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移民的入籍

移民的入籍

时间:2022-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清初移民在国家政策的允许下大多能够依法、比较顺利地取得户籍。对于移民来说,入籍不但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更是一种智力上的挑战。这是清初移民入籍万载的主要途径之一。移民精英谢大舒在其文集中对清初的社会背景、国家政策及移民入籍等问题有准确的表述与精辟的分析。移民顶替入户的方式是一姓或数姓承担赋役。移民族谱记载的祖先入籍的故事,都是和置产联系在一起的,可见置产对于入籍的重要性。

那么,在国家政策与地方土著的双重作用下,万载移民的入籍情况如何呢?进入地方社会的场景,就会发现移民的入籍过程比想象的要漫长得多,艰难得多。

前面的分析表明,我们不能把移民在新定居地取得户籍视为轻而易举的事。一方面,移民能否获得户籍要视国家政策与里甲组织本身的客观需要而定;另一方面,由于户籍与地方各种权利及身份密切相关,因而土著会给移民制造更多的障碍,这就使移民入籍成为一个长期而且充满艰辛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移民能否获取户籍及其属于何种户籍类型都说明了移民地区中各种社群间的权力关系。清初移民在国家政策的允许下大多能够依法、比较顺利地取得户籍。到清中期由于逐渐遭到土著的抵制与图甲组织的制约,入籍会比较困难、复杂。对于移民来说,入籍不但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更是一种智力上的挑战。所以,移民的入籍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土著与移民博弈的过程,一个充满矛盾、智慧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表示为:移民合法入籍→土著抵制→移民“非法”入籍→土著进一步抵制→移民入籍。

在经历了明末清初的战乱之后,万载大量的土著人口逃亡,田土抛荒,里甲严重残缺。正是在这种局面下,许多战乱期间流窜或战乱之后应招垦政策流迁而来的移民顶递土著逃绝户而直接编入万载的里甲户籍中。这是清初移民入籍万载的主要途径之一。

移民精英谢大舒在其文集中对清初的社会背景、国家政策及移民入籍等问题有准确的表述与精辟的分析。他在《三区十一都二图会序》中说:

万载经明季兵燹,炊烟廖寂,重以我朝康熙间,宜春山寇朱益吾受吴逆伪札煽乱,陷万载者再。涂(荼)毒之余,十室九空,而三区值适楚通途,屡遭蹂躏。往时系籍老户,其幸存而复归故里者甚少矣。事平,邑宰悯此邦凋敞用广,招徕田赋无著者,始渐次复,额间有徭役亦可按图派克。顾版图之隶,其原有二,最先至者或一姓数姓,就各图空甲绝户当官顶递而已,继则有并入于顶递之内者。民间自立共顶券约,以昭一体。虽国家编造图册,约载甲户势难举并入者,缕注而措费同、承差同、图约与图册同,既顶即皆主户也,不得与后来花户比。若我太高祖茂伦公与同姓鼎辅、东海诸公十三家俱于康熙间来万,合顶三区十一都二图二甲,旧户偕同图各户咸归里递,畛域靡分,越今近二百年矣。

在这段话里,谢大舒不但指出了清初万载地方社会存在的普遍问题,而且明确地描述了移民入籍的过程。更重要的是,他还就“老移民”、“新移民”(“后来花户”)、“主户”和“老户”(“旧户”)之间的关系发表了自己的见解。移民顶替入籍的情况是,最先来到的一姓或者数姓移民直接顶递各图的空甲绝户,一般会改变原先户名,迟到一些的移民再并入早到移民的“户头”之内。他们要共同负担田赋徭役,为了保持这种合作关系和明确各自的义务和权利,他们会“自立共顶券约”。谢大舒的祖先于康熙年间迁入万载,同姓十三家合顶万载三区十一都二甲。这些在清初直接顶替入籍的移民属于“老移民”,他们要求取得与土著一样的权利和地位,不分畛域,“既顶即皆主户也”。同时,“老移民”也开始把他们与清初以后进入的移民(“后来花户”)进行区分。

