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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道”與“直道”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恕道”與“直道”——孔子與魯迅何美忠一、孔子的“恕道”與魯迅眼中的“恕道”忠恕之道是孔子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孔子確實是“一以貫之”地講“恕道”。這樣做的最終結果,是使“恕道”失去了只有與“直道”相伴才能體現的積極價值,而畸變為一種虚偽的道德高論,使孔子倡導“恕道”的原初理想落空。

“恕道”與“直道”——孔子與魯迅

何美忠

一、孔子的“恕道”與魯迅眼中的“恕道”

忠恕之道是孔子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孔子曾説:“吾道一以貫之。”而這“一以貫之”的“道”,據他的得意門生曾子説就是忠恕之道:“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論語·里仁》)孔子認為一個人安身立命不可或缺的道德根基之一就是忠恕之道,所以當子貢問孔子有哪一句話可以“終身行之”時,孔子的答復是:“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衛靈公》)由此可見“恕道”在孔子思想中的重要地位。

《論語》中直接言及恕道的篇章雖然不多,但書中卻處處滲透着恕道思想,比如《論語》中論及“温、良、恭、讓、寬”以及“犯而勿校”、“勿念舊惡”、“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等,雖然其中有的話不是孔子説的,卻都體現了孔子的“恕道”思想。孔子確實是“一以貫之”地講“恕道”。

孔子的“恕道”所追求的是一種至上的道德理想。由“恕道”構建的道德境界是十分美好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和諧的,彼此寬容禮讓,温良恭順,不計較得失,不傷害他人,自己認為不好的事不強加給他人,自己得了好處也要時刻想着他人,相互扶持,相互體諒,彼此關照,人人友善,個個君子。這樣的社會該是一個多麽令人嚮往的理想境界啊!孔子懷揣這樣的理想,孜孜不倦地探索,不辭辛苦地到處遊説,倡導“恕道”,正人心,淳風俗,努力不懈,用心良苦,精神至偉,令人感佩。直到今天,中國人還極為嚮往孔子所設想的這一美好的道德境界。

不過,孔子的“恕道”,在執著於現實而不耽於空想的魯迅眼裏卻並不那麽美好。魯迅説:

被壓迫者即使没有報復的毒心,也決没有被報復的恐懼,只有明明暗暗,吸血吃肉的兇手或其幫閒們,這才贈人以“犯而勿校”或“勿念舊惡”的格言,——我到今年,也愈加看透了這些人面東西的秘密。(《女吊》)

在魯迅看來,“恕道”已然成了權勢者掩飾罪惡、欺世盜名、行私利己的“護身符”。

即使真心人所大叫的公理,在現今的中國,也還不能救助好人,甚至於反而保護壞人。因為當壞人得志,虐待好人的時候,即使有人大叫公理,他決不聽從,叫喊僅止於叫喊,好人仍然受苦。然而偶有一時,好人或稍稍蹶起,則壞人本該落水了,可是真心的公理論者又“勿報復”呀,“仁恕”呀,“勿以惡抗惡”呀……的大嚷起來。

這一次卻發生實效,並非空嚷了:好人正以為然,而壞人於是得救。但他得救之後,無非以為占了便宜,何曾改悔。此輩日後一旦得勢,又會舊態複萌,“作惡又如先前一樣”。(《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

在魯迅看來,善心善行未必一定能得到善果。善惡不辨,好壞不分,失去原則,僅止於出自“善心”而講“恕道”,客觀上只會縱容壞人,傷害好人,敗壞風氣,助長邪惡,根本不可能達到懲惡揚善的目的。

民元革命時,對於任何人都寬容(那時稱為“文明”),但待到二次革命失敗,許多舊黨對於革命黨卻不“文明”了:殺。假使那時(元年)的新党不“文明”,則許多東西早已滅亡,那裏會來發揮他們的老手段?(《兩地書》1925年7月29日)

