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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业学习概念的再思考

时间:2022-08-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自从将创业学习的概念提出来后,学者们就一直为厘清这个概念的外延和内涵而努力。关于创业学习概念,有两种理解的思路:第一,创业学习并非是截然有别于常识中的学习概念,它仅仅是学习现象发生在创业背景之下。根据上述第二种思路,识别创业学习的关键特征需要从创业学习的活动主体——创业者入手。

自从将创业学习的概念提出来后,学者们就一直为厘清这个概念的外延和内涵而努力。关于创业学习概念,有两种理解的思路:第一,创业学习并非是截然有别于常识中的学习概念,它仅仅是学习现象发生在创业背景之下。无论创业者学会如何计算盈亏平衡点或编制现金流量表,还是学会如何同自己的创业伙伴合作或解决劳务纠纷问题,所有这些都可以称作是创业学习。因此,这种概念理解的思路是将创业学习作为学习的一个下位概念,即创业学习是学习的特例;第二,将一般的学习理解为“经验作用下的行为方式的持续改变”,则创业学习区别一般学习概念的一个重要线索,就是“经验作用”对学习结果的影响。即便创业任务从本质上讲不是绝对新的任务,创业者也必须创造性地加以解决,就是在这种创造性的活动中,价值被创造出来。创业者如果仅仅被动接受“经验作用”,并按照一种程式作出行为,则他完全有必要被机器所取代。可见,这种思路将创业学习作为一个平行于一般学习的概念,它们是相互补充的概念,不存在上下位的关系。

根据上述第二种思路,识别创业学习的关键特征需要从创业学习的活动主体——创业者入手。这种逻辑似乎是说,创业学习的特征是根植于创业者特征中的。然而遗憾的是,关于创业者的研究尽管形成了浩瀚的文献,但是人们并没有找到区别创业者与非创业者的稳定特质。给创业者贴上诸如冒险倾向等特点,与其说是创业者本人的特点,不如说是创业者个人特点与任务条件的合力作用,或者说是研究者本人的主观见解使然。创业者与非创业者常常面临不同性质的任务,假如要求创业者完成非创业者的任务,相信很难再发现类似冒险倾向的特征。以上的论述只是希望说明,创业者总是和特定创业任务匹配在一起的,抛开其中一方去谈论另外一方是没有意义的。

无论那些白手起家的创业者是否需要负责新公司的诸多琐事,创业者真正不同于其他人的地方在于他们需要做大量的创业决策。目前人们普遍认同非创业决策与创业决策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在风险条件下做出的,而后者是在不确定条件下完成的(Alvarez & Barney,2005;Alvarez & Busenitz,2001;Loasby,2002)。所谓风险与不确定性的区别在于那些与决策相关的后果的概率分布是否是已知的。风险决策是已知的,而不确定性决策则不是(Knight,1921)。也就是说,创业者被要求去发现新的“手段目标”关系,而不是优化现有的“手段目标”关系。更重要的是,创业者本身可能并没有清晰地形成特定的“手段目标”假设。因此,难以决定哪些信息属于创业反馈信息。无论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创业活动缺乏明确的绩效反馈信息(Van de Ven & Polley,1992)。在这种情况下,先前的经验所起到的作用与一般的技能学习(或学校教育)是不同的。

创业决策任务的另外一个特征是其社会性性质。创业活动总是依赖于外界的条件。有人认为创业者所做的活动就是捕捉机会并实现机会,实际上机会可以被看作是非均衡经济中的某些优化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而创业者所做的就是识别这种可能性并促成这种可能性。创业者促成这种可能性的方法是,改变原有资源的组合关系(或契约关系),使得资源按照一种“新”的方式组合。为了实现这些,创业者需要说服利益攸关者放弃先前的生产关系,或者主动与大学、其他公司或者组织以外的人形成新的契约关系。总之,无论从资源配置还是从契约关系看,创业活动都是对过去状态的一种否定。从旧秩序到新秩序,创业者改变的不仅仅是他本人的知识或信念,而且还包括其身处其中的资源结构和关系结构。可见,创业任务的社会性使得创业者的任何成功多依赖于外界的贡献,或者说,对外部贡献的依赖性是创业学习问题必须给予足够重视的因素。

创业决策任务还存在一个重要的特征是,创业者往往面临紧缺的资源。现有的资源都以一种旧的配置方式形成比较稳定的关系,这种稳定构成被当前的多数人认可。只有旧有的秩序得到松动时,创业者才有可能根据自己的创业信念建立新秩序,但在这个过程中,有限的资本、时间以及精力都影响着创业者的决策。创业者总需要依据现实条件,在现有的资源状况下去谋求最优决策。一旦作出了先前决策,后续的决策很有可能受到先前决策的制约,因此创业过程的路径依赖性也使得创业学习(并非是那种个体智力水平)尽情发挥,这全然不同于学校教育的学习。

