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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佛教修持教义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早期佛教修持教义佛陀最初说法,阐述了四谛、八正道、五蕴、十二缘起等早期佛教教义。佛教修持基本教义和一切佛教典籍所讲的内容,都不离开这个大纲。印度佛像早期佛教认为,识是五蕴中最重要的一蕴,没有识,就无心所可用。早期佛教指出,五蕴皆空,色从四大假合而有,从想行识由妄念而生,故此五蕴诸法,如幻如化,从因缘生,本无实性,当体即空。

2.早期佛教修持教义

佛陀最初说法,阐述了四谛、八正道、五蕴、十二缘起等早期佛教教义。佛教修持基本教义和一切佛教典籍所讲的内容,都不离开这个大纲。

四谛系佛陀成道后,于鹿野苑为五比丘所说,为达到涅槃、生死解脱的唯一方法。后世虽以四谛为声闻之法,然除小乘教中有此生死解脱之说外,大乘经典中也有此四谛之说,如《胜鬘经》《北本大般涅槃经》卷十二、卷十三等,附有大乘解释,对四谛深义有所发挥。

所谓四谛就是苦、集、灭、道四种真理。早期佛教认为此四者皆真实不虚,故称四谛、四真谛,又此四者为圣者所知见,故称四圣谛。

苦谛:即关于生死实是苦之真谛。佛陀认为,凡是身心遭到逼迫苦恼,就是苦,世俗的一切,不论有情、非情,本质皆苦。苦可分为身感受之苦(狭义)与心感受之忧两类。“一切行皆苦”乃佛教根本思想之一,亦为四法印之一。苦的具体分类有(72)

(1)二苦。一己身心之苦为内苦,外界所产生之苦称为外苦。

(2)三苦。感受不如意为苦苦,毁坏所爱之物引起的痛苦为坏苦,感觉世间一切无常的痛苦为行苦。

(3)四苦。生、老、病、死所引发的痛苦。

(4)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炽盛的痛苦。

(5)十八苦。即老、死、忧、悲、苦、恼、大苦聚七苦,加上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十一种痛苦,合为十八苦。

此外,诸经论所举极其繁多,如有百十苦之说(73),三界皆苦之说(74)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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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庙佛像

集谛:即关于世间人生诸苦之生起及其根源之真谛。

灭谛:人类若能灭息苦之根本(欲爱),即可从相续不断之苦中获得解脱与自由。如果深入了解这一真谛而无丝毫虚谬,即称灭谛。

道谛:是指八正道之真谛。

早期佛教的理论认为,寻求并圆满证得不生、不老、不病、不死、不忧、不染和脱离烦恼的无上安乐——涅槃,必须克服极端,具备八正道的修习素养。八正道就是八种通向涅槃的正确方法或途径,属于三十七道品中最能代表佛教修持实践的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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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印度佛像

(1)正见,为“邪见”的对称。即远离或有或无之邪见,而采取持平正中之见解,如远离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五不正见’之见解皆属正见,佛教所认可之道理,皆属正见。据载,正见可分为两类,即:有漏正见,又作世俗正见。即与意识相应的有漏善慧,系有漏有取者,故转向善趣,招未来可喜所欲之果;无漏正见,又作出世间正见,即尽无生智所不摄之意识相应善慧,如八种无漏忍、有学八智、无学正见等(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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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像

(2)正思维。思考真实的道理,远离贪欲、嗔恚、害念等邪思维,而对无贪、无嗔、不害等生起思维。

(3)正语。即远离妄言、两舌、粗言、绮语等一切虚妄不实之语,而以真诚、和善说话

(4)正业。从事正当的行业,以正当的行业来维持生命,远离杀生、不与取、邪淫等一切邪妄,不做不道德的事。

(5)正命。依从正法,清净身、口、意三业;远离咒术、占卜等五种邪恶之谋生方法,而如法求取衣服、饮食、汤药、床榻等生活资具。

(6)正精进。能求方便精勤,努力修善断恶,发愿已生之恶法令断,未生之恶法令不起,未生之善法令生,已生之善法令增长满具。

(7)正念。就是如实忆念诸法之性相而不忘失。换言之,即指时常忆念正道,保持正确的念头,不使思想行为发生错误。

(8)正定。正确的禅定,亦即把心安住于一境,不乱不动,离欲恶不善之法,成就初禅乃至四禅(76)