在魯迅看來,“民元革命”半途夭折,正是因為無原則地講“寬容”即“恕道”而釀成的。這一血的教訓,照魯迅的話來説,是“見了我的同輩和比我年幼的青年們的血”才悟到的(見《寫在〈墳〉的後面》1926年11月11日)。

損著别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死》1936年9月)

魯迅看透了那些“滿嘴的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的偽君子,是如何利用“恕道”來竊取美名,欺騙百姓,假“恕道”以行“枉道”的。他在去世前留給後人的這話,對於善良的人們是一個深刻的警示。

類似的言論也許還可以從魯迅的雜文中找到更多,但就是以上這些,已足以顯示魯迅對所謂“恕道”是多麽反感了。

魯迅為什麽如此反感“恕道”呢?原因倒也並非出自“恕道”本身。“恕道”説起來也稱得上是一種美德,但魯迅之所以喜歡不起來,乃是因為他在現實生活中看到的“恕道”並非如孔子所言的那麽美好。正如一切道德理想在現實中都會産生變異一樣,“恕道”也不例外。魯迅在那個黑暗的年代所看到的現實中的“恕道”,乃是一種被權力者以及各式各樣的偽詐之徒閹割、扭曲、變形了的“恕道”。這個“恕道”幾乎已經失去了它本身應有的道德本性,成了“枉道”的護駕者了。魯迅不是從《論語》中看“恕道”,而是直面嚴酷現實中的所謂“恕道”,當現實中的“恕道”已然背離了“恕道”的本質意義時,魯迅還怎麽可能喜歡這個所謂的“恕道”?

我想,孔子倡導“恕道”的初衷,乃是為了正人心、淳風俗,本意還是好的,他絶不會想到把他捧為“聖人”的後人會假借“恕道”行“枉道”。倒霉的孔夫子為此而背黑鍋實在有些冤枉。實際上孔子並非是一個只講“恕道”的好好先生,他在講“恕道”的同時也講“直道”;“直道”與“恕道”在孔子的思想中是互為依存的。正如馮友蘭先生所説,講“直道”乃是孔子思想的進步方面(《中國哲學的發展》)。然而,後世儒者——特别是效勞於朝廷的儒者,為了維護治者的利益,維持統治秩序,往往突出強調孔子的“恕道”思想,而有意淡化孔子思想的另一面——直道,重視宣揚“恕道”而忽視“直道”,很少講孔子的“直道”,更多地講他的“恕道”,甚至將“寬恕”捧為人性的極致境界,無原則地反對一切不恕行為,以致使“直道”的社會意義和道德價值難以彰顯。這樣做的最終結果,是使“恕道”失去了只有與“直道”相伴才能體現的積極價值,而畸變為一種虚偽的道德高論,使孔子倡導“恕道”的原初理想落空。這種失去真實内核的“恕道”,或成為統治者虚偽的説教,藉以馴化百姓;或成為偽善者的假面,藉以掩飾自身的兇殘;或成為卑怯者的遮羞布,藉以粉飾自己的怯懦,或成為衆多無告者苟活的藉口……以這樣的“恕道”思想滋養出來的民衆,只能是失去正義感的卑怯的群氓;崇尚如此“恕道”的社會,也只會是一個假借美名而行邪惡的社會。現實就是極好的見證。眼下雖然如欺世盜名、營私舞弊、權錢交易、奴役百姓等不“恕”之事屢見不鮮,“恕道”説教仍喋喋不休,好像不講“恕道”的不是權貴精英反倒是百姓,只要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被剥削被壓迫的百姓都講“恕道”,中國就會“和諧”大吉。這種説教無論是出於“幫忙”,還是出於善良的願望,都無助於改變“枉道”孳生的現實。明乎此,也就能明白當年魯迅為何如此反感權勢者以及“正人君子”之流的“恕道”説教了。

二、孔子的“直道”與魯迅的“直道”

只講“恕道”不講“直道”並非是孔子的完整學説,後儒對孔子學説的閹割,不僅使“恕道”畸變成一種虚偽的説教,更讓孔子形象受損,好像孔子就是一個以“恕道”説教欺世盜名的偽君子,真實的孔子當然並非如此。