总之,以上都说明了创业者所面临任务的特点。那么,作为创业者本身,会发生哪些具体的变化呢?而且这些变化又是度量学习结果的尺度。

首先考察创业决策的内在动力。从组织创业动力来看,寻租(获得经济租)是最为根本的动力。尽管从个体的层面看,创业者可以宣称其创业的动力来自于非金钱的收益,比如荣誉或自我实现之类。但是从长期来看,获得非补偿性支付是创业的根本动力。这种经济租也是为建立稳定新秩序提供经济基础。

如果将寻租(包括创造经济租和分配经济租)看作是创业者的深层目标,那么创业者的主要学习目的就是寻找通往这个目标的手段。因此,从知识的层面来看,创业者改变的是自己的知识,改变的是对资源配置和契约关系的获租能力的信念。从识别到一个创业机会到成功开办一个企业,创业者需要不断深化自己对初始信念(创业知识)的理解,并围绕“创租”这个最底层的目标,不断形成阶段性目标和与之对应的阶段性手段。创业活动作为一个社会性的活动,并非需要创业者一个人将所有的创租目标手段体系做一个完美的设计。许多雇员可以承担建立这个体系过程中的部分任务,比如许多技术上或管理中可以模块化的部分。但是,创业者至少需要独立形成三类有关“手段目标”的体系,这就是本研究划分的三类创业知识:创业机会知识、创业商业模式知识和避免创业中新手式错误的知识。

创业机会知识根植于人们的分散知识。其中,避免新手式错误是离散性的知识,因此这两类知识不具有结构性。只有创业商业模式知识是结构性的知识。因此,从知识角度看,创业学习的任务可以被看作是优化创业商业模式知识。根据本研究的论述,创业商业模式知识可以被看作是具有结构性的策略集合。实现这类知识的优化,既可以采用“适应性”的学习丰富原有体系(不改变旧框架),也可以通过“探索性”的学习变革原有的体系。正是由于解决创业任务时所面临上述的诸多条件特征,所以创业者经常需要面对在“适应性”活动和“探索性”活动之间作抉择或做权衡的局面。因此,创业知识的学习不仅仅是一个强化学习过程。

将知识分为主观知识与客观知识是得到很多学者认可的做法,并且这种区分在营销领域的研究中最为常见。承认知识的纯主观性是基于建构主义认识论的传统。而本研究认为,将知识分为主观成分和客观成分是合理的也是有根据的。针对创业知识来讲,创业知识的客观成分就是指那些可以用词语表达出来的“目标手段”关系。知识的客观成分可以通过不同的符号来表示,也可以存储在不同的介质上。而知识的主观成分是指人们对与之相对应的客观部分的有效性的确信程度,或者说,它是关于目标与手段之间的对应关系是否有效的纯主观感受。因此,创业学习的学习任务要包括主观和客观两个层次的内容。之所以说创业知识的学习不仅仅是一个强化学习过程,是因为,可以认为创业知识的主观成分是遵照强化原则的,但创业知识的客观部分则不一定遵照这个原则。

所有创业知识主观成分的汇总就构成了个体对自己是否具有创业知识的总体判断。对自己所拥有的创业知识的信心似乎与创业效能感存在密切关联。而创业自信或信心也是学者关注的重要概念。有学者将创业信心作为创业学习模型的核心概念,认为创业的演进过程也是创业信心培育的过程。如此看来,尽管客观层面的“手段目标”非常重要,客观层面的心理赋值也是非常重要的。而遗憾的是,后者则被人们过分地忽视了。本书研究提出创业知识具有高创租潜力、高竞争性和低排他性这三个特性。其中高创租潜力是与创造经济租相联系的,而竞争性和排他性是与获取(或者分配)经济租相联系的。过低的排他性将使得创业者难以持续抵御模仿者对其创业租的蚕食。如果分配到的经济租低于创造经济租过程中所需要的投入,则创业动机就消失了。而正是由于创业知识的主观成分纯主观性,才使得具有极低排他性的纯客观创业知识在获取经济租能力上得到加强。换句话讲,创业知识的主观和客观部分共同形成创业知识的排他性,其中有时主观部分在此方面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才会经常看到,掌握几乎相同信息的人们,却在机会识别和利用上表现出非常大的差别。

至此,我们可以对狭义的创业学习下一个如下的新定义:以创造和获得经济租为目的的经济主体,在以不确定性为特征的环境下,面临缺乏资源、高度外部依赖和缺乏反馈的局面下,通过探索性和利用性的活动,形成以寻租为目标,以“手段目标”为基本形式的创业知识体系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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