移民顶替入户的方式是一姓或数姓承担赋役。移民初来乍到,多数并不丰裕,所以在清初数姓合顶的方式应该更为普遍。一姓承顶入籍的例子,如蓝氏,于雍正初年间,“集合数房同心叔侄入籍万邑,承一都三图六甲里递,创立‘蓝永兴’户纳粮投税”。数姓合顶的例子,据《万载县志都图甲户籍贯册》载,六都三图四甲罗万兴,雍正四年(1726)顶,俱客籍;七都二图四甲邹王陈,顶胡未保,俱客籍;十二都二图六甲四朋兴,本朱彭牙,康熙十年(1671)改邱张朋,后加钟、马,俱客籍;十六都一图三甲陈梁兴,雍正八年(1730)顶陈甫牙,客籍,等等。

前面提到,万载的“客籍”有两种,即顶入一般民图的客籍与“附图客籍”,并且许多客籍成为一般民图的正户前先入“附图客籍”。相应地,这里的顶替入籍也包括两种,一种是清初移民直接顶入,上述例子都属于此类;另一种是“附图客籍”照例顶改,这种情况大多出现在乾隆年间。例如,九都四图九甲张增二,乾隆三十六年(1771)顶;十都一图七甲詹黄兴,乾隆间顶;十都六图五甲罗板桂,乾隆间顶;十都六甲刘扶玉,乾隆间顶;十四都一图一甲黄发万,乾隆间改;十六都二图二甲袁邹邱,乾隆间顶;二十都六图二甲李大盛,乾隆十七年(1752)顶,等等。延至清中叶还有极少数的“附图客籍”转入民图,如九都三图一甲李光宗万,嘉庆间顶。

以上列举的都是一甲全由客籍顶替的情况。同时,还存在一甲由土籍和客籍合顶的情形。如十都二图六甲彭钟兴,本彭廷,审册改,彭,土籍,丁单,钟,客籍;十四都三图四甲欧阳焦孙,内焦、林二姓客籍;十六都一图十甲朱谢冯,本朱用和,康熙十三年(1674)改,朱,土籍,谢、冯二姓客籍,等等。

人们常常习惯用现代的生活经验去理解传统社会的各种范畴,对于里甲制度中的“户”,一般视为是基于一定的亲属关系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实际的社会情况并非如此简单。族谱中许多关于入籍的记录表明,所谓“入籍”,并不单纯地只是一个家庭到官府衙门去登记户口,而往往是与定居、购置土地及科举等权利相联系的行为。因此,所谓“承籍”,并不只是户口的登记,而是使户口与土地配合起来,登记在官府的户籍之中,承担贡纳赋役的义务。当然,在里甲的规制中,没有规定一定要有田产才可以立户,没有田产的人户,在制度上可以编入里甲。但实际上,由于“立籍”是与“当差”联系在一起的,编入里甲意味着要向政府承担赋役义务,没有田产的人口一般是不会立籍入户的。移民族谱记载的祖先入籍的故事,都是和置产联系在一起的,可见置产对于入籍的重要性。这里试举数例加以说明。

谢氏习公,原籍赣州府瑞金县,跋山涉水来到万载,见城西龙田下“可以谋生聚而长子孙,因卜居于此,置产立业,(康熙十三年)顶递十六都一图十甲而立籍焉”。杨氏有起公,康熙年间随父迁浏后复迁万载,乾隆五年(1740)置产立业,顶籍十一都三图三甲刘伏孙。邱氏子吉公,原籍赣州府信丰县,于康熙四十二年(1703)随祖、父历尽艰辛来到万载。刚开始他们“居址所迁犹不一定,迨其后公长成,立始于十六都六图山中冲置买田园,创构华厦,顶图立籍,为子孙垂久远之计,于是为山中冲之开基祖焉”。株潭黄古田曾氏,“始自日任、日佐、日仕三祖,而三祖之得以回袁者,实幸世祖章皇帝定鼎初诏赐各应顺民丁,田亩准其自择安耕,三祖不敢滥受恩渥,由南安上犹回徒是地之十都三图,契买常悠成业产,其地昔名黄古天,今名黄古田,立籍居焉”。

