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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创新管理经验的适应性分析

时间:2022-08-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  创新的活力和效率与一国当局的制度环境密切相关。即便是长期推行经济自由主义的我国香港地区,在回归之后面临科技创新乏力的困境,也开始强调“政府支援”的作用,在科技创新管理上转向有限的政府干预。也正是为了更好地、全方位地推行创新管理,东亚地区普遍对科技创新管理的组织架构进行了改革,进一步提升了科技管理部门的政治地位和管理权能。

  创新的活力和效率与一国当局的制度环境密切相关。良好的制度环境,有利于高效率地配置创新资源,有利于形成激励创新的社会氛围,有利于创新成果快速而广泛地实现应用。实践证明,发达国家之所以能够率先实现经济起飞和持续增长,不仅是由于他们拥有了较高的科技水平,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率先创造了鼓励创新和创新应用的较为完善的制度环境。因此,借鉴主要国家创新管理的成功经验时应必须考虑我国与其制度环境的差异性,进而以我国当前国情为背景,借鉴其成功经验。

  借鉴同济大学陈强教授对美欧各国创新管理特征与趋势的研究成果,本书对美欧和东亚地区创新管理的模式进行了总结和比较分析(见表9-1)。美国的创新管理以高度市场化为主要特征,政府更加注重宏观调控。可以说美国科技创新的巨大成功与美国政府发挥了积极的调控作用是分不开的。在工业化进程中,美国政府并没有完全采取放任自流的政策,而是适时采取了一些必要的调控政策,较好地发挥了政府的作用,形成了政策引导与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有力地促进了科技管理的创新。同时,正确的制度选择是美国工业化顺利推进的必要条件,如美国有利于工业化的土地私有制度、发明专利制度、现代企业制度和教育人才制度等。英国、德国、法国等欧盟国家虽然也拥有发达的市场经济和雄厚的教育、科技基础,但总体而言更加强调制度驱动对科技创新的基础作用,政府不是直接参与或干预创新本身,而是为创新创造条件,通过宏观管理并搭建鼓励创新的市场竞争机制和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确立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

表9-1政府当局创新管理的模式比较

国别(地

区)、区域

区 别

相似点

政策模式

政策导向

政府干预

产业扶持

国际合作

美国

市场驱动型

使命导向型

注重宏

观调控

通用的、公共

性较强的

保持世界影响力

·法律法规保障

·增加科技投入

·税收优惠

·促进企业创新

·产业扶持

·知识产权保护

·重视人才

·加强创新对话

·加强国际合作

欧盟

制度驱动型

扩散导向型

注重宏

观调控

明显优势且

有发展前景

欧盟内部为重点

日本

政府驱动型

民生导向型

强化产学

官合作

绿色创新

生命科学

强调区域合作

韩国

政府驱动型

行政导向型

推动科技

成果转化

信息技术产业

绿色、健康产业

加强全球科技

外交与泛亚合作

中国台湾

政府驱动型

行政导向型

宏、中观

调控结合

生物科技

绿色能源

两岸科技交流

中国香港

有限干预型

政府支援型

社会协

商合作

中医药、资讯通

信、物流、材料

加强大珠三角和

内地科技合作

  相比之下,东亚地区总体上更为强调科技创新战略及其成体系的科技发展计划对科技创新的规划、布局和指引作用。对于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而言,由于政府在经济腾飞和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远远超过美欧诸国,而科技创新又是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基本战略,因此其政策模式普遍体现出更为强烈的政府驱动型色彩。即便是长期推行经济自由主义的我国香港地区,在回归之后面临科技创新乏力的困境,也开始强调“政府支援”的作用,在科技创新管理上转向有限的政府干预。特别是,东亚地区尤其重视科技成果的市场转化,通过法律法规的创制、财税优惠和扶持、科技园建设等一系列手段努力推进官产学研合作,这在美欧地区是比较少见的。因此,东亚地区创新管理虽然表现为从宏观科技创新战略着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已经涉及科技创新的中观乃至微观层面。也正是为了更好地、全方位地推行创新管理,东亚地区普遍对科技创新管理的组织架构进行了改革,进一步提升了科技管理部门的政治地位和管理权能。

  当然,在新的产业革命和科技革命大潮的冲击下,各个国家和地区既面临相同的机遇和挑战,同时科技的发展有其必须遵循的规律,因而美欧和东亚地区近年来所采取的创新管理模式也存在诸多共性特征:(1)制定和完善推动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2)各国(地区)连年竞相增加对R&D及相关科技创新的投入(见图9-1);(3)通过税收减免、退税、优惠税率、研发费用税前扣除与向后结转、加速折旧、提取技术准备金等政策激励科技创新;(4)从提高科研经费、科技人员投入、小企业发展、创业等方面进行政策倾向来帮助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力军;(5)通过政府行政干预、间接指导以及宏观调控等多种方式,持续推动和扶持新兴产业发展;(6)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强化对科技创新的法律保障;(7)加大对创新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力度,把人才培养、使用与激励作为科技人才使用的核心;(8)在政府主导或者参与下,加强与各创新主体的对话;(9)积极开展国际或区域性的科技创新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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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2》。

图9-1 主要国家R&D投入占GDP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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