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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尔牟宗三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五、海德格尔vs牟宗三在前文分别扼要陈述了当代新儒家与海德格尔的学说后,在这一节中,我们将进一步比较两者的异同。海德格尔与牟宗三先生,基本上都是第一流形上学家,即使在科技当今的现代文明中,他们仍然坚持形上世界的探索,这才是人类寻找智慧的正途。笛卡儿、康德、牟先生,均未给出说明。

五、海德格尔vs牟宗三

在前文分别扼要陈述了当代新儒家与海德格尔的学说后,在这一节中,我们将进一步比较两者的异同。在英语中,“vs.”往往指诉讼中两造的对立或竞赛里两队的较劲,但是,目前我们要进行的比较,却是着眼于思想的激荡,探讨儒家心性之学在现代科技文明中应该如何自我定位,又应该撑起何种形态的义理间架,这才能够释放出观念的力量,对现代文明有所解释、批判与引导。

首先,让我们从英雄所见略同之处谈起。

海德格尔与牟宗三先生,基本上都是第一流形上学家,即使在科技当今的现代文明中,他们仍然坚持形上世界的探索,这才是人类寻找智慧的正途。因此,对于科学认知的价值,他们虽然肯定,但却一致认为,那只是通往真理的一条道路,不但本身有限,而且也不是唯一的。所以在人类生命寻求最高、最圆满的实现中,儒家的天人合德或海德格尔所谓的人与存有的相互隶属、“共现同流”(Ereignis),仍然是科学真理之上,更值得现代人追求的圆融理境。

但是,这些相同之处,只是思想大体观察中所看到的,如果仔细地审视,我们发现双方在哲学语言及思考方式上,不仅有中、西之别(这本不足为怪),而且还有近代与当代之异。换言之,牟先生在尝试分别安立儒家心性论所独显的道德形上学与西方近代科学时,他基本上是沿用康德哲学的语言,亦即牟先生的思索主要是根据主体性的哲学来展开。但海德格尔却不一样,他为了彻底超克西方传统形上学、近代知识论的思想窠臼,在哲学语言上不但有所创新更张,而且处处流露出他对传统哲学的批判,尤其是对近代主体主义的不满。因此,如果我们站在海德格尔哲学的立场来省察牟先生的思想,在同情的了解之余,极可能会提出以下两点批评:

第一,牟先生以“一心开二门”的义理间架,来分别安立道德形上学与科学,并非究极之说。因为,从存有学的立场来看,自由无限心作为道德主体,有限心作为认识主体,虽然可以用“良知坎陷”予以一体性的收摄,但“主体性”的“存有”是什么?笛卡儿、康德、牟先生,均未给出说明。尤有进者,当牟先生表示:道德主体开物自身世界,认识主体开物现象界,两界的区分亦即“价值”与“事实”的区分时,我们也没有看到牟先生对价值物、事实物,提供任何存有学的解析。换言之,依据海德格尔哲学的观点,无论是康德或牟先生,基本上都是在遗忘存有的情况下,试图从某一个超级存有物来说明其他的事物,亦即他们从未能正视存有与存有物的差异,因而在思考层次上,仍停留在存有物的层面(ontical),而非存有学的层面。所以,一心开二门的结果,表面上道德与科学认知都收摄到一心之内,但“心”是什么?却始终夹缠着暧昧。牟先生有时以“本体”名之,有时以“道德实体”名之,甚至称它为“无限的实体,是生化之原理,因此,同时亦开存在界”[34],果如是,牟先生又为什么认为价值与事实的超越区分仅是“主观的”?因此,在海德格尔看来,所有这些暧昧,关键只在我们能否厘清“存有”与“此有”之间,既有所差异,复相互隶属的关系。这也就是说,无论是价值还是事实,甚至精神、物质,所有这些被区分出来的“意义”,其实都是存有物在此有的通达下所可能开显出的“存有”,牟先生在它们之间强分“物自身”、“现象”,并无补于我们心性论现代意涵的建立。

第二,牟先生在说明科学知识的构成时,从认识主体的“对象化”来入手,确有洞见;但是西方近代科学的极成,并非对认识主体予以内在结构的分析就可以阐明,它分明也是存有历史中的最大的事件。因此,牟先生以良知之自我坎陷来说明道德主体如何下开认识主体,并宣称此一下开具有辩证的必然性,究其实,不仅是省略的说法,而且是不具说服力的说法。因为,牟先生在谈到科学知识之必要性时,表示“在中国是无而能有,有而能无;在西方是无者不能有,有者不能无”,然而证诸中、西历史事实,具有心性论、道德形上学传统的中国,毕竟没有建立像西方的科学,而近代西方所发展出的科学,却主要源自于他们的古代的形上学。换言之,牟先生所谓的“辩证的必然性”,其实只是“逻辑的相容性”,充其极,只说明了传统的心性论或道德形上学,与科学相容不悖而已。但是,反观海德格尔的思想,他从存有的历史出发,一步步地说明西方心灵如何转变他们面对存有物的态度与方式,最后凝聚在牛顿物理三大定律的陈述中,决定性地开启了人与自然界之间的一种新的认知关系。[35]海德格尔这种历史进路的思考,表面上只是拾掇历史上偶然的事件,加以串释,但结果却是提出一种兼具历史必然性与解构力的论述,不仅有力地说明了近代科学世界的构成,而且也批判性地松动了我们对近代科技的执迷,为未来文明注入了新的可能性。因此,新儒家在试图疏清传统中国文化与近代科技的关系时,显然不能只停留在“主体的自觉要求”或“良知坎陷”这些只具辩护性的论述中,而必须融“天人之际”于“古今之变”,具体地说明中国文化为什么在过去没有建立西方式的科学,进而调整传统心性之学的义理结构,为中国的现代化注入新的生机。

因此,归纳前文,我们了解到,当代新儒家尝试赋予传统心性之学新的意涵,进而吸纳西方科学,在用心立意上,不但是可行,而且是值得鼓励的。可惜的是,这项努力由于过度依赖18、19世纪的西方哲学,如康德或黑格尔的系统,所以未能敏锐地觉察20世纪科技文明的独大,早已使得当代哲学的问题意识,从“现代”(Modern)走向了“后现代”(Postmodern)。因此,新儒家前辈所经营的系统,如牟先生的《现象与物自身》,在理路上只能依循基础主义的思考模式,一厢情愿地从主体性的结构中建立科学的合理性,却不能像海德格尔哲学一样,从存有学的角度,有效地解构科学的宰控性。“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当代儒学应该如何自我调整,海德格尔的思想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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