一部分,又与自然分道扬镳,他无家可归,然而被囚禁于他与所有物种所共享的自然家庭之中;他被抛弃于这个家庭之外,却不具有偶然性,而是具有必然性。这种必然性来源于人的自我意识,他意识到了他的无能为力性和他存在的界限,他预想到了自身的结局:死亡。他无法从他的心灵中消灭自我意识,包括对自我的结局意识,即令他应该如此。但只要他还要活着,他也无法从肉体上消灭自身,他的肉体使他要活着。人生命的本性中的这种分裂导致了人的生存的两分性:人的存在是两分。人的存在的两分性的基本形式是生命与自然的两分性,或者说是生命的生与死的两分性。有生即有死,生即是死的事实,对于任何一个生命来讲都无法改变,人意识到这个事实,这一意识又深刻地影响着人自己的存在与生活。但对生命来讲,生自然与死截然对立,并外在于人的生活经验,在人的生活经验中,所有关于死亡的知识都无法改变人的幻相性事实,即死亡并不是生命中有意识的部分,更不是生活中有意义的部分,因而明智的人并不思考死,而是思考生,因为死亡给人带来的是恐惧,而生却给人带来希望、快乐与幸福。人面对这一存在事实的两分性而生成出来的独特情绪、激情,最终激励人企图通过制造各种意识形态(诸如宗教信仰)来否定这种两种分性,从而使人生活在幻相的事实中,坚信追求生命自由生命自由具有可能性和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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