佛陀所进入的涅槃(最后的涅槃)境界,是一种色、受、想、行、识五蕴以及一切与诸蕴有关之法均已停止、不起作用的状态。正确理解四谛和八正道,就需要对五蕴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蕴是积集之意,五蕴就是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色就是一般所说的物质,是地、水、火、风四大种所造。色可分为内色、外色、显色、表色、形色五种。内色是指眼耳鼻舌身之五根,因属于内身,故名内色;外色是指色声香味触之五境,因属于外境,故名外色;显色是指我们常见的各种颜色,如青黄赤白等;表色是指有情众生色身的各种动作,如取舍伸屈等之表相;形色是指物体的形状,如长短方圆等。一切有形象和占有空间的物质类聚为色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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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受是感受,指的是人类的感官与外界接触时所产生的感受。受有三种,即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想蕴属于眼触等所生之诸想。就是想象,于善恶憎爱等境界中,取种种相,作种种想;行是行为或造作,由意念而行动去造作种种的善恶业;识指的是分析对象而后获得认知,就是了别的意思,由识去辨别所缘所对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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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佛像

早期佛教认为,识是五蕴中最重要的一蕴,没有识,就无心所可用。识和心所是相互关系、相互依赖和相互存在的。识有六种形式及其不同的作用,它有自己的根和境,我们的一切感受,是通过官能(根)与外界(境)接触的结果。意根缘意境,不是像其他五根看到外界可触可想的某些东西,如眼看到色境或可见物体,或耳闻声等。但意识所涵盖的是概念和思想世界,意官能(意根)就是精神领域以内的主宰者。识通过五根门和第六意根门受到刺激而生起,由于识的生起通过根、境的互相作用,由因缘而生,并不单独生起,因此不是精神或灵魂与物质的对立。意识活动是主观,也是微妙的,有时是超过普通理解力,整个宇宙只是一大堆感觉。当我们看到颜色遮盖某物坚硬或膨胀,就说它是一个实体,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意只是对外界存在的现象给予某种解释,但这种解释不必要像它们通过感官渠道出现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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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佛像

在此五蕴中,前一种属于物质,后四种属于精神,是构成人身的五种要素。早期佛教指出,五蕴皆空,色从四大假合而有,从想行识由妄念而生,故此五蕴诸法,如幻如化,从因缘生,本无实性,当体即空。佛陀认为,五蕴中没有哪一蕴是持久不变的,它们经常在变化,没有哪一样东西是常住的。无论什么无常的东西,都充满着痛苦,充满着悲伤。世俗都是昙花一现的现象,没有什么东西使人真正快乐,幸福就像雪片一样溶化,瞬息即逝,苦恼不断。释迦牟尼为总结苦谛时断言,执著五蕴即是苦。所以他希望人们能从五蕴色身的枷锁中获得自由,进而可能上升到解脱的境界。

世界变化无常,人们很难逃脱无情而不停的变化,因此佛陀以十二缘起(即十二因缘)说明有情生死流转的过程,以对人们的执著起一个很好的破解作用。因缘互相对待,互为条件,“有此则有彼,此生则彼生。无此则无彼,此灭则彼灭”(77)。十二因缘以无明为最初动因,依次缘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形成一个因果连锁的关系,前者为后者生起之因,前者若灭,后者亦灭。一切事物皆具有相依性,皆由因、缘所成立,所以可以说“无常”“苦”“无我”。

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的缘起法是佛学的基本理念,佛陀因为观察这一真理而开悟,并为众生开示此法,说明人类生存之苦恼如何成立,如何灭除苦恼而至证悟:生存(有)由识(精神之主体)的活动开始,识的活动形成生活经验(行),活动的集聚形成识的内容。识的活动是识透过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意六处)接触认识对象(即一切心、物“名色”)所致,此系主观感受。人们的识以无明(对佛教真理无自觉)为内相,以渴爱(求无厌之我欲)为外相,渴爱即识的根本相,并发展为我执(取),故由此染污识的活动所薰习之识,经验生、老、死等所代表的人间苦难、无常苦。相反,圣者因灭无明及渴爱,所以也可以免除苦难。

佛家认为,只有涅槃才能超出缘起法之外,超脱因果。因为一切世间法都是有关系的,相对的,而作为超越关系的涅槃则是绝对的。佛陀用真实指代涅槃,而虚妄是不真实的,佛家即以三法印作为试金石,如果学者同意这一真谛,符合三原则的,就是佛学正法,有如世间印信,用为证明,故名法印。这三个原则,就是诸行无常、诸法无我、一切皆苦。如果增加“涅槃寂静”,则成为四法印。