原籍广东兴宁的袁氏宗族,在雍正四年得以进入地方图甲体系之中。以下这张《顶图约》是移民入籍的证明,因为关系到家族的利益和发展,所以袁氏族人将其刊于族谱当中。

顶图约

立召顶付约人朱嗣忠、素元、珍生等,缘先年移居十八都五图,随田住坐粮均五甲粮户朱兴,迄今升平,仍居隅,递以到空缺。朱姓等久居万邑,袁惟龙、德辉(讳名宁辉)、鼎仁(讳名宁仁)、鼎升(讳名宁升)、德生(讳名宁生)叔姓置有田产坟墓,为人端悫,补顶五甲朱鼎,改户袁兴祚,承递充差,所有五甲原管喻家坊基土一所、茅山二嶂、空土菜园付与袁人充差管业,约内所载尽付,今恐无凭,立此付约存照。

见人辛回生、宋国仲、辛魁领、常惟能

见亲黄三多、林廷士、巫文士、张文可

雍正四年六月十八日 朱嗣忠等立

另有合同二纸,各执一纸为据

从这些事例可以看到,开立户籍意味着承担差役义务,这使得没有田产的移民不会轻易登记入籍。其实,清初外来移民并非不明白入籍会带来赋役负担,故万载知县常维桢在“棚民”动乱后要求豁免欠税时称:“即间有异邑农佃闻风趁赴,不过独户单丁,在大路往来之处结茅锄劚;若深山邃谷,人烟尽绝之乡,彼非旧甲人丁,又非本户族姓,谁肯无利承害?”可见动荡之后不少外来佃农、移民闻风而来,但是他们害怕负担赋税而不肯进入图甲组织,所以当时残破的图甲组织在招移民入户顶替时会有一定的困难。

不过,移民这种害怕、抗拒入籍的消极情况可能只是持续了极短的时间,很快移民转向积极主动地寻求入籍机会。

从前面表3.2可以看出,客籍顶改的甲数很少。实际上,更多的移民则是编入“附图客籍”。大致情形如下表3.4所列。这种“附图客籍”实际上是沿袭了明末知县韦明杰的思路。韦明杰当时的建议是:“至如异府异县隔界之民侨居之众,或有买田于本县者,客户难追,屡年不楚,急则逃居原籍,动费关提,当于土著之外另立一户于各区之末,即审立客长严催,不惟有以示别主客,不至混淆,尤可防他日冒籍求荣之弊也。”不过官方一直未能有效地执行。据《万载县志都图甲户籍贯册》载:“附图客籍向准随图捐考,惟户甲尚未编定,故只汇录其姓”。从目前的资料来看,万载县一直没有编定“附图客籍”的甲户册。可能是因为有了《万载县志都图甲户籍贯册》,已经没有另立的必要。上表显示“附图客籍”分布非常广泛,除了城区及附近少数的“图”没有分布外,其余各都图都有。移民越集中的地方“附图客籍”也相应地多。

表3.4 清代万载县各都附图客籍

资料来源:同治《万载县志都图甲户籍贯册》。

同治《万载县志》载:“万载棚民,官为查明造册,设有客都、客图、客保、客练,然顶入本籍图甲者亦不少。”这说明移民除了顶入一般民图(“本籍图甲”)外,更多的则是在实施棚民保甲法的时候被编入客都、客图。清中期进入万载的移民无疑也被编入“附图客籍”。

