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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可见,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因其所处的不同范围或发展的不同阶段而相互转化。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原则的哲学基础。

二、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

1. 矛盾普遍存在又各有特点

矛盾是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中的普遍现象,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但不同事物的矛盾又千差万别,各有自己的特点。世界万事万物的矛盾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并贯穿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也就是说,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在机械运动中存在着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矛盾;在物理运动中存在着阴电和阳电的矛盾;在化学运动中存在着化合和分解、酸性和碱性、氧化和还原的矛盾;在生物运动中存在着同化和异化、遗传和变异的矛盾;在社会运动中存在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以及由这两对矛盾所引起的一系列矛盾;在人们思想中存在着正确与错误、先进与落后的矛盾。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各有其特点。首先,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世界上万事万物之所以各不相同,就是由于它们所包含的矛盾各有其特殊性。就像化学运动有化学运动的矛盾,社会运动有社会运动的矛盾,认识领域也有自己特殊的矛盾。即使同属化学运动的化合与分解的矛盾和酸性与碱性的矛盾也互不相同,各有特色。其次,同一事物的矛盾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各有不同特点。同一种物质运动形式、同一事物在其发展的过程中,要经历若干发展阶段,各个阶段之间都存在着差别,各自包含着特殊的矛盾。比如一个人的成长,要经历婴幼儿时期、儿童时期、青少年时期、壮年时期和老年时期。在不同的时期和阶段,人们面临的任务、问题、困惑、矛盾都是不同的。最后,矛盾的特殊性还表现为一事物矛盾的双方也各有其特点。任何事物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而其中每个方面都有自身的特点,只有了解了矛盾各方面的特点,我们才能在总体上把握事物矛盾。俗话说,“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知彼知己,百战不殆”,这都是说,遇到问题要善于从矛盾双方去看,去了解双方不同的特点。比如对自己,既要看到自己的优点是什么,又要看到自己的缺点在哪里,这样才能真正认识自己。

2.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

根据矛盾特殊性的原理,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是要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矛盾。

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一是要具体分析矛盾双方对立斗争的内容和特点,弄清矛盾的性质是对抗性矛盾,还是非对抗性矛盾;二是要具体分析矛盾双方的不同特点;三是要具体揭示矛盾双方地位的变化,预见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例如,毛泽东同志在对抗日战争的分析中,首先揭示了中日双方矛盾斗争的性质,接着分析了中日矛盾双方的特点以及矛盾双方的地位变化,最后得出结论:抗日战争不能速胜,战争是持久的,最后的胜利属于中国。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仅是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基础,也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它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分析矛盾的目的,是为了用正确的方法处理和解决矛盾。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要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量体裁衣”、“对症下药”,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等。

3.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矛盾问题的精髓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而具体事物的矛盾又是特殊的。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区别的。矛盾的普遍性是同类事物中的共同本质,并不包括每个事物的全部内容。所以普遍性不能完全包括特殊性,事物的特殊性要比普遍性丰富得多。比如共性的人,只是概括了所有人最一般的共同特征,如能直立行走,会说话,会制造工具,有思想意识等,而个性的人则有着极丰富的内容,如不同的职业、民族、性别,不同的性格、兴趣、能力以及不同的社会关系等等。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依赖的。一方面普遍性离不开特殊性。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普遍性是许许多多不同的特殊事物所共同具有的,它只能存在于各种特殊事物之中,不能脱离各种特殊事物而独立存在。水果只能存在于苹果、梨、桃等之中,不存在离开苹果、梨、桃等的“水果”。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包含着普遍性,总与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总要服从这类事物的一般规律,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也是不存在的。例如苹果、梨、桃等,无论它们的颜色、形状、味道和生长特点有多么不同,它们都包含水果的共同特点:富含果酸、维生素及糖类。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矛盾的普遍性、特殊性不是固定不变的。从空间上看,在这个场合为普遍性的矛盾,在另一场合则是特殊性的矛盾,反过来也是一样。“晏子使楚”的故事中,齐国宰相晏婴面对楚王对“齐人善盗”的讽刺,说:“婴闻之,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今民生长于齐不盗,入楚则盗,得无楚之水土使民善盗耶?”橘子生在淮南能够结出硕果,种在淮北,则只能长出苦涩的枸枳。同样,齐国人在齐国内可以安居乐业,一到楚国却成为盗贼。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植物的长势,还是人的行为,在一种环境下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种环境下则成了特殊性的东西。从时间上看,在一定阶段上是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阶段上则变为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例如,今天在“毛孩”、“毛人”身上出现的罕见的“返祖”现象,在从猿到人的进化时期,却是普遍现象。人类的祖先曾经遍身长毛。可见,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因其所处的不同范围或发展的不同阶段而相互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问题非常重要,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原则的哲学基础。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社会主义社会产生、发展的普遍规律对于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的革命和建设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然而不同的国家有自己不同的国情,所以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进行革命和建设所走的道路和办法各不相同,中国同样如此。由于中国有自己特殊的国情、历史传统及国际环境,毛泽东同志正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才创建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并最终取得了胜利。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哲学依据。“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统一。“社会主义”是普遍性、共性,“中国特色”是特殊性、个性。一方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否则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另一方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求我们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具有我国国情的基本特点,即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种特殊国情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绝不能照搬照抄别国模式,只能从我国实际出发,把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同我国国情结合起来。于是便有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和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一国两制”等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政方针。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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