诸行无常的“行”,是指支配人们有目的的行动之意,进而指一切生灭变化的现象,与“有为”同义。所有的现象,都不曾有一瞬间的停止,无常生灭变化,一切世间法无时不在生、住、异、灭中,过去有的,现在起了变异,现在有的,将来终归幻灭。世界所有现象都处于变化和破坏之中,无自性,空。“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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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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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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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手印

诸法无我是佛教独有的学说,诸法与诸行一样,是指一切现象。在一切有为、无为的诸法中,无有我的实体。一切法皆依因缘而生,相互依存,无实体性。有为法虽有作用,然不常住;无为法虽常住,然无作用(79)

无我是“没有我”、“非我”。所谓“我”,是永远不会生灭变化的实体或本体。佛教认为此种实体或本体是在经验认识以外的,其存在与否无法确知,因而不探讨这类问题。在此意义下,佛教不说那种无实体的‘我’。但在我们的世界里,则可以说一切法‘非我’。因此,诸法无我即一切事物非我。无我即空,无我,空是说诸法处于无我、空的状态。理论上的无我,空,即无自性,无自己固定本体的性质,诸法并没有不生不灭、固定的实体。所谓“固定”,是与他人无关,孤立而独立自存。但社会、人生的一切都与他人有关系,不是绝对、单一、孤立的存在。而一切皆与时间、空间或其他事物有关联,是相对、相关的存在。社会、人生也没有固定的活动,而是有什么条件就有什么变化。它是随着条件的变化而逐渐展开的。实践上的无我、空,可分为无所得和无挂碍。无所得即无执著:我们对我、我所(自己与自己的所有物)有执著,就认为它是固定常存的,又希望它是固定不变的;无所得即没有我执与我所执,就是无我、空。无挂碍即无碍,无障碍、封滞,能自由自在地活动。此即指无所得无执著地进展完成的状态。无执著则能如法而自由自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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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手合十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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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无我,空是使自己处在空的状态,因此,其中也就不会有以自己为中心的贪欲,不会轻蔑、怨恨、嫉妒或羡慕别人。理论上,无我是正确、如实地看社会与人生,这可说是“缘起”与“诸法实相”的同义语。实践的无我,是指达到最完美、最充实的人生活动。理论上的无我、空,是实践无我、空的基础。佛教的最终目的,就是体验实践的无我、空,“五蕴皆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80)的空,意指理论上、实践上的空、无我。

涅槃寂静的境界,灭除了一切生死的痛苦,无为安乐,故涅槃是寂静的。一切有为法的本性是空寂的;空寂的,所以是无常、无我,所以能实现涅槃。这从缘起的空义而开显,所以佛经中常说“空相应缘起”。缘起本是开显空义的,观察缘起,悟到它的必然理性,归于空寂,这是佛陀宣说缘起的方法与目的。诸法无我,本性空寂,即是涅槃。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的三法印,遍通一切,为有情与世间的真理。

依声闻常道说,先观无常,由无常而观无我,由无我而到涅槃,是依三法印修行的顺序。观诸行无常,即能厌患世间而求出离;能厌苦,即能通达无我,离一切爱欲;离欲即离一切烦恼,所以能得涅槃解脱。这可见三法印的教说,是将诸法的真相与修行的历程,主观与客观、事实与价值都综合而统一起来了(81)

【注释】

(1)[德]卡尔·雅斯贝尔斯著,魏楚雄、俞新天译:《历史起源与目标》,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