“附图客籍”的例子如白水毛氏,自康熙年间由粤东迁来,居住距离县城90里的白水,籍隶四区十四都一图一甲。查《万载县志都图甲户籍贯册》,四区十四都一图一甲户名为“黄发万”,乾隆间改,客籍,并没有毛氏;而在“附图客籍”姓氏中找到“毛”姓,由此可知毛氏入籍“附图客籍”。这可能是因为毛氏族小人少的缘故。

又如管氏,兆麟妻吴氏,于康熙二十年(1681)携伯、玉二子由粤东而来万载黄茅源头冲,立籍十二都一图八甲,民籍,册载“曾杜管”三姓一比。查《万载县志都图甲户籍贯册》,三区十二都一图八甲户名为“易新明”,本图轮差,在“附图客籍”姓氏中找到“管”姓。亦可知管氏为“附图客籍”。

从以上二例可以知道,“附图客籍”各姓也会编入图内各甲户中,也享有考试权利。但从名称上看,“附图客籍”可能比一般民图内的“客籍”地位要低。这一点我们从前引谢大舒的话中也可以隐约地感觉到。谢大舒认为直接顶替入籍的移民与土著“措费同、承差同、图约与图册同,既顶即皆主户也”,“不得与后来花户比”。谢氏明确要求已入籍的老移民应当享有与土著相等的权利,同时也于无意中透露了对新移民或“附图客籍”的“歧视”。而且,移民肯定也对“附图客籍”这一户籍类别不满。关于移民自己对户籍问题的态度,就如管氏族谱所记载的,他们的说法是“民籍”。这个说法也可从另外一部移民族谱得到证实。道光二十三年(1843)万载三星堂刊印的《谢氏族谱》,自卷一至卷四的世系人名下均署以“民籍”二字。

这种记载上的差异可以让我们深刻体会到户籍所具有的社会与文化的涵义。由于“客籍”的身份在地方社会中受到贬斥,移民及其后代在编修族谱时,不会清楚地交代他们所属的“客籍”身份(更不用说“附图客籍”)。移民有意掩盖身份的作法与土著有意展示身份的作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表现自己身份的策略是使用一个中性的概念——“民籍”。

按照一般的观念,在万载县以外的地方入籍不应纳入万载移民研究的范围。但是,初到万载的流民当中有相当部分的移民漂泊不定,或有部分移民新近入籍但生计仍然拮据,他们迫于生存压力或为了寻求更好的发展而在外县立籍。对于流民和移民来说,哪里能顺利入籍便在哪里入籍,这是他们的一种入籍策略。同样的,其实也有许多移民先在别处,然后再迁入万载以求更好的发展。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是,移民的这种入籍方式直接导致了土著进一步的抵制。因此,曾经在万载活动过、后来在外县入籍的移民也应当是万载移民研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内容。

宜春与万载接壤,两县地理环境相似,而且更重要的是,清初宜春的土、客区分不如万载严格。因此,首先在万载停留、而后在宜春入籍的移民很多。根据民国《宜春县志》的“氏族志”制成下表。

表3.5 清代万载县迁宜春县氏族示例

资料来源:民国《宜春县志》卷四,《氏族志》。

从上表可以知道,与万载接壤的宜春北部几个乡图,如集云、化北、乔迁乡和宣西二图,是万载移民较易获得户籍的地方。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清前期。移民当中,除了一两个较大的家族外,其余都是小户。据移民的族谱可以更加详细地了解这方面的情况。

前面提及的管氏,“后子孙分居宜春,而伯承、玉承备出钱文,偕同子昌公房又入籍于修仁乡奉化二图四甲,册载‘管严邹’三姓一比,日后任从捐考纳税,世代相承,以垂久远。”如此一来,管氏分别在万载和宜春各拥有了一个户籍。可见,移民即使已在万载取得户籍,但如果别县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和机会时,他们还会争取在外县入籍。