後儒常常鼓吹“以德報怨”,認為只有這樣做的人才算得上是“忠恕君子”,才能算是真正踐行了聖人的“恕道”教誨。這是對孔子“恕道”思想的最大歪曲。實際上“以德報怨”並不是孔子的主張,而是老子的主張。孔子是反對“以德報怨”的,而是主張“以直報怨”。孔、老二家在這點上是很不同的。

老子的“報怨以德”,語出《道德經》六十三章:“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大小,多少,報怨以德。”諸多注家對句中“報怨以德”的解釋基本一致,意思是説:對待仇怨應該以善良寬厚之心相報。

這“報怨以德”在老子也許别有深意。但對普通人而言,要踐行“報怨以德”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更不是令人心情愉快的事。在現實社會中,我還没有看到任何“報怨以德”的人和事,若有,恐怕亦非出自内心,更多是出於無力或無奈,説白了不過是一種卑怯的退讓而已。

魯迅對老子和孔子有不同的評價。他説老子是一位“一事不做”、“徒作大言的空談家”,而孔子則是一位“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事無大小,均不放鬆的實行者”。老子的“報怨以德”不過是説説而已,能否實行,對主張“無為而無不為”的老子來説並不在意。而“實行者”孔子則是面對現實的政治家,忌作空言,所以在談到以何報怨時,孔子比老子要現實多了。

有人問孔子:“以德報怨,何如?”孔子答復説:“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論語·憲問》)你看,孔子説得很明白,對“怨”要以“直”相報,而不應以“德”相報;如果“以德報怨”,那我們又以何報“德”呢?顯然孔子和老子在以何報“怨”的問題上,彼此的主張是相左的:老子的“報怨以德”是其尚“柔”思想的體現;孔子的“以直報怨”則顯得頗有“剛”性。由此可見,孔子對於“怨”並未簡單地給予“寬恕”了之,而是有説法。

《論語》研究者對孔子的這一態度有種種不同的解釋。有的學者認為孔子之所以不主張“以德報怨”,是因為這樣做帶有明顯的功利色彩,有以“德”為工具來謀求聲譽的嫌疑。别人做了件對不起咱的事,咱就做件對得起他的事,讓周圍的人看看咱的德行比他強,讓大家佩服咱。這樣的“以德報怨”顯得私心太重,所以孔子反對。有學者認為孔子的“以直報怨”不是“怨怨相報”。“以直報怨”的“直”不是等值的意思,而是一種“義”。但也有學者將“以直報怨”解釋為“對怨仇進行相等的報復”,認為這是當時“春秋容復仇”的習俗在孔子思想中的反映。

我個人認為,從“春秋容復仇”這個角度來看,將“以直報怨”解釋為“進行相等的報復”也有一定的道理,但這樣的解釋似乎顯得過於簡單了。雖説在孔子生活的時代,“復仇”不是一件遭人非議的事,但孔子所説的“以直報怨”卻並非僅僅是報復之意。準確地講,孔子及其弟子所説的“直”其内涵應該更偏重於“義”。

孔子在解釋什麽是“達者”時説:“夫達也者,質直而好義……”(《論語·顔淵》)意思是説豁達之人必是正直好義的人。孔子把“好義”視為正直之人必然具有的品性,説明在孔子眼裏直與義是相關聯而不可分的,“直”者必“好義”,“好義”者必“直”,“義”乃“直”中應有之義。孔子還把“直”視為人生的一種崇高境界,他説:“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論語·雍也》)在孔子看來,一個人就應該正直地生活,這樣活着才有價值、有意義。有些狡詐行險的人也混了一輩子,但那不過是僥倖而生,苟活而已。孔子還認為,倡導“直”,表彰正直之舉,重用正直之士,讓“質直好義”精神得到發揚,人們就會效法,一些不正當行為就會因此而得到糾正。這就是孔子所説的“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論語·顔淵》)的意思。