(2)《周易·上经》。

(3)《尚书·周书·金滕》。

(4)《诗经·齐风》。

(5)《论语·颜渊》。

(6)杜豫:《人生的最高精神境界——对仁"的新认识》,《孔子研究》2001年第4期。

(7)《论语·颜渊》。

(8)《论语·雍也》。

(9)《论语·颜渊》。

(10)《论语·卫灵公》。

(11)《论语·里仁》。

(12)《礼记·檀弓》上。

(13)《论语·里仁》。

(14)《论语·卫灵公》。

(15)《论语·述而》。

(16)《礼记·大学》。

(17)《法言·君子》。

(18)《论语·学而》。

(19)《论语·为政》。

(20)《论语·学而》。

(21)《论语·泰伯》。

(22)《论语·学而》。

(23)《论语·为政》。

(24)《论语·尧曰》。

(25)《论语·为政》。

(26)《论语·颜渊》。

(27)《论语·泰伯》。

(28)《论语·乡党》。

(29)《礼记·祭义》。

(30)《孟子·梁惠王》上。

(31)《荀子·王制》。

(32)《论语·述而》。

(33)《论语·学而》。

(34)《论语·里仁》。

(35)《论语·公冶长》。

(36)《论语·颜渊》。

(37)《论语·学而》。

(38)《论语·子路》。

(39)《论语·阳货》。

(40)《论语·里仁》。

(41)《论语·学而》。

(42)《论语·颜渊》。

(43)《论语·学而》。

(44)《论语·八佾》。

(45)《论语·里仁》。

(46)《论语·子罕》。

(47)《论语·雍也》。

(48)《论语·卫灵公》。

(49)《论语·子罕》。

(50)《论语·宪问》。

(51)《论语·卫灵公》。

(52)《论语·颜渊》。

(53)(清)刘宝楠:《论语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37页,雍也6·23,“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第349页,子罕9·17,“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54)(清)刘宝楠:《论语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54页,里仁4·16,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55)(清)刘宝楠:《论语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737页,子张19·1,子张曰:“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第664页,季氏16·10,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

(56)(清)刘宝楠:《论语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03页,泰伯8·13,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人,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57)(清)刘宝楠:《论语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629页,卫灵公15·18,子曰:“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第706页,阳货17·21,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

(58)(清)刘宝楠:《论语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49页,雍也6·30,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

(59)(清)刘宝楠:《论语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48页,雍也6·30,子贡曰:“如有博施於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

(60)张岱年:《中国古代哲学概念范畴要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3页。

(61)刘笑敢:《庄子哲学及其演变》,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41页。

(62)王博:《老子的智慧》,载徐兆仁主持:《历史文化诠释理论研究》(教育部“十五·211工程”二期项目“中国历史与传统文化研究”子课题)。内部打印稿。

(63)张岱年:《中国古典哲学概念范畴要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5页。

(64)任继愈:《中国哲学史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27页。

(65)王博:《老子的智慧》,载徐兆仁主持:《历史文化诠释理论研究》(教育部“十五·211工程”二期项目“中国历史与传统文化研究”子课题)。内部打印稿。

(66)《史记·太史公自序》。

(67)关于此义,可参见严灵峰的《易简原理与辩证法》第34—35页。

(68)龚自珍:《壬癸之际胎观第五》,《定庵续集》卷二。

(69)王博:《老子的智慧》,载徐兆仁主持:《历史文化诠释理论研究》(教育部“十五·211工程”二期项目“中国历史与传统文化研究”子课题)。内部打印稿。

(70)参见《杂阿含经》卷十八,《北本涅槃经》卷三十三,《金光明最胜王经第一如来寿量品》,《大毗婆沙论》卷二十八、卷三十三、卷三十四,《俱舍论》卷六。

(71)涅槃具有如下八种法味,参见《方等般泥洹经》卷二,即:(一)常住。涅槃之理通彻三世而常存,圆遍十方而常在,故称常住。(二)寂灭。涅槃之理寂绝无为,生死永灭,故称寂灭。(三)不老。涅槃之理不迁不变,无增无减,故称不老。(四)不死。涅槃之理原本不生,然亦不灭,故称不死。(五)清净。涅槃之理安住清寂,诸障皆净,故称清净。(六)虚通。涅槃之理虚彻灵通,圆融无碍,故称虚通。(七)不动。涅槃之理寂然不动,妙绝无为,故称不动。(八)快乐。涅槃之理无生死逼迫之苦,而具真常寂灭之乐,故称快乐。

(72)《北本大般涅槃经》卷十二、《佛地经》卷五、《舍利弗阿毗昙论》卷十二、《大智度论》卷十九等。

(73)《伽师地论》卷四十四。

(74)《成实论》卷六《行苦品》第七十九。

(75)《大毗婆沙论》卷九十七。

(76)《中阿含》卷七,《分别圣谛经》,《四谛论》卷四,《大毗婆沙论》卷九十六。

(77)《阿含经》。

(78)《金刚经》。

(79)参见《胜天王般若经》卷三、《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卷二、《大智度论》卷二十二。

(80)《般若心经》。

(81)参考D. J.Kalupahana著,陈铫鸿译:《佛教哲学──一个历史的分析》,《世界佛学名著译丛》第71册,W.F. Jayasuriya:The Psychology and Philosophy of Buddhism,台北:华宇出版社198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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