蓝氏上眷公,“其先闽人也,家于袁之万邑。生于二十四都三图板坑,及长,欲经营四方,爱宜邑山清水秀、俗醇而朴,遂入籍于宜。惜抱其才不获大用,因以其余智效陶朱、端木之为,人家由是益富。宜、万、新三邑田连阡陌,称素封焉”。这位“经营四方”的移民后裔,在富裕的情况下当然更不会满足于一个“附图客籍”的户籍身份,所以他又“入籍于宜”。其后的发展也证明了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杨坤山于乾隆末年偕弟元山、应山率子侄多人,由万载南窑迁宜春县归化乡,嘉庆二十一年(1816)承顶三图七甲,立“杨集兴”户开考,民籍。

钟氏乘华公,由赣州迁来,为万载开基祖。他在宜春金瑞市“募工数载,约得金数十,始买田山屋宇,日勤禾薯,夜事麻漆,积十余年辛苦又获金数百。”于是“欣然携孺人而转宜邑,约计男妇数十人,怡怡一堂。”原在万载时他很难获得户籍,而宜春条件宽松,遂开捐入籍宜春。“先,开籍乏计,惟邀集同人立宜春集云乡宣南图,当即一甲载有开捐名户数。”

万载潭溪谢氏,其输纳粮米的户名除隶于本县都图的四个户名外,另有“谢昌隆”户,隶宜春县化北乡信西二图三甲。

白水王氏应富公支后裔更是利用多种方式,在几个县开立了多个户名。据其族谱载:

我族于康熙十三年后奉文招徕,自闽来万,即行立业。康熙四十二年沐县主何批准,合族将其毓公出名顶程长兴十四都一图一甲版籍。嘉庆十九年廷伟公、廷宣公、廷松公、廷玉公、廷玙公、贤权公邀集白水一图二十八姓,敛金起会,帮地保承差费,廷柱公顶入十七都四图□平和版籍……廷伟公、廷宣公、廷松公又共立册名王贵伦,入宜春金瑞宣南图二甲籍,粮二十厘,米二合,每年十一月初八日同席饮图酒者,罗、王、杜、湛、曾、周、廖、周八户其后各支。廷璧公雍正二年顶入分宜六班二十一都三甲双岭版籍,权连公嘉庆二十三年顶入宜春修仁乡奉化二图三甲花户民籍。徙萍乡者,乡贯册名未曾报来,兹不录。

这里,我们有必要对移民入籍前后的经历有所了解,尤其是这种不断迁徙以寻找机会入籍的移民。从许多移民后代的记述来看,其先祖从迁入开基到最后顶充取得正式户籍,即从实际的定居到法律上的定居,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艰辛的过程,其中要经受当地土著“强宗悍族”的欺凌,并通过抗争,最后才得以在当地入籍。据族谱所载,袁州府李氏向宁公在康熙四十七年(1708)时,携同父亲奕先公、妻子曹氏和三个儿子(成梁、成材和成桂)由广东兴宁移到万载,是为袁郡始祖。乾隆四年(1739),其子成桂(即大荣公)在宜春县石里乡置产投税,至乾隆五十九年(1794)才入籍于宜春迁乔乡显亲二图九甲,其时大荣公(1706-1771)已死。从大荣公迁居宜春到李氏正式入籍时候,中间相隔五十五年。这几十年间,李氏的发展和定居状况是如何呢?根据大荣公的家传记载:“乾隆初,徭役征发,在所不免,不幸值不公,保甲任意捏报,诈者巧脱,善者重困,曾祖(大荣公)循例捐办,鬼域辈无所施其奸。又无赖之徒,常凌弱我族人,侵占我田亩,强葬我祖坟,曾祖毅然诉于官,呈其曲直,卒以理胜横逆之辈。”可见李氏由万载迁到宜春后,既要承担不均的徭役,又时常受到周边“无赖之徒”的欺凌。另据宗城公(大荣公之子)的家传所载:“公初从先人寄居宜邑之北境,(邑)俗喜强悍,以意气相高,每结构不休,公曲为排解者不一而足,然终以其俗非善,当择邻而居。”