由此可見,“質直好義”才是孔子所説的“直”的本質特徵。將“直”簡單地視為等值的“值”,將“以直報怨”簡單地説成是“以怨報怨”,顯然是不够準確的。我認為對孔子的“以直報怨”應該這樣理解:對“怨”既不能以“德”相報,也不能以“怨”相報,而應該以“質直好義”相報。也就是説,在對待“怨”的問題上,應該正直講原則,無原則的報“怨”以“德”或以“怨”都是不可取的。

魯迅不屑於被後儒閹割的虚偽的“恕道”,卻執著於“直道”。他在《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一文中説:“‘犯而不校’是恕道,‘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直道。中國最多的卻是枉道……”“枉道”恣肆,黎民遭殃,自覺與“草根”階層同呼吸共命運的魯迅,反抗“枉道”,反感虚偽的“恕道”,而主張“以牙還牙”的“直道”。“直道”,是魯迅一以貫之的主張。

我要“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或者以半牙,以兩牙還一牙,因為我是人,難於上帝似的銖兩悉稱。如果我没有做,那是我無力,不是我大度,寬恕了加害於我的人。(《學界的三魂·附記》)

不知道我的性質特别壞,還是脱不出往昔的環境的影響之故,我總覺得復仇是不足為奇的,雖然也並不想誣無抵抗主義者為無人格。但有時也想:報復,誰來裁判,怎能公平呢?便又立刻自答:自己裁判,自己執行;既没有上帝來主持,人便不妨以目償頭,也不妨以頭償目。有時也覺得寬恕是美德,便立刻也疑心這話是怯漢所發明,因為他没有報復的勇氣;或者倒是卑怯的壞人所創造,因為他貽害於人而怕人來報復,便騙以寬恕的美名。(《雜憶·3》)

鬥争呢,我倒以為是對的。人被壓迫了,為什麽不鬥争?正人君子者流深怕這一著,於是大罵“偏激”之可惡,以為人人應該相愛,現在被一班壞東西教壞了……(《文藝與革命》)

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死》)

魯迅如此率直地主張直道,行為上又是如此地不妥協,特别是他在去世前留給自己的“怨敵”的那句話:“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更讓許多謙謙君子很是反感,至今還有人因此而責備魯迅心地偏狹不饒人。不過,責備魯迅的人也應該想一想,魯迅固然“不寬恕”他的“怨敵”,可魯迅的“怨敵”又何曾“寬恕”了魯迅呢?起碼到現在為止,没有足够的證據證明魯迅的哪個“怨敵”曾宣稱“寬恕”對手。不同的是,魯迅在死前把自己對“怨敵”的“不寬恕”直白地告訴了世人,留給世間一個明確的態度;而他的“怨敵”卻把自己對魯迅的“不寬恕”深藏内心,帶去陰間,留給世人的只是一些貌似平正公允的不陰不陽的話。尚在陽世的我們看到的當然只有魯迅的“不寬恕”了。不過,由此我們卻看到了一個真性情的魯迅,他那磊落坦誠的性格和敢於披瀝真實的心的勇氣,實在讓人嘆服,非其“怨敵”所能比。

魯迅雖然因這“不寬恕”而使他在生前死後為許多温良恭儉讓的先生們所詬病,但魯迅精神卻因此而得到升華,並由此而錘煉出一個勇於獨戰的魯迅,使他出離平庸,成為一個具有獨異精神的智者。請不要用庸衆的眼光來看魯迅的“不寬恕”,那樣永遠不會理解魯迅為什麽“不寬恕”;不要用小男人的温情去碰撞魯迅那火一般的“不寬恕”,那樣會灼傷你那顆脆弱的心;更不要擺着道德的面孔,用虚偽的“恕道”去責難魯迅的“不寬恕”,那樣做只會暴露自己的平庸和偽善。魯迅的“不寬恕”不是泄私憤,圖報復,而是對一切醜惡事物的不容情的討伐,是對他所生活的那個黑暗世界的復仇。當瞭解了魯迅的“不寬恕”針對的是哪些人與事,就會知道魯迅的“不寬恕”實乃一種大智大勇的精神。

