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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法用术的政治思想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晁错少年学习法家学说和统治方术,故受法家思想影响较深,但他总结接受秦末农民起义和秦朝灭亡的深刻教训,而提出重法用术、积极有为的政治思想主张。陈胜带头造反,振臂一呼,万众响应,天下大乱,秦朝灭亡,为他人造福。晁错指出,国家立法、行法,旨在兴利除害,除暴安民,不是为了害国、杀民,所以要公平执法,赏罚公正。据此,晁错在对汉文帝歌功颂德的同时,期望汉文帝效法五帝、三王、五霸,任用圣贤,君臣共治,建功立业。

第一节 重法用术的政治思想

晁错少年学习法家学说和统治方术,故受法家思想影响较深,但他总结接受秦末农民起义和秦朝灭亡的深刻教训,而提出重法用术、积极有为的政治思想主张。

晁错认为,秦朝之所以能战胜六国而统一中国,就在于其“地形便,山川利,财用足,民利战”,而“六国者,臣主皆不肖,谋不辑,民不用”,所以当时秦国最富强。“夫国富强而邻国乱者,帝王之资也,故秦能兼六国,立为天子。”然而,由于秦始皇居功自傲,觉得自己的功绩超过三王,忘乎所以,苛政于民。到了秦二世,则变本加厉,推之极端,于是便“任不肖而信谗贼;宫室地度,耆欲亡极,民力罢尽,赋敛不节;矜奋自贤,群臣恐谀,骄溢纵恣,不顾患祸;妄赏以随喜意,妄诛以快怒心,法令烦憯,刑罚暴酷,轻绝人命,身自射杀:天下寒心,莫安其处。奸邪之吏,乘其乱法,以成其威,狱官主断,生杀自恣。上下瓦解,各自为制。秦始乱之时,吏之所先侵者,贫人贱民也;至其中节,所侵者富人吏家也;及其末涂,所侵者宗室大臣也。是故亲疏皆危,外内咸怨,离散逋逃,人有走心。陈胜先倡,天下大溃,绝祀亡世,为异姓福。此吏不平,政不宣,民不宁之祸也”。[4]秦王大修宫殿,贪欲无度,耗尽民力,横征暴敛,又任用不肖谗佞之人为官,狂妄自大,自以为是,群臣恐惧,献媚取宠,骄横放纵,不顾后患。高兴时胡乱赏赐,发怒时随便杀人,法令繁多,惨杀无辜,严刑残酷,秦二世亲自射杀百姓,使天下百姓寒心,人心惶惶,难以安生。奸邪的官吏,乘法令混乱之机,树立自己的威势,狱官专断,擅自杀人。上下瓦解,各自为制。初乱之时,贫民百姓先受侵害;中乱之时,富人官吏受到损害;到了晚期,皇室宗亲、朝廷大臣也受到侵害。全国上下人人自危,朝廷内外个个怨恨,离散逃亡,人心涣散。陈胜带头造反,振臂一呼,万众响应,天下大乱,秦朝灭亡,为他人造福。这就是:官吏不公正,政令不通达,民众不安宁所造成的祸患。晁错精辟地概括和总结秦朝统一中国的原因和灭亡的缘由。

晁错在总结这一历史教训基础上,强调要改正、革除不合理的法令,纠正、制止君主暴虐、害民的行为,实行“爱人”宽舒的政策。他说:

法之逆者,请而更之,不以伤民;主行之暴者,逆而复之,不以伤国。救主之失,补主之过,扬主之美,明主之功,使主内亡邪辟之行,外亡骞污之名。[5]

对于法令中不合理的条文,要改正过来,使之合理,不使民众受到伤害。对于君主的暴行,不应当顺从,要加以纠正,使之端正,不使国家受到伤害。要匡正和补救君主的过失,显扬和宣明君主的功德,使君主内无邪恶不正的行为,外无罪恶污浊的恶名,这才是群臣和百官的责任

晁错指出,国家立法、行法,旨在兴利除害,除暴安民,不是为了害国、杀民,所以要公平执法,赏罚公正。他说:

其立法也,非以苦民伤众而为之机陷也,以之举利除害,尊主安民而救暴乱也。其行赏也,非虚取民财妄予人也,以劝天下之忠孝而明其功也。故功多者赏厚,功少者赏薄。如此,敛民财以顾其功,而民不恨者,知与而安己也。其行罚也,非以忿怒妄诛而从暴心也,以禁天下不忠不孝而害国者也。故罪大者罚重,罪小者罚轻。如此,民虽伏罪至死而不怨者,知罪罚之至,自取之也。立法若此,可谓平正之吏矣。[6]

国家制订法令,不是为了残害民众而故意设下的陷阱,而是为了兴利除害,尊重国君,定安百姓而制止暴乱。实行奖赏,不是无故把民财随便施予他人,而是用来劝勉天下人尽忠行孝,表彰人们忠君孝亲的功绩。所以要做到功多者厚赏,功少者薄赏。这样,用征收百姓的财物来奖赏有功的人,百姓也不会怨恨,因为他们知道这种奖赏能使自己安宁。施行刑罚,不要因为愤怒就放纵自己残暴之心而妄杀无辜,而是为了禁止天下不忠不孝之人危害国家的行为。所以要做到罪大者重罚,罪小者轻罚。这样,犯罪的人虽然受到制裁,但是至死却不怨恨,因为他们知道犯罪受到惩罚是咎由自取。如果这样执行法令,则可以说是公正的官吏了。为此,晁错积极主张国家立法要合乎公理,执法要公平,为官要平正。只有这样,国家才能治,人民方能安。