可见,李氏在宜春入籍前的数十年间,所面临的处境相当艰巨。为了取得户籍,移民在入籍之前可能要接受比土著更低的身份和地位,甚至在入籍之后依然如此。所以,有些移民迫于生活的压力不得不再次迁徙,直到有个较为满意的地方使他们安居乐业。

我们看到,移民把在外县获取户籍变成他们谋求发展的正常途径。实际上,这种外县入籍的方法难免与“非法冒籍”发生密切的关系。对国家来说,移民拥有两个户籍往来于两县之间应考,这无疑是非法的行为。学额案中土著攻击移民的一个重要理由,是指控移民“去来无定”、“冒籍顶替”、“临考冒混”。土著所指的“冒籍”其实包括外县移民冒考本县、本县无籍移民冒考和移民冒考“土籍”三种情况。必要时移民借助宗族或亲戚关系“冒籍”应考,这是事实,对此移民也并不隐讳。在他们看来,这本身就是正当合理的要求。钟氏达道公,“窃念王父当时由赣州而来,剪荆披棘……尚未立籍,后人无从捐考,将何以成名以慰祖父”?于是他百计图谋,“乃假本姓以华公所考十四都六图十甲之籍贯,力战童军,一举遂获采芹泮召,不数年又获恩拔进士,自此开基愿偿。”

如果说移民顶替入籍和附图入籍属于守法行为,那么外县入籍与“冒籍”则无疑是“非法”手段。实际上,移民之所以采取这种“非法”手段,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土著故意在移民的入籍问题上设置层层障碍。同时,由于移民成功地采用“非常”的方式得以入籍,因此又激起土著进一步采取措施。所以,移民的入籍过程是一个土著与移民博弈的过程,一个充满矛盾、智慧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表示为:移民合法入籍→土著抵制→移民“非法”入籍→土著进一步抵制→移民入籍。

清中期,尤其在学额案之后,万载县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加强户籍的清查和管理,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编立都图甲户籍贯册,分别土、客。值得注意的是,袁州府其他三县也都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如萍乡县于嘉庆十六年(1811)编成《萍乡十乡图册》,宜春县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刊立《宜春县图册》,宜春县和分宜县的土著在嘉道年间都禁止客籍成立新图、义图。这几件事的目的都是要防止新移民入籍或冒籍。萍乡县十乡公议立约规定,今后各乡图甲出现“破户”(即绝户)时,不得再招户顶替,并且县内客图甲户也被邀一起立约禁止再招新户。宜春县合邑公议,禁止客籍开立新图;当图中有丁单户弱、差徭难充的情况时,采用九递轮充之法,不得别行顶卖;已经顶图入籍的移民宜共相防。

而且,宜春县各图亦刊立图册。如《宜春宣南图名册》的编修,完全是该图老移民专门防范万载新移民入籍宜春的结果。合图公议:

我图众姓人等,自乾隆年间开立集云乡宣南图,编合同印约十纸,各比首士各执一纸,拈阉为定,永远存照。迄今历年之久,丁户甚繁,难以覆查,虽道光年间合邑创造图册……可杜勾引混冒,能辨真假虚实,所有成名捐考者,现在宜邑仍归宜邑,已应万邑终归万邑,不得跨考顶替。

前面钟氏乘华公先在万载开基,但后来还是在宜春入籍落户,“邀集同人立宜春集云乡宣南图,当即一甲载有开捐名户数”。根据他的例子,再结合以上引文所说的“自乾隆年间开立集云乡宣南图”及“所有成名捐考者,现在宜邑仍归宜邑,已应万邑终归万邑,不得跨考顶替”,可以肯定,宣南图就是万载移民(至少以其为主体)于乾隆年间在宜春开立的“客图”。清前期两地移民不分你我,但到了清中期,在人口增加及官方严禁冒籍的形势下,宣南图的老移民也与万载移民划清界限,规定“不得跨考顶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