魯迅説過他從不因“私怨”而與人反目。凡有鬥争多出於“公仇”。魯迅在談到自己的雜文集《華蓋集》時説,其中許多文章“雖大抵和私人鬥争,但實為公仇,決非私怨”(《魯迅書信集·致楊霽雲》)。魯迅所説的“公”不是指集團、黨派、政府的利益,而是指民族與國家的利益,更具體地説是指國人的生存與發展的權力。因為只有人獲得生存與發展的權力和空間,才談得上民族與國家的生存與發展。人的解放,人的精神世界的更新與升華,自尊、自信、自強精神的樹立,乃是民族與國家利益之根本所在。因此,在魯迅看來,凡有損於人的尊嚴,阻礙人的生存與人的發展的行為與言論,都是不可饒恕的,必須與之進行不懈的鬥争,決不能無原則地講恕道。

仔細考察一下魯迅與他的“怨敵”之間發生衝突的原因就會知道,他們之間的矛盾衝突與個人恩怨毫不相干,往往與當時的權力者相關,與國家和民族的命運相關,與人的解放和精神的自由相關。在這些方面,魯迅和他的“怨敵”之間有着根本的分歧,彼此的立場不同,觀點不同,思想方法相異,評價標準不一,因此雙方尖鋭對立,引發了激烈的争論,最後成了彼此誰都不“寬恕”誰的“怨敵”。認識到這一點,就不會奇怪為什麽魯迅“不寬恕”他的“怨敵”,他的“怨敵”為什麽也“不寬恕”魯迅,因為雙方都有自己的原則,各自堅持自己的原則,誰都不認為自己是錯誤的。

寫到這裏,我必須強調一點:一些人認為魯迅只有仇恨,從來不講“恕道”,甚至説魯迅還製造了“仇恨政治學”,這是對魯迅的誣衊,是對魯迅思想的惡意歪曲。前文已説明,魯迅反感的不是作為美德的“恕道”,而是被後儒扭曲的虚偽的“恕道”。更明確地説,魯迅批判的不是“恕道”本身,而是有違“恕道”本義的無原則的寬恕,是假“恕道”之名而行的“枉道”。顯然,魯迅並非不分青紅皂白地反對“恕道”,更非不講“恕道”。也許因為魯迅作品多是對封建落後思想的批判和對現實黑暗社會的揭露,因此我們從中看到的魯迅顯得十分冷峻、嚴肅、不寬容,以至在一些人的心目中,魯迅總被看成是一個不講“恕道”的人。實際上並非如此,魯迅並未完全否定“恕道”,但要看對什麽事什麽人“恕”。該以“恕道”待之者,當以“恕道”待之,不該以“恕道”待之者,魯迅絶不為了博得“好人”之譽而違心地施以“恕道”。魯迅講“恕道”是有原則、講分寸的,不要以為他曾説了句“一個不寬恕”,就認為他就是一個不講“恕道”的人。從魯迅書信、日記和有關魯迅的一些回憶録中可以看到,魯迅絶不是一個心地偏窄的人。有些人説魯迅脾氣壞,好結怨,這是很皮相的看法。魯迅對這樣的批評也很不以為然,他曾對曹聚仁説:“現在的許多論客,多説我會發脾氣,其實我覺得自己倒是從來没有因為一點小事情,就成友或成仇的人。”(《書信·致曹聚仁》1936年2月21日)我們從魯迅與傅東華、魏建功、徐訏、林語堂、胡適等人的交往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魯迅的恕與不恕的原則性。

孔子講“恕道”也講“直道”,魯迅執著“直道”也並非不講“恕道”,偏面地強調任何一面,都是對孔子與魯迅形象的歪曲,都不是真實的孔子與魯迅。

三、孔、魯“直道”之不同

孔子與魯迅雖然都講“直道”,但二者之間還是有很大區别的。造成這種區别的原因在於二者的身份不同,孔子是一位政治活動家,而魯迅則是一位社會批判家;一個是為廟堂諸公出謀劃策的,一個是為底層民衆争生存的,二者的“質直好義”當然不可能是同質的。那麽,區别在哪里呢?