晁错还从人们都好利避害的情欲观点为立法、执政找到了理论根据。他认为,人人都有欲寿、欲富、欲安、欲逸的性情,所以国家立法、执政要本于人情,合乎人情,不可违反人情而行之。他说:

臣闻三王臣主俱贤,故合谋相辅,计安天下,莫不本于人情。人情莫不欲寿,三王生而不伤也;人情莫不欲富,三王厚而不困也;人情莫不欲安,三王扶而不危也;人情莫不欲逸,三王节其力而不尽也。其为法令也,合于人情而后行之;其动众使民也,本于人事然后为之。取人以己,内恕及人。情之所恶,不以强人;情之所欲,不以禁民。是以天下乐其政,归其德,望之若父母,从之若流水;百姓和亲,国家安宁,名位不失,施及后世。此明于人情终始之功也。[7]

三王时代,君主和臣下都很贤明,所以能够合谋相辅,安宁天下万民,就在于他们无不根据人们的愿望立法、行政。人们希望长寿,三王让他们生存而不伤害;人们希望富裕,三王使他们增加财富而不穷困;人们希望安定,三王扶危定倾使他安而不危;人们希望安逸,三王节用民力而不耗尽民力。国家制订法令,要合乎人民的愿望而去实行;动用民力,要根据民众的情况,然后再去行动。要求别人同要求自己一样,宽恕他人如宽恕自己一样。人情所恶,不要强加于人;人情所愿,不要加以禁止。因此,天下人民就会拥护政令,执行法令,归附德治,待之如父母,从之如流水。这样百姓和睦,国家安定,政权巩固,恩及后世。这就是为政者懂得人民愿望而立法、执政的功效、功德。

据此,晁错在对汉文帝歌功颂德的同时,期望汉文帝效法五帝、三王、五霸,任用圣贤,君臣共治,建功立业。他尤其强调皇帝要亲自治理国家,积极有为,不要一味依靠群臣治国而误国。他说:

今以陛下神明德厚,资财不下五帝,临制天下,至今十有六年,民不益富,盗贼不衰,边境未安,其所以然,意者陛下未之躬亲,而待群臣也。今执事之臣皆天下之选已,然莫能望陛下清光,譬之犹五帝之臣皆天下之选已,然莫能望陛下清光,譬之犹五帝之佐也。陛下不自躬亲,而待不望清光之臣,臣窃恐神明之遣也。日损一日,岁亡一岁,日月益暮,盛德不及究于天下,以传万世,愚臣不自度量,窃为陛下惜之。[8]

晁错认为,五帝的臣子不及五帝,五帝便亲自理政;三王与臣子都有才能,故三王与臣子共同谋政;五霸不如臣下,便把国事委托臣下治理。因此,使君主谋政无遗漏,有才能的人得到使用,而能在他们所处的时代建立功业。当今陛下神明德厚,才能不下五帝,君临天下,治理国家,已经16年了,然而百姓却没有富裕,盗贼亦没有减少,边境尚未安宁。其所以如此,就是陛下没有亲自管理国家而依靠群臣所造成的结果。现在当权的大臣都是由天下选出来的,但是他们的才能却远远不如陛下,如同五帝的臣下一样。陛下不亲自治理国家,依靠那些才能低下的大臣治国,恐怕会遗漏大事,耽误国事。长此下去,皇帝的恩德就会消失。晁错反复申明皇帝“躬亲”国事的重要性,强调不“躬亲”国事的危害性。希望皇帝做到积极有为,不可消极无为。

从晁错的这些政治思想主张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对汉文帝所采取的清静无为,依靠群臣治国的统治方术是不同意的,所以才在他被荐举为“贤良”时,借回答文帝策问之机,提出自己的治国方略,要求皇帝要“躬亲”国事,积极治政。

不仅如此,晁错还向汉文帝建议让皇太子从小就要学习和懂得治国的方略、术数,为将来当皇帝后“躬亲”国事、治国理民做好准备。他说:

人主所以尊显功名扬于万世之后者,以知术数也。故人主知所以临制臣下而治其众,则群臣畏服矣;知所以听言受事,则不欺蔽矣;知所以安利万民,则海内必从矣;知所以忠孝事上,则臣子之行备矣:此四者,臣窃为皇太子急之。[9]

君主之所以尊贵显赫、功绩名声流传于万世,是因为他懂得治国方略、方术。所以说君主知道任用群臣而治理他们,群臣才能敬畏服从;君主知道怎样听取意见,处理政事,才不会被群臣欺骗蒙蔽;君主知道怎样安定万民,使百姓受益,便会使全国人民顺从;君主知道怎样倡导忠君孝亲之理,便会使臣下和子女德行完美。这四条是皇太子的要务。

当时朝廷群臣中有一种议论:“皇太子亡以知事为也。”而晁错则“诚以为不然”。他认为,历史上凡是不能保住权位、丢掉政权或被权臣杀害的君主,“皆不知术数者也”。因此,他主张皇太子不仅要多读书,而且要“深知术数”,研究书中的义理。因为“多诵而不知其说,所谓劳苦而不为功”[10]。所以晁错极力主张皇太子要“宜知术数”、“深知术数”,掌握治国方术。

晁错的重法用术、积极有为的政治思想主张,是在总结秦朝灭亡的教训和汉初无为而治的现实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他的法治主张不同于秦朝的严刑峻法、苛政残民,而是把法治与德治、依法与宽民、治政与爱民结合起来。同时主张君主“躬亲”,积极有为,反对消极无为,贪图清闲的治国方术。这些政治思想主张汲取了历史教训,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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