首先,孔子作為一名政治活動家,他是站在統治者的立場上提倡“質直好義”精神的,其所言之“直”與“義”是有其特定内涵的。孔子的“直”以“禮”為準繩,他主張“以直報怨”,目的是為了維護統治秩序。孔子所説的“怨”,指的是那些違背“禮”的原則、破壞“禮”的秩序的非德、非仁、非禮的行為。“以直報怨”,就是不能無原則地“寬恕”一切非禮、越禮、破壞禮的行為。孔子“質直好義”的“直”,就是堅守“禮”,“義”,就是維護“禮”。孔子“以直報怨”的出發點,就是為了維護“禮”的尊嚴與秩序。相反,魯迅則是一名站在被統治者的立場上的學者、文學家、社會批判家,他與孔子的立場是相對立的。因此魯迅的“直”與孔子的“直”必然是不同的;魯迅的“義”與孔子的“義”也必然是相左的。魯迅的“質直好義”精神不是體現在對舊秩序的維護上,相反,是體現在對舊秩序的破壞上。魯迅維護的是被壓迫、被損害的無救的民衆,為他們呼號,為他們呐喊。魯迅“不寬恕”的是舊秩序的維護者,是統治階級的“幫忙”者或“幫兇”。因此可以説,魯迅的“直”與孔子的“直”從一般意義上講是相通的,但本質上則有根本的差異。

其次,在孔子那裏,“直道”與“恕道”是相互依存的,是相輔相成的。孔子主張“以直報怨”,提倡“質直好義”,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化怨歸恕,“克己復禮”。所以孔子的“直”,更多的是着眼於教育,少有争鬥復仇的色彩。而魯迅的“直”,則是主張針鋒相對,以牙還牙,較之孔子的“直”更顯得偏激,他甚至認為復仇也未必就一定是不道德的。由此可以看到,“直”在魯迅那裏似乎更具有華夏原初精神的“野性”,他的“質直好義”更富有墨家俠義色彩。

再次,孔子主張“直道”是為了成全“恕道”,而魯迅主張“直道”則是為了反抗“枉道”。“恕道”是孔子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孔子看來,“恕道”不僅是個人安身立命的道德基礎,同時也是亂世治國的良策,因此他才極力宣揚“恕道”。而孔子之所以反對“以德報怨”和“以怨報怨”,主張“以德報德”“以直報怨”,也是因為“以德報怨”和“以怨報怨”不僅違禮而且亂禮,與尊禮的“恕道”相悖,不利於“恕道”的實行。而“以德報德”則是合於禮的一種感恩行為,與恕道精神相一致;而“以直報怨”則是對非禮、違禮、亂禮行為的批評、制止和糾正,當然也是與恕道精神相一致的。所以説孔子主張“直道”,其最終目的就是為了成全“恕道”。而魯迅則不然,他不滿於“恕道”包裝了“枉道”,更不平於“枉道”的横行,因此才主張行“直道”,以“直道”抗“枉道”。對魯迅來説,“質直好義”就是對弱者的同情與聲援。不平則鳴,對於任何欺壓弱小者的行為,魯迅都會挺身而出,仗義執言。在“女師大事件”中,在“三一八”血案發生後,在柔石等五位左翼青年作家被國民黨政府秘密殺害後,魯迅都堅定地站在被迫害被屠殺者一邊,為他們伸張正義,痛斥和譴責殘暴的權力者及其幫忙幫閒。在那黑暗而又充滿血腥的年代,無告的民衆都是被欺壓、被損害的對象,權力者何曾對他們講過“寬恕”?魯迅之所以“不寬恕”,乃是因為那冷酷的年代容不得寬恕。魯迅行“直道”,正是基於正義感,自覺地用自己的筆聲援那些哭訴無門的被壓迫者而已。

總之,政治活動家孔子倡“直道”,是為了行“恕道”以治世;社會批評家魯迅行“直道”,則是為了抗“枉道”求生存争尊嚴。孔魯“直道”之根本差異即在於此。

四、魯迅的“直道”打撈了孔子的“恕道”

主張寬容的“恕道”是一種美德,值得珍惜,值得發揚。但正如任何美好的事物都有可能會被醜惡所裹脅一樣,“恕道”也難逃此命運。因此“恕道”有時被利用來掩蓋“枉道”,成了某些人的欺世盜名的工具,也就不足為奇了。問題在於,人們常常以寬容之心對待這種現象,沉湎於“恕道”的美好境界,片面地崇尚和宣揚“恕道”,忽視了“直道”精神的發揚,因而使“恕道”成了失去批判力的跛腳的道德説教,成了任何人都可以拿來打扮自己的面具。魯迅對“恕道”的批評也許不能為一些人所接受,魯迅的“不寬恕”的“直道”精神更為一些人所詬病,但魯迅的這種與衆不同的聲音卻可以使我們的頭腦變得清醒。我們對待“恕道”以及一切傳統的東西不應只是頌揚,不能只是闡釋,不能只是停留在字面上、書本上。我們不僅要瞭解“恕道”的原初的道德内涵,同時還應該認真觀察“恕道”在實踐中的狀況,從現實的意義上來審視和重構“恕道”的道德價值。魯迅没能給我們提供一個現成的答案,魯迅的“直道”也許過於偏激,未必值得效法,但他那特立獨行的批判精神打碎了我們對“恕道”癡迷的夢,讓我們回到現實。只要我們腳踏實地而不再在經學的雲端飄浮陶醉,就有可能把“恕道”這個傳統的美德化入現代人的心靈中。

實行“恕道”,同時堅持“直道”,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正如一位國際問題專家所言:“‘以德報怨’不難,但怎麽‘以直報怨’卻有深刻學問。”他認為,“這‘以直報怨’就是要在‘以德報怨’的傻瓜行為和‘以怨報怨’的報復行為之間走出一條利人利己的路子”。這位專家説:“過去,在和蘇聯、印度、越南、日本的關係上都積累了經驗和教訓,但直到今天也還没有在‘以直報怨’上達到爐火純青的地步。將來,中美關係日益複雜,也會把‘以直報怨’的原則提到議事日程的。”(譚中《要把中國的學問發揚光大》,新加坡《聯合早報》,轉引自2007年10月9日《參考消息》)譚先生談的是如何在“日益複雜”的國際事務中堅持“以直報怨”的原則,在面對“日益複雜”的國内事物時,我想也應該持同樣的態度。和諧世界、和諧社會是在與邪惡的鬥争中求得的,没有鬥争就没有和諧。“恕道”只有與“直道”相伴而行時才能體現出它的道德力量,捨“直道”而空講“恕道”不僅是不可取的,而且會使那被人們視為道德極致境界的“恕道”,失去其本質内核,蜕化而成一種虚偽的説教,從而導致社會道德信譽的喪失,令邪惡偽詐行為滋生漫延,使和諧的追求化為泡影。

“恕道”與“直道”在歷史和現實中的遭遇告訴我們,不能忽視魯迅的價值,起碼他提醒我們捨棄“以直報怨”,無原則講求“恕道”,只滿足於做一個“以德報怨”的“傻瓜”是不可取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説,魯迅的“直道”無論看上去多麽“不寬恕”,倒正是這個“不寬恕”的“直道”將孔子的“恕道”從“枉道”的污泥濁水中打撈了出來,將其置於陽光之下,使之免於沉淪。誰還能説魯迅在“埋葬”傳統?

[作者簡介]何美忠(1937— ),男,天津市人。現為河北保定學院中文系副教授,主要從事現代文化及文學研究,曾發表文章10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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